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家,指農戶。田家,從事農業的人家。先秦時期反映農業生產和農民思想的學術流派。主張勸耕桑,以足衣食。又稱“農家流。”《漢書?藝文志》列爲“九流”之一。出處五代顏仁鬱《農家》詩:“時人不識農家苦,將謂田中谷自生。”宋陸游《嶽池農家》詩:“春深農家耕未足,原頭叱叱兩黃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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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行(約公元前390-前315年),與孟子是同時代人,其事蹟和主張見於《孟子?滕文公上》。他依託遠古神農氏之言來宣傳其主張,是戰國時代農家的代表人物。從孟子罵他是‘南蠻舌之人‘和‘自楚之滕‘看來,1他應是楚國人。錢穆在《先秦諸子系年?許行考》中認爲,許行即是墨家禽滑的弟子許犯,而楊伯俊《孟子譯註》則認爲錢說並無確鑿證據。《漢書?藝文志》有《神農》二十篇,當是許行的著作,可惜早已失傳。關於農家的記載,見於《呂氏春秋》的《上農》、《任地》、《辯土》、《審時》和《愛類》等篇,以及《淮南子?齊俗訓》。農家在戰國時地出現不是偶然的。春秋戰國的社會大變革使階級關係發生了很大的變動,以至於反映勞動者利益的思想學說,在當時也能有存在的條件,墨子、楊朱和許行正是勞動者的思想代表。但是,由於他們所代表的階級與階層各不一樣,因此其思想又各有差異。墨家是小手工業者的思想代表。楊朱學派代表小土地私有者的利益,而以許行爲代表的農家,則是下層農民的代言人。許行有弟子幾十人,他們生活極爲簡樸,穿着普通的粗布衣服,靠打草鞋、編席子爲生。他們沒有土地,過着流浪的生活。他們從楚國來到滕國,不是追求高官厚祿,而是希望得到一塊土地、一間房子,以便定居下來從事耕種。許行的主張在當時社會上有一定的影響。以至使儒家的門徒陳相及其弟陳辛也拋棄儒家而拜許行爲師。從孟子對許行的大肆攻擊也可以看出。許行代表着當時一股相當大的社會勢力,所以引起孟子的如此重視。
農家,是先秦在經濟生活中注重農業生產的學派。呂思勉先生在其《先秦學術概論》中,把農家分爲兩派:一是言種樹之事;二是關涉政治。《漢書?藝文志?諸子略》將農家列爲九流之一。並稱:農家者流。蓋出於農稷之官。播百穀。勸耕桑,以足衣食,故八政一曰食。二曰貨。孔子曰‘所重民食‘,此其所長也。及鄙者爲之,以爲無所事聖王,欲使君臣並耕,悖上下之序。‘所重民食‘也正是農家的特點,尊神農氏。農家學派主張推行耕戰政策,獎勵發展農業生產,研究農業生產問題。農家對農業生產技術經驗之總結與其樸素辯證法思想,可見於《管子?地員》、《呂氏春秋》、《荀子》。
戰國時,農家代表人物有許行。許行,楚國人,無著作留傳,生平事蹟可見於《孟子》一書。生卒年不可考,約與孟子同時代。當時隨行學生幾十人,頗有影響,儒家門徒陳相、陳辛兄弟二人棄儒學農,投入許行門下。《孟子?滕文公上》載:“陳相見孟子,道許行之言曰:‘……賢者與民並耕而食,饔飧而治。’”(陳相有一天去拜訪孟子,轉述許行的話,說:“……賢人治國應該和老百姓一道耕種而食,一道親自做飯。”),鼓吹“賢者與民並耕而食”是許行兩點主張之一。還有便是提出“市賈不二”的價格論,這一主張的中心要旨是在肯定分工互助的基礎上,提倡人人平等勞動、物物等量交換,以實現其改革思想。
由稷下學者們集體編撰的《管子》一書包含各家的思想學說,一般認爲,其中《地員》一篇就是農家的著作,而《牧民》《權修》《五輔》《八觀》等篇重點記述了農家思想。由於當時的平民絕大多數都從事農耕,所以“重農”就是“重民”,重農傾向必然會發展爲民本思想。《管子》中有關農家的內容着重體現着農家的民本主義思想,成爲農家思想中最重要的一環。01.順民心,忠愛民農家看到,民心是不可違背的,“順民心”是一切統治的基礎,賢明的統治者能夠順應民心,以民心向背作爲自己行爲的指針。《管子?牧民篇》提到:“政之所興,在順民心;政之所廢,在逆民心。”由此可見,農家通過“民心”這個概念,初步感覺到了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比儒家的民本主義還要進了一步。“忠愛民”是統治天下的基本方式,農家看到從事耕種的農民的辛苦,要求統治者要體恤百姓疾苦,不可巧取豪奪。《管子?權修篇》提出“取於民有度,用之有止”,要求統治者要約束自己的行爲,不可巧取豪奪,不能對百姓剝削太重,也就是要減輕賦稅,輕徭薄役;同時要注意節約,不能窮奢極欲。這裡雖然已經改變了許行的人人平等勞動的主張,但這樣的改變無疑是統治者更易接受的。02.修飢謹,救災荒在《管子》一書中,農家還非常關注農業災害問題,提出“修飢謹,救災荒”。農家將水災、旱災、風霧雪霜、疾病、蟲災合稱爲“五害”,認爲“五害”是危害百姓生活和生產的重大災害,因此,一個賢明的統治者要想鞏固自己的統治,當務之急在於掃除“五害”,只有解決了這些災害問題,解除百姓的痛苦,百姓纔會服從統治。在《管子》的作者看來,水災是最危險的自然災害,尤應引起統治者的重視。這樣,災害意識就成爲農家民本主義的重要構成部分。03.農本商末“農本商末”是中國傳統社會的一項基本國策,也是得到社會普遍認同的價值觀念。先秦農家力主“農本商末”,推動統治者確立這項基本國策,並促進社會認同這一價值觀念。農家認定,農業是一切財富的基礎和來源,一個國家要想安定富足,就必須大力發展農業。而商業則是破壞和損耗社會財富的根源。商人不會創造財富,只不過是拿別人的產品,買賤賣貴,從中漁利,同時,商人還要吃飯和穿衣,要大量消費農民生產的糧食和布帛。不僅如此,農民勞動多而收穫少,商人卻付出少而收穫多,這種反差和對比會造成農業勞動力的流失。首先,農業是保障百姓生存的基本手段。國家以百姓爲根,百姓以谷爲命。如果百姓無谷,國家就會失去根基,因此,必須將發展農業生產擺在重要的位置。而珠、玉、金、銀之類既不能當飯吃,也不能當衣穿,對於處於飢寒之中的百姓來說毫無價值。其次,農家認爲,強大的軍隊是國家穩定的根本保障。在先秦時期,對軍隊來說最重要的就是充足的軍糧和穩定的兵源,而這兩項都需要通過發展農業來提供。再次,農家認爲,農業是道德教化的前提和保證。勸民務農,會使百姓民風淳樸,也就容易供統治者利用和役使;勸民務農還會使百姓舉止持重,減少結黨營私、圖謀造反的機會,將老百姓束縛在土地上,防止他們隨意遷徙,從而保證政令的推行,減少社會不安定因素。農家主張重農抑商,並不是否定工商活動存在的價值,而是要求從國家意志的高度來縮小和控制工商活動的範圍,使其不會成爲農事活動的障礙。在包羅萬象的雜家著作《呂氏春秋》中,也有不少闡述農家思想和農業技術的篇章。其中,作者提出了統一度量衡,以避免商業投機行爲。具體做法是,在每年的仲春和仲秋兩個月,由國家統一組織人力劃齊度量單位,統一衡稱,平整量器,修正溉具。這也開了秦朝“車同軌、書同文”的先河,與許行的主張相比又是一個進步。
農家著作有《神農》二十篇,《野老》十七篇,《宰氏》十七篇,《董安國》十七篇,《尹都尉》十七篇,《趙氏》十七篇等等,均已佚。農家沒有一部完整的著作保存下來,他們的思想和活動散見在諸子的著述中,雖星星點點但仍然值得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