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次就不該來參加什麼蠟像館的開業儀式,這樣的話我就不會被捲入這場奇怪的破案競賽。
不過這個雷神也真的是欺人太甚了,話裡話外都是對重案組的不屑和對我們兩人的譏諷,就算我再與世無爭也忍不了,一個男人骨子裡的好勝心讓我無法拒絕這場賭局。
但很快我就冷靜了下來,這是一場幾乎必輸的賭局啊。我們只有兩個人,不,只能是一個半人,黎夢……怎麼說呢……唉……
術業有專攻,她的長項不在刑偵方面啊!
“你是不是忘了明天要參加你谷楓學長的開業儀式了?”我無奈地看着黎夢,提醒她。
黎夢這纔想起來自己本次之行的目的,有些驚訝地看着我:“我……忘了……”
我苦笑着搖搖頭,再一次懷疑她是不是走關係進入的重案組。
黎夢想了想,突然看着我:“你不說我都忘了,咱們還有谷楓學長這個外援啊!”
“他?”我一皺眉。
“你不知道吧,他不僅精通犯罪心理學和刑事司法,對刑偵和法醫也比較精通!”黎夢說道。
看來這個凌谷楓還是個多面手,還真不能小瞧他。
雖然雷神許諾刑警隊的一切資源都可以調用,但是用起來怎麼說也是不順手,我得想個辦法把老狗叫過來,他對假期的安排就是每天吃吃喝喝,在家閒得很。
“雷神,我們準備好了,可以出發了!”
門外傳來一個刑警的聲音。
話不多說,先去出現場吧。
走出公安局,雷神給我和黎夢安排了一輛警車:“小劉,這兩位是公安廳的重案組成員,本次來藉助我們破案。”
“是!”那個叫小劉的警員應答了一聲,讓我們坐他的車去案發現場。
這個賭局只有我們和雷神知道,雷神手下的刑警都不知道,否則他們一定會爲了幫雷神贏而故意偏袒。
其實這些都對我來說,只要能破案,把兇手繩之以法,其他都無所謂。
車上,我們初步瞭解了一下本次案情。
案發地點在本市後山的一個野湖裡,那裡不是水資源重點管理的地方,也不是公園景區,所以平時沒有人管,經常有人在那釣魚和野泳。當地部門已經多次警告不要在那游泳,以免發生意外,並且豎立了警示牌,但根本起不到什麼作用。
這次報案的人是一個在湖裡野泳的人,據說是在湖底發現了一具屍體。
我們到達現場的時候是下午四點鐘,天還比較亮。
雷神帶着刑警隊立刻對案發現場進行了封鎖,並且找到了癱坐在湖邊驚魂未定的報警人。
這是一個野湖,周圍的樹林也不是很茂密,這裡遍地的垃圾,基本都是來這裡釣魚的人留下的。
我站在岸邊的高處,向整個野湖看去,湖水流動的速度較快,看來這裡不是死水,上游應該是一個水庫。
我向報警人詢問了一下情況,他先是反覆強調自己沒有殺人,然後說自己是在湖裡潛泳的時候,看見湖底下躺着一個人,起初他以爲自己眼花了,然後繼續向那個人游去,靠近之後確定是一個人後,他急忙游回岸邊報警。
雷神簡單看了一下湖面,準備派潛水員下去打撈屍體,隨行的法醫也在岸邊準備就緒。三名潛水員換上潛水服,戴上潛水設備後,乘坐皮划艇前往報警人提供的湖中央某處位置,潛水員朝雷神舉手示意了一下後,就潛入湖中打撈屍體。
大約過了二十分鐘,兩名潛水員託着屍體浮出水面,而後一名潛水員從湖中探出腦袋,遞出一根捆着巨石的麻繩。
看到這裡,案情已經可以定性了,不是自殺,而是一場謀殺。
至於是活人沉湖,還是湖底沉屍,只要等法醫進行解剖,觀察死者肺部積水和口鼻泥沙情況就可以得知了。
三名潛水員駕駛皮划艇將屍體帶回了岸邊,由法醫接手進行初步屍檢。
屍體經過湖水浸泡之後,沒有明顯腐爛痕跡,基本保持了生前的樣貌,可見屍體沉湖的時間不是很久,這給警方確認死者身份環節省去了不少麻煩。
“死者爲女性,口腔鼻腔未見大量泥沙,手腳及身上未見明顯約束傷,腰部有麻繩捆綁痕跡,兇手是在死者腰間用麻繩繫上重物,沉入湖底的。”法醫進行了初步屍檢,隨後將屍體帶回公安局法醫科。
“還愣着幹什麼?調取一下附近的監控啊!”雷神雙手叉腰,對身邊的刑警大聲說道。
“雷神是出了名的暴脾氣,但是他人很好,對兄弟很夠意思,是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小劉站在我身邊,急忙從側面介紹了一下雷神,估計是怕我們重案組誤會了雷神,給他帶來不好的影響。
“你們雷神的暴脾氣,我剛剛在公安局已經領略到了。”黎夢冷冷地說道。
小劉聽完,也只是尷尬地笑了笑。
“雷神,這是一個野湖,哪有監控啊?”一名刑警弱弱地說着。
“那就趕緊去調查一下死者的社會關係,通知一下家屬認屍,這還用我教嗎?重案組兩位領導可就在那看着呢,別說咱們刑警隊沒能耐,連案子都破不了!”雷神擡高了聲音,依然陰陽怪氣地說道。
“這……”小劉趕緊接話,但是一時間沒有想好該怎麼解釋。
我笑了笑,拍了拍小劉的肩膀:“沒關係,別想太多。”
這是一個野湖,平時來這裡釣魚的人比較多,對現場破壞比較嚴重,我觀察了一下,湖的四周都是樹林,沒有方便步行的道路,基本都是一些釣魚的人會走。
眼下只有我的腳下有一條比較好走的路,兇手如果是拋屍的話,帶着屍體一定不會選擇穿過樹林,而是會走我腳下的這條路。
返回岸邊,這裡位置偏僻,如果兇手選擇拋屍,那麼選手一定會有一輛交通工具。
而且這裡沒有明顯的拖拽痕跡,能進行拋屍,兇手一定很強壯。
想到這裡,對案情我已經有了初步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