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苦一夜。
因爲有運動褒曼並沒有感冒,兩人一覺睡到中午,起牀李子濤就打算帶她去買買買。
雖然並不是什麼特殊的節日,但許久未見,總要有所表示。
今天,兩人誰也沒帶,直接驅車前往三藩市。
好萊塢當然是最近的,關鍵是李子濤和褒曼都太過出名,隨便逛逛肯定要被認出來,無法盡興。
300多公里,李子濤開了兩個多小時,順利抵達三藩市。
Bloomingdale“s(布魯明戴爾百貨店),沒有任何疑問,炫酷的阿爾法·毒蛇拐入停車場。
自1872年以來,Bloomingdale“s就是舊金山的時尚潮流中心。
這裡匯聚國內外時尚大牌,知名設計師的精品店,最潮最新的時尚設計。
無論是名牌服裝、鞋子、包包、化妝品、首飾、珠寶。
還是各種高端定製,品牌鑑賞和知名設計嶄新,都能夠在這裡找到。
李子濤帶着墨鏡,穿着休閒,手腕間不時露出的是積家陀飛輪萬年曆高定款,價值63萬美刀。
褒曼則要謹慎的多,不僅帶着墨鏡,還有帽子和紗巾,整個人幾乎包裹嚴實。
今天她想要和查理來一次浪漫的約會,而不是像猴子一樣被人圍觀。
要知道這時候他們可都沒有帶保鏢,沒人爲他們警告那些拍照者,被發現終歸是有些麻煩。
“先去哪裡?”進入商場,琳琅滿目的商品讓人眼花繚亂。
“去迪奧看看。”
褒曼也知道這家店是他的,生意自然是先要照顧自家人的。
不過,很快兩人就面色古怪的走了出來。
“你確定我們沒走錯地方?”褒曼問號臉。
李子濤擡頭看了看門頭,再次肯定道:“是的,我確定沒走錯。”
“它的冬季裝可真夠醜的。”褒曼無力吐槽。
裡面的設計讓她連違心稱讚都做不到,實在是太醜了。
那些古怪的色彩搭配是什麼鬼,準備上臺表演的小丑戲服嗎?
“確實夠醜的。”李子濤贊同點頭。
別說是褒曼,就是他這個老闆都看不過去。
太醜了。
“路易威登。”褒曼看到前面的LV店面。
“歡迎光臨路易威登。”女銷售一眼就看到李子濤的腕錶。
具體的型號不知道,但能買的起積家,看起來又很高級的腕錶,自然也能消費的起自家商品。
再看女士身上的蒂芙尼新款高領風衣,香奈兒的小桶高腳靴,耳環是梵克雅寶的星空系。
這個月的獎金,穩了!
“有新款嗎?”
到店裡自然是要看最新款,不然都對不起他們跑這一趟的辛苦。
“有的,女士,請您稍等。”不用廢話,把新款往外拿就是了。
要說路易威登爲什麼能登上時尚界的頭把交椅。
看看人家的公關,宣傳,再看看那醒目巨大的LOGO。
這就是身份和財富的象徵,什麼款式、型號的不認識也沒關係,認識LV的大LOGO就行。
LV,兩個字母代表的寓意很簡單——有錢就完了。
“我們目前賣的最火的是Speedy系列,並且您應該在電影裡見到過它,正是……”
“不要。”褒曼臉一沉,二話不說的讓對方拿走。
開什麼玩笑,這款包就行憑藉赫本風靡起來的。
讓她去背那個女人背過的包,在想什麼?
“呃!”
銷售有點懵逼,怎麼肥事,我到底做錯什麼?
“女士,您再看看這款手包,它是今年的爆款,受到衆多名流貴婦的追捧。”
“還有我們的香檳包和迷你硬箱挎包,全都是最新設計。”
“多少錢?”
李子濤看出她是在吃飛醋,心裡有點想笑卻還是忍住了。
女人嘛!
要是不吃醋的話,怎麼表達自己的小心思。
偶爾爭風吃醋,也是很正常的。
現在,是時候展現真正的技術了。
“啊!”
女銷售先是一愣,等到李子濤再次指着前面的五款包問道:“這些,多少錢。”
這才飛快的回到吧檯計算:“先生,香檳包的價格是5300元,迷你硬箱挎包的價格是2400元,霓虹印花包的價格是1900元……總計14300元。”
優惠是不可能優惠的,但是可以挑選喜歡的贈品。
梳子,紅酒器,髮卡,圍巾和手帕,各式各樣的帶有LV的LOGO的附贈品多不勝數。
“刷卡。”兩個字,簡單明瞭。
接着上前摟着褒曼,帶她去挑選喜歡的贈品。
再看她臉上的笑容,如同百花綻放,燦爛如輝。
所以說,把妹技術很重要,學會了嗎?
……
逛完LV,下一站就是蒂芙尼。
他們家今年出的呢絨大衣風格偏向清新小女,倡導年輕、青春、自由,頗受好評。
褒曼看上一件天藍色,帶有地中海風格印花的長款大衣,穿在身上看起來很不錯。
“這些,還有那些。”
李子濤指着前面和左邊的衣架,最後還有沙發上的天藍色大衣:“全部包起來。”
雖然褒曼只是在兩個衣架前短暫停留,並沒有表現出想要的衝動。
但那又有什麼關係,反正都是新款,買了。
“謝謝您的光臨,期待您下次再次光臨蒂芙尼。”走的時候,銷售120度鞠躬,恨不得把頭塞進雙腿裡。
進門不到20分鐘,買空兩個衣架,所有新款全部打包,共計消費11.6萬。
計算出總價的時候,銷售看向褒曼的眼神都帶着紅血絲。
嫉妒使人面目全非。
“還有什麼想買的嗎?”
看着後面跟着的商場工作人員,用拖車推着的各種商品,李子濤表示這才哪到哪。
“已經足夠了。”從蒂芙尼店裡出來,褒曼心裡已經被蜜糖填滿。
她在意的不是那些奢侈品,而是李子濤願意爲她豪拋千金的灑落和買單時的爽快。
沒有絲毫的猶豫,乾淨利落的付款。
哪怕那件商品只是被她隨意的摸了摸,看了一眼,仍被他記在心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