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幾年前,他抱着沐雲婉卻同時睡着藍慕歌。
現在,他看着藍慕歌,卻是想着莫晚晴。
儘管慕藍歌保養的十分得宜,半點看不出來五十幾歲的樣子。但是,不管怎麼樣,那年齡還是擺在那裡的。
莫晚晴卻不一樣。
二十六歲的莫晚晴,要相貌有相貌,要身材有身材。更重要的是莫晚晴年輕漂亮,在某一種精神上,無限的滿足了簡明超的欲【望】。
那一種屬於男人心理和生理上的欲【望】。
莫晚晴跟着簡明超五年了,五年來,她把自己的身體交給了他。而他則是在物質上滿足了她。
對於簡明超,莫晚晴是沒有愛的。
誰會傻傻的去愛上一個年紀足以當她的父親還不止的老男人呢?
如果不是看上他能給她優渥的物質,她又何以會心甘情願的跟着他?
心甘情願?
呵!
莫晚晴心裡再一次冷笑。
她真的是心甘心情願的跟着他嗎?
不,他們只是等價交換而已。
她出身體,他出錢。
她的心,永遠都停留在另外一個男人身上。只是可惜,那個男人卻是給不了她想要的一切。
薄而短的睡裙被男人扯下了。
這樣的睡裙本就很容易打發的,不過三兩下的就光榮的下崗了。
簡明超從來都不是一個重欲的男人,到了他這個年紀了,就算他想重,其實也是重不起來了。
也不是一個急燥而又不奈的男人,從來他跟莫晚晴做這事,都是有規有矩的,而且也每次都是在房間裡的,大牀上的。
但是,這會,也不知道老男人是受了什麼刺激了。總之,就大有一副就在這客廳裡一了事情的意思。
莫晚晴想要反抗,但是不管再怎麼樣,女人和男人在力氣之上還是有很大的差距的。
就算簡明超這樣即將六十的老男人,依然力氣還是比莫晚晴大了很多的。
任憑莫晚晴怎麼樣的掙扎,那都無濟於事。
再者,莫晚晴自己也知道,她不過只是這個老男人養的一個小寵物而已,根本就沒有拒絕與反抗的資格。
儘管這些年來,簡明超對她還算不錯。
她現在住的這套一百五十平米的房子,是簡明超買的。那家花店也是簡明超出錢給她開的,麪店不是租的,而是買下的。
但是,她知道,這個老男人是絕對不會給她任何的承諾的。
她,於他而言,只是一個他的玩物而已。
藍慕歌,他的老婆,他又怎麼可能會捨棄藍慕歌而選擇她呢?
對於這一點,莫晚晴還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所以,這五年來,她安安份份的當着他見不得當的情婦,儘量的從他那裡多拿一些物資上的東西過來,卻是半點沒有在他的身上付出感情。
感情這東西一旦付出了,那就再也收不回了。
而,錢,進了自己的口袋,那就永遠都是自己的,是別人無法拿走的。
莫晚晴是一個很聰明的女人,將這裡面的一切看的精透精透的。
她和他,只是各取所需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