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要塞的第四天,沈瀾終於有消息爲了,奇怪的是,這一次他的傳信兵是一名英姿颯爽的女將,名爲王三娘,除了對鎮守要搴 主將說王爺會在一週內返回外,還給方初晴帶來一封沈瀾的私人信件。
方初晴感到很甜蜜,因爲這證明沈瀾對她是與衆不同的,不枉她思念他一場。可是當她打開信,甜蜜就變成了莫名其妙,然後不知是怒是喜,再琢磨了一下,最後徹底被氣到了。
。。。。方初晴,我允許你嫁給我。十一月十一是好日子,我回要塞後,可辦喜事,順便賀我大軍大勝。。。。
信上就是這麼一行字,沒頭沒腦的,好像還寫糊了,墨跡暈染,上面還有一個髒兮兮的指印,顯然是某人緊張下,手指不小心碰到了墨汁。
他什麼意思?允許她嫁給他?好大的恩典哪。他果然是自戀加大陰人,以爲嫁給他是天底下最好的事嗎?往好裡說,這封信算是一紙婚書,可卻是隻上最糟糕的婚書,連求婚的證據都這麼傲慢。十一月十一日?這在地球中國上是光棍節,看他選的什麼好日子!而且這婚書中的信息中爲什麼透着恩賜感?還那麼篤定?她一定會答應嗎?太小看人了!
她他媽的堂堂一個公主,怎麼也算是翻版的金枝玉葉,怎麼能這麼隨便就打發了?她有說過想嫁給他嗎?再說信上也沒說娶她是爲妻還是爲妾,也沒有表達愛情,她憑什麼就這樣答應下來?
可是。。。可是。。。想到能嫁給他,永遠守在他身邊,她心頭就有一絲說不清、暖烘烘的情緒,感情上想答應他,理智上卻絕對的拒絕。
她很茫然,以至於沒發現那封信的封口有些問題,似乎被人偷拆過,而後又再度封上的。
“他還有什麼話要傳達嗎?”方初晴見王三娘沒走,就一直站在一邊,強壓着又羞又怒,又高興又惱火的情緒,平靜地問。
王三娘垂下眼睛,掩飾着內心的幸災樂禍和能夠搞破壞的惡意快樂。剛纔,這姓方的死女人臉上那番又紅又白的臉色變化,沒有一絲逃過她的注視。
是的,那封信她偷拆過了,然後就知道王爺這樣寫婚書,這女人一定會發火,於是她就放了心。王爺什麼都好,只是不懂女人。可是他根本不需要懂,他那麼優秀,在戰場上光芒萬丈,有如戰神轉世,女人早該謙卑,無所求地奉獻自己,還用得着求嗎?假如能與王爺有一夜,也是前世修來的福氣。
可是王爺回京一趟,回來時就帶來了這個女人,說是皇上的信使,可王爺看她的眼神,很明顯是看他心愛的女人。
她妒忌的發狂,爲什麼王爺從來沒看過她一眼呢?她在戰場上奮力拼殺,悍不畏死,就是爲了博得他哪怕一個眼神的青睞,但卻從沒有得到過。不過沒關係,好在王爺眼裡也沒有別的女人。就算是溫柔鄉的花羅,也不過是個暖牀的而已,但王爺對這個方初晴就不一樣了,全軍的男人都有粗坯,沒人注意到,只有女兵們注意到到了,還背後議論方初晴會不會令王爺違背永不娶妻的決定。
大家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爲方初晴可以在王爺面前任意放肆,這在之前根本是不可想象的。
一個強勢慣了的男人,突然可以容忍一個女人冒犯他的權威,那已經是最大的愛意表達,可惜那個女人並不明白。而他們兩人之間的眼神交流以爲別人不會發現,甚至他們自己也沒發現,但她這個有心人卻見到了。
後來當她打聽到方初晴不是清白之身,不過是個奶孃時,她的憤怒無法形容。爲什麼那麼完美的右師王會喜歡上這種卑賤的女子,況且這個女子一點不知道珍惜自己的福氣。
她痛恨得無以復加,一直想找機會教訓教訓方初晴那賤人,可一直沒有機會,王爺看護她,就像看護最珍貴的寶貝。這,那愚蠢的女人也沒感覺到吧?
再後來她作爲近衛隊員之一隨王爺出征,看到王爺除了開會和打仗外,就在帳中寫着什麼,寫一張紙就廢一張紙,顯得很煩躁,又似乎很慎重、很爲難,卻又不像是送到朝中的密報。於是她就留了心,撿了撕碎的紙張看,結果發現王爺居然在寫婚書!大概是怎麼也不滿意,所以寫了很多天也未成。
也正因爲暗中瞭解了這件事,所以王爺要派個女兵回要塞送信時,她自告奮勇地做了傳信兵,然後偷看了信件,涼那不熟悉軍中信件來往規則的女人也看不出來。
可這個女人真不識擡舉呀,她到底知不知道自已得到了什麼?得到的是什麼樣的男人的戀?居然真的有猜測中那樣不高興了。既然如此,就按計劃刺激她一下,最好她揚長而去,這樣就有機會宰了她,以絕後患。
王爺不需要她這種女人,所以她這種忠心的手下要來替他解決煩惱!王爺也應該回到不娶妻的情況中來,還可以由她在心裡默默愛着,想象自己可以伴在她身邊!
“王爺說。。。。”王三娘沉吟了一下,似乎很同情方初晴似的,“說,反正妾室不
用明媒正娶,八擡大轎擡進門,讓姑娘自行準備一下就行了。到時候全軍慶祝,洞房花燭。”
“什麼?”方初晴感覺心上給人割了一刀。
原來是爲妾!她早該想到的不是嗎?她是什麼身份?一個殘花敗柳,一個奶孃,怎麼配得上大江國的右師王?多少名門貴女他都看不上呢,怪不得他用恩賜的語氣來寫這封賜書!原來沒把她當成通房丫頭已經是天大的臉面了!原來他只是想要個女人暖牀,不是想要一份真正的、慰着心靈的感情!
可惜,她不稀罕!
“王爺確實是那麼說的。”王三娘露出很爲難的神態,“論理作爲下級我不該議論王爺的事。可是這也實在有點。。。怎麼說,您還是皇上的信使,把您氣‘跑’了怎麼辦?”她意有所指地說。
其實,臨行前王爺對她說:本次你將代媒人之職,三書六禮的事你一併辦好,不可疏忽怠慢。親事成了,本王有重賞。你對方姑娘說,本王真心一片,她想要什麼,本王都會給的。回京會稟明聖上,讓她堂堂正正做沈家人。
王爺沒說要娶方初晴爲正妻,事實上依朝廷禮法和沈家那種人家的家法來說,方初晴這樣的身份當正室也是不可能的,但如果聖上恩准,再拜了宗祠,就算不是正妻,一切也成了定局。
所以,她寧願冒殺頭的風險也要阻止這件事的發生。
而眼時,方初晴的心混亂之極。所謂當局者迷,旁觀者清,她沈瀾付出了真心,所以身陷局裡,沒辦法冷靜淡定。王三娘所說的話,她只注意到了那個“跑”字。
是啊,他這樣輕視她,她爲什麼還要事事聽他的話?她有自己的人生,她要查明桑青之死的真相,她要解決了前身事,甚至找到自己曾經的男人,曾經的孩子,然後隱姓埋名的好好活一場。這本來就是她進沈府前的願望不是嗎?那麼爲什麼要被沈瀾這樣不真誠的男人誤了她的前程?其實這樣也好,萬一她真跟沈瀾有了什麼,桑青的前夫和孩子來找她,她該怎麼辦?
離開他吧,他們在一起就是錯誤,乾脆到圖國去吧!
“謝謝你,這是王爺的恩寵,我高興都還來不及,怎麼可能生氣?王將軍不要管了,我自然會按王爺所說的,自行安排。”
方初晴說得平靜而認真,但在這時候,她越是這樣,王三娘越是料定她起了反抗之心。一個女人敢在平時和王爺那樣強勢的人對着幹,怎麼會容忍這樣的侮辱性婚約?
“哦,那末將出去了。如果需要幫助,請吩咐就是了。”王三娘喜悅地道,倒不用刻意壓抑這種情緒,當成爲王爺高興好了。
方初晴點了點頭,送王三娘出門,然後拿出那紙婚書,越看越看,想撕掉,終究沒有,只走到桌邊給沈瀾寫了一封回信,然後跑到隔壁他的房間,把婚書和回信夾在她平時最愛看的一本遊記裡。
那書是他的,但她常常翻閱。她把紙條放好後,故意把書擺得歪斜一點。假如他有心,就能看到。
這就是太優秀的男人所面臨的因境,總有很多女人惦記他,其中不乏被仰幕和暗戀催化的變態者。而做爲愛上這樣男人的方初晴,就不可避免的陷入了一個個陷阱。
如果是平時,她完全可以揭破謊言,因爲這種話,沈瀾怎麼可能讓一個屬下傳過來?沈瀾那樣彆扭的個性,那張婚書上說話的語氣根本是掩飾羞澀的。可目前正是她的戀愛情商低下的時候,重要的是,她和沈瀾交流不夠,互相猜測對方的心思,所以輕易就上當了。
其實沈瀾有出征的每一天裡都想着她,就像她想着他一樣。他對她的感情已經強烈到不惜改變自己不娶妻的初衷,可惜他從沒意識到對像方初晴這樣的女人只有愛是不夠的,還需要足夠的尊重。他只是很怕當面跟她提起成親的事,不知道要怎麼表達心中所想,於是他就寫信。但是他寫了無數次都感覺不好,最後乾脆寫了封婚書,然後特意叫一名女將做媒人,轉達其他的話。
他甚至翻了黃曆,雖然他並不信那些,但考慮到方初晴也許會介意的。他的意思 是全軍大賀,還有增添喜氣,也能表達他對這樁親事的重視。他心裡對方初晴有感覺,可是他不會說,但他覺得可以做到。只是沒想到那些話會另方初晴產生誤會,更沒想到他鄭重委託的女將卻是發誓破壞他和一個女人關係的人。
於是,等於他親自逼走了自己的心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