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婚外戀的看法
對婚外戀的看法可以概括爲基本否定和基本肯定兩大類,它們同人們所處的地位(是背叛人的還是被背叛的)、夫妻感情的程度、夫妻雙方的個性等因素有關。
先看嚴厲或一般的反對態度:
一位30多歲的已婚女性的談話在妻子們對情人們的看法中很有代表性,她說:“有次我家請客,我丈夫的一個已婚朋友居然帶個小情人來了。她二十六七歲的樣子,穿得袒胸露背的。我很生氣。我對我丈夫說:以後你們帶她來就別叫我,叫我就別叫她,叫她來是向我們示威還是幹什麼?要是我愛人帶個小情人回家來,還不把我氣暈過去!”
“我丈夫有一次突然對我說:外面有很多的誘惑,今後萬一我幹了什麼事,你一定要原諒我一次,作爲交換條件,我也會原諒你一次——如果你做了什麼事。我聽了特憤怒,就和他吵起來。婚後他長期在外,我在家帶個孩子,那麼艱難。他在單位捱整、下放,我從來沒想過要離開他。可他居然提出這種要求。他一說這種話我就特別委屈。我相信他倒還沒有幹過什麼,可他多次對我說,人不可能一輩子只愛一個人;我們的婚姻要受到嚴重的考驗;男女在性上的要求不一樣,女人不容易受男人誘惑,男人容易受女人誘惑;我怕萬一遇到什麼誘惑,你不能原諒我,這個家就要破了,所以碰到這種情況,你一定要拉我一把。我說,我怎麼知道拉你拉不拉得回來。你到外面去找女人,我怎麼知道拉不拉得回來?他說海員到了國外還上妓院呢,我說,你不該跟我說這種話。也許別的女人能委曲求全,可我不能忍受這個。他一說這些話,我的心馬上就活了,我也可以去找一個真心愛我的人。他總是不斷地給我說這些,他沒想到這樣會損害我對他的感情。你要想讓對方愛你,你就要說怎樣愛對方,而不能說你怎樣愛別人。”
“我也不是沒有受到過男性的誘惑,因爲我和丈夫長期兩地分居,好多男人找我,賴在我那兒不走。可是隻要是有這種可能性的,我全都避開,躲開,有的就乾脆不講話了。我有個同學,他的妻子是個工人,他倆感情不太好,他想做我的情人。他的原則是,要解決這種事,可婚是不會結的。後來我對他說:我們就做個朋友吧。”
一位受到有婦之夫追求的單身女性說:“雖然他對我說過‘我的生活裡如果沒有你怎麼辦’這類話,但我還是不願鼓勵他發生這種關係。他這個人老愛勾引女孩子,所以我不會和他好的,我接受不了他對別的女孩好。有一次我在他家,他接了一個電話,找個藉口下樓去。我也該回家了,:一下樓,無意中看到他和一個女孩在一起,從另一個樓梯鬼鬼祟祟地下來。騎車遇到一個紅燈,我犯了壞,惡作劇似的從他倆旁邊超過去,故意讓他看見我,讓他知道我也看見他了。”
“他在國外時,讓我住他的房子,求我照顧他母親,我說沒問題。那年他回來探親,我覺得不能和他住在一個房頂底下,就收拾東西準備搬出去。他滿心以爲我會留下來的,可我還是走了。我骨子裡挺中國的,挺保守的。如果我留下來,他再出國時,對我的打擊就會特別大。我摸不着夠不着的。對他老婆孩子也不尊重。我覺得關係與其是這樣,就不如完全不發生。”
一位離婚女性說:“我有個特別好的女友。我看得出,她丈夫喜歡我。他們倆打架鬧離婚,據說是因爲我。我感到很突然,也很受傷害。被朋友誤解很痛苦。我絕不會去破壞他們的婚姻,因爲我自己的婚姻就是被人攪了的,我恨這種人,絕不會去做第三者。後來她知道了真相,對我說:委屈了你了。多年後,他們倆在國外因爲別的離了婚。他回國來,有人勸我倆好,我說,男女之間不是能夠做朋友就可以做夫妻的。再說,我要是跟他好,當初那些懷疑豈不都成真的了。我跟他除了聊聊天,確實沒什麼。我覺得失去的並不見得就是最美好的。”
“在情人問題上,我覺得道德感的壓迫很強。我丈夫非常不接受,覺得是恥辱,可我周圍的文化圈裡認爲這是很平常的事,實際上這現象也很普遍。我對自己的自尊是很有要求的。有一次一羣文化圈裡的朋友們聊天,除了我之外全是男的。我正好到隔壁去做什麼事,他們就談起學者圈裡的一個女人。他們以爲我聽不到,其實我都聽到了。他們用很卑下的很壞很下流的口吻議論這個女的,聽上去他們當中有好幾個人跟她有過性關係,他們把她當笑話講,然後哈哈大笑,流露出一種極其下流、低級、陰暗的心理。我當時有極強的受辱感,雖然那個女人不好,但我替她難過,覺得他們這樣議論她太侮辱人了。我暗自以此告誡自己,不能和圈內的人有任何這類關係。如果有一天別人這樣議論我,我自殺的心都會有。”
一位正在辦離婚並已同丈夫分居的女性說:“擺脫了我愛人家的煩悶,又陷入孤獨感之中。我的原則是,有孩子有愛人的我一律退避三舍,破壞別人家庭的事我做不來,也不忍心做。我知道,跟一個孩子我是競爭不過的,血緣的關係我鬥不過的。相比之下,血緣關係是強大的,感情關係是脆弱的。如果我和一個男人好,他總要看孩子啦,和前妻來注啦,我肯定受不了。既然這麼想,就不如一開始就不要理他。”
“我覺得人跟獸是有區別的。我打離婚時請了個律師,他想讓我跟了他,就幫我把孩子判給我。他說他妻子不在家,讓我去他家。我說有時間一定去,我沒去,換了一個律師。他畢竟還沒有威脅逼迫我。”
“我丈夫對我說:男人不花,女人不愛。我說好吧,你去花吧。但我心想,對這樣的男人,正派女人沒有愛他們的。即使沒有發生性關係,只是和女人保持曖昧關係,正派人也看不慣的。比如說我單位就有那種挺‘花’的男人,也有很正派的男人。而我們女同志就是隻尊重、愛慕那種正派的男人,不喜歡‘花’的男人。”
“我們單位有一個**不羈的人,人特別聰明。有次他和一個女同事亂來,他用手給那個女的弄,在公園的凳子上就讓她達到快感了,又在旅館裡搞了一通,那個女的也特別瘋。那次他對我提出,我能不能佔有你?我說,不能。他說,我要不是看你是個大姐,我早就把你搞到手了。”
一位女性講到她的一位女友對她當“第三者”的態度和做法:“他和我好了一段時間,又喜歡上我這個女友了,她也挺喜歡他。後來她告訴我說:她並不是真想和他好,只是想拆散我們倆,她不希望我做第三者。她這人很正統,要維護他的婚姻關係。”
“我丈夫就不如我會處理婚外的誘惑。那段他出差,有個男同學天天到我家來,我有點喜歡他,又不是真喜歡他,心情惶惑。這時我就給丈夫打長途,我說我特別想你,他聽出有點事,就趕快回來了。他一回來,我和那個同學的事也就煙消雲散了。我覺得這種事這麼處理就特別好。我怕把持不住自己的時候就躲一躲,這不也就過去了。你覺得在外面跳舞、喝酒、唱歌這些時候容易受誘惑,那你不能躲一躲這些事嗎?我對他講這些話他老不聽,說我這是給他上課,教育他,煩不煩。”
“單位裡有人覺得我們像一對似的。我有次做夢夢見和他在一塊兒,記不得是做什麼,很愉快就是了。他的夫人和他關係不好。有次我們一起出去辦事,他說了一句:今晚和你在一起真好。我就沒有接茬。我知道一接茬關係就會發展,但我不想發展這種關係。”
“我和丈夫婚姻觀念不同:他說過如果他有了外遇,請我一定原諒他一次。我一聽就發了火,和他大吵。他說,看來我們的婚姻基礎不牢固。我和他看法不同,我覺得根本就不去搞外遇纔是婚姻基礎牢固。婚姻關係裡面除了愛,更多的是責任。我就是這麼想的。他說我還是他感情的中心。我管他這想法叫作‘一箇中心幾個基本點’。可你不想想,你怎麼就不怕你這個中心也去搞上幾個基本點,唉!這是逼良爲娼。世上還哪有真情啊!我從小愛看書,喜歡追求真情,對那種胡搞的人看不起。我不就是在乎那份真情嗎,我知道現在有那種兩人都各自在外面搞的夫妻,我不是那種人,我不願走那條道,那不是作踐自己嗎?”
“1990年,文化圈不幹事的頹靡之風挺盛的。有一次,一個女友約我去朋友家。去了一看,一共是三男三女。那三個男人都是有家的。有人說,說話多沒勁,咱們跳舞吧。跳着跳着,就有人做出了過分舉動。我對這個沒有思想準備,感到意外,可又對自己說:你也別太大驚小怪,不要掃了大夥的興。我就硬着頭皮應付。一開始忍着,半開玩笑似的把他的手推開,後來實在忍.無可忍了。我不是什麼人摸我都能有快感的。後來我堅決拒絕了,還是掃了大家的興,事情過後見到面都感到很尷尬。後來我很不髙興地對那位約我的女友說:怎麼不告訴我是這樣的。她滿不在乎地說:你是怎麼啦?這有什麼呀。我有時自問,我要不要這麼古板,荽不要改變自己,還是應該堅守自己過去的準則。再碰到這種事怎樣才能不掃別人的興已經成了我的一個精神負擔。我並不是從道德上排斥這種事,只是我自己不喜歡,不覺得舒服,不覺得愉快,不覺得好。這樣偷偷摸摸的,從心理到生理都不舒服。後來我決定,如果我真的喜歡,真的願意,我就去做;不喜歡不願意就不做。”
再看基本肯定的態度:
一位愛上了有婦之夫的單身知識女性這樣評價自己的婚外戀:“我認爲只要不傷害別人就是道德的。我和這個人就是道德的,並不想‘嗆’他老婆。
我不願和他繼續下去,就是怕這件事漏出去傷害他老婆。他老婆身體不好,難以承受,他們可能一個月才做一次那件事。”
有的當事人認爲,婚外情可以起到改善婚姻關係的作用。
一位單身女性這樣談到她對婚外戀的看法:“我並不絕對反對婚外性關係。即使雙方都是已婚者,也不妨快樂一下。有些男人在外面亂搞,回家後對妻子有歉意,反而會對妻子更好。這也是一種解脫,這種關係在利大於弊的情況下才是好的。”
一位女性講到男友對婚外戀的看法:“他愛妻子,又有情人。他說這樣有利於身心健康。不但心情愉快,而且有利於疋常的婚姻生活。”
一位經常挨丈夫毒打的女性講過這樣一件事:“我廠有個男孩對我特別好。我對那男孩也有些好感。我丈夫看出我們倆好就一再問我,是不是已經不爰他了。我說,我早就不愛你了。他非得讓我說我愛他,我最後不得不說我愛他。從那次以後他就不打我了。”
有的女性表示對真正發生了感情的婚外戀可以理解:“我認爲有的婚外戀是可以理解的。如果真的有了感情,感情到了那一步,就可以理解了。”
一位自己從未有過婚外性經歷而且是因丈夫外遇離婚的女性說:“我能理解別人的婚外**,如果感情到那兒了。”
一位女性這樣講到自己對婚外戀的看法:“我現在覺得我們倆能白頭偕老,但我不知會不會碰上一個讓我糊塗(指迷上)的人。但是即使到了那時,我也不會傷害他。”
一位對丈夫沒有感情因而有婚外戀的女性這樣說:“不記得在哪裡看到這樣一句話:人因爲幸福才受束縛,既然沒有真情,又何必束縛我自己呢?”
'有人還引經據典爲自己的婚外戀辯護:“我記得在哪裡看到,魯迅說過,烈女、貞女、守寡是對女人的蹂躪。”
有的女人希望丈夫有婚外戀,以便和他離婚。一位女性感到自己的丈夫不是一心對自己好,想離婚,她說:“現在我要和他分手,顯得不負責任似的,也怕對孩子有不利影響。如果他有了外遇我倒好辦些,那樣我就可以和他一刀兩斷了。”
有一對夫婦,妻子剛強丈夫孱弱,妻子這樣說:“我對他絕對放心。我告訴他,如果你能找到一個好女孩,我一定不反對。他說,我哪能對不起你啊。”調查中還發現過夫妻雙方都有婚外戀的情況,有的顯然出於報復心理:“我們好不容易調到了一起之後,他告訴我愛上別人了。後來我們就分居了。那時我和一個男孩好,但沒有性關係;他也和一個女孩好。我爲這事和他開過玩笑,他說他是跟我那個男友學的。”
另一位女性也這樣講到她對付丈夫婚外戀的方針:“他要是真的去搞女人,我有兩個選擇,一個是離開他,一個是我也到外面搞。”
“我的情人原來和我約好,我要交別的朋友他不管,可是後來他對我說,他本來不懂得妒忌,跟我好了之後懂得妒忌了。不知他是不是在和我說漂亮話。”
在20世紀80年代末的一項北京市隨機抽樣調查中,我發現婚外戀的比例極低,約佔6.4%,我想,這一結果很可能受到問卷調查這種方法的影響——如前所述,用這種方法調查敏感問題很難得到準確的結果。在這次深人訪談中則可得到這樣的感覺:婚外戀在人們的行爲中不只是這樣小的一個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