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大舅哥的安慰,任景煜心中稍定。他躊躇好一會,主動聯繫喬家的人,準備花更高的價格買下那顆粉鑽。
他思來想去還是覺得,那顆璀璨美麗的淺紫色粉鑽只有沈裴晗才配得上。要是他能把這粉鑽送給沈裴晗,她一定很開心。
想到她開心的笑顏,任景煜心頭頓時如同被貓撓了似的癢癢的,愈發堅定要把粉鑽拿下的決心。
不論對方出何等的條件,他都接受。
然而事情出乎意料,他的條件都那麼優越了,喬家那邊的人還是拒絕了他,因爲那顆粉鑽是家主準備送給喬家未來女主人的禮物。
話到這份上,他跟粉鑽決意是錯過了。任景煜遺憾得不行,只好又去斯密斯夫婦那裡轉,幾圈下來,勉強看上一款同樣珍貴的翡翠玉鐲。
雖然比不上粉鑽的精緻華美,卻也適合沈裴晗的溫雅大方,她帶上這個鐲子,必定將獨一無二的氣質發揮的淋漓盡致。
任景煜摸着翡翠玉鐲,心頭暖暖的,想到國內的沈裴晗,一時間歸心似箭,巴不得立馬就飛到她身邊。
只是國外的事情還沒有告一段落,他還暫時分不開身。任景煜正忙着的時候,突然接到了羅若言的電話。除了敘舊,還有意無意的提起沈裴晗歸國的消息,又說沈裴晗現在的男友如何如何好。那口氣何等的羨慕,還巴巴問道:“景煜,你什麼時候也對我這麼好?”
任景煜內心嫉妒不已,表面卻裝得毫不在乎。“他們的事情是他們的事情,你管那麼多做什麼?沈裴晗回不回國我可不感興趣,畢竟都是過去式的人物了,你以後少在我面前提起她。”
聽着這番話,羅若言心下稍定,嬌笑道:“好,你不高興我就不提,原以爲你還很在意她呢。現在國內都沒有什麼好東西了,逛商場也是極爲沒有意思,你在國外,順便幫我帶一些東西可好?”
女人天生愛購物,對於女士這種要求,男人一般也拒絕不了,
反正也是舉手之勞,任景煜點點頭。“那你把清單發過來。”
羅若言動作很快,顯然是早就準備的,東西滿滿列了好幾張清單。任景煜瞄了兩眼清單,頓時眉頭微微皺起來了。
大老遠的讓他幫忙帶東西,居然帶的都是這些俗貨——傳過來的清單滿是奢侈品,羅若言分明是挑最貴最豪華的來買,像是虛榮心膨脹一般,穿戴出去好炫耀,其中好些東西跟世家千金的身份都不符。
任景煜不由想到沈裴晗當初得體的裝扮,不由對着清單搖頭,真正的名門閨秀跟撿來的就是不一樣,別的先不說,就這品味,簡直差了十萬八千里。所以有個詞語叫“沐猴而冠”,就算穿上最漂亮的衣冠,猴子依然是猴子,學不來人的模樣。
其實怎麼說,當年年輕的任景煜,對羅若言是真心喜歡。即使現在,任景煜也依舊懷念最初那個純淨的灰姑娘劉若言。那不施粉黛的臉,小心翼翼的聲音,是任景煜難以忘懷的初戀。
如今和她複合,多半也是因爲掛念着最初的劉若言吧。只是無論他怎麼努力,夢中那純潔的女孩都與他漸行漸遠。何況現在他心中有了沈裴晗,不知怎地,竟開始反感羅若言了。
也許從她迴歸羅家開始,她便不再是他愛的那個她。
心中暗暗鄙視一番,隨手把助理招過來。“抽個時間去把這些東西給羅若言買上,列好單子,回頭交給羅氏財務。”
秦逸接過清單,看到那滿滿幾大張的物品,嘴角不由得抽了抽,想反駁又不敢,只能垂下眼睛,應了一聲:“是。”
羅若言啊,你是有多少年沒見過世面了,這麼多東西,當他秦逸是送快遞的嗎?跑來跑去不累嗎?!明明國內就有,還非得讓他們帶!
搖搖頭,幸好少爺現在喜歡的人是沈裴晗,不然以後天天對着羅若言這麼個女主人,以後的日子還過不過了!
再過兩天,沈裴安已經處理好大部分事情,決定跟任景
煜一起歸國。任景煜心中高興不已,決定給沈裴晗打電話報喜。他已經能夠想象得出,電話那頭沈裴晗欣喜若狂的模樣了。
然而……是喬康南接的電話。“喂,請問您哪位?”
“嘟——”任景煜憤恨地掛了電話,想到之前華景說過沈裴晗和喬康南住在一起,心頭頓時堵塞得不行。都這個地步了,他還有機會嗎?
沈裴晗,你爲什麼不等我?!
雖然電話接通後沒有說話,甚至在他開口之後就立馬掛斷,但喬康南何等聰明,立馬就猜出打電話的是何許人。
只有任景煜那個小氣鬼會死纏着沈裴晗,並且聽到是他接的電話就氣得掛機了……
這樣也好,省得他浪費口水去宣佈自己的所屬權。光是想想那頭任景煜一臉的鬱悶與焦躁模樣,喬康南嘴角忍不住勾了起來。
“康南,誰的電話啊?”沈裴晗擦着頭髮從臥室出來,隨口問道。
喬康南也不避諱,大方的告訴她:“任景煜。不過你方纔不在,我替你接了,他一聽是我,就掛機了。”沈裴晗並沒有把任景煜的電話存檔,這讓喬康南心頭隱隱高興起來。
“又是他,跟個狗皮膏藥似的!”沈裴晗臉上掠過一絲不耐煩,抓過手機就扔到沙發上。
喬康南眼裡滿是寵溺,拿起風機給沈裴晗吹頭髮,狀似無意提起來:“明天休假,我帶你去逛寵物店吧?城南新開了一家寵物店,聽朋友們說很不錯,各種品類的寵物都有,很多女孩子就喜歡去看看。”
沈裴晗眼睛一亮,連連點頭。“好啊,我還正愁着明天怎麼打發時間呢,你這個想法,簡直太合我心意了。我從小就喜歡貓貓狗狗。話說明天我們要是去店裡面了,買一隻什麼樣的寵物好?”
喬康南上下打量她一眼,嘴角噙着戲謔的笑容。“貓兒吧,我倒感覺貓兒很適合你,安靜的時候乖巧得令人憐愛,發怒時候爪子一撓,能把人抓得滿頭包。”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