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章 北美野牛
這把火放得有點大了,燒了一下午非但沒見小,反而向着西面和北面蔓延了開去。這時候洪濤纔想起來,現在是旱季,那些樹木雖然看着綠油油的,但實際上並不潮溼,被大火一燻烤,很快就成了好柴火。到了第二天早上,大火燒了一宿還是沒滅,已經蔓延出去幾十公里,濃煙升起幾百米高。這下不愁斯萬找不到目的地了,幾十公里之外就能看到這個大煙柱。
“嘟嘟嘟……嘟!”看了一上午大火,洪濤也無能爲力,燒吧,反正明年還長,就當是給斯萬燒荒了。剛想拿起魚竿去岸邊淺一點的地方給自己釣頓晚飯出來,桅杆上又響起了三短一長的警報。
“我艹!這是北美野牛羣吧……我怎麼把它們給忘了,真多啊!要是能全趕到河南岸就好了!”端起望遠鏡,都不用仔細找,洪濤就發現了敵情。陣勢很大,鋪天蓋地的塵土就像來了幾萬騎兵,也不知道有多少頭北美野牛被這場大火給驚動了,玩了命的往東北邊跑去。
北美野牛這種動物原本遍及中美洲和北美洲大陸,墨西哥谷地北面不太高的地方也有,但數量不多。可是在西部大開發的時候這些龐然大物差點被歐洲移民殺絕種嘍,它的毛皮、肉都是好東西。
在白人沒來美洲之前,北美大陸上的印第安人都拿北美野牛當主要肉食來源,不過他們捕殺的數量非常有限,對小牛和母牛都保護得很好。可是歐洲移民一來,誰還管保護不保護啊,先扒了皮子賣錢、弄點肉補補身子吧。據說北美印第安人的數量銳減,不光有歐洲移民屠殺和疾病的原因,北美野牛消失也是重要原因之一,他們沒食物來源了。
“陛下,南邊也來了,快看!它們在渡河!”叫洪濤陛下的,肯定都是原本金河國的人,這艘船的船長就是前幾年留在這裡的水手,他也和洪濤一樣端着望遠鏡看熱鬧,只是沒洪濤那麼專心。四下掃視的時候,他發現了格蘭德河南岸的樹林裡也有了動靜,很快就有第一頭北美野牛衝出樹林來到河邊,並且毫不遲疑的跳下河去向北岸泅渡,它的身後就和下餃子一樣,一頭又一頭的野牛跟着衝進了河水。
“估計是斯萬他們到了!這麼多野牛,狼羣來了它們也不會如此玩命跑。走,上小船,我們順着河上去看看。”洪濤轉頭看了一會,覺得這些野牛後面肯定有什麼東西讓它們受驚了。百分之九十是斯萬的騎兵,也只有這些騎着馬拿着槍的傢伙能讓這麼多野牛如此懼怕,發了瘋似的要逃過河。
改裝過的飛魚級帆船,船底的外龍骨幾乎消失了,桅杆也短了一些,低矮的幹舷上還有兩排缺口,這是把船槳伸出去的地方。這種新船型可以鑽入比較淺的河流,就算沒有風或者逆流,也能依靠划槳前進。
小船順着河流逆流而上,慢慢靠近了野牛渡河的地方,這些大傢伙已經跑了半個多小時,後面還有源源不斷的同伴跳下河,也不知道這一羣有多少隻,都沒法數。
“來來來,把長槍遞給我,換全裝彈,穩一點……停止划槳……”洪濤靠近野牛的渡河地點,可不是來迎接斯萬的,他想來過過獵殺這種上噸重的獵物,這玩意在後世花錢也不讓打,現在正好過過癮。
“咣……”加長槍筒、全裝藥的十毫米子彈威力驚人,洪濤這麼大個子,一槍打完肩膀都發麻,後坐力太大。
後坐力大,威力相應的也大,百十米外的一頭野牛直接就栽倒在河岸邊,脖子上出現了一個噴着血的小洞。洪濤再晚兩秒開槍,它就能竄上河岸逃出生天了。這就是命啊,身前身後那麼多野牛,怎麼就單單打上它了呢?答案在洪濤這裡。其實他並沒有瞄某一頭野牛,太多了瞄不過來,乾脆就照着野牛們必走的那個坡道開火吧,打不着的機率估計只有百分之一。
殺戮是能讓人上癮的,彈藥鏗鏘有力的炸響、槍身粗暴的律動、目標鮮血四濺的場面,都能讓人腎上腺素玩命分泌,然後使人進入一種半發狂狀態,俗話叫殺紅眼了。洪濤不小心也進入了這種狀態,當坡道已經被野牛屍體堵住時,他的肩膀也徹底被後坐力征服了。腎上腺素的勁頭一過,不光是疼,連擡胳膊都擡不起來了。
拿出一根雪茄叼上,用左手哆哆嗦嗦的點上火,坐在船頭休息了好一會兒,總算是從這種狀態裡解脫了出來。再看那一堆野牛屍體時,洪濤又覺得太殘忍了,沒意義啊!如果是別人這麼幹,自己肯定會制止的,就算制止不了,也得出言諷刺。怎麼輪到自己身上時,反倒有一種快感了呢?人這個玩意,真是矛盾,不光思想矛盾,行爲有時候也是相悖的。
船上的大部分印第安水手對洪濤的半瘋狂狀態都有點戰戰兢兢,野牛原本也是他們的神靈,還是和他們生活息息相關的神靈。牛皮和牛肉都是他們最好的生活物品,衣服、帳篷、獨木舟都離不開這種動物。以前每次出去捕殺野牛的時候,都要舉行一種儀式,先感謝神靈的恩賜,才抱着感恩的心情去圍捕幾頭。可是現在,這位神使一個人就乾死了十多頭,力量太強大了。到底是該把他當做英雄頂禮膜拜呢,還是當做別的什麼玩意鄙視一下,他們一時半會兒還搞不太明白。
“陛下您聽,南邊好像有槍聲,我們是不是該返回了?”船上另外幾個金河國出身的軍官倒是比較習慣自己這位老皇帝的很多古怪行爲,並不是很害怕。
“嗯,返航吧,估計是斯萬他們來了。這個傢伙行軍都不老實,沒事追什麼野牛羣啊,害得我半個身子都動不了了,太可恨了!我必須懲罰他!”聽到艦長的建議,洪濤立馬就找到了一個替罪羊,把自己犯的錯誤扔到別人身上,好像心裡就舒服多了,斯萬就是個很好的背鍋者。
來的確實是斯萬,他帶着一百多騎兵,每人雙馬,日夜兼程,差點沒累吐血,終於還是來晚了。當他遠遠的看到海邊升起了巨大的煙柱,就知道自己的皇帝和老師又比他先到了一步。海軍比騎兵速度快,這一點他自己也明白,但是他不甘心這位無德老師在即將屬於自己的地盤上胡作非爲。可是他又制止不了,結果這羣野牛就成了他的出氣筒,估計他每次開槍射擊的時候,心裡默唸的都是洪濤的名字。
“您好好的幹嘛要放火啊,把我的樹林都燒沒了!”在河口被大火肆虐過的平地上紮好了營帳,斯萬上了洪濤的旗艦,見面之後就開始埋怨。
“哪兒是你的樹林啊,要點臉不?我要不帶着你來,你還在沙漠裡曬太陽呢吧?別廢話了,這片地方挺好,你自己駕船回去拉人過來建城吧,我也沒勁兒了。看到沒,爲了不讓野牛驚嚇到我的船隊,我的肩膀都擡不起來了,這筆賬得算在你頭上,從河口往北這一片地區歸我的國家了。”這把火也沒白放,燒出了一大片空地。在格蘭德河的河口建立一座定居點是個不錯的主意,以後從海上就可以對這裡進行補給,還能沿着格蘭德河上溯很遠,對內陸進行探索。
斯萬沒有洪濤那麼雞賊,一片草地算個屁,給了就給了。對於這片土地他非常非常滿意,不用過多探索,站在桅杆頂上向北看,放眼望去全是綠油油的,要多平有多平,像找個小山包都不容易。另外斯萬也動了動心眼,他覺得自己當了國王之後,得把那些野牛抓起來當牲口養着,連種地都省了。除了打仗和訓練士兵之外,他啥也不會,有了這些野牛,至少不會把自己和自己的騎兵餓死。(未 完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