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居,亦因氣候地勢的不同,而分爲巢居、穴居兩種。《禮運》說:“冬則居營窟,夏則居檜巢。”(見上章)《孟子》亦說:“下者爲巢,上者爲營窟。”(《滕文公·下篇》)大抵溫熱之地爲巢,幹寒之地,則爲營窟。
巢居,現在的野蠻人,猶有其制。乃將大樹的枝葉,接連起來,使其上可以容人,而將樹幹鑿成一級一級的,以便上下。亦有會造梯的。人走過後,便將梯收藏起來。《淮南子·本經訓》所謂“託嬰兒於巢上”,當即如此。後來會把樹木砍伐下來,隨意植立,再於其上橫架許多木材,就成爲屋子的骨幹。
穴居又分穴兩種:(一)最初當是就天然的洞窟,匿居其中的。(二)後來進步了,則能於地上鑿成一個窟籠,而居其中,此之謂穴。古代管建設的官,名爲司空,即由於此。(三)更進,能在地面上把土堆積起來,堆得像土窯一般,而於其上開一個窟籠,是之謂,亦作復。再進化而能版築,就成爲牆的起源了。以棟樑爲骨格,以牆爲肌肉,即成所謂宮室。所以直至現在,還稱建築爲土木工程。
中國民族,最初大約是湖居的。(一)水中可居之處稱洲,人所聚居之地稱州,州洲雖然異文,實爲一語,顯而易見(古州島同音,洲字即島字)。(二)古代有所謂明堂,其性質極爲神秘。一切政令,都自此而出(讀惠棟《明堂大道錄》可見)。阮元說:“這是由於古代簡陋,一切典禮,皆行於天子之後,後乃禮備而地分(《揅經室集明堂說》)”。這是不錯的。
《史記·封禪書》載公玉帶上《明堂圖》,水環宮垣,上有樓,從西南入,名爲崑崙,正是島居的遺象。明堂即是大學,亦稱辟雍。闢壁同字,正謂水環宮垣。雍即今之壅字,壅塞,培壅,都指土之增高而言,正象湖中島嶼。(三)《易經》泰卦上六爻辭,“城復於隍”。《爾雅·釋言》:“隍,壑也。”壑乃無水的低地。意思還和環水是一樣的。然則不但最初的建築如明堂者,取法於湖居,即後來的造城,必環繞之以濠溝,還是從湖居的遺制,蛻化而出的。
文化進步以後,不藉水爲防衛,則能居於大陸之上。斯時藉山以爲險阻。讀第四、第八、第九三章,可見。章炳麟《太炎文集》有《神權時代天子居山說》,可以參考。再進步,則城須造在較平坦之地,而藉其四周的山水以爲衛,四周的山水,是不會周匝無缺的,乃用人工造成土牆,於其平夷無險之處,加以補足,是之謂郭。郭之專於一面的,即爲長城。城是堅實可守的,郭則工程並不堅實,而且其佔地太大,必不能守。所以古代只有守城,絕無守郭之事。即長城亦是如此。
中國曆代,修造長城,有幾個時期。(一)爲戰國以前。齊國在其南邊,造有長城,秦、趙、燕三國,亦在北邊造有長城。後來秦始皇把他連接起來,就是俗話所稱爲萬里長城的。此時南方的淮夷,北方的匈奴,都是小部落。到漢朝,匈奴強大了,入塞的動輒千騎萬騎,斷非長城所能御;而前後兩呼韓邪以後,匈奴又賓服了;所以終兩漢四百年,不聞修造長城。魏晉時,北方喪亂,自然講不到什麼遠大的防禦規模。拓跋魏時,則於北邊設六鎮,藉兵力以爲防衛,亦沒有修造長城的必要,(二)然至其末年,情形就大不相同了。隋代遂屢有修築。此爲修造長城的第二時期。隋末,突厥強大了,又非長城所能御。後來的回紇、契丹亦然。所以唐朝又無修築長城之事。
(三)契丹亡後,北方的遊牧部族,不能統一,又成小小打搶的局面。所以金朝又要修造一道邊牆,從靜州起,迤邐東北行,達女真舊地。此爲修造長城的第三時期。元朝自然無庸修造長城。
(四)明時,既未能將蒙古征服,而蒙古一時亦不能統一。從元朝的汗統斷絕以後,至達延汗興起以前,蒙古對中國,並無侵犯,而只有盜塞的性質,所以明朝又修長城,以爲防衛。現代的長城,大概是明朝遺留下來的。總而言之,小小的寇盜,屯兵防之,未免勞費,無以防之又不可。造長城,實在是最經濟的方法。
從前讀史的人,有的稱秦始皇造長城,能立萬世夷夏之防,固然是夢話。有的議論他勞民傷財,也是胡說的。晁錯說秦朝北攻胡貉,置塞河上,只是指秦始皇時使蒙恬新闢之土。至於其餘的長城,因戰國時秦、趙、燕三國之舊,繕修起來的,卻並沒有費什麼工力。所以能在短時間之內,即行成功。不然,秦始皇再暴虐,也無法於短時間之內,造成延袤萬餘里的長城的。漢代的人,攻擊秦朝暴虐的很多,未免言過其實,然亦很少提及長城的,就是一個證據。
古代的房屋,有平民之居和士大夫之居兩種。士大夫之居,前爲堂,後爲室。室之左右爲房。堂只是行禮之地,人是居於室中的(室之戶在東南,牖在西南,北面亦有牖,謂之北牖。室之西南隅,即牖下,地最深隱,尊者居之,謂之奧。西北隅爲光線射入之地,謂之屋漏。東北隅稱宦。宦養也,爲飲食所藏。東南隅稱宦,亦深隱之義。室之中央,謂之中霤,爲雨水所溜入。此乃穴居時代,洞穴開口在上的遺象。古之牖即今之窗,是開在牆上的。其所謂窗,開在屋頂上,今人謂之天窗)。
平民之居,據晁錯《移民塞下疏》說:“古之徙遠方以實廣虛也,先爲築室。家有一堂二內。”《漢書》注引張晏曰:“二內,二房也。”此即今三開間的屋。據此,則平民之居,較之士大夫之居,就是少了一個堂。這個到現在還是如此。
士大夫之家,前有廳事,即古人所謂堂。平民之家無有。以中間的一間屋,行禮待客,左右兩間供住居,即是一堂二內之制。簡而言之,就是以室爲堂,以房爲室罷了。古總稱一所屋子謂之宮。
《禮記·內則》說“由命士以上,父子皆異宮”,則一對成年的夫妻,就有一所獨立的屋子。後世則不然。一所屋子,往往包含着許多進的堂和內,而前面只有一個廳事。這就是許多房和室,合用一個堂、包含在一個宮內,較古代經濟多了。這大約因爲古代地曠人希,地皮不甚值錢,後世則不然之故。
又古代建築技術的關係淺,人人可以自爲,士大夫之家,又可役民爲之。後世則建築日益專門,非僱人爲之不可(《論衡·量知篇》:“能斫削柱樑,謂之木匠。能穿鑿穴坎,謂之土匠。”則在漢代,民間建築,亦已有專門的人)。這亦是造屋的人,要謀節省的一個原因。
古人造樓的技術,似乎是很拙的。所以要求眺望之所,就只得於城闕之上。闕是門旁牆上的小屋。天子諸侯的宮門上,也是有的。因其可以登高眺遠,所以亦謂之觀。《禮記·禮運》“昔者仲尼與於蠟賓,事畢,出遊於觀之上”,即指此。古所謂縣法象魏者,亦即其地。魏與巍同字,大概因其建築高,所以稱之爲魏。象字當本指法象言,與建築無涉。因魏爲縣法之地,單音字變爲複音詞時,就稱其地爲象魏了。
《爾雅·釋宮》:“四方而高曰臺。有木者謂之榭。陝而修曲曰樓。”(陝同狹)《注》雲:“臺,積土爲之。”榭是在土臺之上,再造四方的木屋。樓乃榭之別名,不過其形狀有正方修曲之異而已,這都是供遊觀眺望之所,並不是可以住人的。
《孟子·盡心下篇》:“孟子之滕,館於上宮。”趙《注》說:“上宮,樓也。”這句話恐未必確。因爲造樓之技甚拙,所以中國的建築,是向平面發展,而不是向空中發展的。所謂大房屋,只是地盤大,屋子多,將許多屋連結而成,而兩層三層的高樓很少。這個和建築所用的材料,亦有關係。因爲中國的建築,用石材很少,所用的全是土木,木的支持力固不大,土尤易於傾圯。煉熟的土,即磚瓦,要好些,然其發達似甚晚。
《爾雅·釋宮》:“瓴甋謂之甓。”“廟中路謂之唐”。甓即磚。《詩經·陳風》說“中唐有甓”,則磚僅用以鋪路。其牆,大抵是用土造的。土牆不好看,所以富者要被以文錦。我們現在婚、喪,生日等事,以緞等物送人,謂之幛,還是這個遺俗;而紙糊牆壁,也是從此蛻化而來的。
《晉書·赫連勃勃載記》說他蒸土以築統萬城,可見當時磚尚甚少。不然,何不用磚砌,而要臨時蒸土呢?無怪古代的富者,造屋只能用土牆了。建築材料,多用土木,和古代建築的不能保存,也有關係。因爲其不如石材的能持久。而用木材太多,又易於引起火患。前代的杭州,近代的漢口,即其殷鑑。
建築在中國,是算不得發達的。固然,研究起世界建築史來,中國亦是其中的一系(東洋建築,有三大系統:(一)中國,(二)印度,(三)回教[編者注,伊斯蘭教],見伊東忠太《中國建築史》,商務印書館本)。歷代著名的建築,如秦之阿房宮,漢之建章宮,陳後主的臨春、結綺、望春三閣,隋煬帝的西苑,宋徽宗的艮嶽,清朝的圓明園、頤和園,以及私家的園林等,講究的亦屬不少。然以中國之大言之,究系滄海一粟。
建築的技術,詳見宋朝的《營造法式》,明朝的《天工開物》等書。雖然亦有可觀,然把別種文明比例起來,則亦無足稱道。此其所以然:(一)因(甲)古代的造屋,乃系役民爲之,濫用民力,是件暴虐的事。(乙)又古代最講究禮,生活有一定的軌範,苟非無道之君,即物力有餘,亦不敢過於奢侈。所以政治上相傳,以卑宮室爲美談,事土木爲大戒。
(二)崇閎壯麗的建築,必與迷信爲緣。中國人對於宗教的迷信,是不深的。祭神只是臨時設壇或除地,根本便沒有建築。對於祖宗的祭祀,雖然看得隆重,然廟寢之制,大略相同。後世立家廟等,亦受古禮的限制,不能任意奢侈。
佛教東來,是不受古禮限制的,而且其教義很能誘致人使其佈施財物。道家因之,亦從事於模仿寺觀,遂成爲有名的建築,印度的建築術,亦因此而輸入中國。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樓臺煙雨中,一時亦呈相當的盛況。然此等迷信,宋學興起以後,又漸漸的淡了。
現在佛寺道觀雖多,較之緬甸日本等國,尚且不逮。十分崇閎壯麗的建築,亦復很少,不過因其多在名山勝地,所以爲人所讚賞罷了。
(三)遊樂之處,古代謂之苑囿。苑是隻有草木的,囿是兼有禽獸的。均系將天然的地方,劃出一區來,施以禁御,而於其中射獵以爲娛,收其果實等以爲利,根本沒有什麼建築物。所以其大可至於方數十里(文王之囿,方七十里,齊宣王之囿,方四十里,見《孟子·梁惠王下篇》)。至於私家的園林,則其源起於園。園乃種果樹之地,因於其間疊石穿池,造幾間房屋,以資休憩,亦不是甚麼奢侈的事。後來雖有踵事增華,刻意經營的人,究竟爲數亦不多,而且其規模亦不大。
以上均系中國建築不甚發達的原因。揆厥由來,乃由於(一)政治的比較清明,(二)迷信的比較不深,(三)經濟的比較平等。以物質文明言,固然較之別國,不免有媿色,以文化論,倒是足以自豪的。
朱熹說:“教學者如扶醉人,扶得東來西又倒。”個人的爲學如是,社會的文化亦然。奢侈之弊,中國雖比較好些,然又失之簡陋了。《日知錄·館舍》條說:“讀孫樵《書褒城驛壁》,乃知其有沼,有魚,有舟。讀杜子美《秦州雜詩》,又知其驛之有池,有林,有竹。今之驛舍,殆於隸人之垣矣。予見天下州之爲唐舊治者,其城郭必皆寬廣,街道必皆正直。廨舍之爲唐舊刱者,其基址必皆宏敞。宋以下所置,時彌近者制彌陋。”亭林的足跡,所至甚多,而且是極留心觀察的人,其言當極可信。
此等簡陋苟且,是不能藉口於節儉的。其原因安在呢?亭林說:是由於“國家取州縣之財,纖豪盡歸之於上,而吏與民交困,遂無以爲修舉之資”。這固然是一個原因。我以爲(一)役法漸廢,公共的建築,不能徵工,而必須僱工。(二)唐以前古市政的規制猶存,宋以後逐漸破壞(如第十一章所述,唐設市還有定地,開市還有定期,宋以後漸漸不然,亦其一證),亦是重要的原因。
從西歐文明輸入後,建築之術,較之昔日,可謂大有進步了;所用的材料亦不同;這確是文明進步之賜。惟住居與衣食,關係民生,同樣重要。處處須顧及大多數人的安適,而不容少數人恃其財力,任意橫行,和別種事情,也是一樣的。
古代的居民,本來有一定的規畫。《王制》所謂“司空執度以度地,居民山川沮澤(看地形),時四時(看氣候)”,即其遺制。其大要,在於“地、邑、民居,必參相得”。地就是田。有多少田,要多少人種,就建築多少人守衛所要的城邑,和居住所須的房屋。據此看來,現在大都市中的擁擠,就是一件無法度而不該放任的事情了。
宮室的等級和限制,歷代都是有的(可參看《明史·輿服志》所載宮室制度)。依等級而設限制,現在雖不容仿效,然限制還是該有的。對外的觀瞻,也並不繫於建築的侈儉。若因外使來遊,而拆毀貧民住居的房子,這種行爲,就要成爲隋煬帝第二了。
講宮室既畢,請再略講室中的器用。室中的器用,最緊要的,就是桌椅牀榻等。這亦是所以供人居處,與宮室同其功的。古人都席地而坐。其坐,略似今日的跪,不過腰不伸直。腰伸直便是跪,頓下便是坐。所以古禮跪而行之之時頗多。因爲較直立反覺便利。其憑藉則用幾,據阮諶《禮圖》,長5尺,廣1尺,高1尺2寸(《禮記·曾子問》疏引)。
較現在的凳還低,寢則有牀。所以《詩經》說:“乃生男子,載寢之牀。”後來坐亦用牀。所以《高士傳》說:管寧居遼東,坐一木榻,五十餘年,未嘗箕股,其榻當膝處皆穿(《三國魏志》本傳《注》引)。觀此,知其坐亦是跪坐。
現在的垂足而坐,是胡人之習。從西域輸入的。所坐的牀,亦謂之胡牀。從胡牀輸入後,桌椅等物,就漸漸興起了。
古人室中,亦生火以取暖。《漢書·食貨志》說:“冬民既入,婦人同巷相從夜績。”“必相從者,所以省費燎火。”顏師古說:“燎所以爲明,火所以爲溫也。”這種火,大約是熅火。是貧民之家的樣子。《左傳》昭公十年說,宋元公(爲太子時)惡寺人柳,欲殺之到元公的父親死了,元公繼位爲君,柳伺候元公將到之處,先熾炭於位,將至則去之,到葬時,又有寵。又定公三年,說邾子自投於牀,廢於爐炭(《注》“廢,墮也”),遂卒。則貴族室中取暖皆用炭。從沒有用炕的。
《日知錄》說:“《舊唐書·東夷高麗傳》:冬月皆作長坑,下然熅火以取暖,此即今之土炕也,但作坑字。”則此俗源於東北夷。大約隨女真輸入中國北方的,實不合於衛生。
論居處及所用的器物既竟,還要略論歷代的葬埋。古代的葬有兩種:孟子所謂“其親死,則舉而委之於壑。”(《滕文公上篇》)蓋田獵之民所行。《易經·繫辭傳》說:“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則農耕之民之俗。一個貴族,有其公共的葬地。一個都邑,亦有其指定卜葬的區域。《周官》冢人掌公墓之地,墓大夫掌凡邦墓之地域是其制。
後世的人說:古人重神不重形。其理由:是古不墓祭。然孟子說齊有東郭壑間之祭者(《離婁下篇》),即是墓祭。又說孔子死後,子貢“築室於場,獨居三年然後歸”(《滕文公上篇》),此即後世之廬墓。
《禮記·曲禮》:“大夫士去其國,止之曰:奈何去墳墓也?”《檀弓》:“去國則哭於墓而後行,反其國不哭,展墓而入。”又說:“大公封於營丘,比及五世,皆反葬於周。”則古人視墳墓,實不爲不重。大概知識程度愈低,則愈相信虛無之事。愈高,則愈必耳聞目見,而後肯信。所以隨著社會的開化,對於靈魂的迷信,日益動搖,對於體魄的重視,卻日益加甚。
《檀弓》說:“延陵季子適齊。比其反也,其長子死,葬於嬴博之間。”“既封,左袒,右還其封,且號者三,曰:骨肉歸復於土,命也。若魂氣,則無不之也,無不之也,而遂行。”這很足以表示重視精神,輕視體魄的見解,怕反是吳國開化較晚,才如此的。如此,富貴之家,有權力的,遂盡力於厚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