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王子犯法庶民同罪”其實不過是“殺雞儆猴”的升級版罷了。
殺雞都是可以儆猴,那麼殺猴呢?
更何況,所謂的“王子犯法庶民同罪”裡面的王子可不是一般的猴普普通通的猴,所謂的“王子犯法庶民同罪”裡面的王子說是猴王也不爲過。
想一想,人家連猴王都是敢殺,那些普普通通的猴殺起來自然沒有絲毫阻礙的。
所以說,“王子犯法庶民同罪”是“殺雞儆猴”最爲成功的典範。
只是,這樣一來,法家就難以完完全全的獲得帝王的喜好了。
畢竟,犯法的王子也是王子,對於某某某帝王同樣也是心頭肉。
更何況,在帝王上面還有太上皇。
對待王子,王子的父親也就是帝王或者還是可以硬起心腸,讓王子吃點苦頭。但是王子的爺爺也就是太上皇呢?
看看現實生活裡面,很多人對待兒子一輩是“恨鐵不成鋼”,但是對待孫子一輩則是心肝寶貝,捨不得打捨不得罵。
而且,在很多情況下,太上皇的權威往往比較帝王還要大一些。
這樣一來,“王子犯法庶民同罪”能夠獲得帝王完完全全的喜歡嗎?
更何況,王子不見得永遠是王子,王子成爲帝王的可能性很大。
看看歷史,那些帝王的後代裡面的調皮搗蛋的傢伙後面成爲帝王的大有人在。
如此一來,法家的“王子犯法庶民同罪”簡直就是那些帝王的後代裡面的調皮搗蛋的傢伙後面成爲帝王的噩夢。
這樣說或者有些缺乏說服力。
舉一個現實生活的例子作爲說明。
在我們家鄉,有一個從來不吃鴨肉的人。這個從來不吃鴨肉的人可不是什麼素食主義者,像其他豬肉狗肉牛肉的則是照樣吃。所以很多人都是非常奇怪,爲什麼一個從來不吃鴨肉的人會吃豬肉狗肉牛肉這些?後來,這個從來不吃鴨肉的人才告訴別人事實真相,原來這個從來不吃鴨肉的人之所以不吃鴨肉的原委,就是這個從來不吃鴨肉的人小時候……因爲他(也就是這個從來不吃鴨肉的人)家裡面的鴨子……由於這個從來不吃鴨肉的人的原因導致鴨子丟了,所以這個從來不吃鴨肉的人家裡面的大人便是暴打了這個從來不吃鴨肉的人一頓。從此以後,鴨子便是成爲了這個從來不吃鴨肉的人心裡面的痛。從此以後,這個從來不吃鴨肉的人對於宰殺鴨子以後的鴨子也是沒有吃的慾望。因爲這個從來不吃鴨肉的人只要一吃鴨肉,就會想起曾經因爲鴨子被暴打一頓的傷心事。
同樣的道理,那些因爲被“王子犯法庶民同罪”波及的王子後來成爲帝王,想起來當初被“王子犯法庶民同罪”處罰的情形,看見了“王子犯法庶民同罪”同樣………會引起那些因爲被“王子犯法庶民同罪”波及的王子後來成爲帝王的傷心事。
如果像被“王子犯法庶民同罪”波及的王子後來成爲帝王明白事理,或許只是處罰當初冒犯自己的傢伙。比如說商鞅變法。
戰國時期秦國的秦孝公即位以後,決心圖強改革,便下令招賢。商鞅自魏國入秦,並提出了廢井田、重農桑、獎軍功、實行統一度量衡和建立縣制等一整套變法求新的發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任他爲左庶長。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間。他先後兩次實行以“廢井田、開阡陌,實行郡縣制,獎勵耕織和戰鬥,實行連坐之法”爲主要內容的變法。經過商鞅變法。秦國的經濟得到發展,軍隊戰鬥力不斷加強,發展成爲戰國後期最富強的封建國家。
春秋戰國時期是奴隸制崩潰、封建制確立的過渡時期,是一個社會大變革的時期。在這一時期,鐵製農具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廣,導致奴隸主的土地國有制,逐步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代替,地主和農民兩大對立的階級的產生。新興軍功地主階級隨着經濟實力的增長,要求獲得相應的政治權利。從而引起了社會秩序的變動。因此,紛紛要求在政治上進行改革,發展封建經濟,建立地主階級統治。各國紛紛掀起變法運動,如魏國的李悝變法、楚國的吳起變法等。戰國初期。秦國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產生和賦稅改革,都晚於其餘六國,社會經濟的發展落後於齊、楚、燕、趙、魏、韓六個大國。爲了增強秦國實力,在諸侯國的爭霸中處於有利地位和不被別國吞併,秦孝公引進人才,變法圖強。
舌戰羣儒。公元前359年,秦孝公打算在秦國國內進行變法,又害怕國人議論紛紛,所以猶豫不決。秦孝公召開朝會命臣工商議此事。舊貴族代表甘龍、杜摯起來反對變法。他們認爲利不百不變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無過,循禮無邪。”商鞅針鋒相對地指出:“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復,何禮之循?”“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湯、武之王也,不循古而興;殷夏之滅也,不易禮而亡。然則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禮者未足多是也。”從而主張“當時而立法,因事而制禮”(語出《商君書?更法篇》、《史記?商君列傳》)。這是以歷史進化的思想駁斥了舊貴族所謂“法古”“循禮”的復古主張,爲實行變法作了輿論準備。徙木立信。商鞅變法的法令已經準備就緒,但沒有公佈。他擔心百姓不相信自己,就在國都集市的南門外豎起一根三丈高的木頭。告示:有誰能把這根木條搬到集市北門,就給他十兩黃金。百姓們感到奇怪,沒有人敢來搬動。商鞅又出示佈告說:“有能搬動的給他五十金(古時的“金”實際爲黃銅)。”直至後來提高到一百五十金。有個藥農的孫子爲了給爺爺賺治病錢,壯着膽子把木頭搬到了集市北門,商鞅立刻命令給他一百五十兩金(黃銅)。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秦惠文王繼位。變法侵犯了貴族們的利益,因之遭到他們的強烈反對。商鞅失去變法的強有力支持者,後車裂商鞅以平息保守派的怒火,但變法得以繼續實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