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啪啪!
砰砰砰!
街道上的槍聲不絕於耳,聖殺者已經盡力開火了,但是他每次不是子彈落空,就是打中了別人留下的屍體。
要知道他是無限子彈啊,對方還要換彈呢,結果這都比不過。
怪物麼?如果氣味沒錯的話,街道另一頭的只是個普通人,世界上什麼時候出了這麼個怪胎?
開槍比聖徒都快,而且彈無虛發?
聖殺者不甘心,但是不得不接受現實,因爲兩人的比試從這條街到另外幾條街,從馬下換到了馬上,他一個人頭都沒有搶到。
全鎮六百多口人,全被對方點名一樣殺光了,而且每次都是聖殺者的槍口對準誰,那個人就會被搶掉。
靶子死光了,夢境將要再次重置,但聖殺者卻阻止了這一過程,他沉默地下了馬,緩步走向了對方。
鎮子安靜了,只有風滾草從一旁蹦蹦跳跳的跑過,還有頭頂的正午豔陽見證了一切。
聖徒收起武器,手掌按着槍套,臉上毫無表情,但是他的心中卻並不平靜。
“你槍法不錯。”
兩人緩緩接近,直到雙方間隔二十碼。
他停下了腳步並高聲喊話對方,很久沒有說過話了,那嘶啞的嗓音就像是在拉開破舊的風箱。
“你也不錯。”神秘人一聳肩,表現得很輕鬆,兩把手槍在他手中轉個不停,唰地一聲插回槍套。
聖徒又高聲喝問:“你是誰?”
只見對方撩了一下長風衣,按了一下頭上的牛仔帽:“你又是誰?”
神秘人把這個問題還了回來,聲音中充滿了玩味。
可就是這麼個簡單的問題,差點就難住了聖殺者,他知道自己是誰,是被上帝和天使飼養的殺手,是爲了報復一切的惡靈,是殺手中的聖徒,也是能殺死聖徒的殺手。
但就在他要脫口而出自己代號的時候,他停下來了,因爲在記憶的深處,他記得自己應該有個名字,一個人類的名字。
只不過這近乎無盡的夢魘和不知過去多久的時間,讓他怎麼也說不出那個名字了,明明就在嘴邊,甚至肌肉都按照過去的發音口型張開了,但就是發不出聲音。
他茫然,惶恐,隨後勃然大怒。
上帝和天使都該死,他們竟然讓自己忘卻了以前身爲人類的證據,如果繼續這樣下去,自己會不會有一天忘記了死去的妻女?忘記了最重要的東西?
無盡的恐懼淹沒了他的心智,但很快雙槍的冰冷觸感就將其轉化爲了殺意,他的怒火只有通過殺戮來發泄,只要有了機會,一定要把天使和上帝都殺了才行!
不光是爲了自己的遭遇而報仇,更是爲了無情的上帝奪走了自己最珍愛的人。
“我是聖殺者,一個賞金獵人,德克薩斯最好的槍手。”他只能這麼回答,回憶自己名字的事情可以先放放,眼前這個不確定的變數還站在那裡等着他呢。
可生活在上上個世紀,思想淳樸的聖殺者想不到喪鐘的套路。
蘇明聽到了他的這個回答就知道魚上鉤了,他往下壓了下絞殺變形成的帽檐,用驚奇的語氣開口道:“奇怪,我纔是聖殺者,一個賞金獵人,德克薩斯最好的槍手,你爲什麼說我的臺詞?”
“......”
殺手聖徒萬萬沒想到,這個陌生人不光搶走了他所有發泄怒火的靶子,還連他的代號和身份都要搶走?
今天搶走自己的身份,是不是明天搶走自己的記憶?後天是不是要把死去的妻女都搶走?
一切肯定都是上帝的安排,好一個上帝!
於是,他恐懼,他憤怒,手指就像是彈鋼琴一樣在槍柄上跳躍起來。
就像是看穿了他的想法一樣,對方也開始活動手指,再次搶走了他想要說的話,只聽到對面那促狹的聲音說道:
“看來我們的目標有點衝突,那不如我們就用男人的方式來解決爭端吧,午時已到,生死由命。”
“很好,但我的生死我要自己掌握。”
聖殺者撩開了長風衣的一角,露出了槍套。
正午是最公平的決鬥時間,太陽不會朝任何一個方向傾斜,不會有人被陽光閃到眼睛,雖然有些人會在靴子上貼鏡子來作弊,但是聖殺者不屑於玩那些把戲。
他就是最好的槍手。
對方很強不假,出槍快如閃電,戰鬥嗅覺敏銳得像是荒野上的狼,但他很有把握。
因爲他的槍與衆不同,他只要開槍就必定命中目標,被命中的不管是神明還是惡魔,統統都是死路一條,更何況一個凡人?
英國式的決鬥更像是貴族禮儀,雙方會分別使用一對手槍中的一把,決鬥前還有公證人要檢查槍械和子彈,要籤各種文件留下遺書什麼的。
但西部牛仔不按那一套來,在狂野的西部,你有好槍用,那就是你的本事,贏在武器上任何人都不會有什麼話說。
兩人來到了一處十字路口,這裡視野開闊,兩個風衣人各站一方,手都放在大腿邊上。
空氣就像是凝固了一樣,而不知道爲什麼,突然有個桶子滾了過來,撞在了酒吧門前的柱子上。
聖殺者瞟了一眼,發現桶裡有一隻穿衣服的猴子,大概是哪個馬戲團跑出來的。
隨後他開始凝神靜氣,等待鎮上的自動鐘聲響起,那就是決鬥的信號。
指針移動,近了,更近了,當所有指針都重合在一起的時候,那銅製的計時器發揮了它應有的作用。
“鐺!鐺!鐺......”
第一聲鐘響幾乎和槍聲重合在了一起,就在桶裡的波波還心慌地抓着桶蓋的時候,決鬥的二人就勝負已分。
不同於過去的決鬥,這場決鬥沒有人倒下,是誰贏了呢?
波波把眼睛湊到了木桶的孔洞上。
隨後毛臉上露出了一個笑容,因爲他就知道喪鐘從來不讓人失望。
聖殺者是個強大的槍手,前軍人,牛仔,這都不假,可是出槍的速度怎麼可能比得上超級戰士喪鐘呢?那可是能徒手抓住閃電俠的男人啊。
沒有最快,只有更快,在聖徒去摸槍的瞬間,喪鐘就已經出槍開火了,一槍就打掉了聖殺者的武器。
而且他還不止是開了一槍,是雙槍齊射,另一把槍還把聖徒身體另一邊腰帶上的備用槍也打掉了,只在風衣上留下了一個圓洞。
雙槍落地,聖殺者愣在原地,像是受到了心靈衝擊。
看着他失魂落魄的模樣,蘇明搖着頭笑了笑,這是戰術的勝利,聖殺者輸得糊里糊塗,他發呆也是正常的。
他開槍就能殺人,槍到手中就打不掉,那自己只需要不給他摸到槍的機會就是了。
爲什麼激怒對方?爲什麼引誘對方進行西部決鬥?
就因爲按照老傳統來說,決鬥前的武器必須在槍套裡啊!
從拔槍到開火,都是競爭的內容,這纔是一個完整的決鬥流程!
喪鐘利用了對手的思維定式,鑽了他雙手離開槍的空子,直接把那對可怕的武器從槍套中打落。
要是聖殺者的槍一直都在手中,蘇明也不敢賭絞殺能不能頂住DC因果律。但要是比拔槍速度嘛,那自己在聖殺者不經意掉坑裡的時候就已經贏了......
過去的西部片也沒白看,不是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