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場野戰!
在蠻荒世界中,部落之間的戰爭有很多潛規則。
比如這一次,奇美拉部落和野馬部落爭奪落馬山脈,所以就要約在一個地方野戰。而不是奇美拉部落宣戰,野馬部落就在家中防守。
而一旦攻打部落本部,就意味着是征服戰。
戰場就在落馬山脈附近的山谷,這裡相對開闊,有足夠的空間進行廝殺。
野馬部落一萬人,奇美拉部落八千人。
人數上,野馬部落佔有優勢。
而且,野馬部落已經安營紮寨,所以更加具有優勢。
按照人類國度的戰爭,冷兵器作戰,攻擊方是要防守一方的兩倍兵力以上。
不過這裡是蠻荒,野馬部落所謂的營寨也非常粗糙,就是幾排木柵欄,還有一些拒馬而已。
蘭陵觀察整個戰場。
發現蠻荒世界的戰爭,也有比較有意思的一方面。
首先,不管是兵器還是鎧甲,蠻荒部落不如人類國度的精緻。
其次,攻城器械是完全沒有了,甚至弩都很少見,更別說精密的大型強弩了。
至於其他攻城器械,比如投石機之類更是一概沒有的。
完全靠人推,頂多有戰馬,還有幾十只獅鷲獸而已。
但是蠻族軍隊也絕對不是一無是處,比如他們的士兵素質就非常高。
八千人,一天一夜行軍一百五十里,而且還是崎嶇的山路。
就這一點,強過人類國度的軍隊太多。
而且,蠻族軍隊的勇敢,不畏死,也超過人類國度。
昨夜經過一個險要的山路的時候,摔下去了幾十人,但行軍的蠻族士兵面不改色繼續走。
另外,雖然談不上令行禁止,但整個蠻族軍隊的紀律性還是非常不錯的。
更別說士兵的單兵素質,都非常高。
這也如同中國古代,匈奴和其他遊牧民族,雖然社會生產力原始落後,但是戰鬥素質極高。
……
奇美拉部落八千軍隊到達戰場之後,野馬部落以逸待勞,但是他們卻沒有立刻動手,而是等待奇美拉部落排兵佈陣。
這也算是戰場的潛規則。
要等到雙方都完成排兵佈陣後,再進行開戰。
看上去彷彿非常文明,有中國春秋時候諸侯間作戰的味道。
但這不是文明,僅僅只是潛規則。
這種規則今天可以保護敵人,而明天也可以保護自己。
真正開戰的時候,就會發現這和文明完全無關。因爲蠻族部落間大戰的血腥程度,是遠遠超過人類國度的。
在人類國度,一支建制部隊在野戰中,傷亡三成後戰鬥基本上就肯定結束了。
而在蠻荒部落,一旦開戰就真的是不死不休,直到一方徹底投降,或者逃跑爲止。
酋長康斯坦丁率領大軍到達戰場後,立刻觀察敵陣。
野馬部落的陣形看上去很簡單,中軍主力六千人在山谷中央,四千騎兵分佈兩翼山坡高處。
這陣形雖然簡單,但也非常實用。
野馬部落之所以叫野馬部落,就是因爲它的騎兵多。
奇美拉部落總共有兩千騎兵,野馬部落足足有四千。而且位於兩翼山坡,佔據制高點。
騎兵居高臨下,一旦開始衝鋒,戰馬強大的機動速度帶來的衝擊力,是非常可怕的,完全是勢如破竹。
這場戰不好打,甚至很難打!
論士兵的個人戰鬥力,奇美拉部落要高一些。
但是,野馬部落多出了兩千軍隊,而且足足有四千騎兵。
如果去攻打野馬部落的中軍主力,很容易被兩翼的騎兵前後夾擊,有全軍覆滅的風險。
而如同去攻打兩翼的騎兵,首先對方是騎兵,而且居高臨下。
總之,對方主力和兩翼騎兵,互相策應,不管攻擊哪一個部分,都會陷入險境!
所以看上去,奇美拉部落的失敗的可能性要大得多。
……
在人類國度的時候,哪怕是幾十萬大軍的作戰,蘭陵都是最高統帥。
然而在眼前這個不到兩萬人的戰鬥中,他是沒有任何發言權的。
他只是區區外族軍的一個副百夫長而已,而且身邊連一個小兵都沒有,只有服從命令的份。
康斯坦丁並不急着作戰,觀察了戰場後,反而後退了二里,然後安營紮寨。
爲了鼓舞士氣,晚上他甚至召開了篝火晚會。
每一個士兵手頭,發了三兩酒,八兩肉,還有一些麪餅,完全可以吃到飽。
然後在語言上,極度做賤野馬部落。
當然,野馬部落那邊也同樣是如此,開着篝火晚會,喝着酒,吃着肉,大罵對方。
至於說夜襲?天太黑了!
火攻?
別鬧了,附近就是落馬山脈,無邊無際的樹林裡面,不知道有多少野獸。
兩個部落打這一戰,就是爲了爭奪這片獵場,你一把火燒得乾乾淨淨,就成爲了整個蠻荒世界的公敵了。
晚會上,酋長女兒妮妮安,成爲了萬衆矚目的明星。
她又是唱歌,又是跳舞,勾得所有的士兵心臟狂跳,望向她的目光充滿了愛慕。
而杜炎,巨丘,陽固三人,互相死死盯着但對方,如同爭奪配偶的雄獅一般,他們三人都把妮妮安看成了禁臠。
而這位酋長的千金,彷彿無比享受這種萬衆矚目的感覺,又歌又舞,彷彿完全不知道疲倦一般。
“杜炎呢?”康斯坦丁忽然大喊道。
杜炎起身,儘管神情鎮定,卻也激動得滿臉通紅。
“過來。”酋長康斯坦丁招手道。
杜炎立刻上前。
康斯坦丁倒了一滿杯酒,遞給他道:“好勇士,這杯美酒喝下去,爲我多立戰功。”
杜炎接過酒,激動的目光顫抖,單膝跪下道:“願爲酋長效死!”
喝完酒後,杜炎便要離開,誰知酋長康斯坦丁拍了拍旁邊的獸皮椅子道:“來,坐在我的身邊。”
頓時,全場所有人都驚呆了。
酋長大人竟然對杜炎這麼器重?
丘巨和陽固二人面色劇變,他們武功比不上杜炎,又不如他英俊,唯一的優勢就是身份,一個是酋長夫人的侄子,一個是部落長老之子。
而現在酋長大人竟然對杜炎如此器重,他們連這點優勢都沒有了。
在很多人心中不由得暗自揣測,酋長大人是不是準備把女兒嫁給杜炎啊?這,這也太擡舉他了吧?
康斯坦丁朝着索魔笑道:“老友索魔,你很了不起啊,竟然培養了一個這麼出色的義子,以後外族軍後繼有人了。”
接着,他又大聲宣佈道:“我說過,這一次大戰,那個青年俊傑立下戰功最大,我就把女兒妮妮安許配給他,絕不反悔!”
不得不說,康斯坦丁小手段真是一個接着一個啊。
如今又公然支持杜炎繼承外族軍,見到酋長對杜炎如此親熱,哪怕外族軍的很多兄弟也充滿了幻想。
等杜炎娶了酋長千金,他們外族軍的地位或許會提高也說不定。
而杜炎感覺到輕飄飄的,無比的榮耀,無比的高興。
之前義父竟然還說酋長不喜歡杜炎靠近妮妮安,現在看來完全是他在撒謊,他在妒忌!
杜炎心中涌起了一個念頭。
義父索魔在妒忌,妒忌自己在酋長心目中的地位超過他,妒忌自己將取代他執掌外族軍。
接着,康斯坦丁大聲道:“老友索魔,聽說你的侄子前來投靠,你這等人傑,會有何等子侄,讓大家看看啊。”
索魔面色一變,然後道:“蘭陵,出來見過諸位首領!”
蘭陵起身,走了出來。
康斯坦丁目光落在蘭陵臉上道:“哇,好漂亮的一張小臉啊,我的妮妮安,你第一美人的位置恐怕要不保了。”
這話一出,衆人頓時轟然大笑!
康斯坦丁的意思非常明顯,蘭陵完全是個小白臉,如同娘們一樣。
接着,康斯坦丁道:“索魔兄,我聽說你這個侄子剛剛進行負重訓練,沒有經過刀劍和實戰訓練?這不好嘛,戰場上刀劍無眼,你不應該讓他來的。”
康斯坦丁幾乎每一句話,都在打壓蘭陵。
明白了酋長的意思後,在場部落首領們紛紛取笑羞辱蘭陵。
“索魔,這個侄子你可要藏好了,免得不小心哪一天被人在荒郊野外找到,後面屁股洞被人搞得比嘴巴還要大。”
“說不定他那個洞早就比嘴巴還要大了,你看他臉多白,可見屁股有多麼嫩?這一路來幾萬裡,他如何逃到奇美拉部落的?他的屁股至少被一百個種族幹過吧。”
“酋長,我看這場戰也不用打了,把這個小白臉的屁股獻給野馬部落酋長,他幹得爽了,說不定就把落馬山脈讓給咱們了。”
蠻荒部落的羞辱和踐踏,幾乎是毫無底線的。
康斯坦丁這樣擡高杜炎,踐踏蘭陵,所有外族軍弟兄們本能會覺得,他們肯定願意跟隨一個受人尊重的強者,而不是一個出賣屁股的小白臉。
而康斯坦丁的惡毒用意,就是把蘭陵和賣屁股的小白臉畫上等號,以後不管誰提到蘭陵,就會想到賣屁股三個字。
如此一來,就算知道是無恥的謠言,也無法洗清了。
索魔頓時氣得太陽穴直跳,對義子杜炎更加失望。
你杜炎畢竟是我的義子,蘭陵是你弟弟,都屬於外族軍的一員。
所有人在羞辱踐踏蘭陵的時候,你非但不站出來幫忙,反而還跟着笑?
杜炎確實跟着笑,看到別人羞辱蘭陵的時候,他心中充滿了快意!
他厭惡蘭陵!
不僅僅是蘭陵試圖和他爭奪外族軍,還因爲狄娜對蘭陵的親近。
儘管他一心想要迎娶妮妮安,但是在他心中,狄娜也是他的禁臠,兩個人有過婚約,那就是他杜炎的女人。
而現在,狄娜竟然和蘭陵走得如此之近?
不僅如此,妮妮安竟然在他面前頻頻提到蘭陵,說他眼睛如此好看,面孔如何俊美。
偏偏她是用非常天真爛漫的口氣說出來的,杜炎無法責怪,只有把所有的憤怒和厭憎傾瀉在蘭陵頭上。
索魔站出來,冷冷道:“諸位首領,難道你們的本事全部長在嘴上嗎?要不然哪位出來,陪我練練筋骨?”
這話一出,頓時所有人靜寂無聲,唯有目光充滿了陰冷。
和索魔動手?
拜託,沒有人發瘋!
誰不知道索魔的武功何等的驚人?整個奇美拉部落,可能只有酋長是他的對手。
索魔冷道:“酋長大人,我既然把蘭陵帶到了戰場,自然有我的理由,他絕對不是你們看上去的那麼軟弱無力。究竟是龍是蟲,等到上戰場後再看他的表現,現在還請諸位首領閉嘴。如果還有誰試圖用嘴巴來羞辱我的侄子,那我不介意用拳頭糾正他的錯誤!”
索魔就是這樣的人。
當有人羞辱攻擊他的時候,他可以不當一回事。
但有人攻擊他的手下,他立刻就會站出來讓人閉嘴,如果還不閉嘴,就打得你閉嘴。
而康斯坦丁就厭惡的就是他這一點,無視他的酋長權威。
而偏偏索魔的武功確實很高,可以說在整個奇美拉部落,幾無對手。
“索魔老友,你是想要我給你的侄子機會,讓他在戰場上表現對嗎?”酋長康斯坦丁陰冷道。
“對。”索魔道。
蘭陵嘆息一聲,心中暗道:“中計了!”
康斯坦丁就是要用激將法,然後名正言順地在戰場上弄死蘭陵,爲杜炎除去對手。
此人的陰謀詭計完全是一個接着一個,讓人防不勝防的。
“你放心,我會給他機會的。”康斯坦丁笑道。
然後他站起身道:“好了,時候不早了,大家休息,準備作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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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一早,兩軍相對!
兩個開戰部落的酋長,分別騎着戰馬,開始加速對衝。
兩方大軍,目光緊緊追隨者他們的酋長。
兩個酋長距離還有一百米的時候,忽然減速。
然後,野馬部落酋長多鐸大笑道:“康斯坦丁閣下,你是打算先灑大血,還是灑小血呢?”
灑大血,就是直接開戰廝殺。
灑小血,就是先進行戰前個人比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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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說不是比武,而是決鬥!因爲這種比武不分勝負,只訣生死!
算是大戰的墊場,有點類似中國古代戰場的鬥將,激起將士熱血,鼓舞士氣的作用。
只不過,鬥將可以敗退回陣,而這裡的決鬥卻不可以,要麼贏,要麼死!
“先灑小血,讓兄弟們開開葷,哈哈……”康斯坦丁道。
所謂的開葷,是真的開葷。
因爲決鬥輸的那一方,屍體會成爲對方的戰利品,活生生被肢解剁碎,煮成肉羹。
野馬部落酋長多鐸笑道:“那我就先點將了!”
然後,他用布蒙上眼睛,彎弓搭箭,朝着自己大軍的上空,猛地射箭。
沒錯,是朝天上射的,箭是沒有箭頭的。
“嗖……”箭在空中劃出一條拋物線,然後墜落在野馬部落的軍中。
箭落在誰那裡,誰就出場決鬥,輸者死,贏則算十個人頭的戰功。
“箭落在誰那裡,出列參加決鬥!”野馬部落酋長大聲喊道。
頓時,一個黝黑瘦削的男子出列。
他目光陰冷,手持雙刀,鼻彎如勾。
儘管瘦削,但身上每一寸肌肉,都如同銅鐵鑄成的一般。
此人看上去和人類沒有太大區別,除了尾巴之外,再無奇異之處。
但是,他又和人類有很大區別,因爲他的面孔,極度的棱角分明,看上去彷彿石頭刻成的一般。
再細看他的皮膚,彷彿充滿了麻麻點點,這不是疙瘩,而是金屬。
鑲嵌在皮膚上的金屬!
見到此人,所有人頓時色變驚呼:“狂戰士,竟是狂戰士!”
野馬部落王牌,狂戰士!
他們體內有特殊的血脈和體質,成年之後,從燒紅的鐵屑中滾過,不死的人就成功晉級爲狂戰士。
而這些鋼鐵冷卻之後,就長在他們身體表面,如同鱗片一般。
所以,他們可以稱得上是刀槍不入。
當然狂戰士數量是很少的,只有區區百來人,他們完全守護在酋長身邊。
而這名狂戰士額頭上有一個白色的紋身,是一顆星星!
這就代表着,這個狂戰士修爲已經到達魔武士!
一個修爲到達魔武士的狂戰士,戰鬥力是非常驚人的,因爲他們幾乎刀槍不入!
所以,哪怕修爲高出兩三級,其他武士都不願意去招惹狂戰士。
沒有想到,野馬部落酋長第一個戰前決鬥,竟然就挑中了一個魔武士級的狂戰士。
不僅如此,緊接着還有一個薩滿祭師爲這個狂戰士戴上了一隻頭盔。
野馬部落酋長笑道:“康斯坦丁閣下,該你挑選了。”
康斯坦丁用布條包裹眼睛,然後對軍奇美拉部落大軍的空中射箭。
蘭陵注意到,身後不遠處就是杜炎!
他心中知道,康斯坦丁這支箭一定會落在自己這裡。
讓杜炎繼承外族軍,這是康斯坦丁不容改變的意志。
而索魔竟然想要讓蘭陵繼承外族軍,這就觸犯了康斯坦丁酋長的意志,所以他要讓蘭陵去死,而且名正言順死在戰場上。
昨天晚上激怒索魔,僅僅只是鋪墊而已。
今天,他就要蘭陵死,可見他的耐心實在不怎麼樣啊。
而且康斯坦丁這樣做看上去也很不理智,弄死了蘭陵,毫無疑問會激怒索魔,這樣一來對大戰的結果或許會有巨大的影響,豈不是因小失大嗎?
康斯坦丁不是這樣的人,那麼他和野馬部落的這一戰,肯定還有別的陰謀、
“嗖……”
那支沒有箭頭的箭,在空中劃過一道弧線,然後……直接落在蘭陵的面前。
果然如此啊,一點意外都沒有!
頓時,杜炎臉上一道獰笑,而外族軍騎兵隊的弟兄們面色一變。
他們雖然不信任蘭陵,也看不上蘭陵,卻絕對不願意他去死。
蘭陵的上司,騎兵隊的百夫長雷銅面孔一陣抽搐,然後上前一步朝蘭陵低聲道:“我的命是索魔大人救的,今日就還給他了。記住,你不要壞了索魔大人的名聲,不要毀掉外族軍。”
然後,他就要出列,代替蘭陵出戰。
儘管這樣的後果,可能是死!
雷銅也是魔武士,但對方是狂戰士魔武士,近乎刀槍不入,所以他出戰基本上就是死。
他不喜歡蘭陵,但爲了報索魔恩情,願意去死!
蘭陵擋住他,道:“不用,該誰的,就是誰的!”
然後,他排衆而出,出現在所有人面前!
衆人見到出戰的竟然是蘭陵這個小白臉,不由得大驚!
他的額頭上沒有星形紋身,鎧甲上也沒有任何星形標誌,代表他絕對不是魔武士。
而外族軍心中更是一涼!
索魔大人的侄子要慘死了!
他僅僅只是經歷過負重訓練而已,刀劍和實戰訓練,從來都沒有過。
而對方是一個魔武士級狂戰士,一百個蘭陵也死定了!
而索魔則眼眶欲裂,跪下嘶聲道:“酋長,請收回成命,哪怕讓我付出任何條件!”
他的意思很明白,爲了挽回蘭陵一命,哪怕他現在就宣佈,外族軍大首領的繼承人是杜炎。
而酋長康斯坦丁冷冷道:“這是神聖的戰前決鬥,選中誰完全是神魔的旨意,無法更改的!”
索魔頓時徹底冰涼,四肢發麻。
而蘭陵朝他笑了一笑,然後朝戰場中央走去,朝他的對手,那個魔武士級狂戰士走去。
此時,整個戰場都是他的舞臺。
沒有想到,他蘭陵表演的時刻,那麼快就到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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