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述袁世凱和唐紹儀關係的文章繼續寫道:
“窩了一肚子委屈的袁世凱迅速着手反擊,先是趙秉鈞一逢開會就搞失蹤,陸徵祥好像更醉心於疏通外務部門前的下水道。開個內閣會議,不是這個有事,就是那個不到,眼看拆臺之下難以維持,黃興要錢的的電報又接連發來。
“畢竟在武昌起義之後南京周圍嘯聚了三十餘萬散兵,都是一副功臣姿態自居,遣散這些人需要錢。沒錢的唐紹儀面對洋人借款時的掣肘,一怒之下決定不借了。
“袁世凱接手的本就是個近乎破產的政.府,用錢地方多了去了,沒錢怎麼行?沒錢怎麼過日子?便指示財長熊希齡繼續與六國銀行協商,這等於明擺着要把唐紹儀踢出局。
“一天,唐紹儀有事要向袁總統報告。一見面袁世凱就沒有好臉,未等唐紹儀把事情講完,便很不客氣地說:‘少川,我已經老了,你就來做總統吧’。唐先是一驚,接着想到,自己在這‘總統府’,已經成了‘不受歡迎的人’了。”
以上的描述肯定是誇大其辭。或許袁世凱身邊的人,卑躬屈膝慣了,有一個堂堂正正的人直立行走,在他們眼中反倒成了另類。
南京臨時政.府和臨時參議院,在急急忙忙制定《臨時約法》時,爲了對袁世凱的權力進行制約,在國體上實際上實行的是“內閣制”,也就是說行政權主要是在內閣。而且《臨時約法》明確,內閣不但要對大總統負責,更要對國會也就是這時候的臨時參議院負責。
已經接受了民主共和思想的唐紹儀,作爲內閣總.理,嚴格按照《臨時約法》行駛權力,是很正常的事,是在履行職務。肯定地說,唐紹儀真的沒做錯什麼。
但是,袁世凱可不是這樣地認爲。在他看來,他是大總統,他就要說了算。他纔不管什麼《臨時約法》,更不管什麼“內閣制”,想決定什麼就給內閣髮指示,下命令。唐紹儀並不想和哪兒個人爭奪權力,但涉及到執行《臨時約法》這樣的大事大非當然是不能妥協的。這樣,經常地駁回袁世凱的決策,爲一些問題和袁世凱爭得面紅耳赤,就成了不可避免的事。
受到袁世凱的冷言冷語相待,唐紹儀也很委屈,但他覺得這是沒有辦法的事,堅定地認爲,自己如果不負起責任,就有負大總統袁世凱的重託。袁世凱可不領他的這份情,只是認定唐紹儀已經不再是他的好哥們兒了,唐紹儀已經"不會再聽從自己"了。早已習慣了大權獨攬的袁世凱,費盡心思得來的大總統,豈容自己成爲總.理上面的"虛君"?
在用人、財政、遵守《臨時約法》規定等方面,唐紹儀和袁世凱看法都不統一。在籌款方面,唐紹儀拒絕英、美、德、法四國銀行團提出監督中國財政的無理要求,讓袁世凱非常不快,同時唐紹儀也因此而得罪了英美等列強,不斷地遭到他們的攻擊。
很明顯,唐紹儀和袁世凱的裂痕已經越來越深,達到了無法彌合地步。直接造成唐紹儀辭職的原因是是任命直隸都督事件。
參議院還在南京時,當時參議院規定各省督撫一律改稱都督,諮議局改省議會,都督由省議會公舉。
直隸代表谷鍾秀、劉若曾等人考慮駐南京第三軍軍長,原廣西副都督王芝祥有些威望,感覺人也不錯,做直隸都督合適,就推薦給唐紹儀。唐紹儀對王芝祥印象也不錯,馬上表示贊成。
南方的革命黨人,覺得這是個好主意,袁世凱不能來南京,在直隸安排個自己人也不錯。事前,唐紹儀徵求過袁世凱意見,袁世凱並沒表示反對。唐紹儀隨即通知了順直議會(包括順天府在內的直隸議會)。直隸議會通過必要的程序,批准了王芝祥任直隸都督的決定。
此決定報到唐紹儀處後,唐紹儀電報袁世凱:“準參議院諮文及各處函電,皆謂本省都督應先由人民公舉,再由大總統委任命,王芝祥既經直人舉爲都督,應請速予發表。”
孫中山也爲此發電袁世凱,請其按照直議會議決案加以委任。請他簽署委任。
當初,唐紹儀請示袁世凱時,袁世凱可能沒太在意,或許也沒認真去想。現在看事情還真這麼辦了,袁世凱不幹了。
直隸是自己的地盤,怎麼可以容外人插足。自己身邊,有一個革命黨人軍政大權在握 ,這還了得嗎?所謂臥塌之側,豈容他人酣睡。
於是回覆唐紹儀:“都督由地方公舉,抑由中.央任命,此固爲國會成立後解決問題。但就目前而論,北方三省都督業由本總統委定,決無更改之理。若參議院必欲迫令取消已發之命令,則請先取消本總統之職任。”
從這裡可以看出,中山先生和參議院做爲“緊箍咒”的參議院立法,袁世凱根本不當回事。
任命官員的權力怎麼能放棄!否則,誰還圍着他轉,誰還拿他當回事!不是要他命嗎?
唐紹儀回京後,又和袁世凱談起王芝祥任直隸都督一事,袁世凱似乎並未拒絕,只是表示一時不便公佈。
那麼好的朋友,甚至可以生死相托,既然已經打定主意不辦,爲什麼還不說實話?
可見,袁世凱像許多和他一樣的政客一樣,地位越高,權力越大,疑心也就越大。
何況現在,唐紹儀在他眼裡,已經不是自己人了。
王芝祥到京後,袁世凱表面上對其讚不絕口,請其吃飯,重禮相送,並聘爲高級顧問。暗地裡和段祺瑞、馮國璋等人密商出以其人之道還制其人之身之計。
唐紹儀不是說王芝祥“北洋民意所歸”嗎?就針鋒相對來個“北洋軍意反對”。密令直隸五路軍隊,突然發出反對王芝祥任直隸都督的通電,遍發匿名信,恐嚇主張王芝祥任直隸都督的各界人士。
六月二日,袁世凱同時發出兩個命令,一個是:“都督統轄文武,責任重大,任免之權理宜操自中央”,本省人民不能“隨意迎拒”,並提出要追查請王芝祥任直隸都督的電報是否“系奸人託名擅電”。若是,定當依法嚴懲。
另一命令則是:“斥責”軍人不應“迎拒主將”,“不許軍人干涉政治”。表面上是主持公道,兩邊各打五十大板,實際上真正的用意是把任命王芝祥的任命作廢。
這還不算,袁世凱還提出讓王芝祥出任南京宣撫使,協助黃興,解散部隊。唐紹儀認爲,王芝祥任職一事,關係到民國首任內閣的權力和威信,也關係到《臨時約法》和臨時參議院的權威,如不堅持,將來內閣必定會淪落爲總統府的附屬機關,《臨時約法》必定成爲一紙空文。爲國家民族計,爲民主和共和,不能不爭,不能聽之任之。
因此,拒不接受袁世凱的意見,苦勸袁世凱,尊重約法,不要失信於直隸人民。
袁世凱把話挑明:“王系革命黨人,若使督直,不啻引狼入室,將來他和南方聯合,我們尚有餘地。”
唐紹儀說:“已經答應人家了,前既答應,現在何能食言?”
袁世凱說:“是你答應的,我並未預聞。”
唐紹儀說:“這是責任內閣職權,我要發表。”
袁世凱說:“我不蓋章,就能生效麼?”
袁世凱不給唐紹儀的文件上蓋章,唐紹儀也不給袁世凱的文件上簽字,進行抵制。
六月十五日,袁世凱竟把沒有內閣總理簽字的委任狀發給王芝祥。
按照《臨時約法》,總統命令不經內閣副署,是不能發生效力的。袁世凱這樣做顯然是公然違背《臨時約法》,也是破壞共和的行爲,本應是要受到制裁的。
但參議院多數人把這個事件看成是袁世凱和唐紹儀的個人爭執,沒給予應有的重視,更沒給唐紹儀應有的支持。
只有谷鍾秀等少數人提出了質問,指責袁世凱蹂躪參議院的議決案,以命令取消議決案。
袁世凱辯道:“據《臨時約法》第三十四條,臨時大總統任免文武職員。而南京議決案在《臨時約法》之前,已未採入《約法》之中,當然遵照《約法》,則南京決議案應無效。”
只談《臨時約法》總統有任命文武職員的權力,不談《臨時約法》總統命令沒有內閣副署,不能生效的規定。顯然是對《臨時約法》採取實用主義的態度。用着《臨時約法》了,就拿出來說詞,用不着《臨時約法》就扔到一邊。
而那個唐紹儀爲他力爭的王芝祥也不爭氣,拿着一大筆遠超過實際需要的宣撫費,得到袁世凱提示剩餘部分不必上繳後,覺得這個宣撫使更有油水,屁顛屁顛地去走馬上任了。南京方面好不容易找到的想插進袁世凱一畝三分地的釘子,就這樣又被袁世凱一腳踢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