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決定後,丁清歌向林宇問道:“既然要比,就別怪我欺負你,我答應你,要比什麼,隨便你提,我全盤接受。”
林宇看了看丁清歌腰間的配槍,說道:“你是單延硅手底下的精銳人員,肯定對武器相當熟悉,也不比什麼其他的,咱們就比裝配武器,比拼搶,就看誰更快,怎麼樣?”
“裝配武器?拼搶?”丁清歌又上下打量了一下林宇:“你這是什麼意思,莫非你還專門練過槍械什麼的,我不太敢相信。”
“而且,你以爲我會那麼好心給你一支槍械,你要是突然用它做什麼壞事怎麼辦,我可不敢這樣做。”
丁清歌上下打量了他一下,說道:“我看你這渾身都是冷兵器,用這個就得了,不給收了就算我給你面子了。”
丁清歌可不敢給林宇槍械,這可是嚴重違反紀律的。
“不需要你給,我自己就有。”林宇說完,就掏出一支手槍,拍在了面前桌子上。
丁清歌和其他人一看,不由得眼睛一縮,因爲這正是他們的****,這個看似普普通通的林宇怎麼會有軍用****。
其他幾人瞬間將槍口對準林宇,而丁清歌也面色嚴肅道:“你這把槍械是怎麼來的,你一個普通人怎麼會有這樣危險的東西?”
林宇淡淡地回答道:“朋友送的,你不必緊張,只是一把安裝非致命性子彈的手槍,就算擊中人體,也不會造成什麼危害的。”
這把手槍自然是林宇從“藍電突擊隊”隊員身上順手牽羊過來的,起初他並不怎麼想帶它,但又轉念一想,林宇還是拿上了它。
見幾人還保持警惕,林宇又說道:“如果我想動手的話,不會這麼堂而皇之地展示出來,我要是悄悄做的話不是更好嗎?”
丁清歌轉念一想,覺得有些道理,就讓手下人放下了槍。
但她還是警惕道:“你就是要用這把槍和我比試?”
林宇說道:“沒錯,軍隊中的槍械大多是制式統一的,想必你配備的手槍和我的沒什麼區別,應該是同一型號的。”
“我們就直接將槍械拆成零件,彈匣內也只保留一顆子彈,然後在組裝在一起,看看最後誰先能拼完整了,誰就算贏,怎麼樣?”
“哼!既然答應你了,我難道還怕你不成。”丁清歌一邊說着,一邊掏出手槍,也拍在了桌子上,“比就比,我倒要看看你到底是騾子還是馬,看看能不能遛。”
丁清歌讓一個手下人當裁判,其他人也是屏住呼吸看着。
按道理來講,這事本不應該發生的,發生了就顯得頗爲荒唐,你一個精銳小隊的隊長去和普通人比試去,還是在接送任務中,這不是吃飽了撐的嗎?
可是,偏偏就有這麼一種奇特的魔力,讓車內的人都感覺沒有什麼生硬感,即便是清楚這是一件頗爲荒唐的事情,可最後還是心安理得的去做了。
說到底,這就是一個腦殘作者寫的腦殘小說罷了。
停停停!扯遠了,扯遠了,將目光重新集中在林宇和丁清歌上,不管過程怎麼生硬不生硬,二人的比試還是開始了。
不過既然是***械,首先就得是拆卸槍械。
林宇和丁清歌二人開始將手槍一一拆卸成零件,雖然這只是比拼的基礎準備,可火藥味依舊十足,儘管速度不緊不慢,可二人在無形中已經展開了交鋒。
幾乎是在同一時間將手槍全部拆卸,二人將手槍彈匣拿在手中,全部都默契地用大拇指退出子彈,黃橙橙的子彈叮叮噹噹地全部掉落在了地上。
每一發子彈掉落的聲響,都標誌着彈匣內少了一顆子彈,如同倒計時一般,只要留下最後一顆子彈,就是****開始的時候。
二人的速度不緊不慢,都默契地退到了剩下的最後一顆子彈。
林宇和丁清歌將手移動到桌子上,將這最後一顆子彈退到了桌子上。
滴答!
子彈掉落在了桌子上,和一堆槍械零件混合在一起,而林宇和丁清歌的眼神也交匯在了一起,隱約摩擦出火藥味的氣息。
“林宇,別怪我沒有提醒你,你要是現在放棄的話,還不用輸得很慘,而且我也會大發慈悲,不會怪罪於你。”丁清歌勸林宇主動放棄。
“不不不!用這種語氣和我說話的人你不是第一個,可也不會是最後一個。”林宇直接回絕了丁清歌,讓她也是眼神微眯。
“看來是非比不可了。”丁清歌示意了一下手下人:“我們都準備好了,不要拖沓,你隨時可以讓我們開始。”
“好好好!”那個手下人連忙點頭,見二人都準備好了,深吸一口氣,大聲道:“我宣佈,比賽,開始!”
幾乎就在這個人的聲音剛剛落下,林宇和丁清歌二人就迅速行動起來。
丁清歌***械的成績雖然不是最頂尖嗯,但是好歹也受過專業訓練,***械速度也很快,遠超常人,她自信自己一定能比過林宇這個普普通通的人。
但是,令丁清歌根本沒有想到的是,林宇的速度看似不急不慢,但每一個動作都相當精準,就彷彿這雙手天生爲***械而生的,很多步驟他連看都不用看,只憑直覺就迅速拼裝而成。
當丁清歌大致拼裝完、正將彈匣塞進手槍中時,林宇卻早已迅速而精準地組裝完畢,彈匣入槍,發來保險,他直接將槍口頂在了丁清歌的腦門上。
冰涼的槍口直接頂在腦門上,丁清歌身子一僵,不可置信地看向了林宇,爲什麼,爲什麼他的速度會快她這麼多,這就好比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下。
其他人見林宇竟然直接將槍口對準了他們的隊長,儘管都知道這只是非致命性子彈,可還是出於忌諱,再次將槍口對準了林宇,大有一副敢動他們隊長,他們也會立刻開槍的態勢。
“你的速度不錯,哪怕是在普通士兵面前也絕對算很快了,可惜,你遇到了我,我的速度不是你這種人能夠想象得到的。”
林宇一邊說着,一邊做了一個“啪”的動作,又說道:“不好意思,我剛剛已經開槍了,很抱歉,你輸了。”
說完,林宇放下了手槍。
丁清歌深吸一口氣,說道:“不錯,我輸了,我承認,我沒有你快,其他人,都把槍放下,他沒有什麼其他意思。”
在丁清歌的命令下,其他人也紛紛放下了槍械。
儘管很不想承認,但丁清歌心裡也知道,她輸了,不僅輸了,而且還輸得很慘,人家完全是以碾壓局的態勢將她給擊敗,因爲有這時間,足夠她死上十幾回了。
這次真的是她看走眼了,這個林宇遠遠沒有看上去的那麼簡單,實則是一個真正的高手,就憑他剛纔這麼一下,丁清歌就敢斷定,這個林宇絕對是兵王級別的狠人。
這樣的人物別說是她了,恐怕其他幾個小隊的隊長也得小心翼翼地應對,畢竟這個叫林宇的人實力太強,可不是想象中的好對付的,弄不好容易直接被擊敗。
剛纔,她就得到了這麼一個教訓。
不過丁清歌不是那種“拿得起卻當放不下”的人,輸了就是輸了,沒有什麼好丟臉的,既然對方堂堂正正地擊敗了自己,那就是人家的本事,不能去找什麼其他藉口,只能怨自己技不如人。
丁清歌向林宇賠禮道歉道:“對不起,林宇,是我輸了,我剛纔不應該小看你,如果剛纔的舉動多有冒犯的話,該忘多多恕罪,是我對不起你了。”
聽到丁清歌向他真誠道歉,林宇笑了笑,說道:“沒什麼的,你也只是職責所在而已,估計是單延硅沒告訴你太多,不然你也不會對我產生誤會了。”
“以後多練練自身的本事吧!也許不久就要能用得上了。”
“不久就用得上?這是什麼意思?”丁清歌有些不解。
林宇搖了搖頭,沒有多說什麼,丁清歌也沒太當回事,沒繼續深問。
丁清歌命人將這裡簡單收拾了一下,而後正襟危坐起來,不再對林宇有一絲一毫的輕視,因爲人家纔是真正不顯山露水的高手。
其他人也是被隊長擊敗的這一幕給震驚到了,他們也想不到看似平平無奇的林宇,竟然是一個深藏不露的高手,恐怕他們加起來,都不是人家的對手。
作戰軍中,一向是以強者爲尊,所以車內的人都對林宇越加恭敬起來,不再敢輕視林宇,而是真正的敬佩林宇。
就這樣,隨後也沒有發生什麼其他事情,車輛一直在平穩而迅速地向前行駛着,不知道要駛向什麼地方去。
四周的玻璃都是經過特製的,從外面向裡看看不進來,而從裡面向外看卻一清二楚,這一路看來,林宇發現車輛行駛得越來越脫離繁華的本市了。
看樣子是向市郊地區行駛而去,估計應該是某個軍事基地,畢竟像這種保密程度較高的單位,一般而言是不會設置在繁華的城市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