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1章 與民爭利

靈山衛這邊西接青州,孔有德兵亂又沒波及,所以一直在朝廷的控制下,靈山衛下面有三個千戶所,前所在夏河寨,後所在膠州,左所在靈山衛城。

靈山衛軍戶在冊五千六百人, 擁有良田十一萬八千。

這也是丁毅虎視眈眈的一塊大肥肉。

5月下旬,濟南巡撫劉元和登萊巡撫張應求同時舉薦大崇衛指揮同知路超,爲靈山衛指揮使。

朝廷不準。

6月,登萊總兵丁毅再舉薦路超爲靈山衛指揮使,更稱這次清兵入關,路超帶大崇衛衛所精兵一千支援,血戰清兵於青州附近,若有功不封,怕下面軍戶心寒,再起禍亂。

崇禎大怒,你之前報功時怎麼不報,現在讓你去登萊總兵,你才報?

朝廷思索再三,又只好妥協。

朝廷妥協的原因,還是丁毅的老套路。

靈山衛在我手上,每年可上交朝廷五千兩銀稅。

丁毅現在也知道明廷缺錢,崇禎缺錢,所以有時候拿錢開路還挺有用的。

想想漢末的時候,皇帝大肆賣官,也不是因爲缺錢嗎。

崇禎這人比較要臉面,自然不敢公然賣什麼。

但他能七八年不調走劉元這個登萊巡撫,不就是登萊交的稅銀比其他地方多嘛。

現在丁毅稱能交稅銀,崇禎想想爲了錢,咬咬牙就同意了。

此時整個登萊地區,登州加萊州, 加靈山衛加其他衛所,再加旅順,丁毅答應每年上交崇禎合計四萬兩稅銀。

崇禎心裡是又高興又生氣。

高興的是這些地方的兵馬,不但他可以少給餉銀,還能收到錢,若天下總兵個個如此,大明邊事何以靡爛到現在這地步。

生氣的是丁毅等於公然用錢羞辱他。

你看不起誰呢,拿錢砸朕?

但想想空曠的國庫,崇禎也只能捏着鼻子認了,砸吧,用錢砸死朕。

要是大明朝強盛之時,

朝臣們肯定紛紛要站出來,指責丁毅是封疆大吏,圈控地盤,不聽號令,不讓崇禎這麼幹。

但現在朝臣們有幾個是忠心大明的,自從溫體仁雞蛋案死後,路超很低調的在京師到處拉關係,送銀子,丁毅仗着歷史記憶, 明末的主要閣臣們都有點印象, 有什麼好貨都往京師送。

朝中現在基本無人爲難丁毅,最想爲難丁毅的大概就是崇禎。

所以丁毅調登萊總兵,舉薦靈山衛指揮使,一個個通過,現在加上劉元的濟南巡撫,大半個山東,已經在丁毅的控制之下。

但靈山衛距離較遠,當地軍戶根深蒂固,想要控制還要花點心思。

於是路超的任命還沒下來,丁毅已經迫不急待,準備奪取靈山衛。

靈山衛建於明朝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當時轄前、後、左、中、左五所,被稱北方沿海四大衛之一,到永樂年間設立“總督登萊沿海兵馬備倭都指揮使司”(簡稱山東備倭都司)作爲山東都指揮使司之“行都司”和山東沿海最高軍事機構統一管理山東海防,駐節登州府城,其下建即墨、登州、文登三大營[8],劃定防區、統轄衛所,三大營建立後,靈山衛歸即墨營管轄。

神宗朝,萬曆朝鮮之役爆發,山東作爲朝廷經略朝鮮的後方,亟需強化海防。萬曆廿五年(西1597),改山東備倭都司爲鎮守山東總兵官,統轄山東海防,仍駐登州;萬曆廿八年(西1600),因朝鮮戰事結束,降鎮守山東總兵官爲山東副總兵,亦稱登萊副總兵。

接着中間又改了多次,1621年改爲登萊海防總兵官,1630年又改鎮爲協(協爲副總兵級)。

到張可大時又改爲登萊總兵,此時靈山衛不再屬於即墨營。

當時登州之亂時,三大營中的登州營和文登營都跟着張可大參戰了,即墨營一直守在靈山衛這邊,沒被叛軍攻破,也沒什麼損失。

戰後,登州營和文登營幾乎全軍覆沒。

然後當時崇禎讓丁毅部下王衛忠爲登州營遊擊駐守登州,想分化丁毅的實力。

原歷史文登營是重組的,一直到清朝都有。

但這次因爲徐敷奏爲新的登萊總兵,他沒有重組文登營。

因爲當時文登被丁毅的囤兵佔了,徐敷奏也不好意思過去搶地盤,現在丁毅已經借這次機會,重組了38營,由朱勝帶兵駐守文登,等於文登營由丁毅的人代替。

而嚴雄駐守登州,相當於登州營。

原先的三大營裡,登州營和文登營,都被丁毅佔了。

所以現在只有即墨營和靈山衛還在朝廷手上。

即墨營也在登萊境內,丁毅現在掌控全登萊,當然不想有這麼一股力量在自己之外。

之前丁毅召集登萊各地軍將來議事,已經順勢把即墨營給解決掉。

即墨營這時設守備一名,中軍千總一名,把總兩名,其中守備以上被丁毅遷到登州居住,千總和把總都撤職,即墨營左右兩營共一千八百人,被裁解近一半,得到青壯一千出頭。

可靈山衛已經不屬於即墨營管,是山東都司管轄。

這會劉元剛到濟南,並沒有完全控制山東三司。

所以丁毅只能靠自己先下手爲強。

他在和劉元等一起向朝廷建議路超爲靈山衛指揮使後,朝廷通過議案,但正式命令還沒下,京師裡已經有人快馬加鞭回來稟報。

六月時,路超帶着周有根34營的三千兵馬,從萊陽往南先到即墨。

周有根的兵馬過來接收了原即墨營,並留一百多人在這裡訓練即墨營的兵馬,事後會和其他兵馬重組新軍(就是後來的朱勝38營文登營)。

其餘的兵馬繼續往南,先駐守膠州。

路超到了之後,在膠州等了兩個多月,纔等到朝廷任命。

這個月裡,在膠州當地官員的配合下,瞭解到靈山衛在冊軍戶是五千多人,有前、後、左三所,每所實際人數一千多人,實際擁有三千多軍戶,另靈山衛下面共有軍田十一萬八千畝。

現任指揮使叫方剛,去年剛剛上任,由沂州衛調至。

原指揮使調任沂州衛,兩人很有意思,他們在衛所的田地,也進行了互換。

就在路超等待朝廷命令,並暗中調查準備的時候,

丁毅的銀子正大把大把的花出去。

因爲這次丁毅在任登萊總兵的機會,把登萊境內所有的營兵全部收編,步營總兵力達到一萬八,靈山衛軍戶在路超到任後,很快也會加入到收編中。

兵馬越多,花銷自然越多。

但以前登萊營兵核餉一萬八,朝廷一年發餉銀折糧在十萬石左右,另有鹽四十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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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等於該發的六到七成。

這已經算是不錯了,要知道大明朝到了此時,很多地方的營兵都長時間沒餉糧,所以纔會越來越多的官兵加入農民軍。

登萊的營兵能發,有兩個原因,一是他們這邊負責運送遼餉,二是經常入衛京師。

所以朝廷輕易不敢停他們的餉。

雖然丁毅有稅上交,但這邊關係到遼餉和入衛京師,估計至少這一年六七成還是能發的。

有了朝廷發的六七成,丁毅自己出的就少了。

他這邊餉銀都發,普通軍士每月就一兩銀,還在包他們吃,軍戶好點,每月五錢銀,沒有糧,因爲他們囤田只要交兩成稅,餘下八成是自己的。

這樣丁毅算算,以後在登萊地區,僅一萬八千營兵,三千騎兵和八千軍戶(靈山衛這時還沒算進去),一年發餉需要四十萬兩銀,鹽就忽略不計,賣才幾千兩銀,丁毅自己產出成本更低。

再加上供營兵吃糧肉,折銀大概一年也需要五萬兩,衣甲裝備物資最少三十萬。(當然這塊是固定投入,一般第一年投入可以管幾年)。

還有營兵家屬和孩子的吃飯也要管,但家屬們可以幫丁毅幹活,這塊基本抵消掉。

比如家屬們雖然要供吃、發少量的銀,但她們也幫丁毅創造財富,縫製衣服,建造水渠、打掃衛生,曬海魚,養家禽等,大至能抵消掉。

所以第一年當登萊總兵,丁毅要僅兵馬支出這塊,達到近八十萬兩。

朝廷每年能給到十五萬左右,他自己要出六十五萬。

養了這很多兵,丁毅和部下們才知道養兵有多難。

難怪大明朝很多總兵出去,只帶兩千三千兵。

丁毅這邊才兩萬多人,就要花費六十多萬。

加上其他開支,引流災民,吏員工匠工資,囤田囤堡溝渠等各種建設,妥妥接近一百萬。

當然,其中衣甲裝備是第一年花費最多,明年開始必然要下降。

雖然看起來要花費百萬,但丁毅現在覺的沒什麼問題。

一是他登州收入也比較高,二是萊州的收入還沒開始。

等萊州收入起來了,他再養一倍兵馬都沒問題。

登州收入前年就開始轉正,有了贏利,當年錢沒餘下,餘糧二十萬石,賣了後,賺了幾十萬錢。

去年餘錢五萬兩,餘糧二十五萬石,因糧價較高,賣後,餘錢接近六十萬。

現在杜如海手上,經過這兩年的積餘已經有兩百十萬兩,另外存糧是保持每年三十萬石。(並且每年都是吃陳餘新)

隨着登州囤田達到極限三十五萬畝(丁毅自己囤兵囤的田),加上登州這幾年發達的商業,收的田稅,今年收入應該可以達到七十萬兩。

但這次一下子增兵這麼多,開支也達到百萬。

今年杜如海是不打算賺錢了,肯定小虧幾十萬。

等明年後年萊州的稅和錢弄起來,那就是純收入了,並且肯定會暴增。

如果兩年內能弄到和登州一樣的效果,那登萊地區,丁毅一年就能收入能達一百萬兩以上。

這要是丁毅能在小小登萊一年弄百萬,那明廷一年三百萬的稅收就是個笑話了。

實際上丁毅在萊州弄的錢應該不如登州。

因爲萊州沒有丁毅的囤民在囤田,僅這塊就少了幾十萬石糧。

所以僅靠稅收和商業,丁毅估計在萊州能弄到六十萬就算不錯。

那也不容易了,如果他能得到整個山東,一年收入估計能超過大明整個國家。

要知道後世的清朝,最高紀錄一年稅收是八千萬--九千萬兩白銀,而且基本全靠農業稅。

而丁毅商業稅農業稅齊搞,一個山東給他,三五年後,他有把握,除了開支後,淨收入能到五百萬以上。

有了登州的經驗,考慮到這邊還沒有囤民,而其他營兵和衛所軍兵都在收編整訓中,至少一年後才能用。

丁毅一邊重新量田,一邊準備試徵商業稅。

當然,這時只能說是商業稅的第一步,由登州,萊州兩地同時並行。

開徵之前,6月初,各州縣所有基層吏役全部更換,換成訓練過幾年的流民囤民,登萊兩府十幾個縣,每縣新增五百捕快衙役,一縣人數超過以前十幾個縣的人數。

共徵七八千人。

這些囤民都是以前從各地引流來的,在登州囤田,交稅,其成年精壯每年最少參加三個月的隊列訓練,還要學識字。

經過數年訓練,已經有一定的基礎。

現在突然搖身一變,爲捕快衙役,很多人都是很興奮的。

以前是民,突然變官,以前怕官,現在能做主,你說這些人能不高興嘛。

被選中的人將放棄原來的囤田,交給新來的流民。

他們有家室的拖家帶口到各縣。

由各縣分配地方居住,沒地方就建造,然後和當縣的駐軍或軍戶一起吃飯,並領餉。

即不用囤田,也能養活自己。

對於當地的縣令來說,大幅更換其縣衙吏員,有識趣的不敢哼聲,也有不服氣的。

必竟這個時代,有縣令覺的自己比總兵還牛逼。

更有縣令私田就有數千萬畝, 像萊陽縣令一般的,丁毅反正要最後收他們的稅,二話不說,幹就完了。

和明末這些人沒什麼好講的,後世滿清已經有很好的經驗教學給丁毅。

六月換吏員時,有三個縣令或失足掉河裡,或在家中畏罪自殺,或被悍匪所殺,更有大量縉紳遇到土匪亂兵,一時登萊官府和地主們大亂,人人自危。

登萊總兵丁毅道:“山東民悍,流民災民又多,引來匪患,影響當地治安,我當領軍,清掃山匪,打擊犯罪,保家安民。”

有周有根,方多臺等率營兵穿梭各縣,各州,雷霆打擊,不時有捷報上奏朝廷,斬殺山匪和亂民,時不時也有匪亂攻破縣州,如平度州就被亂匪所破,損失慘重,縉紳死傷慘重,還好丁毅很快帶兵平叛成功。

朝廷有少量官員彈劾丁毅:‘殺良民,充軍功’。

還有彈劾丁毅:“搶奪縉紳良田,與民爭利。”

朝廷無甚麼反應,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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