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夫是一個愛狗人士。
在得知張明帶回來一條狗的消息後,他就放下了搏擊訓練,第一時間上樓,打算趁着時間還早,帶着大頭目去遛彎。
哪有狗會拒絕去外面散步呢?
“加油!夥計,我們纔剛出來沒一會兒!”
大頭目無力的趴在地上,史蒂夫在旁邊給他鼓勁。
你特麼管這個叫什麼?
散步?
這個胸肌比腦袋還大的憨批,竟然拉着大頭目,從斯塔克大樓所在的曼哈頓區一路跑到布魯克林區。
硬生生把一條哈士奇被跑累了!
不行!必須快點想辦法溜走,再這樣下去,連逃走的體力都要沒有了!
大頭目一點一點往前拖動身體,腦子裡還在思考對策。
突然,街道盡頭的小巷中出現女人的尖叫聲。
史蒂夫臉上的笑容消失。
布魯克林是紐約出了名的混亂地帶,這裡曾經是黑人等少數民族的聚居地,由於當年種族歧視問題,再加上當地居民的受教育程度普遍較低,導致當地人就業困難。
沒工作,就沒有穩定的收入來源。
餓着肚子的窮人,是沒有善惡觀念的,養活自己和家人就是最大的善良。
於是很多人被迫選擇了犯罪,而在這種環境下長大的下一代,就更容易走上父輩的老路。
一代代的傳承,逐漸形成了一種可怕的文化。
萬幸的是,紐約市政府並沒像對待地獄廚房一樣,放棄布魯克林區,這幾年正在努力發展教育,提供一線基礎工作崗位,想從源頭上解決問題。
史蒂夫就是土生土長的布魯克林人,在上個世紀這種問題就存在,沒想到這麼多年了,還是老樣子。
他把狗鏈子系在燈柱上,拍了拍大頭目的腦袋說:“等我一下,別擔心,我馬上回來。”
大頭目乖巧的坐在路燈下。
史蒂夫走到小巷,不一會兒就從裡面傳出叫罵和痛苦的哀嚎。
大頭目探頭瞟了眼,確認看不到史蒂夫後,他靠兩條後腿站起來,前爪子彈出指甲,一點點解開纏在路燈的鏈子。
“先是這……然後這,最後……”
大頭目用牙齒咬住鏈條的一端,腦袋一甩,鏈子嘩啦一下就開了!
史蒂夫扶着一位衣衫不整的女士走出小巷,恰好看到大頭目解開鏈子。
“喂!”
大頭目腿一哆嗦,奪路而逃!
史蒂夫想追上去,但剛被搶劫的女士,現在還是驚魂未定,緊緊抱住了他,碩大的胸脯一個勁的往他身上擠。
史蒂夫不可能把她一個人留下,只好眼睜睜的看着“愛犬”消失。
大頭目在路上狂奔,他躲避人羣,累了就找個垃圾堆趴一會兒,柔順的毛髮弄的髒兮兮,他卻有種迴歸野性的痛快感。
他始終叼着鏈子,再累也不鬆口,經過了幾個小時的監禁,他品嚐到自由的滋味,恨不得高呼一聲:
哈士奇永不爲奴!
不知過了多久,夜色逐漸淡去,東方的盡頭,出現一抹魚肚白,大頭目站在了一條空曠的街道上。
心靈感應將他包圍,他重新感覺到傀儡和自己的連接,這就像是溺水的人被拉上岸,能大口肆意的呼吸空氣。
幾分鐘後,一輛黑色奧迪轎車駛過來,駕駛席上走下一個三十出頭,穿着制服的女人,她看起來就像是一名普通的公司職員。
女人拉開門,大頭目高傲的揚起頭,跳上了後座。
他,大頭目,又回來了!
“汪汪。(報告‘藍海’普及情況。)”
開車的女人用死板的聲音說:“截止到昨天爲止,藍海總計銷售三千九百份,預計影響人數在一千五到兩千人左右。這是整理的名單,已經按照個人影響力做了排序。”
女人遞過來一個文件夾,大頭目扒拉開,名單足足有十幾頁,他仔細看了一遍,心裡盤算着要如何最大限度的利用這股力量。
“另外,昨晚我們的一處交易地點遭到張明等人破壞,總計損失了一千份藍海,傀儡損失一具,不過沒有留下任何足以反追蹤的信息。”
大頭目點了點頭。
他能通過大腦鏈接,瞬間掌握所有下屬的行動,但這會對他產生額外負擔。而且在保證忠誠的前提下,他更喜歡下屬彙報工作,這給他一種處於上位者的優越感。
“汪汪汪,汪?”
(下一批藥劑記得多往裡面兌點水,再摻點色素,換個包裝,總之儘可能躲避對方的伏擊——這一批不用限定在有錢人,普通人也可以,我只要人數,越多越好,明白了嗎?)
“是。”
大頭目忽然想到一個人:“汪汪汪!”
(對了,給那些D販發個消息,告訴他們中有內鬼,是一個喜歡中國功夫的大鬍子,給我想辦法弄死他!)
安排好工作後,大頭目依靠在轎車真皮座椅上,疲憊的閉上眼,朝陽逐漸升起,一道光從東方打來,落在他的臉上。
忙活了一整夜的張明迎着朝陽伸了個懶腰。
“要一起吃早飯嗎?有一家新開的墨西哥餐廳,我去過一次,味道還不錯。”富蘭克林問,他把沾了血的外套脫下來,扔到車後備箱。
後備箱裡裝滿了大大小小的箱子,都是他們昨晚繳獲的戰利品,一千份的藍海和大量的美金。
羅伊把長髮捋到腦後,“我就不去了,熬了一夜,我得去做個皮膚護理。”
“抱歉,我也不去了。”麥可用力揉着臉。
張明注意到他臉色不大好,有種說不出的蒼白。
“出什麼事了,有需要我們幫忙的嗎?”
麥可解釋說:“沒有,家裡的事情。我前幾天對兒子有點兇,他被嚇到了,我一直想找機會跟他道歉。還有我的老婆,她最近怪怪的,聽說找了個私人瑜伽老師,她似乎有點心事……今天我想早點回去陪他們。”
“中年人的悲哀。”
崔佛吐了口唾沫,以他暴躁的性格,他無法想象自己有了家庭會怎麼樣,在他看來,也只有麥可這樣的軟蛋,纔會忍受妻子和兒子騎在頭上。
麥可回家,羅伊去做護理,剩下三個男人就開車去了墨西哥餐廳,吃了頓豐盛的早餐,走的時候張明還打包了幾份。
跟小富和崔佛分開,他獨自回到了斯塔克工業大廈。
託尼和莫伊拉、安吉拉都在實驗室,張明把早餐放在桌上。
“忙呢?先吃飯吧。”
託尼摘下手套,拆開袋子拿了個捲餅往嘴裡送,他說:“幫了大忙了,你成功阻止了現場三名優秀的科學家花時間思考:‘早上吃什麼’,這種無聊且浪費腦細胞的問題。”
看着漂浮在半空中的投影,張明問:“這是什麼東西?”
“我們以大頭目能夠完美恢復身體爲前提,試着製作能隔絕心靈能力的設備。”託尼揉了揉眼睛,看樣子他也一宿沒睡,“昨晚調查到線索了嗎?”
“都是些小角色,抓到的也只是傀儡,那個混蛋躲得太深了。”
張明要是知道,昨晚大頭目就趴在他腳邊,裝作一副傻狗的模樣騙過了所有人,併成功從傳奇英雄,美國隊長手下逃脫,不知道心裡得是什麼想法。
“如果這麼容易被抓到,他就不是大頭目了,按照心靈能力來折算,他的大腦各方面能力至少是普通人的百倍以上。或許在大頭目眼裡,我們只不過是一羣穿着衣服的猩猩。”
莫伊拉理性的做着分析。
託尼攤了攤手:“那就試試,看我們這羣猩猩能不能把他這位天才打成狗。對了,張明,那位大鬍子朋友,我剛讓哈皮帶回來了,就在樓下,你要去見一下他嗎?”
“嗯,他昨天可幫了大忙。”
大頭目有心靈感應能力,大鬍子畢竟幫了忙,張明覺得還是把他帶回來安全點。他拿了一份早餐,來到樓下休息室,隔着門就聽到裡面在放歌:
“……嚯嚯嚯,霍家拳的套路招式靈活……”
張明聽了半天,才聽出來是周董的《霍元甲》,沒想到這個世界還有這首歌。
推開一條門縫,屋裡有一個大鬍子,照他的話,他眼皮上紋着仙鶴和龍,雙耳各紋着“功”、“夫”兩個字。
此刻,大鬍子正就這《霍元甲》打着拳。
說是拳法,不過是大鬍子根據電影、電視劇,這學兩招,那抄兩招,混合而成。
張明看了幾眼,就把早餐放下,默默退了出去。
普通的市民重複着生活,一天又一天,他們感覺不到紐約的變化,彷彿生活永遠都是一個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