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秦慕生把你給甩了?”沈七七驚呼,難以置信的望着好友,兩隻眼睛瞪得跟鈴鐺似的:“上週秦慕生還在天天對你說情話送玫瑰呢!這誓言猶在耳邊,怎地說分手就分手了?”
一提這事兒,白小千更來氣了,連道:“那混球曾說我是他身體的一部分,如果沒了我,他就活不下去!可現在我總算知道我是他的什麼了!”
沈七七好奇:“是什麼?”
“盲腸、闌尾、六指這類可有可無的玩意兒!”
“……”沈七七驚呆,果然,很好很強大!
“唉,我這心碎的,捧出來就跟餃子餡兒似的。”白小千故作誇張,一邊說着,一邊走到客廳大沙發上落座,半點也不客氣的指揮道:“把蛋糕拿過來,你待會兒還要給我唱歌,嗯……就唱分手快樂吧!”
“你沒毛病吧?”將蛋糕提到茶几上放好,沈七七望着白小千,一副你很‘神經’的眼神。
“你看我像有毛病的人麼?”一邊動手將蛋糕的外包裝打開,白小千一邊哼哼道,流裡流氣的模樣,有誰會想到這個女孩卻是位正兒八經的市長千金?
說到白小千的父親白默志,這人也是位頗有些傳奇色彩的人物。一個簡簡單單的農民出身,一沒背景,二沒錢財,聽說當年以全國第一名的成績考入黨校,最後又以第一名的成績從黨校光榮畢業。說來也是位拔尖的高材生,但就是因爲沒有背景的原因,白默志畢業後被分配到了一個不起眼的小村子裡當村支書。
而正是從這個時候起,白默志才真正開始書寫他的傳奇一生。
僅僅三年的時間,他硬是帶領着這個貧困小村莊脫貧致富奔向小康,最後更是入選了全國最富裕的十大村之一。而後,他的仕途便愈發風調雨順,慢慢的從一個村支書一步一步的往上爬,調職、升職,縣委、市委,二十多年的時間,他總算是爬進了首都。如今,白默志屹然成爲了首都的副市長,現下更是最熱門的市長候選人!
也許是因爲自己曾經吃得苦太多,白默志也算是出了名慈父,對白小千的溺愛幾乎到了髮指的地步。所以,也導致了白小千有些跋扈的性格,但好在她和其他的**不同,雖說性子有些桀驁,但是從不亂搞,也算是叛逆中的乖乖女了。
不過,說到這秦慕生,沈七七倒是沒想明白,秦慕生當年追求白小千的事情,在她們學校也算是一段佳話。
秦慕生高她們一屆,是本校最受歡迎的校草之一,加上因爲家底殷實,當初追求白小千的時候,那場合那手段,任哪個女人碰上了也會招架不住。
所以,故作矜持的白小千很快敗陣,同意了秦慕生的追求之後,兩人也是快速陷入熱戀當中。就在上次去名爵,那也是因爲秦慕生過生日,所以她纔會陪白小千去的。
想想還真是令人唏噓,本校最受矚目最受好評的情侶,最後的下場……居然是閃電分手!
不過……
轉過頭,沈七七看着旁邊正吃得歡快的好友,頓覺無語,她是真心沒看出白小千失戀了,這丫的吃起東西來,比豬都還要歡樂!
“恩恩……話說,那天我看見你微博刷新了,在哪兒拍的照片?挺霸氣的。”啃着自己買來的泡椒雞爪子,白小千邊吃邊哼哼道,滿手沾得油膩膩的。
“微博?”沈七七眨眨眼,一時沒明白白小千的話:“什麼東西霸氣?”
“我去!”白小千無語,瞪了眼身邊好友,繼續哼道:“你自己更新上去的東西,你自己沒有半點記憶啊?”
“額……”回想了一下,沈七七前段時間都呆在軍區,唯一一次刷新微博,好像是……
“噢,你說的是那個狙擊步槍?”沈七七想起來了,上次在狙擊場的休息室裡,她是第一次看見軍用狙擊步槍,覺得很酷,所以拍照上傳到了微博。
“嗯嗯!”點點頭,白小千的注意力仍然在雞爪子上。
“那是我在軍區拍的,真槍荷彈哎,特別酷!”說到自己感興趣的東西,沈七七立馬來了精神,將手中的蛋糕放到桌子上,她連道:“這次去軍區,我學到了很多東西……比如……比如……”
“別比如了,剛纔我進來的時候,在半路上看見周公子了,你青梅竹馬的小情人回來了,你怎麼沒去陪他?”終於將手裡的這個雞爪子啃乾淨了,抽過紙巾隨意的擦擦手,白小千這纔將目光投到沈七七身上,繼續道:“兩年沒見,周公子的小身板還是那副模樣,不過……”
說着便特自戀的撫上自己的臉蛋,白小千的語氣卻變得陰測測起來:“他怎麼越長越漂亮?一個大男人居然比我們女人還要美麗……噢!這是不科學了,完全有違大自然生長規律!”
“你又犯神經了吧,人家周曉峰又沒礙着你,幹嘛說他壞話!”翻翻白眼,白小千無語。
晃了晃腦袋,白小千氣定神閒的拿過可樂喝了一口,繼續語不驚人死不休:“自從得了神經病,整個人精神多了!”
“……”
“哎,別老說我了,說說你自己唄,在軍區過得怎麼樣?”說完,白小千又想了下,補充道:“有沒有看見長得帥的兵哥哥?給我介紹介紹,姐姐最近失戀了,每個夜晚過得極爲寂寞孤單,求解救!”
早就習慣了白小千這副神叨叨的模樣,沈七七翻翻白眼,憤然:“帥的沒看見,暴力狂自大狂的倒是多了去!”
“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