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個人之所以會被控以謀殺罪,原因只有一個,那就是有人死了,並且就目前掌握的線索來看,除了報警的那名送餐員,就只有張曉娜和江桓去過死者的家,因此他們成爲最大嫌疑人。”
說到這裡,慕紫輕輕笑了下。
“辯護律師說是江桓一個人乾的,這說不通,江桓和潘哲剛剛大吵了一架,他返回別墅,潘哲不把他轟出去就不錯了,怎麼可能喝下江桓放入安眠藥的酒?
再來看看檢方的推測,嗯,聽起來似乎天衣無縫,潘哲對張曉娜無比信任,如果是張曉娜倒的酒,潘哲一定會心甘情願喝下去,可是大家別忘了,張曉娜的動機是什麼?是那些sex視頻嗎?”
慕紫有意做了少許停頓,陪審團成員們全都目不轉睛望着她,等待下文。
“LN1021,這是電腦的密碼。”慕紫接着說道,“如果看過被告個人信息的人,也許應該記得,被告張曉娜的生日,是10月21號,而LN,正是莉娜的縮寫,我可以告訴大家,潘哲的所有密碼——郵箱賬號、銀行賬號、手機解鎖等等,所有密碼,全部都是莉娜和生日的各種組合數字。
這是一個對張曉娜毫無保留的男人,張曉娜想要拿到電腦裡的視頻,輕而易舉,僅僅只需要打開電腦,輸入自己的名字和生日,就這麼簡單。她爲什麼要殺人?她有什麼理由殺人?殺了潘哲對她到底有什麼好處?”
慕紫的目光,極其緩慢的,從陪審團的臉上逐一掃過:“這些故事裡,還有許多細小的、微妙的異常,沒有得到解釋。比如,兩人合力將昏迷的潘哲擡上二樓,一定會留下用力抓握的痕跡,可是爲什麼屍檢報告上沒有顯示出這一點?
再比如,爲什麼浴缸附近有那麼多積水?按照正常順序,應該是把昏迷的潘哲擡進浴缸,脫掉衣服,再打開水龍頭,這樣做不會濺出水花,且浴缸裡的水位遠不足以漫出來,浴室裡沒有任何打鬥痕跡,那些積水到底是哪裡來的?”
慕紫無奈的攤手:“你們現在一定很疑惑,如果既不是江桓,也不是張曉娜,那麼潘哲到底是誰殺的?我這裡確實還有另一個故事版本——潘哲,殺了他自己。”
衆人譁然。
陪審團成員們神情驚詫,旁聽席上議論紛紛。
慕紫沒有理會,繼續說道:“當張曉娜和江桓離開後,潘哲打電話點了一份外賣,然後將安眠藥磨成粉末混進酒裡,外賣送到大約需要30分鐘,安眠藥的起效時間恰好也是20至30分鐘,他計算好時間,喝掉混有安眠藥的酒,去二樓脫掉衣服,躺進浴缸,放滿一缸熱水,靜靜等待。
你們是否奇怪他在等什麼?他在等送餐員,當送餐員到達時,就會發現快要溺死的他,此時藥效剛好發作,他昏迷不醒被送去醫院,一旦指控江桓謀殺,即使無法給江桓定罪,也能讓張曉娜心生懷疑。
他爲什麼要這樣做?因爲他愛張曉娜,他要阻止第二天的婚禮,不但如此,他更要利用張曉娜對他的信任,來離間張曉娜和江恆的感情!
可是他千算萬算,算漏了一點,那一晚,送餐員遲到了!他意識到不對,企圖從浴缸裡出來,可是身體在熱水裡浸泡得發軟,加上安眠藥的藥效,他站不起來!他努力掙扎,撲騰出水花,最終仍然淹死在了浴缸裡!——這,纔是真相!一個聽起來匪夷所思,但最合情合理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