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形嬌小的方方出現了。
她穿着一身黑衣,帶着帽衫上的帽子,整個人像是從昏暗中走出來,又像是破空而出,就這麼站在了薛夕的身後。
她的五官很淡,淡的像是要消失似得。
而在薛夕看過去的那一刻,她一把揪住了薛夕的衣領,將她抵在旁邊的牆上,另一隻手直接掏出了一把匕首,對着她刺過來!
薛夕眼瞳一縮,彎腿踢到她的肚子上,強大的力氣,讓方方後退了兩步。
可她穩住身形後,再次往前,眼神冷冰,整個人固執又倔強!
薛夕皺起了眉頭。
兩個不善言辭的人對上,那後果只有一個,打!
薛夕側身,一把拽住方方的胳膊,一個過肩摔,利落的將人摔倒在地上。
方方倒地的那一刻,腳在地上一撐,人就靈活的轉了一下,從地上竄了起來,再次拿着匕首直奔薛夕而來。
這次,薛夕沒有躲,定定看着她。
那把匕首,距離她越來越近,直到抵達了她的胸口處,卻又停下。
方方比薛夕矮了半頭,一米五五的身高,留着波波頭,平時看着格外可愛,此刻,那張臉上卻佈滿了猙獰糾結,她看着薛夕,佈滿血絲的眸子裡全是壓抑的憤怒,聲音卻一如既往的冰冷:“爲什麼不躲?”
薛夕緩緩道:“因爲你沒想殺我。”
她雖然不知道方方是怎麼隱身的,是利用了什麼她不知道的高科技,還是某種她不知道的神秘力量。
可方方如果想要殺她,直接在路上趁她不注意時捅她一刀,神不知鬼不覺!
但她沒有,就連剛剛都是露了面以後,纔開始的打鬥。
方方的手在抖,“我要殺你!”
說完後,她再次舉起了匕首,作勢要插進薛夕的胸口,可就在這時,薛夕眼前一晃,只覺得一道黑影閃過,接着吳途出現在她們身邊,一把抱住了方方:“方方,你幹什麼?你放下刀!”
方方比吳途還略高五公分,可力氣到底不如吳途一個男生大,她乾脆不掙扎了,盯着薛夕冷冷道:“她背叛了我們,我要殺了她!”
吳途直接喊道:“當初說好的,她即便是去報警,我們也不可以怪她,這是人之常情!”
方方卻很倔強,繃着小臉盯着薛夕:“誰都可以報警,唯獨不可以是她!”
報警……
薛夕明白了,於達,瓶子四個人在同一時間被抓,絕對是景飛知道了社團人員的名單!
這說明……社團裡有了叛徒!
可除了方方,其餘人都被抓走了,吳途、大高個或許也在名單中,可這兩個人太神秘,平日不怎麼出行,躲開了。
而在方方看來,這兩人是相處了三年的朋友,不會背叛他們,那麼這個人就只可能是她。
薛夕解釋道:“不是我。”
“只有你認識那個警察,不是你,還有誰?”
方方不相信:“吳途,她不懂,你應該明白,我們之所以殺劉昭,全是因爲她。”
薛夕愣住了:“你說什麼?”
方方眼眶略紅,她固執的站在那裡不說話。
薛夕就看向了吳途,吳途眼神閃爍,最後嘆了口氣,乾脆開了口:“當時我要招你入社團,我們開始調查你,後來發現劉昭一直在欺負你,跟你不合,所以纔想要幫你教訓下劉昭,纔會注意到這個人,不然的話,沒人委託我們,就劉昭還入不了我們的眼,也就查不到她的那些過往。”
薛夕沒想到,事情竟然又是因她而起。
吳途說完後,又看着方方,訓斥道:“可社長讓我們殺人了嗎?咱們成立社團之初,我就說過,教訓人可以,懲惡揚善可以,但要適可而止,不許殺人!是你們違背了社團的規矩在先,現在又何必把責任推到社長身上?”
方方看上去很平靜,說的話也很理智:“那劉昭這樣的壞人,不應該殺嗎?”
劉昭對自己最好的朋友見死不救,拖延救援時間,之後劉佳去學校找她時,她又故意不理,最後讓精神失常的劉佳跳了樓。
這其中,劉昭沒有動過手,所以不用負法律責任,可她沒有責任嗎?
方方定定看着薛夕:“你信任的東西,真的這麼公平嗎?!”
薛夕凝眉,霧濛濛的眸子裡出現了糾結猶豫,她遲疑着開了口:“我沒有經歷過不公,也不能隨意評判你們。所以,當初我選擇退出社團,但我沒有報警。”
方方眼圈紅着,眼神裡出現了明顯的遲疑:“真不是你?”
薛夕點頭。
方方攥緊了拳頭。
吳途開了口:“好了,這是一場誤會,景飛怎麼知道名單的,這件事目前不重要,重要的是,怎麼救出幾個人!我們總不能,真的坐視不理,就看着他們被關押一輩子吧!”
雖然進入社團的那天起,幾個人就說好了,萬一事發後要坐牢,那麼誰能逃出去,誰就要負責照顧對方的家人。
可真當這一天到來時,又怎麼可能見死不救?
方方倔強的看向吳途:“吳途,他們幾人的父母,交給你了!”
說完,就往外走。
吳途急忙拽住了她:“你要去幹什麼?”
方方開了口:“我去救他們!”
吳途喊道:“你能別衝動嗎?你怎麼救?你知道他們被關押在哪裡嗎?那裡全是執法人員,你一個人過去,就是送人頭!”
方方皺起了眉頭:“那也要救。”
吳途正要說什麼,薛夕的手機忽然響了起來,打破了這一片的安靜。
薛夕低頭,發現是景飛打過來的電話。
在剛剛方方出現的那一刻,薛夕怕景飛聽出什麼來,及時切斷了電話,這會兒他又打過來。
薛夕對方方和吳途噓了一聲,兩個人閉上了嘴巴後,薛夕這才接聽了電話,開了免提。
景飛沒有任何察覺的開了口:“夕姐,剛看你挺關心這個案子的,所以給你彙報一聲,剛剛,於達已經招認了,是他指使人殺了劉昭,他是主謀,其餘人最多算是從犯,所以,於達應該會被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