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白天,麗薩和凱特忙着麪包鋪裡的事,科爾德不能出門,我就在樓上陪他。
說來好笑,認識這麼久,我們兩個好好相處的日子卻屈指可數。大部分時間都是在吵架鬥嘴,真正言和,也就是最近幾天。
所以,能夠有這樣安靜的時光,我還是比較珍惜的。比如現在,科爾德就坐在我對面,不笑不語,只拿湛藍的眸子看着我,彷彿摒棄所有依附,他是真的愛我。
可我又有些受不了這樣矯情的氛圍,看了一會,就埋頭,過了一會,看看他還在看,又擡起頭。
這樣來回幾次,終於紅着臉朝他嘟囔:“喂,看夠了麼?我臉上可沒有泥巴,開不出花來。”
“雖然沒有花,卻總覺得看不夠。”科爾德直言不諱的說,“怎麼辦呢?”
這樣一來,本來有些流氓樣的話,就顯得光明正大了。好像他看多久,或者想看多久,都是理直氣壯而天經地義。
“涼拌!”我白了他一眼,心想:稀裡糊塗就成了你的新娘,卻連求婚也沒有,更別提婚禮了。這筆賬我怎麼算,都是虧了。
“白藺兒。”就在我碎碎唸的時候,科爾德朝我走來,神情是難得的一本正經:“等這一切結束,我想你可以嫁給我,而不是爲了約定。”
“誒?”我驀地擡起頭,有些錯愕:我以爲只是我一個人計較,對於他而言,婚禮或其他,都是一個無足輕重的形式。沒想到,他卻和我想的一樣。
“難道你還需要時間考慮麼,我親愛的夫人?”科爾德冰涼的雙手,此刻已經搭在我的肩上,平日裡總是噙着無所謂的嘴角,現在卻顯得有幾分鄭重其事,令我看了也不由的緊張。
“科爾德,我並沒有你想象的那麼好。”想到某天有可能會離開,我還是試探性的問他,“也許最後,我會讓你會失望。”
“別傻了,孩子。”他一頓,續而癟癟嘴,笑道,“上帝給了我永恆的生命,只是爲了等你出現。”
“現在你就在我面前,我有什麼理由放開你?”
“我願意。”科爾德的話語裡彷彿帶着某種古老的咒語,我不由的想要給他認可,居然像聽不夠似地,貪心的希望以後的每一天都可以聽到。這樣想着,嘴裡已經答應了。
“那個時候,包括戈多裡特長老,血族的每一位成員,都會認可你的存在。”他雙臂一攬,就把我圈進了他的懷裡,“你是我的妻子,城堡裡的女主人,光想想和你在一起的日子,我做夢都會笑出聲來。”
他不是一個話多的人,所以當他說這些的時候,我知道,下次就不知道是猴年馬月了。而他無比的渴望能夠讓整個血族認可我,不得不說,他的父親,弗蘭克本親王,帶給了他一個無法磨滅的童年創傷。
“科爾德,謝謝。”我也擡起手,給了他一個擁抱。
多麼希望,在以後綿長的歲月裡,我可以用我任性而不那麼完美的心,帶給他溫暖。至少,這一份笨拙的愛,讓他可以有一點家的感覺。
時間彷彿在這一刻停滯了,連同盛夏的蟬鳴,都顯得有幾分羞澀。是不是每一個墜入愛河的年輕人,都會有飛蛾撲火的勇氣?我怔怔的想。
重新回到布丁巷的第一天,很快就在平靜中過去了。
晚上,凱特和麗薩簡單的吃了些麪包,都眼神閃躲的看着我和科爾德。他們一定是想問:你們需要什麼?但想想覺得多此一問,就只能這樣不尷不尬的對視。
“別擔心,麗薩。”科爾德一向善於讀心術,先一步開口,“我們可以不傷害任何人,同時確保自己不餓肚子。”
這話一說,無疑是給他們倆吃了一顆定心丸。但我卻犯疑了:布丁巷不比城堡,也沒有僕人,我們上哪兒找吃的去?難不成還是,吃老鼠?
想到老鼠灰溜溜的眼睛,我突然覺得有些噁心。
相信所有人都有這種感觸,永遠喝白粥,從沒有過大魚大肉的日子,也不覺得缺了什麼。可一旦富足過,再回到一貧如洗的生活,就會覺得渾身不舒坦。我現在就是這種情況,不說有多麼挑剔,但對老鼠多少產生了抗拒心理。
“親愛的,彆着急。”科爾德輕輕在我手上一握,永遠是一副胸有成竹的樣子。
隨後,他走到窗臺邊上,白皙的食指在木框上敲了敲,沉而低喚的“篤篤”聲,在夜空裡顯得有幾分寂寥。
“科爾德,你想••••••”我話沒說完,噗啦一下,就有一個黑影落了下來,站在房檐上:大蝙蝠?
“哦,天!”麗薩驚得往後退了兩步,把凱特護在身後,看樣子嚇得不輕。
“它是個好孩子,別怕。”科爾德說着,就從大蝙蝠的脖子上取下了一個密封的玻璃罐,不用說,我也知道里面裝了什麼。
原來這大傢伙,不僅是個郵遞員,還是個快遞員,真是難爲它了。
【4】
雖然凱特和麗薩已經知道,並且也都接受了我和科爾德的身份,但我們不會毫無顧忌到在他們面前用餐。
最後我只能打發凱特:“小鬼,時間不早了,帶着卡茲睡覺去。”
“你又想丟下我是麼,你壓根就沒把我當朋友。”凱特因爲早上被麗薩打發去送麪包,而不能和我說話,已經不高興,現在果斷髮脾氣了。
“不,我從沒想過丟下你。”我走到他面前,摸了摸他的腦袋,“這些都是迫不得已。”
“可接過沒什麼不同。”他氣得不輕,嘴巴嘟得老高。
“聽着,凱特,現在不是任性的時候。”我和科爾德還得趁着晚上的時間去找腐鐲,白天根本沒可能,“我保證,等事情結束之後,會好好陪你。”
“你可得說話算數!”
“沒問題!”
小孩子,只要用心哄,沒有不服帖的。我暗自笑了笑,同時向麗薩眨眨眼睛,又要辛苦她照顧了。
麗薩向我打了個“OK”手勢,就帶着凱特進了房間。
“我們該上哪兒去找腐鐲,確定在布丁巷麼?”飽餐一頓之後,我和科爾德走在冷森森的巷子裡,一切都顯得靜悄悄的。
“不,這得問它。”科爾德從寬大的袍子裡取出靈杖,在我跟前晃了晃,“戈多裡特長老並不確定,大部分是猜測。”
所以,我們要爲了這個猜測,開始大海撈針了麼?我無奈的朝科爾德瞟了一眼,目光卻落到了他手裡的靈杖上。
“能給我看看麼?”我伸出手。自從上次在戈多裡特的書房裡匆匆一瞥,就再也沒仔細瞅過。
“爲什麼不?”科爾德把靈杖遞過來,“不過,你得親我一下。”
結果,我伸出去的手就定在那裡。我相信,要是眼神可以殺人的話,科爾德在六道已經輪迴一週了。
“你確定不要?”看我猶豫,他頑劣的本質上來,咧了咧嘴角,就要把靈杖藏回去。
“沒問題。”我仰起脖子,他完美的無可挑剔的臉,近在咫尺,“我以前養過一隻可愛的小狗,它也經常這樣向我撒嬌。”
“嗯哼,我可真是羨慕它。”
這個厚臉皮的傢伙,果然是百毒不侵了麼?
我扭頭朝四下裡看了看,科爾德正眯縫着眼睛,睨着我:“親愛的,這兒沒人。”
哦,法克!我跺腳,拽住科爾德的衣襟,就湊了上去。嘴脣只是在他臉頰上輕輕一啄,就迅速分開了。但只是這麼一下,耳朵卻蹭得紅了起來,感覺燙的可以煮熟一鍋雞蛋。
“嘖嘖,白藺兒害羞的樣子,可真迷人。”這會兒,科爾德徹底笑開了,一側的牙尖若隱若現,帶着無盡的蠱惑。
“該死,現在可以給我瞧瞧了吧!”我也不等他說話,一把搶了過來。心裡有些惱,又有些氣,但不可否認,剩下的許多都是因爲這一吻帶來的喜悅。
不得不說,這靈杖確實給人一種很通透的感覺。淺金色的水晶質地,稍稍有一些光亮,便會折射出琉璃般的光芒。頂端被雕琢成了一小枚六面的棱形標誌,在這最中心處又鑲了一小顆紅寶石,看起來尤爲精緻。而底部,則以一小寸烏木做柄,低調中透着沉穩。所謂的寶貝,大概就是高而不顯,鋒芒而斂藏吧。
我看着靈杖,不禁想。
“噥,還給你。”好奇心得到了滿足,我也沒這個信心能保管好它,就順勢遞回去。
“我以爲你可能需要研究一個晚上。”科爾德總是不放過任何一個嘲笑我的機會,真令人懷疑,他所有生活的樂趣是不是都來源於這裡。
“你太高估我的耐心了。”我一邊說,一邊把靈杖往他手裡塞。
可是,就在一瞬間,我卻看到靈杖頂端的紅寶石閃了閃,雖然快極了,但我確信看的清清楚楚。
“科爾德,它在發光。”我小心翼翼的盯着靈杖,低聲說道。
“這我知道。”科爾德嘴裡這麼說着,卻也湊上來,“戈多裡特長老說過,只要腐鐲出現,它就會發光。”
“可腐鐲不是早就出現了麼?”我有些摸不着頭腦。
“這就是棘手的地方。準確的說,這玩意兒並不是時刻都好使,有時候也會不大靈光。”科爾德盯着靈杖,頗有些無奈,“戈多裡特說過,只有呆在腐鐲的附近,時間越長,它纔會越有效。”
“假使腐鐲就在布丁巷,那麼靈杖的光就會越來越亮,相反,”他口吻一頓,“那我們只當是新婚蜜月,也不算白來。”
我去!這傢伙還真是到哪兒都不吃虧。
我白了他一眼:“和靈杖度蜜月,真是個好主意。”
說完,也不管科爾德什麼表情,就擡腳朝前走去——希望今晚上能有所收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