鍾情出院後一個星期去領的結婚證,時間是莫亦辰定的,星期一下午。
因爲她受傷纔好,身體還沒完全復原,莫亦辰親自過來接她,鍾情倒是有些意外。
下車的時候莫亦辰的手牽着鍾情的,她沒躲過,手被他握在掌心,他的手掌很寬,很有安全感,鍾情的小手很滑很小有些潤潤的,手心裡都是汗,她很緊張。
正常的流程,一直辦完手續,對方將結婚證遞給他們,鍾情和莫亦辰一人一個,莫亦辰倒是直接交給鍾情保管了,她就拿兩個好了,不然扔哪裡去他回頭找不到。
典型的大老闆作風,敢情自己以後也只是比他秘書多了一項工作而已,陪睡!
想到這,鍾情覺得自己邪惡了!
鍾情談了六年的戀愛,沒想到最後時髦了一把,閃婚嫁給了自己沒見過幾面,甚至什麼都不瞭解的男人。
說真的,真的是欠考慮,莽撞,不過,這似乎是女人的通病。
女人在分手後大抵都會想過,找個比前男友好一百倍的男人嫁了,讓他狠狠的後悔去。
只是鍾情不僅想了,而且做了!
有時候閃婚,也不是誰都有勇氣的,受到的傷害有多大,此刻的決心便有多大。
鍾情住院的這段時間,莫亦辰已經讓秘書把自己住的那處房子大概收拾了下,房子本來就是新的,也就是重新換了套傢俱。
雖然不舉行婚禮,但家裡的傢俱都是新的,莫亦辰覺得這些已經夠了,並沒有覺得少了個婚禮就對鍾情內疚些什麼。
在莫亦辰眼裡,結婚也不過是找個女人搭夥過日子。
雖然不能說鍾情高攀了自己,但那樣的孃家卻也真是夠了,不是他搭不起那幾個錢,幾十萬,幾百萬他也沒問題,問題是,憑什麼?
但鍾情是他看上的人,他想要這個人,便必須接受那樣的家庭。
“你的東西我會讓秘書收拾!”
“不用了,我自己可以,反正沒什麼東西!”鍾情客套的推辭。
莫亦辰皺眉:“你現在是我老婆,有什麼事情是不可以的!”
莫亦辰大步朝前,鍾情跟在他後面,也沒問他是要去哪,直到在一所別墅前停下。
莫亦辰在大門指紋鑑別那裡添了鍾情的指紋,以後就算是忘記帶鑰匙或者是密碼也不會被鎖在外面。
“上樓看看,還滿意嗎?”
鍾情看了眼房子的整體風格便知道莫亦辰的品味極高,她也是跟在王子墨身邊這麼多年,好東西自然也是見過不少。
笑着點了點頭:“我很喜歡!”
不管願不願意,以後她都要和這個男人一起生活,若是沒有什麼意外的話,將會是一輩子。
莫亦辰的辦事效率也是極高,鍾情看到了桌上的卡便已經明白了大概,估計,那是給她的生活費。
果然,莫亦辰已經開口了:“我要出差,四點的飛機,這張卡是給你準備的,你看家裡有什麼需要的自己買!”
鍾情聽說他要出差其實是鬆了一口氣的,要真馬上搬過來和他朝夕相處同牀共枕還真的有些不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