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零看着導購小姐抱出來的一大堆的鞋傻眼了。
額,全是高跟鞋,很女人。好看,但不是她的菜。對於這類鞋,她會欣賞,但不喜歡。平時偶爾也會買一兩雙,但穿的機率只能按百分之零點零幾來算。
一動不動的坐着,皺着眉,看着孟觀源;柳零無聲的表達着自己的抗議。
孟觀源老神在在的坐在那裡等她,也是一動不動。
導購小姐尷尬的站在一邊,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我不喜歡穿高跟鞋,太累。而且我小腿本來就粗了,再穿高跟鞋,會更粗的。”再一次,柳零輸了。
比定力,她比孟觀源差的不是一星半點,而是天差地遠。
“你小腿粗是天生的,與鞋無關。”
“……”
“這是必須品;你太LOW,需要它增加氣場。”這是孟觀源剛剛得出來的結論。
在一些正式場合,高跟鞋必不可少。以前聽死黨提過:女人,只要穿上高跟鞋,走路都帶風;以前他只是當笑話聽聽,今天他信了。
……
就不能好好說話嗎?!
柳零還是妥協了,開始試起鞋來。
不得不說,如果要柳零說一個對自己全身上下最滿意的地方的話,她一定會選腳。是腳,不是腿。
皮膚白皙本就是一大優勢,這就不說了;關鍵是她的腳背長得好看。用一句買服裝時常用到的話來說就是,她的腳能撐起任何鞋子。
孟觀源看着柳零試鞋,依舊是沒什麼表情,不過從他手指在腿上緩慢的敲擊來看,他應該是在想什麼;敲手指是他在思考時不自覺的習慣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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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都包起來。”柳零剛試完,孟觀源就開口了。
“等等,你會不會買東西啊?”柳零一聽,來不及將鞋穿好就連忙坐起身阻攔。“怎麼能全部都要呢。這樣,一共買五雙,你選三雙,我選兩雙;你先選!”
開什麼玩笑,動不動就全包起來,柳零雖然愛買鞋,但也不是不管合不合適就收回去的。有些鞋好看是好看,但根本不適合穿,那種買回去幹嘛,浪費錢而已。
這是什麼規矩?孟觀源明顯是不接受柳零的說法。
“你不選的話,那我就直接自己選五雙了哈。”這件事,柳零堅持。“買鞋不像衣服,鞋如果不舒服,不合腳,買回去就是做裝飾,擺一段時間就扔了。而且你這臭毛病得改一改,嘖嘖,不管是什麼,只要試了就打包。你傻吧?哪有這樣買東西的?”
柳零實在忍不住唸叨起來;她是個小女人,平時雖然亂花錢,但她也不至於是個敗家女。看着孟觀源,她態度很堅決,你選不選?不選我就選了。
她會讓孟觀源選三雙,也是極大的讓步了,按她以往的脾氣肯定會不管別人,自己選自己喜歡的就好了。但是現在,兩個人是名義上的夫妻,要一起生活半年的,這其中少不得會有一些磕磕碰碰,她也是要開始學習着讓步。
她不想半年過完,離婚,兩人都成了對方不願意提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