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大拿州,加里歐文小鎮。
雪已經下了一整天了,小鎮已經被籠罩在了一年白茫茫之中。在小鎮的不遠處也是被白雪覆蓋的山脈。落基山脈在這邊綿延起伏,叢林密佈,白雪將那些聖誕樹都覆蓋住了。小鎮就在這樣的地方,有着自己獨特的個性。
小鎮一共六百多人,位置介於利文斯頓市和黃石國家公園之間,旁邊有540號高速公路經過,還有一條鐵路線連接利文斯頓市和黃石國家公園。
小鎮上一些該有的公共設施還是有的,但是比較小。如這裡的警局就只有五個人。當然還有郵局,在高速那邊還有個小站臺,可以搭乘巴士去利文斯頓市區。小鎮還有一個唯一的酒吧,這是小鎮最大的建築的了。
喜歡在這裡喝一杯的人很多。可以禦寒,也可以在冬天無聊的時候,打發時間,這是最爲愜意的事情,這裡最爲暢銷的就是杜松子酒,伏特加還有朗姆酒。
即便是白天,這裡的人也很多。
“嘿,夥計,聽說了沒有,在昨天……我們又見識了那個該死的女人發瘋了的樣子。”一名有些邋遢猥瑣的中年男人醉醺醺的對着身邊的人說着,“她拿着殺了自己的家的一條狗,你們看到她喝血的樣子了嗎,上帝,真噁心。”
“就像是電影裡的吸血鬼一樣,或許她就是……”另一個人就插嘴,並且大笑起來,“你不是還上過那個女人嗎,我知道你還付了錢。”
“見鬼,這裡的男人誰沒有上過她?”那個邋遢的中年男人就嗤之以鼻,“誰沒有上過那個表子?別那麼噁心人,你的次數是最多的。”
“好吧,別在討論這個女人了,這很噁心。我正在向我們的鎮長提起,將這個女人驅逐出這個小鎮。真是見鬼了,每次來,你們都要討論這麼噁心的事情嗎?”站在吧檯裡的老闆就不滿的敲了敲吧檯說道。
“嘿,你不能這樣,儘管這很噁心,但是你總不能讓我們什麼都沒有了吧?你知道的,這個女人給我們帶來了很多的樂趣……”邋遢的中年人就不滿的叫起來,“我們可是沒有老婆的人,就指望着這個女人,總比自己打槍來的更好一點吧……或許更好吧。”
於是有人就起鬨了。
一個年輕人坐在酒吧的角落,然後站起來,走到了那個邋遢的中年男人身邊,對着他搖了搖頭說道:“嘿,夥計,最好讓自己的嘴巴牢靠一點。”
“陌生人,別多管閒事!”一旁的酒吧老闆就在旁邊提醒。這個邋遢的中年人可不是好惹的,他叫阿倫,曾經在赫勒拿市打過地下的黑拳。曾經可是風雲人物,只是現在年紀大了,打不動了,才躲在這個小鎮,打算用打拳的錢來度過剩下的餘生,他很好酒,而且還喜歡找j女。這是他的兩大愛好。
“聽到了沒有?你最好聽勸,夥計,別來招惹我,夾着尾巴趕緊滾蛋。”這個阿倫用手指頭戳了戳那個年輕人的胸膛,趾高氣揚的說。
“嘭”的一聲。
年輕人忽然就一揮手,按住邋遢的中年男人的頭部,猛然的往櫃檯上一撞,那中年男子頓時就癱軟了下去。
年輕人朝着四周看了看。發現很多人都站起來了,有人伸出手似乎在掏傢伙。但是卻被酒吧老闆叫住了,他揮了揮手:“都住手,夥計們,聽我說,這不是我們該攪合的事情,你們確定要爲這個混蛋出頭?”
阿倫確實是個混蛋,在鎮子裡的名聲也不太好,所以酒吧老闆這樣一說,其餘的人就愣住了,慢慢的坐下來,確實,爲這個混蛋出頭,也不值得。
年輕人對着老闆聳了聳肩膀,拿出了一張一百美元的鈔票壓在上面:“不用找了。”說着頭也不回的朝着門口走去,在門口站了站,拉了拉衣領,然後就消失在了風雪中。等年輕人離開之後,那個叫做阿倫的就搖搖晃晃的站起來。
“真該死——都腫了!”他摸了摸額頭,確實已經腫起來一個包。
“我以爲你暈了過去。”有人就調侃。
阿倫就哼了一聲:“閉嘴,如果換成是你們,這一下能夠撐過去嗎?說實話,如果不是我受過抗打擊的訓練,肯定會昏迷過去。不過……剛纔也證明,我不還手是明智的,那傢伙讓人生不出反抗的心思……”
看到這個邋遢的中年人第一次這樣嚴肅的說這麼一件讓自己丟臉的事情,所有人都沉默了,還有些人慶幸,幸虧沒有貿然的動手。那人好像是個中國人,傳說中國人都會功夫。或許他就是會功夫的厲害的傢伙吧。
年輕人就在風雪中走着,漫天的雪,只能看到他隱約的身影,四周的建築物和房子都在大雪中成了模模糊糊的影子。
“篤篤篤”年輕人走到一棟屋子的面前,伸出手敲門。
這棟屋子很舊,也很小,還靠近山邊,是這個小鎮最爲偏遠的地方。門開了,然後就有一個女人站在門口,看了看年輕人,什麼也沒有說,一轉身就朝着屋子內走去。
年輕人直接就走進了屋子,將門關上,徑直都到狹小的客廳裡,然後就坐在她的面前,壁爐裡生着火,所以有些暖和,但是年輕人的身上卻一片雪花都沒有。
“一次一百五十美元,時間二十分鐘,不用嘴,也不能進錯地方,不脫上衣……”女人對着年輕人說着。然後就揚起了她的臉看着面前的這個年親人。
而這個年親人也在打量着她,忍不住就搖頭:“我追尋了你很久了。”
“你認識我?就算認識我,也是這個價格。”女人就哼了哼,往後撩了一下頭髮,讓她的臉看起來露出更多,也讓年輕人看清楚了她的臉龐,一張很普通的臉,白的有點兒沒有血色,頭髮很蓬鬆,並不出衆,穿着毛衣的身材看起來還不錯。
“你最近是不是越來越迷上了喝血?”年輕人就對着女人說道,“看起來情況很糟糕。每個女巫都必須用喝血這樣噁心的事情來維持自己的身體不會衰老嗎?”
女人本來有些渾濁的眼睛忽然就閃出一道寒光,她擡起頭,逼視着這個年輕人,深深的吸了一口氣,冷冷的說道:“我不知道你說的是什麼,對不起,我不做你的生意了,請你出去。不然我會給警察打電話。”
年輕人就忍不住嘆氣:“就算你給警察打電話,並不能保證他們一定就會過來,因爲雪下的很大,他們會迷失方向的。”
“你到底是誰?”女人就看着他,慢慢的站起來,很警惕的瞪着眼睛,“我雖然不想傷害人,但是並不表示我就不會。”
“你感受到了威脅?”年輕人就點點頭,“自從你死了一次之後,你就肯定會顯得謹慎一些,並且儘量的不暴露自己,寧願用這種賣身的方式來維持自己的生計。你讓我很驚訝。一方面你不願意傷害被人,但是卻有甘心出賣自己的身體。”
“你怎麼知道我的身份的?”女人看着年輕人。
“你就算需要喝血,也一定要矜持一點,喝血喝得太張揚了,也不利於你掩藏自己的身份,畢竟這種事情聽起來就駭人聽聞。”年輕人就點了點頭說道,“你想知道丹妮絲現在的情況嗎?”
“丹妮絲?”女人有些茫然的看着年輕人,“我想你可能搞錯了,我從來就不認識一個叫做丹妮絲的女人,我很清楚自己在做什麼,也很清楚自己的的生命是如何結束的,現在也是一樣,我熬不過這個冬天了。”女人的聲調有些悲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