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灰缸又厚又重,幾下,林飛的頭被拍的鮮血直流。林飛掙扎着想爬起來,但他力氣沒有二哥大。二哥厚厚的大手如蒲扇一般,偌大的菸灰缸在二哥手裡緊緊抓着,又是幾下,林飛被二哥拍的一動不動如死狗一般。
跟林飛一起來的幾個混子上來幫林飛,大豪傑一腳踹倒了兩個。
“全抓起來,一個都不能跑!”我大吼,二哥這事辦的衝動了。不過既然已經惹了事,我們也不能怕事。
隨着我的一聲令下,八哥等一羣全上去和他們幹了起來。八哥下手不夠狠,我拔出刀子上去就捅了一個混子大腿一刀。
混子慘嚎,躺在地上直打滾。
他們一共來了六個,全被我們活捉。歌廳老闆嚇壞了,在旁邊勸我們,“明哥,八哥,算了,算了。”
“算個幾把,滾。”歌廳老闆也是牆頭草兩邊倒的貨色。罵了一句,歌廳老闆擦着汗閃到一邊。
把他們六個全都帶到歌廳裡屋,二哥從褲間拽下褲腰帶對着他們幾個又是一頓抽。幾個混子慘叫,林飛指着二哥大吼,“草你嗎的,你等着,等我回去,我把你們全宰了!”
“都幾把給我跪下。”二哥抓着林飛的手指頭用力一掰,嘎嘣一聲,林飛捂着手指頭大吼起來。
“草你們嗎,都跪下,聽到沒?”二哥踹了林飛幾腳,幾個混子同時跪下。
“我要殺了你們!”林飛的手指頭被掰斷了,他依然大吼。
“張明明,聽說你夠狠,你能制服他不?”二哥問我。
“這個好說。”我衝上去幾腳踹的林飛不能動彈,然後拔出刀子,把林飛的手掌按在桌子上。一刀落下,林飛的手掌被我扎穿,刀子把他的手掌定在桌子上。
林飛大叫,不停的亂動。我咬着牙狠狠的按着他的身子,拔出刀子,我問林飛,“你跪不跪?”
“我跪你嗎個比。”林飛都快被我們折騰死了,他仍然嘴硬。
“好。”舉起刀子,我又是一刀落下。這一次,我沒扎他的手,刀子落在他的手邊。
林飛被我嚇壞了,看到我的刀子落在他手邊,他整個人癱軟在地上。
“跪了就饒了你,不跪的話,我挑了你手腳筋。”我笑着對林飛說。
看着我認真的神情,林飛終於知道了我的狠。他不敢再跟我叫號,老老實實的跪在了地上。
混到現在,老一輩混子的手段我都知道的差不多了。只有心夠狠,手夠辣,沒有制不服的敵人。
看到我出手既乾淨又利落,二哥滿意的點點頭。我之所以不適合當老大,是因爲我的心太軟。現在我的心硬了,我的老大當的一點都不舒服。爲了看到不歸路的曙光,我會熟悉這種感覺。
“你們六個把衣服都脫了。”看着他們,我冷冷的說。
“啊?”他們幾個不知道我想幹什麼。
“脫了!”我用刀子指着他們說。
正說着,我看到林飛做出了一個奇怪的動作。林飛的手逐漸向後腰處摸,好像想做什麼。剛想踢他的手,二哥已經一腳將他的手踢開。踢開他手的同時,林飛後腰的槍掉在了地上。二哥手快,不等他撿起槍,二哥已經一把搶過地上的槍。
二哥笑了笑,將槍拋給我。
槍的做工很粗糙,摸着有點劃手。瀋陽貨,省內混子通用的自制手槍。保險已經被打開了,是林飛剛纔偷偷開的。熟練了拉了一下梭子,感覺到有子彈上膛。
啪!一槍打向林飛肩膀後面的沙發。子彈帶着呼嘯聲鑽進沙發,聞到一股刺鼻的火藥味和紡織品燒焦的味道。
“別逼我動手。”我惡狠狠的笑着對林飛說。
看了他們不到一分鐘,幾個混子開始脫衣服。夏天衣服少,很快他們就把衣服脫光。讓他們脫衣服,是怕他們逃跑,順便檢查一下,看看他們身上有沒有什麼武器。運氣不錯,繳獲了一把手槍。要是剛纔就那麼把他們關起來,他們跑出來不開槍打死我纔怪。
脫的只剩下一條褲衩,我用槍指着他們讓他們全部脫光。猶豫了一下,他們把僅剩下的一條褲衩也脫掉了。
把門反鎖上,留了三個混子看着他們。把他們收拾的這麼慘,瘋狗知道了要是不整死我們纔怪。六個大活人,不可能把他們都殺了。殺了這麼多人,條子不把我當成變態殺人犯通緝纔怪。就這麼的挺好,先關着他們,我們抓緊混。等我們混起來了,就算瘋狗知道我抓了他們的小弟瘋狗也沒辦法。
走到正廳,二哥拍着我的肩膀說,“明明,你現在有老大的樣子,連我都願意跟着你混了。”
“二哥,你別埋汰我了。”我笑着對二哥說。
叫來一個小弟,讓他去買點藥和紗布還有消毒水。別讓林飛他們死在我這,有人死,我們又是個麻煩。
“用不了兩天,瘋狗還會派人來。”二哥想了想對我說。
“恩,到時候看,能瞞過最好,瞞不過,接着抓。”我對二哥說。
“你真行。”二哥笑着看我,對我豎起大拇指。
小弟買了藥,是我親自給他們治傷的。幾個大男人脫的一絲不掛,看着有點噁心。不過沒辦法,這事我們做的太危險了。如果他們有一個人逃走,我們辛苦打下的地盤就全都沒了。到那時候,我們就算藏起來都沒用,黑山我們都不能呆。
加上五虎之一的林飛,幾個人都沒怎麼跟我們說話。我知道,他們恨我恨的要死,恨不得吃我的肉,喝我的血。出來的時候,我告訴看着他的小弟們小心點,他們幾個是危險人物,千萬別讓他們跑了。尤其是林飛,他說什麼都別聽他的。
留下的三個混子都是八哥的親信,很能幹,辦事也老練。怕他們三個人不行,我又加派了一個小弟。考慮到他們一直看着林飛四個人會累,我告訴他們累了就輪流休息,別太累了。
四個小弟看我這麼體貼,全都很感謝我。
重新回到歌廳正廳的時候,歌廳老闆過來勸我。他跟我說,“明哥,狗哥的小弟,放了吧。讓狗哥知道,咱們全完了。”
“就算現在放了他們,狗哥知道咱們也玩完。”我淡淡的對歌廳老闆說。
“明哥,要是狗哥怪罪下來,這事跟我可沒關係啊。”聽了我的話,歌廳老闆臉色灰白。
“有關係,怎麼可能沒關係?咱們現在可是一條繩子上的蚱蜢了。要是出事,咱們全都玩完。”我笑着對歌廳老闆說。
歌廳老闆咬着咬嘴脣看我,好像在想着什麼心事。怕他膽小壞事,我拿出了別再後腰的槍。我對他說,“你消停的當你的老闆,當發生什麼事都不知道。有事了,我自己一個人扛。”
跟對付田哥那招差不多,一手手槍,一手利益。歌廳老闆的魄力不如田哥,他點着頭,唯唯諾諾的答應了。
最多兩天,用不了兩天,瘋狗就會派人來問。林飛失蹤,他們肯定第一個懷疑到我們頭上。時間緊迫,我們得快點擴張自己的勢力,同時隱藏好抓林飛他們的事。爭取的時間越多,我們混的越好,對抗瘋狗也越有把握。
晚上,我們又滅了一個歌廳的混子。我們缺人,這一次以收人爲主。除了歌廳看場子的老大和幾個死忠,剩下的,全都歸順我們。
二十人變成三十人,這還遠遠不夠,我們還得想辦法整更多的人。回到歌廳,留着看家的混子氣喘吁吁的找我,“明哥,不好了,林飛毒癮犯了,現在跟瘋子似的,見人就打,見人就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