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第十四章

這座城市的秋天很短,幾場雨一過,落了花紅,脫了柳綠。愛美的女孩們捨不得短打西裝和羊毛短裙,走在十一月的寒風裡,已不免有些瑟瑟,勇敢得可愛。

日子一天一天地過。

轉眼入冬。

連綿的冬雨打得空氣又溼又冷,天空是洗不去的鉛灰色,人的心情也鬱郁,幸運的是,對陶然來說,最難過的已過去。

如果說再也不會想起林醉,那是假的。但至少,她現在已經可以比較平靜地想他,在那些不得不想起他的時候。比如在路邊的站牌廣告裡看到《浪跡》海報,或是在房間角落裡拾到那枚曾讓他尋了很久的袖釦,又比如此刻,她站在季風書園的書櫃中間,手指輕輕地在一長排書脊上划動,直到在其中一本停住——《若我離去,後會無期》。

若我離去,後會無期。

她與林醉,是真的後會無期了。

自那晚之後,他音信皆無,只偶爾從共同的友人那裡得到零星的消息,知道他似乎一直在美國。

多年前她曾因爲他而選擇留在這座城市,多年後他把她獨自留在這裡,一個人去到那麼遠,頭也不回。原來他們終究還是很相配的人,一樣的決絕。分手只是個利落的轉身,沒有糾纏沒有爭辯沒有再見,甚至分手之後也沒有機會重逢,無法像歌裡唱的那樣,在某個街角的咖啡店,帶着笑臉揮手寒暄坐着聊聊天,問候一句好久不見。

可是,如果重逢,她是否真的可以做到一臉淡然,輕鬆問候好久不見?

不,她沒有這樣的把握。

所以,後會無期,也挺好。

指尖輕輕撫過那四個字,繼續滑向下一本。

週末的時候去看望母親,照例被問到林醉,陶然幾乎窮於應對,所有的藉口都已用完,看得出母親也漸漸起了疑心,可她仍然不知道該怎麼向母親說出他們已經分手,這無疑會引來一場軒然大波,母親會有怎樣激烈的反應,她不敢想象。

這成了懸在她頭頂的一柄劍,雖然明知早晚要落,仍忍不住一拖再拖。

這次又是,眼看母親追問不休,她情急之下胡亂允諾,說等林醉忙完這陣子,兩個人會一道回老家參加舅舅家的婚禮,母親聽了果然開心,一高興就把話轉到了婚禮上,囑咐她帶這帶那,陶然嗯嗯地應着,心裡卻恨不得把自己的舌頭咬掉。

簡直就是說話不經大腦,這麼容易被拆穿的謊言,到時可怎麼圓?

揪着眉頭想了半天也沒想出辦法,索性心一橫,決定一從老家回來就同母親攤牌,只希望到時藉着那點喜氣,再趁母親心情好,能夠太太平平地過這一關。

但這趟老家之行是無論如何也躲不過了。

她訂了婚禮當天最早一趟航班。

清晨,飛機降落在A市的小機場,隨即搭了一輛的士前往市區。自從十八歲外出求學,她已很少回到這裡,她對這片叫作家鄉的土地沒有太多感情,談不上愛憎,更多是疏離。

到舅舅家的時候時間尚早,新郎的車隊還沒來,大家都在屋裡忙。舅舅站在陽臺上頻頻往外望,最先看到她,披了件外套下樓,老遠就喚她:

“小然,小然……”

陶然笑着迎上去,“舅舅。”

“小然,就等你了,怎麼不早點回來?冷不冷?穿這麼少……”舅舅一邊說一邊搶着幫她拿行李。

“舅舅,不重,我自己來。”

“沒事沒事,你路上累了,歇着吧。”

爭執不下,陶然只好放手。舅舅大步走在前頭,不停地回頭噓寒問暖。

陶然望着他的背影,心裡忽然有些難過。幾年不見,舅舅老了許多,卻還是把她當成小孩子。如果說這座城市還有什麼真正令她牽掛,那麼一定是舅舅。像母親說的那樣,沒有他就沒有陶然的今天,她敬重他,一如敬重一個真正的父親。

進了門,舅舅樂呵呵地拉着她到裡屋,大聲喊:“玲玲,看誰回來了!”

宛如衆星拱月般被圍在正中的那個身穿白紗的漂亮女孩扭過頭,隔着衆人望過來,見是陶然,禮貌地叫了聲“小然姐”,那目光蜻蜓點水般,掠過她的臉又飛了回去。

旁邊一位鬢角戴着紅花的中年婦人出聲道:“小然來啦,外面坐會兒吧。”語氣客氣,算是招呼,說完又去忙着給女孩整理頭紗。

“舅媽,玲玲。”

陶然朝着她倆的後腦勺打了個招呼,便再也沒有別的好說。

氣氛實在算不上熱烈,舅舅在一旁搓着手,笑容有些尷尬。陶然不動聲色地挽過他的胳膊,“舅舅,過來看,我帶了上好的龍井給你,你知道我不懂茶,也不知道是不是你喜歡的那種。”

不多時就聽到外面鞭炮震天地響,新郎到了。

人頭攢動,一番擾攘,男儐相們急得滿頭大汗,卻怎麼都進不了新娘的門,裡面遞出來的難題一個接一個,百般刁難。陶然站在人羣外面,安靜地站着,既不跟着起鬨也不上前亂出主意。

在用十種方言說完“我愛你”之後新郎開始有些不耐煩,精心造型的頭髮被他兩下就抓亂了。遠遠看見,陶然抿住脣輕輕一笑。

刁難是韋玲玲的強項,他要娶她,該是有些思想準備纔是。

無論如何,最後總算是把新娘抱上了車。陶然一路跟在最後,坐着末尾一輛巴士去了酒店。本想繼續同車上幾個剛剛搞清輩分的遠房親戚湊在一席,舅舅卻固執地堅持把她拉到主桌。

主桌都是男女雙方的至親好友,席開不久,新人敬酒首先從主桌開始,走到陶然這裡,新郎發覺竟然有個很面生的人,不由愣住,新娘子斟滿酒,只簡單地給他介紹一句,這是小然姐,然後乾杯,祝百年好合,說謝謝,便走到了下一位。新郎一頭霧水,根本連親疏遠近都沒搞清楚,一時也顧不上多問,過去也就過去了。

陶然端坐在舅舅旁邊,臉上始終帶着恰如其分的微笑,不時地要與男方親友寒暄,因爲怕惹舅媽不高興,也不敢過分熱絡,一頓飯吃下來,不知有多累。

好不容易熬到酒宴將要結束,又從大廳遠處傳來一陣喧譁,舅舅起身望了一眼,有點擔憂地說:“哎,那桌好像是大偉的同學,年輕人喝了點酒,可別鬧得太瘋啊。”

“沒事,舅舅你坐着,我去看看。”陶然聞言,推開椅子走了過去。

果然,坐在末席的是新郎的一班兄弟,平日裡就玩得瘋,今天這樣的場合更是不會放過機會,早就齊刷刷地在桌子上擺了滿滿十杯紅酒,一定要兩位新人全部喝完,算是給在座每人敬上一杯,以示誠意。

紅酒杯廣口圓肚,要知道把這十隻杯子全盛滿,幾乎要用掉三瓶紅酒,就算是滴酒未沾過來喝也未必全部喝的下,更何況大偉和玲玲兩個人十幾桌敬下來,已是強弩之末,保駕護航的伴郎伴娘早就跑到衛生間吐去了。

大偉已經半醉,大着舌頭說,饒兄弟這一回吧,真不行了。

爲首的幾個卻藉着酒勁不依不饒,再加上起鬨的看熱鬧的,頓時亂作一團。

玲玲臉色緋紅,感覺整個人就像在海上漂,可推來擋去吵了半天,也被吵得煩了,蠻勁逼上來,說,喝就喝!於是就要去拿酒杯。

橫裡伸出一隻手。有人攔下她,說:“還是我來吧。”那聲音不大,不疾不徐,卻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大家循聲一瞧,原來也就是個高挑纖細的秀氣女子,很普通的樣子。

有人鬨笑起來,其中一個臉色通紅的年輕男子嚷道:

“你誰啊?憑什麼你來啊?”

那女孩眉眼一彎,慢悠悠地說:“這是我妹妹和妹夫,我幫點小忙也是應該的。”她面帶笑意掃了一眼在座諸人,又道,“敬酒沒有問題,不過哪有紅酒倒滿杯的,禮不周全。”

紅臉男子哈哈笑道:“嫌多?那要是你一個人替他們倆的話,就一杯喝一半吧,心意到了就成!”

女孩莞爾,道:“小兄弟,我話還沒說完呢。今天是大偉和玲玲一輩子一次的大喜日子,各位都是座上賓,作爲主人,這酒,不能不敬,敬了,就不能不滿。紅酒這東西,平常喝着玩的,不成敬意。”

說着,她氣定神閒地拿起面前一隻酒杯,將杯中紅酒倒入空的冰桶裡,又取過桌子中央的白酒瓶,把杯子重新斟滿,舉起來,對着那紅臉男子嫣然一笑:“作爲姐姐,先替他們倆謝謝各位賞光,水酒一杯,我先乾爲敬。”她頓了頓,又輕輕說,“你隨意。”

圍觀衆人從看到她咕嘟咕嘟往紅酒杯裡倒白酒的時候就漸漸靜了下來,直到見她把滿滿一杯酒托起來,眼睛不眨一口氣幹完,再把空杯子放下,依然笑意盈盈,所有人都驚住了。

下面的毛頭小夥子哪見過這陣勢,誰都看得出那杯酒沒有半斤也有四兩,少說也要三四十度,就這麼被她乾脆地敬下去,這讓受得這杯酒的七尺男兒怎麼隨意的起來?

那鬧得最兇的紅臉男還沒醉到糊塗,見風使舵轉的快,看此情形,知道與其硬上扛不住丟人,不如主動服軟找個臺階下,索性仗着年紀小耍起賴皮,堆着笑說:“姐姐姐姐,我錯了,自罰一杯,自罰一杯……”說着取了一滿杯紅酒過去,皺着眉頭幹掉。

其他幾個一看,紛紛上前一人一杯把一整排紅酒分完,嘴上都姐姐姐姐的叫得一個比一個親熱。

要說這叫得最親的,非新郎莫屬,雖然他還是沒搞清楚眼前這個小然姐是何許人也,但已經打心眼裡覺得,太陽最紅,小然姐最親!

陶然臉上帶着笑,又客氣地敷衍了幾句,全憑意志力撐着,心裡清楚,自己得馬上回座位坐下,至少要緩一刻鐘才能起的來。

開玩笑麼?她又不是姓李字太白,那麼多白酒一口灌下去,她就算是個酒精爐也得燒上半天才能燒完吶。

爲什麼敢喝?

一介女子行走江湖,南來北往的酒席拼下來,早就明白,這種場合若想全身而退,沒有酒量?肯定不行。沒有酒膽?那是萬萬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