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桐就算真的心疼他,也不會流露出來。
“車裡有空調,不熱。”墨越應了一句,嘴角泛出了笑意,繞了一大圈,丫頭總算注意到他被汗水滲溼的頭髮了。
雨桐脣一抿,又不說話了。
墨越後知後覺地發現自己把話題堵死,讓他家丫頭不知道該說什麼。
“越哥哥,你怎麼還不開車?”雨桐也不喜歡兩個人之間太過安靜,那樣讓她渾身不自在。
墨越扭頭看她一眼,放軟聲音,“丫頭,別再叫我哥哥了,叫我的名字。”
雨桐不看他,淡淡地說道;“不過是一個稱呼,你知道我是叫你便行。”見墨越神色黯然,雨桐抿了抿脣後又補上一句:“叫了二十幾年,習慣了,很難改口。”
從她住進墨家的時候,她就是叫他越哥哥的。
有時候直接省去個越字,叫他哥哥。
墨越在心裡嘆氣,也是,她都叫習慣了,再加上她心裡還怨着他,記住他曾經說過的話,是他要求她叫他哥哥的,不準叫他的名字。
她情竇初開想親暱地叫他越的時候,他掐斷了她的苗頭,不讓她改口,現在他想他改口,她卻不想改口了。
罷了,如她所說,左右不過是一個稱呼,只要知道她是叫他便行。
墨越把車子開動了。
“丫頭,要不,我先帶你去吃飯?”墨越試探地問她。
雨桐看着車外的風景,並不看前方,是避免盯着他的後背,他比以前更加的健壯,背影也成熟了很多,這樣的他比以前更有魅力,只要回到S市,想必他就是上流社會千金小姐的搶手貨吧。
而她這個他名義上的未婚妻,誓必如同以前那樣,是那些女人的眼中釘,肉中刺。
不知道這一次回去,會不會遇到那些視她爲眼中釘肉中刺的人?
“你訂的機票是幾點鐘的?”雨桐問道,“時間上來不及的話,咱們就在飛機上吃,不吃也無所謂,只有幾個小時。晚餐,我平時也不怎麼吃。”
保持着她苗條的身材。
墨越沒有告訴她,他訂的機票其實是明天上午的,要是說了,她是不會跟着他住進他的別墅。
“還有時間的。你怎麼不吃晚餐,怪不得這麼多年了還是沒有長肉。小時候的你倒是圓滾滾的,一臉肉,很可愛。”墨越比雨桐大了七歲,在雨桐住進墨家的時候,他早就懂事,自是記得雨桐小時候的樣子。
雨桐小時候白白胖胖的,像個玉雪團兒,很可愛,她也很愛吃,就是嘴巴能吃,所以長得圓滾滾的。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她圓滾滾的身子開始漸漸消瘦,爺爺和老管家還一度擔心她生病了呢。
隔一段時間就讓家庭醫生幫她檢查,把脈,醫生說她很健康,沒有生病。
爺爺和老管家才放下心來。
雨桐也記得自己以前是胖乎乎的,大概是從她十二歲開始,她就開始瘦了,是她刻意減肥,只因有一次,喜歡墨越的那些女孩子,成羣結隊地把她堵在學校的門口,對她極盡的諷刺,諷刺她是個矮冬瓜,小胖子,根本就配不上墨越。
那會兒雨桐已經知道她是墨越的童養媳,她對他的依賴性是很強的,被那些女孩子諷刺着,她自尊受損,也很傷心難過,也覺得自己胖乎乎的,墨越不會喜歡她的。
爲了墨越,她開始減肥,花了一年時間才減肥成功,爲了減肥,她也控制着自己的嘴巴,不敢再像以前那樣胡吃海喝的。
這些,他都不知道。
爲了能配得上他,得到他的愛,她其實付出了很多很多,包括做家常菜,她想讓他回家後感受到家庭的溫馨,所以很喜歡做家常菜,讓他吃出家的味道。
也因爲他廚藝極好,她才學做菜的。
他喜歡什麼,她就學什麼。
可以說她活到現在,除了當初堅持要去讀師範當老師不是爲了他,其他都是爲了他。
“習慣了便好。”
雨桐輕輕地回答着。
墨越又扭頭看她一眼,見她面朝窗外,並不看自己,他心裡失落,面上不顯,淺笑地說:“晚餐倒是不重要的,不吃就不吃。不過早餐和午餐一定要吃,可不能餓壞了胃。”
“謝謝越哥哥的提醒,我知道的。”
雨桐的回答還是輕輕的。
墨越只得又找其他話題,他極力地想提及他們過去的幸福時光,卻發現他們幸福的時光太少了,自從他十七歲時知道她是他的未婚妻開始,他對她就變了,帶給她的大多是傷痛。
墨越心裡悔得很。
他真是該死。
也不能怪雨桐如今見到他都還害怕他的親近。
不能提及過去,因爲提及過去會勾起雨桐傷痛的回憶,墨越便轉換了話題。
回到雨桐的公寓大樓樓下時,雨桐接到程靈靈的電話,程靈靈知道雨桐今晚就要跟墨越坐飛機回S市,故而沒有像往常那樣下班後就回來陪雨桐。
“沒事,越哥哥去接我的。靈靈,你玩得開心點,不過別玩太晚,早點回來休息。”雨桐一邊下車,一邊叮囑着程靈靈。
程靈靈笑道:“明天是週六,不用上班,我是打算玩通宵的,明天再回去補眠,約了很多同事唱歌喝酒,大家都說今晚通宵的。對了,丫丫,我幫你姐的孩子買了兩套新衣服,放在你的牀上,你一會兒記得帶上。”
“謝謝。早點回家,別玩通宵,又是女孩子,喝醉了酒出什麼事都不知道呢。”
雨桐是在墨家長大的,墨家是S市的頂尖級豪門,教養極好,如果不是墨越惡劣地帶她去,雨桐是從來不會出現在酒吧或者夜總會那些地方的。
程靈靈爽朗地笑:“不用擔心我,我千杯不醉,醉了,我還能打醉拳呢,誰敢佔我便宜,我打得他滿地找牙。”
雨桐:……
墨越幫她把電瓶車從車尾箱裡搬下來,等雨桐和程靈靈通完電話後,他問:“丫尖,你的電瓶車放哪裡?”
雨桐去開了公共車庫的門鎖,墨越便推着電瓶車過來,車庫裡已經塞滿了很多車子,雨桐見狀,頭痛地說:“這麼快又塞滿了。”
墨越看了看,說道:“我幫你騰出一個位置來。”說着,他動手把別人的車子,一輛一輛地移動,硬是幫雨桐騰出一個位置來。
公共車庫裡沒有窗,就算大門敞開,墨越西裝在身,又不停地搬動別人的車子,這是力氣活兒,很快便滿頭大汗,雨桐看得有點動容,過去他對她的態度是惡劣,不過每次她遇到困難的時候,他總是一邊罵着她,說她沒用,一邊幫她解決困難。
“好了。”
墨越幫雨桐把電瓶車推進去。
轉身時,一包紙巾遞到他的面前。
“越哥哥,把你的汗擦一擦吧。”
聞言,墨越咧嘴便笑,眸子灼灼地看着她,手上的動作帶着點點受寵若驚,趕緊接過了那包紙巾,在雨桐鎖上車庫門的時候,他抽出了兩張紙巾,紙巾散發着香氣,他用力地吸了吸紙巾上的清香,閉了閉眼,一臉的陶醉。
雨桐鎖好門轉身時見他一臉的陶醉,她有點失笑:“越哥哥很喜歡這種紙巾上的清香嗎?這種紙巾是很清香,我一直都是用這種牌子的。”
“是你遞給我的,我很喜歡。”
墨越用紙巾擦了一把汗,都有點捨不得扔掉髒了的紙巾,這可是他家丫頭給他的呀。
從找到她開始,她就極少會主動關心他。
現在遞給他的雖是一包小小的紙巾,卻是她對他的關心。
雨桐看他一眼,沒有接話,從他眼前走過,“越哥哥在樓下等我便可,我上樓去拿我的東西,昨晚便收拾好,很快的。”
墨越跟着她走,“我去幫你拿行李,反正在哪裡等都是等。”
趁那個程靈靈不在,他不跟上樓去,那就是傻瓜一個,這可是千載難逢的機會。
雨桐略有點遲疑,想到僅是上樓拿行李,墨越現在也不是以前那個想佔她便宜時就把她摸個遍,轉身反臉不認人的惡魔了,她便沒有拒絕着墨越的跟隨。
“丫頭,你這裡的租房不好,又舊,安全性也不好,我幫你換一間公寓吧。”墨越是第一次看到雨桐租住的地方,在如今雨桐的眼裡,這樣的房子還好,但在墨大少爺的眼裡,這種房子太差勁,他的丫頭怎麼能住在這種地方?
都是他的錯!
墨越心疼不已。
雨桐進了房裡把自己昨晚就收拾好的小行李袋拿出來,聽了墨越的話,她答道:“我在這裡住了五年多,很安全,與房東都成了朋友,不用換房子。我也習慣了和靈靈一起,靈靈會拳腳功夫,她也能保護我。”
墨越在心裡腹誹着:他就是想把丫頭和姓程的丫頭分開。
“我可以幫你租更大的房子,讓程小姐也換過去和你一起住的。”墨越心裡惱極程靈靈這盞大燈泡,面上不顯,只要能讓他的丫頭住更好的房子,他可以包容着程靈靈。
“或者,你搬到我那裡去住,我在這裡買了一棟別墅,帶着花園的那種,就只有我和黃姨兩個人住着,感覺空蕩蕩的。”墨越盼着雨桐搬進他的家裡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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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三果《寵婚:狼夫調妻有道》
【霸道強勢男vs雙重性格女,雙處雙潔,絕寵】
桐城所有人都知道,封家和林家鬥了二十年。
在封家再也鬥不過時,封家女兒躺在了薄家太子爺的牀上。
一朝醒來,封沁沁發現自己被賣了。
呵,既然父親這麼過分,她爲什麼要讓他得逞。
“我們來做個交易吧。”
封沁沁揚起小小的臉,看着男人毫不畏懼。
男人掀眸,勾脣一下,禍國殃民。
“理由。”
“我身嬌體軟易撲倒!”
本是一段毫無感情的交易,封沁沁沒有想到卻得到了盛世豪寵。
怕冷?
不怕!老公抱着你!
來大姨媽了?
不擔心!老公給你換姨媽巾!
她不禁直呼:嗯哼,命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