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錯誤,點此舉報』 預備役就好啊!
從總監辦公室出來,夏千尋纔有心情停駐在走廊中,從設計部所在的三十三層,俯瞰這座城市的風景。
這下她真的要哭出來了。
五年了,她終於名正言順地站在這裡,來到她夢想中的地方。
五年前,x先生在設計界初露頭角,拿了一個珠寶設計屆最有分量的國際大獎,他是拿到這個項獎的第一位華人設計師。
當時報紙和電視鋪天蓋地的,都是關於他的報道。
那時她高三,她老家在一個有點閉塞的小鎮子,全都是拜這些報道所賜,她才知道,這世上還有珠寶設計師這個職業。
她從小就喜歡看漂亮的首飾,有時候覺得哪裡不夠完美,還喜歡自己回家畫來畫去,直到畫出最滿意的樣子。
不過她一直以爲,這只是普通女生的愛好,直到看了那些報道,才覺得一扇新世界的大門對自己打開。
所以那個時候,同學追星,她追設計師。
她甚至還千方百計找到x先生公司的地址,傻兮兮地給x先生寫過信。
措辭之肉麻,之熱情洋溢……腦殘粉這個詞,真是不能更適合她了。
妥妥的黑歷史,她自己都不好意思回憶。
當時她不懂,現在想,那些信,x先生簡直是肯定沒看過。
不過她一直傻了三年,高考後,她選了珠寶設計專業,大一大二,還給x先生寫過很多次信。
直到大三那年,家裡出了些事,才終於停止。
不過她對x先生的崇拜和佩服還是沒停,他一直都是她努力的目標和動力。
曾經她老家到j城的距離,是2397.3公里。
她打敗千軍萬馬,考到這座城市,她學校到他公司的距離,是5.8公里。
她終於考進他的公司,從她的樓層到x先生的辦公室,垂直距離是27.6米,只是最後的這段距離,也最難跨越。
這條路她走了五年,如今,夢想終於近在眼前。
回去的時候,夏千尋眼圈都是紅的,不過臉比眼圈都紅,激動地到處發紅包。
她的同學全都知道她是x先生的迷妹,不少人都打趣她,“你怎麼一點都不緊張啊?你那麼喜歡你男神,萬一見了他本人,失望了怎麼辦?”
“是啊,特別有才華的人,不少都脾氣有點古怪的。”
夏千尋知道,同學都是照顧她心情,沒說最“重要”的那句。
x先生是個特別神秘的人,姓名年齡長相,全都沒人知道,就連x這個代號,也只是他習慣簽在設計稿上的一個標記。
很多人都說,這麼不願意露臉,肯定是個醜八怪。
其實她不介意別人這麼說的,因爲她喜歡的是x先生的才氣,醜就醜唄,反正再帥也不可能帥得過紀大_爺。
……呸!怎麼能把紀大_爺跟x先生放在一起比較!
x先生在她心裡是無比神聖崇高的!
至於紀大_爺……總之,她在x先生面前,再怎麼炸毛,也不可能做出扒人衣服霸王硬上弓等等不可描述的事情。
……這麼說來,回憶了身邊所有的異性,她應該只有在紀大_爺面前炸毛,纔會做出那些舉動。
喵個蛋的,她好像真的是個老司機。
她看錯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