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來自書中內容的描寫,至於心臟平時也在跳的事情,作者君表示在一篇三觀不正的書中,是什麼都有可能發現的哦。O(∩_∩)O~
有的時候,第一印象尤爲重要。而溫墨軒和劉雪就是這種狀況。
當一個人對你有了偏見之後。那麼你的缺點將會無限極的在他的心裡擴大,再擴大。目前來說。王雪在溫墨軒的心中就是這種情況。
這樣看來,一次美好的邂逅比一次不怎麼美好的邂逅重要多了。
“這手絹還給你吧。”劉雪用完了之後,又重新遞給了溫墨軒。
溫墨軒看着劉雪手中的那個明顯帶着黑色印子的手絹。笑臉僵硬了那麼一瞬,緊接着對劉雪說道:“這手絹還是你自己留着吧,我就不需要了。”
“那謝謝你了。“
“你沒有家人麼,怎麼自己出來了。”溫墨軒溫柔似水的看着劉雪。
劉雪感受到溫墨軒溫油的目光,俏臉一紅,怯懦的說道:“我是個劉雪,我是個孤兒,我沒有家人。”一邊說着,劉雪一邊慢慢的紅了眼眶。
劉雪很懂得如何利用自身的優勢來幫助自己達成自己最終想要得到的目的。
一個大美女在那裡紅着眼眶,是個男人都會泛起憐香惜玉的心吧。只要動了心接下來的事情就簡單多了。
劉雪想的很清楚,那個溫墨軒還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來這y市,在這之前,她必須找一個人庇護着,左右她面前這男的長的也不醜,她也不算吃虧。
劉雪美滋滋的看着溫墨軒。
溫墨軒僵硬的點了點頭。至於他心裡究竟是怎麼想的,那就沒有人知道了。
“不如你和我一起離開y市怎麼樣,咱們一起去a市。”
“去a市”事實上劉雪是想去a市的,最起碼她可以有辦法和她的那個便宜好爹相認,但是一想到到現在她還沒能找到溫墨軒,劉雪又不想走了。
和便宜爹相認雖然能很快的讓她麻雀變鳳凰,但是畢竟不能提升自己的實力,別人的再好也不是自己的。還是把一切都放到自己的手裡纔是最安全的。
於是劉雪婉拒了溫墨軒的好意。只是雖然拒絕了眼前的這個人,劉雪也不想讓眼前的這個人馬上就離開。就憑這人剛纔漏的那一手便知道眼前的這個絕對不是什麼平凡人。
她現在沒有一點防身的本事,這幾天在垃圾桶周圍的日子她實在是過夠了!她是女主!她穿到這書裡是爲了享福。而不是爲了天天在垃圾桶旁邊過着如同老鼠一般的日子。
“不想走?那你想怎麼辦。”
“我準備繼續留在這裡,等一個人。等到那人我就離開。”劉雪微微低下了頭,細長的脖子上散落機率髮絲。看起來誘惑十足。
劉雪很明白怎麼引起男人的注意,不說別的,就是這彎腰的姿態她都在心裡演習了好幾十遍,事實證明,劉雪這麼長時間的準備果然是有效的。
因爲對面的溫墨軒已經不自覺的吞了吞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