滾滾紅塵,我們誰都主宰不了上天註定的命格,但命運,卻始終是自己改變的。三叔與我們共謀,終於把全世界與他有聯繫的大佬一網打盡。
我十分震撼,他竟然能號令那樣多的大佬,並平衡彼此的關係。所以他說“若非他自願,否則那邊的人對付不了他”這話一點兒誇張的成分都沒有。
只是,他得到了自由身,卻抵不過上蒼的懲罰,他的病終究是越來越嚴重。他總用一句話自嘲,“天道好輪迴,蒼天饒過誰”,他說上半生他作惡太多,把餘生的福報都用光了。
對於死,他有種超凡脫俗的理解和透視,他十分平靜地等死,不再掙扎。
但我不平靜!
三叔因爲救諾諾而病入膏肓,決定在老宅子裡度過餘生。我看到了歡顏的無能爲力和痛苦,她一直念及三叔救她和諾諾的恩情,想要報答他。她是個感恩的女人,又因爲三叔那滿腔愛戀而覺得虧欠,所以她始終活在一種自責當中。
比起三叔,或者比起身邊任何人來說,我都是幸運的。有個愛我的妻子,還有幾個精緻如玉的孩兒,人在幸福的滋潤下就會變得很溫和,會想得更多,更遠。
本身我和三叔習性相近,彼此間更多的是爭鬥和較量,對於生死的理解也跟他差不多。我也覺得人終究有一死,早一點兒,晚一點兒的差別而已。
但歡顏不這樣理解,她說三叔這一生太過淒涼,走了他不願意走的路,種了他不願意看到的果,這一切都因爲當年族人的爭鬥。否則他會是另外的命運,會有與現在截然不同的人生。所以這是我們大家欠他的,如果可以,她情願用自己的命換他餘生的歲月。
我問她,如果把命都換了,那我的餘生怎麼辦。
她笑說,“我爲你生了這麼多孩兒,餘生你不會寂寞了,如果死了,我就在黃泉路上等你,不喝孟婆湯,不過奈何橋,你一來就能看到我。而三叔,他來去可能都是孤零零一個人,所以讓他活得久一些,最好走在我們後面,那麼他來時就有我們作伴了。”
歡顏這話雖然是假設,但卻令我難受了很久。她心裡始終藏着一份不足爲外人道的情感,是專門給三叔的。不是愛情,但卻超過了友情。
我無法去左右她的感情,因爲當年她最需要呵護的時候,我卻給了她折磨。也就是這個時候,伸出援手的是三叔,他把能的範圍裡的所有溫柔都給了她。
人是一種很感性的動物,記不得錦上添花的美好,但一定記得雪中送炭的溫情。所以歡顏記着三叔那份情誼雖令我糾結,卻也是情理之中。
我覺得,只有想辦法留下三叔的命,才能讓她慢慢淡忘他的好。我們的餘生還很長,她可以有足夠的時間來償還這一切。
其實三叔有個孩子,就是當年商穎剩下的浩辰,她欺瞞了所有人。
浩辰和他的肝源還很配,但他死活不願意用他的肝來續命。以他的話說,他十多年都沒有盡到做父親的責任,又哪來的資格用孩子的肝來續命?
但這不是主要原因,我覺得他是不想活了,因爲他放棄了對歡顏的追求,那股子勁沒了,就變得生無可戀。
至於一個硬生生闖進他生命裡的孩子,他根本不知道如何去疼愛。浩辰的存在,可能僅僅是能繼承他所有的家業而已,別無其他的意義。
我不得不承認,三叔對生死的淡漠實在超凡脫俗得很,我根本做不到。可能人一旦擁有太多,就變得比較貪生,也比較貪婪,總想活久點,多享受一些這世間的繁華。
歡顏講得多,若非是秦家當年太冷漠,三叔不會落得如今這般等死的境地。以他那逆天的本事,這人世間哪一場繁華風景他抓不住呢?
最主要,若非他的成全,我和歡顏不會如此幸福。所以我們大家欠他的,我來還!
洛小七這個名字,早在三叔摧毀黑市器官交易時我就關注了,因爲她的血和我們秦家的血一樣,是稀有血型。
最關鍵是,她當年就是因爲肝源和三叔匹配才被薛老頭子盯上的。只是三叔這人很詭異,他能壞得淋漓盡致,也能好得莫名其妙,他直接就放過了她。
但這個女孩兒,我一直記得。
所以在三叔等待死亡的時候,我千方百計找到了洛小七,她竟和歡顏是一個縣城,兩人所在的地方緊緊相隔七八十公里而已,令我對她又多了幾分親切感。
我把她約在了我爲歡顏建造的桃花源裡,這是在當初認定歡顏是我妻子不二人選時決定的,因爲看到書上說桃花象徵着愛情,我也不知道要如何對妻子才叫好,就策劃了這樣一個地方。
洛小七認識我,她叫歡顏爲歡顏姐姐,還特別羨慕她,說十里八鄉的人都羨慕歡顏。
她家境跟歡顏差不多,父母都離世了,本有個弟弟也被薛老頭子給害了。但她身上有種很樂觀的精神,臉上始終透着對生活的渴望和激情。
我提到三叔的時候,洛小七眼神多了幾分暖意,我感覺這丫頭喜歡他。只是,以三叔的性子,是絕不會接受她的,且不說他心裡還有歡顏,單就他那操蛋的人生,就不是一般女孩子能理解的。
道明來意,我對洛小七並沒有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直接給出一張空白支票買她的肝。這是最簡單有效的辦法,因爲這世上很少人會對金錢無視。
她盯着我看了很久,講了句令我汗顏的話,“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你搞得這樣市儈做什麼?我和秦先生有數面之緣,救他義不容辭。”
我滿臉尷尬地道,“或許會有性命危險,你知道這其中有很多禁忌。”
“我不怕!”
鏗鏘有力的三個字,忽然莫名讓我心酸。我在想,到底是什麼樣的情誼,可以讓她如此坦然面對生死。
活體捐肝這種事,就目前的醫學水平來說,危險也有百分之五十。還有捐肝後的種種危害和負面作用,也不是一般人能夠承受得了的。就比如父親,當年若非切了肝,以慕連清的醫術他是能活下來的。所以後來三叔堅決不讓小浩辰給他捐肝,也就是處於這方面的擔心。
洛小七肯定明白捐肝後的危害,可她並不在乎。我在想,如果三叔最終知道這事,他心裡會是怎樣的感受。
和洛小七敲定捐肝一事過後,她叮囑我無論如何都不可以讓三叔知道,一定要瞞着。我其實也是這個意思,否則三叔這一生都會心懷愧疚的。
我把洛小七接到了野戰醫院,籌備手術。這是我最放心也最安全的地方,不過操刀的人還是慕少卿,他這人雖然有點兒心術不正,但醫術確實好。
捐肝並不是那麼簡單的,要進行一系列的檢查和籌備。洛小七就在野戰醫院裡住着,每天定時定量地攝入一些營養元素,爲手術做準備。
在手術的前夕,她私底下跟我說,如果手術中她真的十分倒黴地死去了,誰也別說,就偷偷把她燒了丟海里,就魔都東海碼頭那地方。
我問她爲何要丟東海碼頭,她糾結了很久才告訴我,那地方離三叔的別墅最近,她想陪着他。
我聽後沉默了很久,很慎重地答應了她。而後她就笑了,那一臉璀璨的笑容就像春風一般,暖到了人心坎裡去了。我忽然間很憐惜這丫頭,她比我小九歲,卻活得比我大氣。
從頭至尾,三叔都不曉得我和洛小七這約定,他真以爲我從黑市上找到了肝,所以抱着一種沒所謂的態度接受了手術。他還跟我說,如果手術中他一不小心嗝屁了,不要把他埋葬了,就灑在海里面。
他的想法和洛小七驚人的相似,但意思不一樣,他說他一生作孽太多,進入大海中洗滌一下骯髒的靈魂。往後有機會輪迴轉世了,也能投一個好人家。
他說到“好人家”三個字時很意味深長地瞄了我一眼,眸光中那淡淡的不屑和涼意,令我心裡十分難受。秦家帶給他的傷痛,恐怕這輩子都抹不去了。
本身這一場手術感覺上是十分順利的,因爲天時地利人和,再加上有醫術精湛的慕少卿,成功率即使沒有百分百,也有百分之七八十。
但我們都估算錯誤了,洛小七在取肝過後就出現了休克,陷入了深度昏迷。整個野戰醫院肝病科的權威都參與了搶救才把她搶救過來,但她身體卻十分糟糕了。
手術過後,我才曉得她曾經得過再生性貧血,取肝誘發了她的病因。不得已,我讓家族裡面所有人都來檢查,準備給洛小七捐贈造血幹細胞。
最後是小浩辰匹配度高,取了他的幹細胞才阻止了洛小七的病情。等她病情穩妥過後,慕少卿才告訴我,當初給洛小七捐贈造血幹細胞的人就是三叔,這大概就是緣分了。
手術過後,三叔的身體恢復得很快,但洛小七卻一直住在重症病房裡養病,足足養了大半年才徹底痊癒,但整個人瘦得都沒有人形了。但她很亢奮,她說這是她一生中做的最應該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