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就是一種喜歡互相欺騙、互相傷害的神奇生物。
大叔,更是神奇中的神奇。
神奇中的神奇是什麼?是神……
纔怪了。
沒錯,奇葩,是奇葩的生物纔對。
當然,奇葩只是相對於人類這樣的羣體來說的。
站在人類的角度來看,大叔就是一種神奇的生物了。
大叔確實是很神奇的,因爲他又一次的比柯南還快的看穿了真相。
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爲了自己的小命着想,大叔只能比柯南更快。
不然每天來一根麻醉針,絕對會半身不遂甚至腦癱瘓的。
如果可以的話,大叔也是想要混吃等死的啊。
想想,每天輕輕鬆鬆,不需要耗費腦細胞的去調查去思考,然後就能夠破案,名利雙收,那樣多好。
但不行。
如果不比柯南快的話,就會被他使用麻醉手錶發射麻醉針來把他麻醉了。
麻醉藥用多了,對於人體來說,那也是有很大的危害的。
雖然大叔的身體素質是不錯的樣子。
但就算是一頭牛,就算是一頭大象,也扛不住那麼多的麻醉。
而大叔,僅僅只是一個人而已,一個普通人。
所以別看大叔那麼拼命的調查案件,其實那並不是想出風頭。
他和柯南可不同,破案不是因爲興趣,也不是因爲想要出風頭,而是爲了生活,爲了自己的小命着想。
果然當初就不應該收留柯南這個小子呢。
大叔無奈的搖頭嘆氣。
然後開始了推理秀。
這一次的案件,實際上兇手從一開始就很明顯。
就是鬆尾貴史那個傢伙。
利用節目期間播放短片的短短几分鐘的時間,將諏訪道彥殺死,從而製造了不在場證明。
這也算是相當高明的手法。
但大叔表示,機智的他還是看穿了一切。
好吧,言歸正傳。
這個手法,主要就是一個時間問題。
短片播放的時間,是四分鐘,而錄製現場,是在九樓,命案現場是在四樓。
因爲需要防備記者、粉絲之類的混進來而造成的各種事故什麼的,所以電視臺的這棟大樓,通道是比較複雜的。
九樓到七樓,樓梯可以一直下去。
但到了七樓,就需要跑過走廊,到另一邊才能下樓梯。
所以繞來繞去的,從錄製現場到命案現場,就算是跑的都需要幾分鐘的時間,一來一回需要的時間更多,還要加上殺人的時間。
而且,攝像頭中也沒有出現和鬆尾貴史長得像的人什麼的,所以基本可以確定,命案發生的時候,他並沒有來過命案現場。
換句話說,他似乎就是清白無辜的了。
但真的是這樣麼?
當然不是。
殺人,又不是一定要親自到現場纔可以。
比如那些狙擊手,只要有一把狙擊槍,有一個好的狙擊地點,那麼就可以在幾百米甚至上千米外擊殺一個人。
鬆尾貴史不是狙擊手,但經過各方面的調查詢問,得知他練過槍法,而且似乎還挺不錯的樣子。
而大叔找到的警察,也在樓下,命案現場的窗戶下面,發現一個彈孔痕跡。
窗戶上面,對應的七樓那裡,也有一個窗戶,是一個倉庫的窗戶。
而死者死在窗戶旁邊,血跡沾染了窗戶玻璃,但很詭異的在窗戶框架那裡斷掉,並沒有濺到框架上。
所以,鬆尾貴史的作案手法就是:通過電話,讓死者到了窗戶那裡,並且把腦袋伸出去,而他則是在七樓倉庫窗戶那裡,使用手槍把死者擊殺,隨手也把手槍扔了下來,無力倒下的屍體,順便也把窗戶給關上了。
這就可以解釋一切了。
在七樓的話,四分鐘的時間還是能夠跑一個來回的,理論上,時間足夠。
結合實際上發現的各種痕跡各種證據,所以這實際上,也是行得通的殺人計劃。
“不得不說,毛利先生你所說的這個推理,確實是很有可能實現的。”
鬆尾貴史也對大叔表示佩服。
但話題一轉,就轉到了關鍵的地方。
“但你沒有任何證據能夠證明,這是我做的。”
是的,推理歸推理,不管多麼說得通的推理,這都不是法官需要的。
法官需要的,是確切的證據。
大叔點燃香菸,抽了一口。
緩緩吐出煙霧,似乎在嘆氣,又似乎什麼都沒有。
“證據當然有。”
“你請說。”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鬆尾先生你之前說過,你不知道諏訪先生的電話號碼,這個沒錯吧?”
“對。”
鬆尾貴史點點頭,表示他確實這樣說過。
但他不明白大叔爲什麼要說這個。
而大叔,卻是不緊不慢的,再次抽了一口煙。
這下子,就連目暮警部都替他着急了。
“毛利老弟,你知道什麼,就快點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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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部,不用着急。”
大叔擺擺手,又看向鬆尾貴史,繼續說道。
“我所說的這個手法,關鍵在於電話,死者最後的一個電話,就是兇手打過來的,兇手利用電話,讓死者把腦袋伸出去,這也很簡單,只要說一些什麼‘我要跳樓’之類的話,就可以了,然後,利用手槍把伸出腦袋的死者殺死,最後掛掉電話,所以關鍵,就是這個電話了。”
“你到底想說什麼?”
鬆尾貴史皺着眉,卻莫名的,有種不好的預感。
目暮警部沒有插嘴,而是看着大叔。
他現在明白了,這個大叔,確實和以前不一樣了。
也許大叔不適合當一個警察,警察的辦案方式也不適合大叔,大叔估計更加適合當一個偵探吧。
“所以,我的意思就是,既然你說你不知道諏訪先生的號碼,那麼……”
大叔這麼說着,直接走到鬆尾貴史的面前。
拉開他的衣服,把他的行動電話拿了出來。
鬆尾貴史倒是想要阻止,但周圍都是警察,他阻止就等於心裡有鬼,等於不打自招,所以還是眼睜睜的看着大叔拿過去了。
“如果你真的不知道的話,那麼這個,你應該如何解釋?”
大叔一邊說着,一邊按下了重播鍵。
然後,死者的行動電話就響了起來。
很顯然,這是鬆尾貴史的行動電話打過去的。
對此,鬆尾貴史瞳孔一縮。
但很快就開始解釋。
“可能是誰用我的行動電話打過的吧,錄節目之前,我是把行動電話放在一邊的,誰都可能會用。”
“那你就錯了。”
大叔搖搖頭。
“節目之中,我還用你的行動電話打過一個電話,而你把手機收回去之後,是放在口袋裡的,所以,如果在那之後,你都沒有打過電話的話,那麼你告訴我,是誰打的電話?你該不會說不記得了吧?”
行動電話就在他的口袋裡,如果沒有他的允許,誰還能用來打電話?
這樣的問題,鬆尾貴史自然是回答不出來的。
這種事情說不記得了,那自然是假的,畢竟要打電話,就得問他借,怎麼可能會不記得。 щшш¸ Tтkan¸ CΟ
而沒有別人用過,那就是他自己用的了。
前面還說不知道電話號碼,結果就用行動電話和死者通過電話。
這時候不要說警察了,就算只是一般的圍觀羣衆,都知道有問題。
鬆尾貴史臉色一陣變換,最終,還是搖頭放棄了。
對於他來說,邀請大叔來這裡參與節目,就是他最大的敗筆。
“不愧是名偵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