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那以後,我就開始與他保持兩性關係。他跟我說得挺動聽的,說他跟老婆感情已經破裂,很快就會離婚,一旦離了婚就會娶我當老婆。我對此深信不疑,還整天做總裁夫人的夢呢。前兩年我開始不做工,完完全全徹徹底底被楊森包養了,他每個月給我一萬塊的生活費。我那時候傻,不知道自己是被他當二奶養起來的,還以爲他很快就能娶我呢。哪知道他始終不跟他老婆離婚,可我卻已經爲他流產不知道多少次了。最後一次是*,結果導致今後再也不能懷孕了。後來他倒是跟他老婆離了婚,可也沒娶我,拿我不能生育的藉口搪塞我,不願意娶我,還想跟我分手,不許我再纏着他。
我爲他付出了那麼多,當然不答應了,就纏着他不放。這期間他找人給過我二十萬的分手費,又找人威脅過我,可是我怎麼都不答應跟他分手。他就跟我玩起了拖延戰術,說工作忙需要時間考慮,一直拖着,其實就是慢慢冷淡我,單方面跟我分手。我是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辦了,所以才跑來集團大鬧的。林總,我知道我做出了傻事,給你們添了大麻煩,可我也沒辦法啊。他楊森要是不要我,誰還要我啊?我下輩子怎麼辦啊?嗚嗚,林總,你可得給我做主啊,你是楊森的領導,只有你能給我做主啊。”
聽她哭訴完畢,林詩妃與江寒對視一眼,都能看到彼此眼神裡的無奈。
二人對此事倒沒有任何驚訝,換句話說,兩人並不覺得楊森包養二奶奇怪。這年頭,別說有錢人包養二奶小三了,就算普通老百姓,誰沒一個兩個的情人?也不能說道德敗壞,只能說世風如此。
林詩妃沉吟片刻,道:“張姐,這件事你既然找到我,那我肯定要管。你放心,就此事我一定會找楊總談話的。不知道你有什麼條件,想要滿足的?”張新麗道:“我沒有別的條件,就是讓楊森娶我,跟我結婚。我跟他頭一個孩子,要是沒有流產的話,現在都三歲多了,都能上幼兒園了。要不是因爲他,我也不會弄得終生無法生育,是他坑了我下半輩子,他必須要對我負責。”說完又道:“林總,這事你得幫我,要是連你都不能給我主持公道,那我就只好……只好死在你辦公室裡了,我要是進不來你辦公室,我就死在你們集團樓裡,要是連樓裡都進不來,我就死在你們樓下。”林詩妃嚇了一跳,急忙說道:“管,我肯定會管的,這件事最晚明天我就給你答覆,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