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筆成文,完成嶄新的一章,陳楓向後一靠,情不自禁哼了一句《獨角戲》。
“是誰導演這場戲……演出相聚和別離……哎,我這個設定可真是太慘了。”
“陳楓,你怎麼哭了。”
咳,陳楓輕咳一聲,有偷吃糖果被抓住了感覺,他連忙道:“沒事,我有點入戲。”
“嗯?寫的什麼,我看看。”
三分鐘後,小女友看完了《再世歌王》的第432章,頓時她的情緒也有些不好了,她質問道:“這個叫墨月的女人也太慘了點吧。”
陳楓擦了擦眼角,緩過來不少,已經齣戲他說道:“節目效果,節目效果。”
“那爲啥不這個人不是男的?”
“哦,(⊙o⊙)…。爲啥不是男人?”這是什麼腦回路?咋解釋,難不成跟妳講,當初自己聽許唱《獨角戲》的時候感覺特別扎心。
想法幾番流轉,陳楓編了個理由,他道:“這個歌麼,女的唱的效果可能更好。”
“這歌是你想出來的?”林語安繼續問着。
“嗯。”
“內心獨白?”
陳楓:“……”這是要了老子的親命。
他趕忙打斷一臉深意略有所思的林語安,說道:“老婆,你可饒了我吧,我就是寫個書,節目效果,一切想法,一切文字爲書服務,爲讀者服務,提高讀者的精神享受,懂嗎?我的小朋友。”
說完他伸手去捏她的臉。
“嗯,懂了,但我不高興。”
“那妳說怎麼才能高興呢?”
“別寫了,陪我說話。”小女友把陳楓的凳子向後一拉直接坐在了他的懷裡,似嗔似怨的的眼神瞅着他。
陳楓順勢而爲雙手環在小女友的腰上,嘿笑着說道:“行,那就不寫了。”
林語安扭頭一笑,在他胸口蹭了蹭,陳楓嗅了一下她的頭髮,等她擡頭又親了下她的小嘴。
林語安嘻嘻一笑,愛嬌無比。
很安靜,摟摟抱抱的聊天,雖然火花很大,可確實辦不了事,小女友的生理日期,恐怕她自己都沒陳楓記得準。
好在她的接吻技巧已經爐火純情,小舌頭就像條來回嬉戲的小魚,靈活無比。
很降火。
兩人膩歪了一會,林語安說起進來宿舍班級還有學校裡的一些事,陳楓聽着不時迴應。
等她說道自己想打個耳洞,她們寢室的人都有耳洞的時候,兩人就這個問題討論了起來。
陳楓道:“其實不打也是可以的,妳耳垂不大,別傷着。”
“什麼意思,我耳朵不漂亮?”
“漂亮,怎麼可能不漂亮,怕你傷到知道不。”
“可我好想打呀。”
“哦,那就打吧。”
“可我又不敢,我怕疼,你也知道上學期感冒的時候,我都不打針的,就是怕疼。”
這個陳楓到是記憶猶新,明明一針就好事情,拖拖拉拉硬是耗了半個月,那場小感冒才治好。若是小冰琳這樣子搞,哼,直接就是被陳母拎到醫院,piu,醫生一針下去,至於哭,等打完針再哭吧。
話說回來,那也是陳楓第一次覺得她有大小姐脾氣,打一針根本沒多痛,可她就是怕,就是不愛去,因爲這個兩人還小吵了一架。
後來陳楓也不逼迫她去了,按時吃藥,只要能治好病,慢點就慢點吧。
“怕疼呀,打耳洞好像不是很痛。”
“你怎麼知道,你又沒打過。”
“哦。”陳楓撓頭,他道:“耳洞的話,要不,我就先打一個試試,看看痛不痛,要是很痛的話,妳就別打了。”
嗯?這樣也行?林語安一臉懵逼o((⊙﹏⊙))o的看着陳楓。
“怎麼了?看我幹嘛?”
“有點感動。”
林語安說着啵了陳楓一口,打耳洞這事她都想很久了,可她確實怕疼,一直不敢去,正想從老公這裡收集一波“勇氣”,讓他帶着自己勇闖天涯,渡過難關。
沒想到他提了一個這麼好的主意。
嚶嚶嚶,大朋友打個耳洞會是什麼樣子呢?
哈,會不會很奇怪?
沒想到這個大豬蹄子這麼疼我?
嚶嚶嚶,要融化了。
她在陳楓懷裡動了動,捏着他的大手說:“那就這麼說定了。”
隔天,陳楓就多了個耳洞,經他體驗不是很痛,林語安看他一臉“就這樣子”“一般般啊”“着實不痛”的表情,將信將疑打了第一個耳洞,而後便十分順利的打了第二個。
“嗯,確實不痛。”
“是吧,我剛剛說了不痛的。”
林語安:“那你這個怎麼辦?”她指着陳楓的左耳。
“沒事,時間長了自己就長肉了,就像針眼一樣,會癒合的。”陳楓摸了摸耳朵,毫不在乎。
“不行,我覺得你帶耳環也是很好看的。”
“林語安過分了啊,我可不是非主流。”
“誰說帶耳環就是非主流,也可以是藝術家啊,好多人都帶呢,正好你是寫書的,我覺得你帶肯定能好看,真的。”
林語安說着繞陳楓走了一圈,她仔細的打量越發覺得自己說得對,陳楓不搭理她,覺着她自嗨一下也沒什麼問題。
等到家了,他就發現,自己似乎犯了個錯誤,小女友真把這個放在心上,還給他研究起了新造型,讓他留頭髮,綁小辮,帶耳環,整個一套,設計下來,陳楓成了她畫紙上的藝術家造型。
畫好了,她還把自己設計拿給陳楓看。
“大朋友,大朋友,陳老師,陳老師,你看真的不錯啊,這個帥帥的就你,旁邊的那個是我。”
陳楓打眼一看“哦”就是這個德行?真是非主流,這TM簡直殺馬特啊,他連連擺手道:“不成,不成,我可不來。”
林語安依舊興奮着,她道:“陳楓你以後也得留頭髮了,就按這個長度。”她一指圖紙,眼神中興致盎然。
陳楓拒絕。
爲了這事兩人吵了一架。
幾天後陳楓屈服了,不爲別個,小女友拿剪頭髮的事威脅他,她說:“我熱,我要剪頭。”
陳楓:“……不可以……我抗議。”
“那爲什麼你就不能留頭髮。”
陳楓:“…我留成了吧…妳別剪……”
“哼,就該這樣,你以爲我容易啊,洗個頭發要一個小時,就因爲你喜歡,就不讓我剪頭髮。”
“嗯,我懂的,我留,我留還不成麼,只要不殺馬特,妳說藝術家就是藝術家。”
“嘿嘿,這樣纔對。”
她露出笑臉,陳楓捏了一下。
打了敗仗,實屬無奈,陳楓着實喜歡一頭長髮的林語安,聞起來香,擺弄起來也舒服,特別是等她睡着時,用她的髮梢輕觸自己的臉頰時,癢癢的,很享受。
長髮及腰,嫁我可好。
雖說她嫌棄熱……
好吧,聽妳的,我當藝術家可以吧,反正也是宅,誰都看不見,愛怎麼折騰就這麼折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