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6.第352章 判定情節嚴重?怎麼判?那是在

第352章 判定情節嚴重?怎麼判?那是在救人!

判定情節較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判定情節較重,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較輕和情節較重,只相差一個字,可是兩者之間的差距極大。

兩者的上下限差距甚至可以高達數年!

就比如說在一審時,林勇被判決四年有期徒刑。

爲什麼能被判四年有期徒刑?

主要的原因還是認定情節較重的緣故。

這也是爲什麼,蘇白會將這一個判定看的比較重要的原因之一。

因爲關乎着刑期的底線!

如果判定刑期較重,那麼起碼三年有期徒刑!

完全達不到減刑的意義!

所以能不重視這個判定嗎?

肯定不可以。

.

….

在蘇白開口陳述完畢,審判臺席位上段清水作爲審判長整理了相關的訴訟材料。

緊接着扭頭看向公訴人席位和控告方席位。

“公訴人和控告方委託律師對於這一判定,有什麼看法?”

“先請公訴人進行陳述。”

面對審判長的開口,公訴人點了點頭:“好的審判長。”

在這場案件當中,公訴人始終保持着客觀理智的態度。

就像在剛剛,對於林勇有無主觀故意進行牟利,公訴人沒有任何異議。

因爲他認爲判定林勇無主觀牟利,本身沒有太大的問題。

所以並沒有提出任何其他的觀點。

但是對於蘇白提出來的情節問題,公訴人有一定的異議,並且客觀的指出來了,其中的問題。

“審判長.…”

“關於情節是否嚴重這一判定,檢方認爲不應該只從有無對較多的特殊羣體造成了身體上的傷害來考慮這件事情。”

“上訴人委託律師提出來的這一觀點,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觀點。”

“關於本案,檢方認爲有着不同的角度。”

“有無對購買人羣身體上造成傷害,來判定情節是否嚴重這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則是針對購買羣體的規模。”

“在本案當中,林勇銷售代購了兩年的時間,根據調查出來的人羣高達2000人。”

“傳播面非常廣,並且銷售次數非常大,銷售金額很高。”

“從這一方面,檢方認爲可以達到一定的情節較重的情況。”

“以上就是檢方的看法。”

這一次公訴人的陳述,是非常具有客觀性的。

並沒有從主觀或者是因爲自己的情感因素,來對本次控告有所偏袒。

公訴人對於林勇的行爲也非常的敬佩。

可是,從另一方面來講,法律就是法律。

按照相關法律進行控告,這一點沒有任何的異議,這也是作爲公訴人的職責。

聽完公訴人的陳述,段清水繼續讓控告方開始陳述。

“控告方對於上述方所提出來的認爲情節判定較重,有沒有其他異議?”

“有的,審判長。”

張遠當即表態開口。

他和方奇兩個人在第一次判定的時候就出現了失誤。

讓庭審陷入到了對於控告方不利的局面。

也不能說對控高方不利,只是沒有達到委託人所要求的情況。

而這一次的判定,則關乎着刑期的上下限。

是一次非常重要的判定,兩人根本不敢有任何的懈怠。

要不然.…大客戶可就跑了!

剛纔公訴人已經從銷售範圍和銷售金額進行了陳述。

那麼作爲控告方,去控告情節嚴重就需要對正版藥和盜版藥的差距進行描述。

當然也可以從對正版藥的損失上進行描述。

不過關於損失,那是民事賠償的範圍責任之內與刑事責任無關。

所以這種情況他們補充的話,只能補充盜版藥品對身體的危害。

這一次由張遠進行陳述,張遠微微擡頭看向審判臺席位,然後開口:

“審判長,基於我方提交的證據已經表明,正版藥和盜版藥對人身體危害程度不同。”

“盜版藥會加重對於慢性白血病患者的併發症。”

“大大增加了併發症爆發的可能性,會對病人產生危害。”

“這種潛在的危害是盜版藥所具備的.…而正版要大大減少了這種情況。”

“上訴方委託律師所陳述的,並沒有對病人產生太大的身體危害,那是因爲暫時還沒有凸顯出來盜版藥的危害程度。”

“這種情況是具有偶然的。”

“但同時也蘊含着極大的潛在威脅.…”

“我方詳情審判長能夠從這一方面來進行考慮。”

張遠陳述完畢後,擡頭看向審判長席位。

審判長又看向了上訴方席位。

此時,蘇白在面對公訴人的陳述以及張遠的陳述,並沒有太多的意外。

因爲公訴人的陳述和張遠的陳述都是從一審的相關判定中來突出判定的要點。

的確.…

按照公訴人的陳述,判定情節是否屬於較輕還是較重,需要從多方面來進行考慮。

或者說.…需要考慮到銷售人羣和銷售金額。

但是這有一個前提!

那就是在一審判定中,是以牟利爲主觀目的來進行的判決,所以需要考慮到銷售金額和銷售人羣。

但是在剛剛二審的判定中,已經駁回了這一個觀點。

同時!

至於控告方委託律師所描述的情景,這一點同樣也不適用。

爲什麼這麼說?

因爲張遠所陳述的盜版藥的危害,其實正版藥也具有。

並且盜版藥之所以被國家列爲假藥,是因爲沒有獲得經營許可。

而不是成分造假或者是成分中有致人體不好的成分。

關於這一點,蘇白也進行過調查和詢問專業人士了。

盜版藥中的相關成分按照國內的規定來講,並不算超標。

那麼其潛在危害屬於正常的情況,並不構成加重判罰的必要條件。

就好比,吃任何藥都會有一定的不良反應。

那麼製造這些藥,只要經過了國家的檢驗,並且經過了提醒和提示,不用承擔相關責任問題。

再有.…有吃錯藥去告藥商的嗎?

所以從這一點上能夠看的出來,並不能夠達成加重判罰的標準。

審判臺席位上,段清水開口:

“對於公訴人和控告方的陳述,上訴方有沒有什麼要講的?”

“有的審判長。”

蘇白在聽到審判長的詢問,當即開口:“我方並不同意公訴人和控告方的陳述。”

“原因有以下幾點:” “第一:公訴人的陳述是從銷售範圍,銷售金額和銷售人羣而定的情節嚴重。”

“但是從以上角度要判定情節嚴重是從什麼方向進行處罰?”

“是從銷售假藥和代購藥品獲得了巨大利益,侵害了購買人羣的身體健康才能進行情節嚴重的判罰。”

“換句話說,就是從牟利的主觀進行出發,明知道盜版要對於購買者有身體上的危害而繼續行使售賣。”

“可是在剛纔的判定中,合議庭已經判定,我方並不是以主觀牟利爲目的而進行的銷售代購行爲。”

“所以從以上幾點判定我方情節嚴重,完全不符合情景。”

“再有一點兒,我方爲什麼會進行代購?”

“我方進行代購的原因是不是爲了幫助病友?”

“那麼,從這一方面來講,銷售金額和代購人數越來越多,那麼,我方所幫助的人就越多。”

“怎麼會出現情節嚴重的情況呢?”

“公訴人的這一番陳述,是以牟利爲主觀目的,是以一審的判決結果而進行的繼續推進。”

“所以,針對二審的現有情況來講,公訴人的說法並不成立。”

“第二:控告方控告我方代購的盜版藥存在潛在的危害性.…”

“對於人體的危害性,相比於正版藥要大的很多。”

“我不知道這一點控告方從哪裡得出來的結論。”

“但是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服用盜版藥的購買人羣暫時沒有出現控告方所陳述的出現併發症的情況。”

“再有.…”

“根據我方提交的證據能夠表示,盜版藥完全符合我國的用藥成分標準,不過在我國沒有經營的許可權利。”

“所以被稱之爲“假藥”。”

“可是在成分上並沒有出現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成分。”

“還有一點,我想要強調和說明,在林勇購買的所在國家,這種假藥,是屬於其他國家的“正版藥品”,有着經營的許可權利。”

“所以從這方面來講,我方並不認同控告方所陳述的觀點。”

.

….

蘇白清楚的進行了反駁性的陳述。

將公訴人的陳述和控告方的陳述都反駁了回去。

面對反駁,公訴人在聽完蘇白的陳述後,微微點了點頭。

沒有再做過多的迴應,剛纔蘇白陳述的非常清楚了,他的觀點是基於一審的判決結果而定的,進行牟利的觀點。

雖然說基於這一點,他還可以繼續反駁,但實際上沒有繼續反駁的必要。

因爲關於判定是審判長來進行判定。

他只需要將這些提出來,而後由審判長選擇是否進行判定就可以了。

而另一邊.…

控告方張遠在面對着蘇白的反駁時,當即表示:

“對於上訴方委託律師所陳述的觀點,我方並不認同。”

“從用藥成分上來講,盜版藥相比於正版藥的確更能引發各類併發症。”

“暫時沒有出現,並不能夠代表未來不會出現,並不能夠代表不會由於潛在的危險性,對未來健康造成巨大的危害。”

“上千人購買了盜版藥,那麼就是有上千個危害。”

“根據國家藥品管理法的相關規定,這種行爲已經構成了情節嚴重的情況。”

“至於上訴方所陳述的,目前沒有爆發出來的情況。”

“可能是由於偶然性。”

“所以對於這一點,我方認爲應當予以駁回。”

????

對於張遠的這種說法,蘇白覺得,對方這完全是在說服自己和說服審判長。

爲什麼這麼講?

因爲這種說法完全站不住腳啊!

存在潛在的危害性,哪個藥品不存在潛在的危害性?

只要其成分不超標,符合國家規定,對人體沒有特別嚴重的危害,符合國家發行的標準。

那麼這種藥品,就屬於正常的藥品!

現在張遠的陳述完全是一種“表現形式”。

難道是想給後面的老闆表現一下自己盡力了?

對於這種情況,蘇白仍然做出了反駁:

“我不知道控告方所陳述的內容是依據什麼管理法,管理法的條例控告方並沒有列舉出來。”

“單從具有隱藏的危害性,我想請問一下控告方.…”

“格列正版藥難道不會引起併發症嗎?”

“會,但是概率要比盜版藥小很多,如果購買盜版藥的羣體能夠購買正版藥,這種併發症幾乎不會出現。”

張遠回覆:“服用盜版藥的危害性很大,存在的潛在危害性也很大,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

蘇白點頭認同了張遠的說法,然後又反問一句。

“從另一方面來說,服用盜版藥的危害形式很大.…”

“可是難道購買人羣不知道其危害性很大嗎?”

“購買盜版藥的原因是什麼?”

“剛纔我方已經陳述的非常的清楚了,購買盜版藥的原因是因爲吃不起正版藥!”

“吃不起正版藥,等同於慢性等死。”

“而盜版藥給了這些吃不起正版藥的羣衆們一個生存下去的希望。”

“相比於那些併發症,那些潛在的危害,面對死亡這些重要嗎?”

“這些並不重要!”

“還有一點就是,大家都知道吃盜版藥意味着什麼,意味着自身要承擔一定的吃藥風險,但是能夠好好的活下去。”

“就像是剛纔我方出庭的證人所描述的那樣。”

“她不知道正版藥好嗎?”

“知道!”

“可是吃得起嗎?”

“吃不起。”

“是盜版藥給了他們一個活下去的希望。”

“他們難道不想要吃正版藥嗎?那藥假不假他們不知道嗎?”

“在他們看來,能夠緩解他們病情,能夠讓他們活下去的,這就是“正版”藥。”

“至於控告方所陳述的潛在的危害性,存在!”

“可是林勇所售賣的藥品作用大於副作用,從這一方面來講,已經掩蓋了其潛在的危害性。”

“並不能夠構成危害購買人身體健康的行爲。”

總體說下來,只有簡單的一句話——

吃盜版藥,活下去,不吃盜版藥,活不起。

怎麼選?

你讓那些病友們怎麼選?他們沒有選擇的餘地。

面對潛在的危害性,他們心裡也非常的清楚。

但是隻要能夠活下去,就有希望。

而控告方所承受的什麼潛在危害性,在買不起藥的情況下,不值一提。

說到底!

關於這點的陳述還是一個道理,吃不起正版藥!

至於潛在的危害性算什麼,在生命面前什麼都算不上。

從這一點來看,林勇售賣盜版藥,是危害其他人的身體健康嗎?

根本不是!

判定情節嚴重,怎麼判?

那是在救人,而不是在害人,怎麼判定情節嚴重?!

這一點纔是蘇白剛纔陳述內容中的核心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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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41.第41章 第五課:沒有絕對的正義437.第433章 經典陳述完畢,等待判罰結果!第23章 第二次開庭!217.第217章 當庭提交非法證據!這麼大膽?78.第78章 第五次開庭!第462章 最終判罰,等待多年的公道來了!214.第214章 判決結果!小李:太可惜了!第483章 完了完了,涉及到的人員全完了!97.第97章 愛寶破產!董成被判!72.第72章 企鵝的翅膀,唰唰往人臉上扇159.第159章 判決結果!南都擔責,地產老闆121.第121章 當庭質問!第520章 合理懷疑!撤訴!74.第74章 蘇白:我不喜歡吃軟飯!第492章 什麼話也別說了,直接開幹!107.第107章 法院不受理?審判人員犯錯,機141.第141章 好傢伙,你反咬一口是吧?第477章 案件結束!我只要一個公道!218.第218章 耍流氓?行!來判,我看你判?168.第168章 激烈辯訴,無罪?想什麼呢?!59.第59章 第四次開庭!205.第205章 索賠20萬?不送進去就算好的了189.第189章 提起監督審查,檢方:我推薦死361.第357章 震驚高校投毒案,情節惡劣,無38.第38章 你有關係?!不早說?180.第180章 判你無期徒刑咋了?該判!第27章 你拿出抑鬱症?有什麼用?!396.第392章 反方判定!這是要勝訴了?33.第33章 爲自己的行爲付出來了慘痛的代價61.第61章 完了,感覺自己掉進坑裡了422.第418章 最高院打官司怎麼了?該敗訴還363.第359章 沒有證據?直接申請判定!401.第397章 官媒下場熱評,最高院回覆!77.第77章 企鵝破防拒絕和解,準備訴訟第451章 檢察院抗訴!死刑!必須死刑!152.第152章 進一步瞭解439.第435章 央網下場!跑,往哪裡跑?!133.第133章 判決認定,駁回一審判決。51.第51章 齊豐案,推動司法進步!160.第160章 又又又送人,職務犯罪,提起公378.第374章 判就判了,再怎麼說都沒什麼其94.第94章 幹翻兩個,判定:愛寶敗訴,水友287.第284章 判多少年合適?頂格判決!234.第234章 一個一個來,一個都跑不了!299.第296章 質問執法行爲!審判長同意延期38.第38章 你有關係?!不早說?335.第332章 不是,不至於吧,你提供僞造證212.第212章 連續反駁,重大判定!164.第164章 審判長咋了?照樣送進去!第458章 錯誤的漏洞?審判長駁回的依據。427.第423章 判定核心,被告:打擊太大了,298.第295章 逃脫法律制裁?想什麼呢,判死88.第88章 索賠企業被拒,原告進去案,蘇白127.第127章 對抗檢方!327.第324章 重要的事說三遍,證據!你虛空49.第49章 正當防衛,無罪,當庭釋放!!274.第273章 最後的辯訴,審判長的態度87.第87章 律所擴大,羅老師來電:給你介紹135.第135章 提起公訴,數罪併罰211.第211章 駁回審判長意見!庭審爆炸!142.第142章 你告訴我,你這不是惡意控告?141.第141章 好傢伙,你反咬一口是吧?409.第405章 陪審制度落地!“毒舌律師”!第468章 故意殺人?這根本不是激情犯罪!(132.第132章 小李興奮了!111,都進去!257.第257章 證據補充再審,晉升合夥人!322.第319章 強烈判定!保守派:認爲激進派354.第350章 證人陳述:世上只有一種病窮病166.第166章 名場面!怒懟審判長!106.第106章 後續處理結果!該罰罰,該帶走75.第75章 李律師,你也不想咱們這場官司輸第506章 利用漏洞,行使逼迫行爲!這全是陰346.第342章 不同角度的傾向性,審判長的觀第506章 利用漏洞,行使逼迫行爲!這全是陰第466章 睡在一張牀上了!小李:看我主動!103.第103章 行政違法?你是真敢說呀!416.第412章 和楊尚雅的對話,法律上不分上110.第110章 最高院:南都高院,重審!425.第421章 欺負小李?蘇白來找回場子263.第263章 監督審查,先進去兩個!206.第206章 庭審再現,經典名場面!第501章 牛的很?直接判,頂個判罰!260.第260章 再現經典名場面!反覆反駁!403.第399章 還有什麼好講的?直接讓法院發第9章 瘋了瘋了,南都銀行要輸?第506章 利用漏洞,行使逼迫行爲!這全是陰431.第427章 醫院天價藥費?被告人有隱情!244.第244章 提起監督審查!附帶民事訟訴!366.第362章 新的證據!逃罪?不可能逃的掉第510章 幕後BOOS現身!210.第210章 質問,結果正義VS程序正義!364.第360章 唯一嫌疑人,沒有直接證據就要156.第156章 你還想反駁?判的就是你!357.第353章 事實認證,判定結果!證人當庭432.第428章 假案源?事實的真相到底是什麼第511章 最高院,最高立法干涉指導!第495章 判決結果下來了,直接炸了!318.第315章 外國人國內犯罪,還要受害人承112.第112章 名場面,質問審判人員!162.第162章 來了來了,不是你撞的,你爲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