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家的時候,媽媽已經睡下了,無名進了房間就開始收拾明天上課要帶的東西。坐在小不點的旁邊,袖珍發現這個孩子的生活很有規律性,屋裡的書本放得整整齊齊,雖然冬天的衣服多,但都疊的好好的,一點都不亂。小不點一邊把書包裡的東西掏出來,一邊把明天要用的書本放進包裡。
她想起,很多年以前,她也要上小學。那時爸爸都會幫她提前一天整理好書包跟本子。有一天,爸爸先知先覺地將跳繩放進她的包裡,她驚訝的問,爸爸怎麼知道明天體育課要跳繩?原來,爸爸每天都會跟老師溝通好,知道她第二天的課程安排,纔好幫她整理書包。
那時的她,學習真的很不讓人省心,要不是會點賣萌耍寶的功夫,估計老師都會被她氣死。隨意地翻開小不點的練習冊,看到上面的字寫的工工整整,整齊有力,老師給的分數也毫不吝嗇。再看看裡面的習題跟生字,突然覺得現在的孩子學習進度非凡。
無名已經有點困頓,折騰了那麼久,大眼睛有點迷迷糊糊。看到袖珍翻起自己的本子,突然來了勁,將本子翻到最新寫的一頁,指出寫錯的字,然後埋頭認真的改起來,還在旁邊的本子上重寫了一行。
憐愛的輕撫他的小腦袋,叫他早點睡,無名卻毫不善罷甘休的說:“不能出錯的,期末考就要到了,無名要好好寫字的。”
小不點寫完一行,看袖珍仍舊頗有興致的看着自己,獻寶一樣翻課本給她看,指着上面的小圖畫,給她講裡面的故事。他的聲音清脆悅耳,音調跟女孩子一樣高,一聊起天來,眼睛忽閃忽閃,完全沒有剛纔的倦意。
那是她的孩子啊,她竟然錯過了那7年。剛出生的時候,他長什麼樣子呢?沒有餵奶,他喝什麼長大呢?那麼小的孩子,晚上睡覺會害怕嗎?唯一疼愛他的爺爺離開了他,是什麼讓他保持這張無邪的笑臉?也許,他也跟自己一樣,把不高興的都往肚子裡咽,然後,把什麼都忘了,當做什麼都沒發生過一樣。
“長白山。”無名指着書上的圖畫,一本正經的念着,告訴她,長白山有很多種動植物。那是一幅積壓了厚厚的雪的森林圖畫,天地之間一片白芒,只有雪松露出一條條鬱郁青蔥。
“袖珍,長白山在哪裡呀?”無名歪着腦袋好奇的問。
“無名想去嗎?想的話,考完試袖珍帶你去。”
幾乎是不假思索的回答。她很牴觸跟這個孩子單獨相處,也曾不想讓他露臉,可是現在,似乎巴不得把心扉敞開,讓他住進她的心懷裡。
無名大喜過望,高興的捂嘴大笑,眉毛聳得高高的,黑溜溜的大眼睛盯着她,滿是歡喜。那樣清澈見底的眼珠子,她都能從裡面看到她自己的影子了。
“帶我去的話,袖珍可不可以答應無名一件事情?”
小鬼,得寸進尺,帶你去玩還要答應你條件?
“明天的酒會,袖珍不要去好不好?”
原來擔心的是這事啊!袖珍笑嘻嘻的說:“沒事,你是沒見過我喝酒,我酒量很好的。”
“不是喝酒的問題,是無名不喜歡Tony的問題。”
“你才見過人家幾次?Tony哪裡招你討厭了?”
“他差點把無名拐了呢!他沒經過袖珍跟華叔叔的同意,就把無名帶走。”
袖珍心裡好氣,小不點連華叔叔都叫上嘴了,捏了把他肥嘟嘟的小臉,說:“以後別再我面前提什麼華叔叔。”
“爲什麼?華叔叔對袖珍好像還不錯,他還說要送什麼照片給袖珍做生日禮物呢。”小不點說完,就發現自己說漏嘴了,小手猛地捂住嘴巴。
生日禮物?袖珍眼底抹過一絲黯然,然後不以爲然地抓了抓小不點的頭髮,起身洗澡去了。無名撅着小嘴,哼出口氣。那個Tony伯父,怎麼看都不是什麼好東西,還邀女孩子去喝酒!而且明天是袖珍的生日呢,那個伯父看起來心懷不軌。得想個辦法才行呢,可怎麼辦呢?
正愁孤身一人無力可發的時候,一個電話應時應景的響了起來。小不點拿起袖珍的手機一看,來電顯示的名字三個字都是他認識的呢。偷偷把腦袋往浴室的方向探過去,袖珍澡洗得正歡,便把電話接了起來。
聽到電話那頭不像袖珍的聲音時,華天修心裡打了個顫,再一聽,是一隻小孩子的聲音,戒備心才鬆弛下來。這是一個很可愛的孩子,雖然只跟他有過一面之緣,但這隻銀鈴般的聲音總是迴響在他耳朵裡,還有他的臉,他的眼睛,帶着某種靈性,讓人生疼。
當然,最令華天修喜歡的是,這小傢伙會給自己通風報信了。
“你是華叔叔嗎?”小不點認得他的聲音。
“我們真的算秘密朋友嗎?”小不點話裡有話。
就這樣,小不點有了新的秘密朋友。華天修毫不客氣的享用秘密朋友的特權,開口便問:“無名,Tony在路上跟你們都說了什麼?”
“唔……他要袖珍明晚參加一個酒會。”
不祥的預感涌上心頭。
“華叔叔,你可不可以幫我攔住袖珍?明晚是袖珍的生日呢,無名想陪她。”
小不點的語氣半帶撒嬌,華天修沉默不語。第一次見到Tony的時候,他已經心存芥蒂,那張容顏似乎很熟悉,翻索腦海裡的記憶,分明在哪裡見過。但是那樣高高在上,慈悲爲懷的神色,又不曾見過。這個Tony身份隱秘,除了事業是公開的,連身份都不爲衆人周知,如果不是有過傷痛得讓他只想掩蓋的經歷,那麼,他的背後一定藏着不爲人知的秘密。阿潘安排的保鏢已經將袖珍安全到家的消息發給他,但他還是確認性地給她打了這通電話。
小不點聽電話那頭安靜了許久,想了想,說:“要不這樣呢?你幫我做到的話,我就讓你陪袖珍一起過生日。你不是說,你有7年前沒交給她的東西嗎?”
華天修嘴角勾起一絲淡淡的微笑,這小傢伙,還有點談判能力嘛。只不過,曾經陪她過生日的奢求,而今似乎變得更遙不可及。
“早點睡吧,保護好你姐姐。”
他的聲音還是一樣帶着指令的味道,不過多了一絲溫和,小不點頗爲昂揚的“嗯”了一聲。之前,保護袖珍只是他暗地裡給自己的許諾,他知道,袖珍是喜歡自己的,不然,第一次見面的時候不會給他買書,不然,在他生病的時候不會那麼焦急,他知道,她有不得已的原因,纔會打他罵他,雖然他還不知道會是什麼,但是誰沒有秘密呢?現在,有了華叔叔的吩咐,似乎這是自己的義務,是一項使命。
而袖珍不會想到,小不點給華天修透露的這條消息,讓華天修在接下來的24小時經歷了足夠的猜疑、煎熬和折磨,並在之後將所有擔憂和緊張化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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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醒來,天格外的亮。雪下了一夜。生日時候的初雪。媽媽一大早給她做了長壽麪,無名趴在她身上,揉着惺忪半眯的眼睛。小不點昨晚就喊着要跟她一起睡,說了一些莫名其妙的話,說什麼要保護好她。她只覺得,這小鬼很有靈性,知道自己這兩天對他脾氣好,就使勁地賣乖。
這還是第一次,母子倆同牀共枕。天氣很冷,他的身軀很弱小,卻溫暖了整張大牀。袖珍起身的時候,小不點抿了抿嘴,腦袋不適地往旁邊挪了挪,殊不知,有個人因爲他的小小舉動,連呼吸都屏住了。
門鈴摁響,有人送來一束滿天星。
“又換啦。”媽媽將花束插在早已準備好的花瓶裡,給花澆了水。
這是宇恆的戲法,每年給她送不同的花。別人追女孩,是從一而終,知道女孩喜歡什麼樣的花,就年年送同樣的花。宇恆追她,卻每年給她送不同的花。
以前,她喜歡風信子,在她還是童星的時候,就收到過很多很多的風信子,粉絲寄來的,經紀公司寄來的,朋友寄來的。華天修也喜歡送她風信子,她總是能從一堆長相相似的花束裡面,找到他送的那束。他送的風信子,是荷蘭進口品種,枝粗葉大,花朵肥碩,氣味香甜。她想起了,10個月前,相隔7年重新見到他的時候,他也是摘了一束風信子給她。不過,她說她對花粉過敏。
宇恆是這個世界上最瞭解她的人,他像一隻忠誠的犬,能察覺她一絲一毫的變化。這些年,他變着戲法送她各種各樣的花,除了風信子。開始的時候,宇恆也會送昂貴的進口鮮花,單束價格就高達三位數的比利時香檳色玫瑰,一送就是一屋子。她對他說:“別這樣送了,太好的東西我總是留不住。”
然後,宇恆就送她最簡單最淳樸的花。他說:“也好,這纔像正常人談戀愛。”
這世上,也許只有跟自己關心的人在一起纔是最幸福的。她一度以爲,她不會再有幸福,從那個人離開自己的時候,從那個人拋下那句話的時候,她就以爲,她不會再有幸福。那種絕望,比任何時候的慘痛經歷都讓人記憶幽深。父親的病死,債務的追累,都不如那種失去愛情鑽心刺骨的痛。也許是因爲,她曾經愛的太深,忘卻太難,也許是因爲,她那不可原諒的執着,也也許是因爲,她經歷過的分娩之痛。那痛裡,夾雜着孤獨,抗拒和絕望。
打開窗戶,外面的世界不染塵埃般的純淨,天空被雪映射得尤亮。沒有陽光,卻很寂靜,讓人思緒安沉。小不點用筷子將麪條捲起,眼睛眯成兩隻小小的月牙。
“袖珍,生日快樂!”
雪下了一整天,路上積起一層雪,下面是滑溜溜的冰。胡悅一路車開的很慢,但兩個人心情難得的愉悅。胡悅跟Vivian,恍恍惚惚間已經在一起了。經紀人跟助理的愛情,比藝人簡單得多,Vivian用一段唯美表白短片博得胡悅的芳心,本想用Vivian這條線索靠近華天修,套取八卦信息的胡悅最後把自己給出賣了,實在笨的可愛。
將手腕上的瑪瑙鐲子摘下來,套進胡悅腕子上,看到她臉上露出一絲驚訝的表情。這是合作一年多以來,袖珍第一次送她東西,也是她第一次送經紀人東西。
“要是Vivian欺負你了,記得還有我。”語氣平淡的說完,轉身進了會所。
胡悅還是一臉驚訝的看着她,又看看手上的鐲子,這是一隻白得晶瑩剔透的鐲子,寬且重,上面是天然的褐色羽毛狀圖案。剛想道謝,袖珍又開口了:“別謝我,這玩意我玩的少,要不是場合需要,我也不愛戴。”
胡悅撅着嘴,捶了一下她的肩膀,恢復正常的語氣道:“管好形象,別喝太多啊。”
還是原來那句話。平淡的對白,在現在的她聽來卻很窩心。有時候,人跟人之間的感情,無需太多言語,只消一個眼神就可以明瞭。就像她跟胡悅,兩個人雖然天天在一起,卻稱不上是朋友,雖然看似有隔閡,卻彼此關懷。
至少,老天爺沒有把所有東西都奪走,她很慶幸現在擁有的一切。失去了爸爸,還有媽媽,讓她的生活不乏輕鬆。她拾回了自己的孩子,而且他很懂事。她還有,一直在背後默默守護她的青梅竹馬。而她身邊的人,可以找到愛情,不像她,愛情對她來說,註定是個謎,一個遙不可及的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