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寶忙指天發誓:“根本就是沒有啊!最多抱一抱親一下,連吻都只有幾次啊!而且都是沒有辦法的!連莫斯科大公送我的女人我也只是摸了一下她的下巴就退了回去了!”
齊敏也知道男人在外這麼多年,有時逢場作戲也是沒辦法的事,只要沒有做出出軌之事,心沒有變,那也就行了,何必錙銖必較。而且齊寶對自己的心,自己還能不知麼!
於是兩個人相依相擁,再也沒有什麼別的動作,都只覺得只是這樣相偎着,已經是此生夢寐以求的了。
待得到了家裡,文氏差人來問,齊寶把這事對文氏派來的環珮說了,不多時文氏便叫齊寶和齊敏到她那裡去。
齊敏和齊寶無耐,也只得過去——這幾天齊敏已經把文氏的病情告訴了齊寶,齊寶也不敢等閒視之。
文氏這病吧,有了事也不敢瞞她,不然她更加胡思亂想,可是告訴了她,她也是一樣獨自糾結,權衡之下的結果,還是說實話,然後再慢慢開解文氏——因爲那樣至少知道對症下藥,如果瞞着文氏,那就根本不知道文氏悶着頭把心思放到什麼地方去了,想勸解也沒有方向了。
現在到了那邊,文氏倒也發什麼火,大概蘇家的反應她也早料到了吧——齊寶和齊敏倒是沒想到蘇家會在這事上頂自己一下子,看來也不知是蘇睿在裡面起了什麼作用了。文氏是慣常了多思多慮的,想到這些反而不稀奇了。
文氏對齊寶道:“剛纔敏兒讓環珮來告訴我,說咱家的戶籍其實也早不在白河村了,不必去找那些煩惱。這話對是對的,但也總要有點證物。當年敏兒到我家時的襁褓還在,可以拿出來,那料子很好,不是當初咱們家能置辦得起的。而且‘敏兒’,哦,就是我原先的女兒,我正在爲她作一塊新的襁褓,被單子與她本來身上的是從同一塊上撕扯下來的,兩相對證,便可知兩個嬰兒身子的大小是不一樣的。我家的‘敏兒’生下時不足五斤,而敏兒到我手上時,怕不有七八斤呢。”
真正的齊敏既然生下時不足五斤,從她被偷到齊敏來到齊家,也不過幾天的功夫,真齊敏大概怎麼也長不到這麼重吧。
齊寶道:“娘說的對,這也算是個證物呢,我們這就拿着去跟縣衙裡的人說。”
齊敏也笑道:“這真是虧了娘了,有了這個,一定能讓王里長給我們去改黃冊的。”
城裡的這一片的里長姓王,與高進士是姻親,所以得了這個里長的位子,前段時間就挺巴結齊家的,齊寶回業後更是殷勤相邀他去家裡吃飯。
齊寶連吃了三天酒席,倒也去這王里長家裡吃過一頓,彼此間也算臉熟。
只是文氏的這種說法,未免有點一廂情願——這些所謂的證據都是她一個人說的,一點鐵證或旁證都沒有,如果沒有齊寶的官威,或者齊家的財勢,估計誰也不會採信的。
但是齊寶和齊敏自然不敢說任何讓文氏感到不快的話,所以才一致誇說文氏。文氏讓環珮把箱籠裡的襁褓拿出來,齊敏接過來看了,笑道:“還是孃的手藝好,看這針法,便是我的料子好些,也萬萬比不上娘這慈母手中線的。”
三人又說笑了一陣,齊敏和齊寶就把這兩樣東西拿了走了。
路上二人合計了一下,覺得還是別拿出去丟臉了,還是讓齊敏先收着吧,齊寶自己去跟人家王里長打交道。
果然只用了幾天的功夫,齊寶就把這事給辦了——於是齊敏就道:“你一定早就想到了這一着了吧?你去蘇家,是不是就是爲的去羞辱羞辱人家?你現在也變壞了呀!可惜人家不上當,反而給了你一個閉門羹。”
齊寶笑道:“如果他們家這次讓我出口氣,以後說不定我還會以直報怨,現在我這口氣出不來,那蘇睿可就得小心了,不要落在我的手上,不然我非得讓他褪層皮不可。”
齊敏笑了笑,沒有搭話——齊長春等於是死在了蘇睿的手上,齊寶對蘇睿心有怨恨也是應該的,更何況蘇睿還對自己糾纏不休的!如果以後真的蘇睿落在了齊寶的手上,那也只有到時候再說了。以直報怨,纔是正確的吧,冤冤相報何時了嘛!
而且現在齊敏已經不再關心這事了——她關心的是黃冊!
一把搶過齊寶帶回的黃冊,上面的的齊敏這一欄裡,果然已經把“長女”改成了兒媳——只是又特別註明的“婆養媳”。
“婆養媳”是童養媳的一種,是指女孩在嬰兒時已經被賣到婆家,吃婆婆的奶長大,稱爲“婆養媳”。
齊寶對齊敏道:“別人說什麼我不管,我是一定要給你一個盛大的婚禮的,什麼童養媳婆養媳的,你在我眼裡,永遠是我最愛的人。”
齊敏心中甜蜜,便道:“都依你啦!”
齊寶道:“我想過了,等我們去了京城再辦的話,那裡也沒什麼熟人,排場再大也沒意思,不如就在這裡辦。只是如果和芸兒一起操辦的話,只怕李家那裡有點妨礙,不如我們提前辦吧。”
齊敏知道齊寶的意思——李蘭是不會有什麼意見的,只怕是李舉人家裡會嫌棄自己的孫子討一個正經的媳婦兒,卻與人家討童養媳一起操辦,不免有些尷尬。
於是便笑道:“我是隨便你的。不過,我看你是等不及要圓房了吧?”
自己說到這裡,也不禁紅了臉。
齊寶道:“你能諒解,那是最好了。”
事實上“童養媳”在古代也未必就被所有人看不起,只是文氏好面子,心眼又小,不願人家說她抱一個孤女來做童養媳,是欺負人家沒有父母撐腰,又怕人家笑話自己的兒子找不到媳婦,所以纔在心中有點不樂意。
童養媳是自古就有的,最初時還是流行於上層社會的。周代時叫作媵制,新娘的妹妹或侄女輩在年幼時便隨同新娘一起出嫁,只是嫁作平妻或妾罷了。
到了秦漢以後,帝王會選貴族的幼女進宮,待其成年後爲帝王妃嬪,或賜予子弟爲妻妾,這都是童養媳的一種表現。
童養媳從宮廷普及到民間,應該是在元朝。
那時候的古人都是重男輕女的,認爲女兒遲早要嫁人還要賠一份嫁妝,與其爲別人家養媳婦,而且嫁女兒時還要有生離之苦,還不如從小就送出去——所以哪怕是富裕家庭也有把女兒送出去當童養媳的。
而且到了明代,庶人年長無後的,也可以討妾,所以男孩長大成人後亦可再娶,甚至休妻,所以童養媳的存在並不會影響男子成年後的結婚自由。而如果男方於圓房前就去世,或未婚夫不願意和童養媳圓房,有的婆家可能會容許童養媳改嫁,或送回孃家,有些則會正式收爲養女,視爲女兒看待——當然,也有些惡婆家會把童養媳賣作奴婢或娼妓,或強迫童養媳改嫁他人的。
貧困家庭無力撫養兒女,把女兒賣與富家子弟或家境較好的家庭作童養媳,家境稍好的也會爲了節省兒子娶妻的費用,於兒子年幼時買一個女孩回家來當兒子的妻子,這樣男家多了一個幫助勞動的成員,而女家則減輕經濟負擔,一舉兩得。
而且雖然有些貧困的家庭爲了讓女兒得到較好的生活環境,把女兒給較富裕的人家收養作童養媳,但也有倒過來,貧家爲了攀附富裕人家,而爲年幼的兒子娶富貴人家的年幼女兒爲妻的。所以如果童養媳普遍被人歧視的話,那這種情況也就不會出現了。
當初白河村裡很多人都說齊敏是童養媳,其實也並沒有多少歧視的意思在裡面,要知道雖然童養媳中有一大部分人,在婆家要從事大量的勞動,也會被婆家虐待,但即便是正常的婚娶,依然可能會有婆婆虐待兒媳的可能——比如《孔雀東南飛》裡面的劉蘭芝,在婆家就形同奴婢——丈夫賣老婆,公婆賣兒媳,也都是常事。
而一些較爲幸運的童養媳,反而會有比在自己家中更好的生活,甚至還有機會接受教育——雖然她們的待遇通常不如公婆的親生子女,但在自己家中可能完全沒有機會讀書,並過着貧困艱苦的生活。
甚至也有許多童養媳被婆家視如己出,在婆家過著不錯的生活的——比如齊敏,將來可能就會被世人這樣看待。
所以在現代被醜化痛罵的童養媳制度,在古代的口碑並不差。只是在清末明初的時候,女權運動興起,這種比包辦婚姻更陳腐的制度纔會極度地批判了。
現在齊敏聽到齊寶這樣說,她的心裡倒也沒什麼大的波動,只是點了點頭:“你知道,我原不在意這些虛禮的,只要你我能一心相伴就行了。”
齊寶道:“你是不是在怪我,有點囂張了?”
齊敏搖了搖頭:“咱家和蘇家的事,本就不是簡單的幾句話就能說明白的,你現在在外闖蕩了這麼久,什麼事不能做,什麼事能做,能做的又該怎麼做,你自然比我要清楚。”
齊寶笑着拍了拍齊敏的肩膀:“你好像現在什麼事都依着我的樣子嘛。”
齊敏也笑着順勢依在他懷裡:“那當然啊,現在你都是獨當一面的大人物了,我哪裡還敢指手劃腳啊。”
齊寶摟着齊敏道:“不管我在外面是什麼樣的人,但在你面前,我永遠只是那個寶兒。”
齊敏道:“好啦,趕緊把這事告訴娘吧。娘聽了一定也會很高興的。”
齊寶道:“嗯,我一改了了黃冊,就想着要告訴你,還沒去跟娘說呢,我這就去!”
齊敏道:“這是應該的!”
二人便一路來到文氏的屋裡,把這事告訴了文氏,文氏聽了,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來:“好啊,這樣就好,我也算是了了一樁心事,你們這就圓了房吧。”
文氏也是盼這一天盼了很久了,但是這話卻讓齊寶和齊敏都窘了一下——怎麼會這麼急的。
文氏見二人都皺了一下眉頭,便道:“馬上芸兒也要出嫁啦,你們兩個先圓了房,也是應當的。”
齊寶道:“這也好,不過也不急於一時的,還是等我們一起去了京城吧。”
文氏道:“真的要去京師麼?”
齊寶道:“娘先不去,我和敏兒先去南京探探路——聽說陛下這次泰山封禪之後就要把遷都的事提到議程上來了,也就一二年的工夫,到時娘再和我們一起去長安好了。”
齊敏也道:“這事咱們已經和李家商量過啦,李蘭也是吃了孃的奶才長大的,讓芸兒和李蘭小夫妻兩個搬出來住,獨門獨戶的,娘也搬過去,有她們兩個照顧,料來是不妨事的。”
李蘭去年參加了童試,沒有中,後來以捐生的資格又參加了鄉試,還是沒中,所以就算搬出李家的大宅子,也沒什麼分財產的事——有齊家的財勢支持,李蘭也不會在乎那些的。
李蘭是蘇重德的外孫,蘇睿的外甥,但是他從小就親近齊家,而且他在李家也不是長子一系的,因爲他爹李恪就不是長子,所以依仗妻族立身也不算什麼——他的母族也沒什麼好依仗的,因爲蘇睿雖然做了知府,但是爲官還算清正,也很注意不特意照顧自家人。
文氏點了點頭,然後道:“蘭兒也是個不錯的孩子,我和他們夫婦住在一起也好,只是他不怕被人說他是上門女婿麼?”
齊敏笑道:“哪有這回事,咱家的大宅子又沒有賣掉,您不過是去他們小夫妻家裡暫住的,寶兒是您的長子,自然是要接了您去的,哪有不管您的道理。”
齊寶也道:“李蘭這次科舉不第,難保下一次也不中。明年皇上封禪之年,想來又有一次恩科,若是李蘭中了試,他有了功名在身,就更不會有人說他閒話了。”
文氏一想也是——以齊家和李家現在的勢力,通通關節,讓李蘭中個舉人,應該也不是什麼難事。雖然說本朝的科舉嚴禁舞弊,但是那種官場上的事,誰能說一點貓膩都沒有!
文氏想到這裡,又道:“那咱家的工程怎麼樣?”
齊寶道:“過兩天等芸兒出嫁了,我就帶着敏兒去京城,然後看看京城裡的反應。”
齊敏也道:“咱們這邊的事,升弟在京城裡也知道了,他也正和三叔一起在京城裡打聽消息和上下打點呢,想來是沒什麼問題的,不然早派人來送信了。”
文氏聽了,心裡也就不再多想什麼了,便與齊寶和齊敏閒聊了幾句,忽地前面的玥珉過來對齊敏說,先前她的大丫環琉璃寫了一封信來給她。
齊敏順手接了信,想了想,怕文氏又瞎想見外,便當着她的面把信拆了。看了一下,卻是琉璃寫了信來,讓齊敏去救她——原來原先要娶琉璃的那個性子暴躁的人與人鬥毆死了,她成了望門寡,現在她的婆家硬要接她過去,不然就要她家退聘禮。而她的聘禮早被她家人爲她的兩個弟弟娶妻用了,哪來還還得出。
結果兩家人一番爭執,當地的一個比較富裕的農家漢,因爲沒有兒子,所以出價十兩銀子,要買她去作妾。那農家漢已經四十多歲了,家裡的老婆兇悍無比,但是琉璃家中見有十兩銀子,不但能還了人家的聘禮,還能再落下一筆錢,居然便應了。
琉璃心中害怕,又無法可想,只得寫信來求齊敏,求她來救自己。
的確,對於琉璃來說,十兩銀子並不算一回事,只是琉璃的父母已經接了人家的錢,眼看就要把琉璃嫁出去了,若是再悔婚,只怕要打官司了。
齊敏看了這信,心中略覺煩悶——這世上還是有着諸多的不平事的。琉璃也算是陪了自己幾年,主僕間相處還是很愉快的,如果能幫一把,還是幫一把吧。
於是便把信給齊寶和文氏看了,把自己的想法也說了一下。齊寶道:“這事好辦,我派人拿了我的帖子和印信去,管教他們那些閒漢沒人敢說什麼。”
齊敏道:“我看琉璃的父母也不是什麼好人,若是把琉璃留在那裡,只怕日後還得冒出什麼事來,我看把她給接到咱們府上,我們把她帶到京城去,得便就給她指一門婚事算了。”
齊寶笑道:“這都由得你!”
於是便安排了許放和另外兩個隊長一起去辦這件事——許放當年沒有與文氏照過面,只與齊長春見過一面,這次回來還特意去齊長春的墳上拜祭過一番,聊寄故人之懷。
這邊許放等人走了,那邊齊連春卻在兩天後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