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元老院在民意的壓力下,通過了一個妥協性的條款,開始徵收和諧稅。這樣一來,即實現了對權貴富豪人物的限制,讓那些百姓稍微滿意,又沒有徹底斷絕權貴富豪們納妾,只不過讓他們納妾時,要付出更大的成本而已。
這從某一個方面講,是一個皆大歡喜的局面,但從另一個方面講,也是一個皆不歡喜的局面。但沒辦法,互相妥協的結果就是這樣。目前也沒有什麼辦案比這個方案能夠得到更廣泛的支持。
其實,在中國古代傳統社會裡,對於男人們納妾問題,也是一直有限制的。在官本位社會中,一般至少是考取了秀才以上的功名,方纔有納妾的資格的。這是一個按行政級別的限制的制度。在流求大基國這裡,也有人一直想把這種制度引入,但鑑於目前大基國實際情況,這種方案一直得不到支持。但要求對納妾的條件進行限制的努力和呼聲卻一直存在。所以,張旭那個方案通過陳宗德一經提出,就立即得到各個方面的支持,迅速的得以通過。
即然通過了這種方案,那麼,家裡有妾的人,就得做出選擇,要麼遣散家裡的小妾,要麼交納大筆的稅款。於是,這年十一月十二月,許多大戶人家裡,都忙得一個底朝天。那些妾室太多的人家,無力擔負大額的稅款,被迫遣散自己的小妾。最後,那些有小妾的,大多隻留下一兩個,充作場面。
這種情況下,張旭當然也不例外,要做出選擇。不過,和別人家哭哭滴滴當中,被迫遣散不同。他剛剛露出這種的想法,便被從鍾靈兒以下,幾個女人揪住他的他的耳朵怒吼道:“你敢遣散我們,就跟你沒完!”
張旭無奈,被迫取消這種想法,選擇交稅。經過計算後,他現在每年要交納一萬五千五百兩銀子的稅款。幸好他的家底比較厚實,那筆稅款還交得起。
當張旭把筆稅款交到財政部戶頭上後,那秦大鬍子又鼓動元老院的許多元老來對他進行質疑。上元老院的那個譚益壽元老道先發難,說道:“你這稅款不對吧,還少算了一個人?”
張旭說道:“我這怎麼不對了,那兒少算了一個人?難道把陳雅也算進去,算六個人?”
譚益壽搖頭道:“陳雅是你原配嫡妻,自然不用算進去的。但是,你得把吳梅香算進去。”
張旭怒道:“吳梅香怎麼能算進去?她又不是我小妾。”
譚益壽老神在在的說道:“她怎麼能不算進去?嘿,你敢說她生的那個兒子不是你的種?黃偉因此都休掉她了,你還不認?”
他這話一出,張旭不由得愣住了。這確實是一個事情。原來,當時那個黃偉迫於老媽急着想要孫子,便讓自己原配吳梅香,找了張旭生了一個孩子。那個孩子剛出生時,他老媽和黃偉自己都很高興,黃家終於有孫子了。
可問題是,那個取名叫做黃美善的孩子越長越像張旭。開始別人還沒察覺。可是隨着那孩子越長越大,越來越多的人察覺到這一點上。並且因此暗中議論紛紛,偷偷嘲笑。這讓黃偉越來越受不了。
黃偉母親高高興興地過世後,黃偉覺得自己再也忍受不了這種嘲笑了。恰好這時,基隆這個地方經濟開始起飛。黃偉則通過向那些土人收購鹿皮鹿茸之類的東西,也開始發家,家中開始躍起上中等階級。雖然在基隆算不上大富大貴,但小日子過得相當滋潤,休掉老婆,重新娶一房妻,再納幾個小妾,也不成問題。
於是,他便動了心思,心想,要是跟別的女人,未必便不能生出孩子。這麼一想,他便再也不能忍受了,想要休掉吳梅香,重新娶一個妻子。當然,他不能說是對方找張旭私通過,那事他自己和母親和她都商量過,當時甚至是他們母子兩人逼迫的。不好拿這說事,只好拿別的事情說事。結果雙方不斷地吵吵鬧鬧,有時還在家裡上演全武行,甚至還好幾次了出動各自的方面的宗族示威。如此鬧了幾年後,在三年前,黃偉終於如願以償,得以把吳梅香休掉。
黃偉休掉吳梅香後,很快便重新娶了一個妻子,並且抱養了一個兒子,還又納了兩個小妾,終於覺得揚眉吐氣,神情氣爽,頭頂不再綠了。
而吳梅香只得帶着一個孩子,陷入艱難掙扎當中,倍感艱辛。陳雅自幼與她極好,後來便還時不時的前去探望她,拿錢接濟她。但張旭卻儘量避免和她見面。必畢竟和別人老婆私通的事,在哪個時代,都是好說不好聽的事,他是大基國財政部長,那事傳出去,名聲很不好聽。
但是,現在譚益壽元老把這件事情,倒了出來,卻沒有引起一片譁然。許多人早就認定,吳梅香被黃偉休掉,就是因爲張旭的關係,只是大家平時,已經懶得說而已,因爲那已經是舊聞的舊聞了。現在被人從陳年舊賬裡面翻出來,張旭本能的就想否認。
譚益壽連忙說道:“你還先別不認。那個叫美善的小孩現在都九歲了,你自己去看看,再問問別人,他長得到底像誰?這不是明擺的事麼?”
對此,張旭確實無法否認。那個美善確實長得很像他,幾乎就是小號張旭。這事讓他大感鬱悶和奇怪。家裡正經的妻妾們,生的子女個個都是像母親的,沒有一個像他,偏偏那個黃美善卻長得和他非常的像,弄得他想否認,也根本沒人相信。但他也不能說當時是吳梅香主動找他的,或者說當時是黃偉兩口子商量好要借種的。那樣絕對越描越黑。
可是這事能承認麼?那樣的話,他在別人的心目標中,成了什麼了?爲此,張旭只好含糊地說道:“這種無憑無據的猜測,你們在此亂說,合適麼?”
衆元老們大翻白眼,說道:“這還無憑無據?其實誰都心裡有數了,只是以往大家懶得說了。你還裝什麼糊塗?”
事已至此,張旭只好光棍地說道:“就算如此,吳梅香是因爲我被休的,但現在她是自由身,又不是我的小妾。她現在想嫁人,誰想娶她,都可以,憑什麼要我把她算進去?”
那些來質疑的元老們,顯然事先已經就此事商討過,聞言便說道:“雖然說不是,但也差不多了。孩子都給你生了,你難道還想不負責任麼?嗯,只要她一天沒有重新嫁人,那麼就一天算你的小妾,你就得爲此納稅。”
張旭大怒,說道:“哪有這樣的說法?你們幾個人說讓我交,我就交啊?這筆稅款我是不會交的。”
那幾位元老說道:“你不交是吧,那麼我們會就此事,在元老院提交議案,發動表決,到時候看你交不交?”
張旭哼了一聲,說道:“這種事情發動表決,誰會聽你們的?”說罷揚長而去。
那幾個元老說道:“那我等着瞧。”
這一次,張旭確實太過大意了。幾天後,就他那事,下元老院首先發動表決,結果他雖爭取到一部份人站到他這一邊,但大多數下元老院的人,對於張旭出主意,讓納妾的人,多交稅,其實心中懷有一份暗恨。這時候,不趁機報復一下,更待何時?於是,最後這議案卻以三十九比十二通過。
然後,那個議案被送到上元老院。上元老院裡面大多數人的心態,跟下元老院裡的人都差不多。於是,上元老院以二十三比五通過。最後送到最高執政官那裡時,被兩位執政官秦大鬍子和劉克敵迅速簽署通過。
至此,因爲張旭個人的事,形成了一個法律案例,弄得他不得不把吳梅香當作自己的一個小妾,再補上一筆稅務款。
既然都爲她交了稅款了,吳梅香確實成了他名符其實的小妾,自然不好讓她再住外面不管不顧,便讓人把她接了回來,讓她住在家裡來。
再次見到吳梅香時,發現她雖然也才三十歲,但比起鍾靈兒,樓香兒等人,卻已經顯得最老了。眼角已經爬上魚尾紋,兩鬢已隱顯銀絲,皮膚也很是枯黃,可見一個女人帶孩子,實在是很辛苦的。畢竟是曾經有過魚水之歡的,還有一個這麼大的孩子,看着她那樣子,張旭心底不由得泛起一股柔軟,一股愧疚和心疼,便對她說道::“你們孃兒兩個吃苦了,在這裡安心住下吧,以後我會好好照顧你們的。”
雖然住得其實並不算遠,但彼此已經有近乎十來年沒有直接來往。開始是吳梅香爲了避嫌,後來是張旭爲了避嫌。因此再次見面時,彼此地位已經有了巨大的差距,吳梅香有一種怯怯的感覺,但還是鼓足恿氣說道:“相……相公,我不要緊的。但是這兒子,你讓他認祖歸宗吧?”
張旭點頭道:“好,好!這事你放心吧。我會辦的。唉,說起來,這個是我長子呢,我從來還沒抱一下。來,讓爸爸報一下。”說罷,張旭抱起了那個原來叫做黃美善,後來又叫做吳美善的小男孩。
那個小男孩卻一臉倔強扭結的表情,在他懷裡邊掙扎邊說道:“別抱我。就是你,害得娘吃那麼多苦,害得我成了沒爹爹的野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