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這個時代的古董珠寶和藝術品,莫正陽準備從兩個方面下手。
一方面是從文物商店正大光明的購買,一方面是在黑市上收集。
1950年代初,各地爲了經濟建設,開始重視“文物商品”的出口換匯工作,並規定由國家統購統銷。
從1956年開始,外貿部下屬的工藝品公司和首飾公司每年出口創匯幾個億,其中很多是作爲工藝品出口的古董。
因爲這個時候的藝術市場幾乎陷入了停滯狀態,市場交易稀少,部分文物藝術品因爲各種原因被當作廢品拿去鍊銅、造紙。所以政府規定,鍊銅、造紙和廢品收購等部門要把收到的這類“廢品”留着給文物部門進行揀選,其中可以出口的,由文物部門提供外貿部門出口,國家撥給收購部門同等數量的銅置換。
在這個經濟困難的年代,爲了出口創匯,各地統一成立文物商店,文物藝術品作爲統購統銷的產品,對外經營。
文物商店的工作任務,第一是收集社會流散的專業文物,有計劃地提供給各地博物館、研究單位和學校,作爲陳列展出和研究使用;第二是有計劃、有選擇地出售給國內國外客戶,滿足大衆對於古董藝術品的需求;第三是代表國家辦理廢舊物資中的文物揀選。
文物商店的業務經營範圍主要是: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金石、字畫、陶瓷器、碑帖等專業文物,也包括織繡、玉器、木器、舊貨等雜件。
國家對於古董藝術品的出口創匯也是有限制的,重點的古董藝術品是不允許出口的,只有那些質量一般的,或者是存世數量大的古董藝術品,才能出口。
這個時候,古董藝術品的出口原則是:適量組織出口,細水長流,少出高匯。
文物局制定的《文物出口鑑定標準》,按照不同文物的情況,對於那些重複和價值一般的文物,可以有組織、有計劃地作特許出口,爲國家爭取外匯。
對於有計劃組織出口的—般文物,劃定兩個不同的年限:—部分以1795年爲限,凡1795年(限清代乾隆六十年爲限)以前的一律不準出口;—部分以1911年爲限(即清代宣統三年辛亥以前爲限),凡1911年以前的一律禁止出口。
在以上兩個年限以後的文物,根據文物本身所具有的科學、歷史、藝術價值及存量多少來確定是否可以出口。
雖然國家出臺了保護古董藝術品的規定,但這個時代,很多人的觀念認識不到位,還沒有真正重視起來。多頭管理、利益競爭,也讓一些尚未認真鑑定過的文物,被當作一般文物商品、工藝美術品外銷出境,而且很多時候都是論斤論捆地出售。
莫正陽一個人的力量是渺小的,他也只能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以他現在的身份,從文物商店中,購買大量的古董藝術品是不現實的。他準備抽時間去一次港島,儘量多賺點外匯,然後專門成立一家藝術品公司,直接和國內的外貿部門對接,圈出一個框架,大量收購國內出口的古董藝術品。
在這之前,莫正陽也只能在當地的文物商店收購一些公開出售的古董藝術品。
京都市經有關部門批准的文物經營單位只有陸家,分別是:文物商店(經營碑帖、字畫、金石、陶、瓷、文房四寶、文物雜項等);榮寶齋(經營碑帖、字畫及其水印複製品、文房四寶爲主);京都傢俱廠(今龍順成中式傢俱廠,經營舊傢俱爲主);工藝品公司(以委託代銷舊貨雜項爲主);友誼商店(兼營近現代字畫、碑帖);國家書店(以經營古舊圖書、碑帖字畫爲主)。
以他一個人的力量,把這六家單位對外出售的古董藝術品粗略的看一遍,也要花費不短的時間。
而且這六家單位隨時都在增加新產品對外出售,他沒有那麼大的精力去時時刻刻關注這件事情。
要想辦好這件事情,必須要增加人手。
但莫正陽不敢在國內大張旗鼓的去做這件事兒,最好的辦法還是等港島的公司成立之後,在國內設立一個辦事處,如果不允許的話,也可以直接和國內著名的文物商店進行對接。這樣操作下來,就算過幾年運動開始之後,也不會對他造成任何影響。
他還可以逐步增加古董藝術品的收購價格,通過古董藝術品出口創匯的比重,反過來影響國內對古董藝術品的重視程度。說不定過幾年等運動開始之後,考慮到古董藝術品可以創匯,能夠讓一批古董藝術品免於損毀。
哪怕免於損毀的數量不大,莫正陽也足夠欣慰了。
接下來的幾天時間,莫正陽一直流連於六大文物商店,化妝之後,以不同的身份,收購了大量的珍貴文物。
在這個時代,現代著名書畫家的書畫價格都是白菜價,以後動輒上千萬的畫作,有很多隻需要幾十元甚至十幾元就能買下來。
在後世被視爲珍品的古董藝術品,這個時代有很多還沒有被重視起來,剛開始的時候,莫正陽每每以購買沙礫的價格買到一件珍品,心中都會非常激動,但時間久了,看的多了,也就麻木淡然了。
五天時間之內,莫正陽買下來的各種古董藝術品,多達五百多件,其中三分之二在後世都是價值千萬以上的珍品。
現在莫正陽還沒有時間去外地的文物商店購買文物,搜刮完本市的六家文物商店之後,莫正陽開始把精力轉移到黑市上。
他本人沒有時間和精力去黑市上收購文物,他只能尋找幾個中間人去辦這件事兒。
現在這個時候,國家打擊投機倒把的力度很大,一般的人,沒有膽量也沒有能力去辦好這件事情,莫正陽要想找到合適的人選,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