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4章 各方抗議,庭審直接炸了
對於本次庭審而言。
難點一直都不是,在法庭上,如何進行辯訴,或者說在本次庭審上如何進行判定。
因爲從事實認證的角度,以及相應的法律法規而言。
被告方工商,衛生,食品,複議部門有沒有不作爲的行爲?
在行政法中的相關規定,不作爲的規定是,不處理和拖延處理,以及不給予迴應。
這都是相關法律賦予不作爲的規定解釋。
被告方這四個相關部門,肯定有不作爲的情況。
通過相關的事實以及相關證據的認定。
其他的先不說。
被告方相關部門,已經涉及到了沒有按照投訴人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對於大發超市,和針對複議事實進行跟進處理。
先從第一個工商來講,顯然有這種行爲。
從餘言的答辯中就能很清楚的看到這一點。
爲什麼這麼說?
因爲餘言的答辯,很空洞,基本上沒有什麼要講的內容。
只是一句,有行動,但是實際的情況和相關的法律規定都沒有陳述出來。
說白了,就是行爲沒有依照着法律去進行答辯。
這種答辯沒有太多的說服力。
爲什麼餘言陳述不出來其他的情況?
因爲他根本就沒有事實依據,可以支撐其進行答辯。
所以只能從這一點進行陳述。
這一點想必餘言心裡面也非常的清楚。
.
….
面對蘇白開口申請判定。
彭光亮微微皺了皺眉,看了一眼身旁的兩名審判員。
緊接着開口:“關於原告方申請的判定。”
“合議庭對於相關的判定有着一定的爭議。”
“現在進入休庭階段。”
“開庭後,宣佈判決結果。”
法錘敲響進入休庭階段。
只不過,在審判長宣佈進入休庭階段後,蘇白微微皺了皺眉。
這個案子的情況已經非常清楚了。
還有什麼好合議的?
審判長怕影響太大,所以不願意判?
還是說在判決情況下,可能會出現其他意外?
嘶.…
對於這種情況,怎麼說呢。
太常見了。
尤其是在行政案件當中,有一定的傾向性很正常。
畢竟這一次的行政案件,涉及到了多方面。
.
….
與此同時。
在休庭時間點,由於本次庭審是公開審理,蘇白在法圈的名聲,相對來說比較大。
雖然這一次的審理並沒有在短視頻上進行發佈。
可是依舊引來了不少的觀看人數。
某些法評直播間內,不少人對於這個案子的現有審理進行評論。
“這個案子看起來沒有太大的問題啊!”
“我一個不學法的都能看出來,被告方在答辯當中完全沒有立足的依據。”
“說實話,這場官司我還以爲能夠看到激烈的答辯呢,畢竟蘇律師最近一段時間的庭審公開案件相對少了。”
“這個官司穩了!”
“穩了?兄弟,你是不是沒看審判長的態度啊?你也沒看被告方坐的是誰吧?”
“我看這場官司很難進行宣判!”
“畢竟涉及到的情況太多,涉及到的問題也多。”
“一個字——難!再說二審法院只是中級法院,如果是省高法院,還有可能判決勝訴。”
“看吧看吧,說實話,這麼多庭審以來還是第一次看蘇律師打行政官司。”
“還是希望能夠勝訴的!”
“.….”
法評人直播間內關於這個案子的輿論不少。
還有人說些亂七八糟的,把直播間都給幹下播了。
不過也能看的出來,這一次蘇白進行的公開庭審直播,有一定的熱度。
.
….
另一邊。
合議庭商討室內。
彭光亮和另外兩名合議庭成員,王相以及沈軍,商討着關於這個案子的相關判定。
“這個案子你們兩個怎麼看?”
彭光亮問了一句,然後又繼續說道:
“我先說說我的看法,這個案子爲難的地方是在於被告方。”
“這一次四個行政單位坐在了被告方席位,而且還有一個南區的行政管理。”
“工商,衛生和食品這三個部門其實依照法律進行判決,沒有什麼太大的異議。”
“只不過針對南區行政管理府,如果依照現有的原告方提出來的控告,進行相關的判定。”
“那麼很有可能會造成一定的影響。”
“畢竟.…行政地位不一樣。”
“伱們兩個人的看法是什麼?都可以說說看。”
王相和沈軍兩個人,對視了一眼,緊接着王相開口:
“其實我的看法和彭審判長是一樣。”
“這個案子的被告方涉及到了多個部門。”
“再有一點兒。”
“這一次開庭前,行政那邊給我打過招呼了,說是在進行合議的時候,能夠在這方面多思考一些。”
“考慮影響。”
“說實話,這讓咱們審判的工作也很難做。”
“我看不如這樣,對另外三個行政部門進行判罰,但不針對複議單位進行判決。”
這時候沈軍開口說話:“可是你如果撤銷複議單位那邊的訴訟,另外三方是不是有異議?”
“如果再繼續鬧上訴的話,對於咱們還是有一定的影響的。”
“我看直接判大發超市該賠錢賠錢,該補償補償。”
“至於其他的,駁回吧,如果不這樣,要不然怎麼辦?”
對於沈軍提出來的意見,彭光亮和王相兩個人都陷入到了思考當中。
怎麼說呢!
彭光亮是偏向於原告方的。
爲什麼偏向?
因爲無論是從事實的角度而言,還是從證據的角度而言。
原告方的上訴,都沒有任何的問題。
如果進行駁回,那麼,所依照的法律是什麼呢?
駁回之後,這個案子依舊沒有得到解決,原告方還是需要繼續上訴。
甚至可能會認爲中院的判決不合理。
在這一點上,彭光亮顯得非常的矛盾。
“再看看吧。”
“先不直接進行判定,先看看原告方對於其他幾個被告部門提出來的建議和上訴請求。”
“或者說再討論討論有沒有什麼其他判定。”
“比如說只判另外三個行政部門。”
彭光亮開口。
王相和沈軍兩人同時點了點頭:“行,那就先討論一下。”
.
….
休庭結束。
再次開庭,彭光亮宣佈了暫時先不做相關的判定。 而是讓原告方陳述對於其他幾名被告的訴訟申請和訴訟要求。
聽到審判長的暫時不做判定。
蘇白微微皺眉,心裡面也清楚是因爲什麼暫時不做判定。
還能是什麼原因?
無非是考慮到這場案件的被告方。
“呼.…有點麻煩。”
“這場官司的確因爲涉及到被告方部門的因素,案情簡單,可是判決和執行有很大難度。”
蘇白望着訴訟材料,在心裡默唸了一句。
不過還是按照審判長的要求,一一陳述了對各個被告方的訴訟申請。
對於剩餘的被告方的陳述其實也很簡單,和對工商的相關陳述,沒有太大的差別。
因爲這個案件所涉及到的問題就是被告方的不作爲行爲。
從這一點來說,除了大發超市以外。
其他幾名被告方所涉及到的法律控告是一樣的。
在辯訴觀點和辯訴意見上也一致。
畢竟.…
按照工商管理法,工商並沒有對大發超市進行相關的處罰。
同樣,食品監察所做的也不到位。
另外,從衛生安全的角度而言,造成了食物中毒,並且導致了多名嬰幼兒中毒。
已經涉及到了情節嚴重的情況。
從衛生來講,應當給予停業整頓的處罰。
但是,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被告方相關部門做到以上了嗎?
並沒有!
沒有按照相關的行政條例進行處罰。
那相應的陳述就簡單多了。
蘇白的陳述就是——被告方食品監察,衛生和複議單位。
都沒有做到應有的職責,所以從這一點來看都具有懈怠的行爲。
從事實的角度進行出發,其他幾方也沒有反駁的餘地。
因爲作不作爲,是行政法管轄中以及行政案中,較爲常見的一個問題。
有着非常明確的規定,投訴的事情你沒有落實到位,或者說進展太慢,有故意拖延的情況。
那麼就是不作爲的情況。
這是法律賦予的權利。
基於以上,蘇白挨個將被告方以及其委託律師懟了一遍。
案件的整個事實表達的非常的清楚。
只是.…
蘇白表達的越清楚,這個案子,越是不好進行審理的。
尤其是對複議部門的控告。
蘇白直接表示:“被告部門,對於其他部門有着管轄和行政管理的責任。”
“可是卻沒有行使到管轄管理的內容,以及相應的督促行爲。”
“對於我方提交的複議申請,直接表示拒絕。”
“關於這一點我方完全不能夠接受,因爲我方向複議單位提交的情況是——”
“將近數名兒童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尤其是涉及到嬰幼兒的情況,我相信這一定是一件緊急的事情。”
“大發超市不願意進行相關的賠償和公開道歉。”
“而相關部門又不願意對大發超市作出處罰。”
“這一點已經屬於嚴重的不作爲,因爲它涉及的不僅僅是一個食物過期的情況,而且涉及到了食物中毒。”
“在座的被告,心裡面肯定清楚食物中毒對於嬰幼兒的影響。”
“我方不知道各方踢皮球的目的在哪?是在於不想承擔責任,還是在於不願意去作爲。”
“而複議單位,針對這種情況,草草了之。”
“那麼以後再碰到任何的事情,都這麼做的話,還怎麼去投訴?”
“針對於這一點,我方想請被告方的進行思考。”
“究竟存不存在一定的責任,該不該負有相關的法律責任。”
.
…
控告直接,簡單利落,只不過在庭審場上略顯冷清。
審判臺席位上,彭光亮作爲審判長。
對於蘇白依舊堅持對其他幾個部門進行控告的行爲,微微搖了搖頭。
尤其是針對複議部門的控告。
如果說可以判定其他部門敗訴,這一點沒有什麼問題,但是複議部門人家是行政管理政部!
怎麼判?
對此,彭光亮只能選擇剛纔進行合議的結果。
選擇判定其他三個行政部門。
“原告方提出來的,對於複議部門的控告。”
“合議庭認爲,本案中,複議單位作爲共同起訴的追加被告方。”
“與本案無直接關聯,不應當在本次庭審中體現。”
“被告方應當是大發超市,工商,食品,衛生等。”
“所以,法院認爲對於複議單位的行爲不做審查處理。”
“對於以上,各方有無異議?”
在審判長開口陳述完這一點後,先不說其他的。
被告方其他部門當時就炸了。
爲什麼?
因爲從審判長的角度而言,這完全是欺負他們行政級別低。
直接將複議單位給摘除了。
想判決他們幾方。
這換做誰,誰能願意?
雖然他們的行政級別相對於複議單位低上一級。
但是在庭審場上,如果不想出現其他情況,或者是不被追責。
那肯定需要拉上其他人一起啊!
對於審判長的判定,當即有其他被告律師反映:
“審判長,爲什麼要將複議單位摘除判決行列?”
“關於這一點,我們不知道依照的是哪一條法律規定。”
“所以我們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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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對這種情況,蘇白其實能夠理解。
一方面是因爲,法院方面不想直接駁回原告方的上訴請求。
這已經說明了,審判長的傾向其實在於原告一方,也就是他們一方。
畢竟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被告方的確存在着不作爲的情況。
另一方面,法院面對複議單位,其實還是有着一定的壓力的。
所以就想將工商,食品監督和衛生等作爲被告。
對於複議單位不予相應審查。
可是沒有想到,對於這個結果,被告方的其他部門,首先不願意。
提出了抗議。
嘶.…
蘇白長呼了口氣,怎麼說呢,行政案件,的確難打!
但是從這個案件中完全可以看出來。
法官是站在原告的法律權益上進行的相關判定。
不過,現在經過被告方其他部門的提出異議。
還不知道,最後這個案子審判長會做出什麼樣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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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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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被審了,無奈改了改….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