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漢特已經走出一段路程了。之前我在碼頭那裡拜託一個漢特認識人留了一條口信給拉邦,如果他們已經回到那裡找我就讓他們在那裡多等幾天,哼哼,叫你們丟下我去醉生夢死!
不過,我還是忍不住問漢特:“嗯.....你說的線索到底是什麼?”
“還以爲你會問呢。”漢特笑了笑,然後彈了彈自己的牛仔帽說:“那個該死的混蛋終於收手了,我從“最可靠的人”那裡得到了消息,他隱居在大陸靠北的一個小鎮裡。離這裡大概有兩個星期的路程。如果騎馬的話要更快點,不過附近沒有馬場或驛站,我們啊,得先徒步一段距離。”
“最可靠的人?線人嗎?”
“不,是死人。”
“.......”我愣住了,然後擡了擡眉毛:“其實...你不用這樣冷酷的吧,我可以看得出來你不是那樣的人。”
“是嗎?也許吧。”漢特笑了笑,取出了一隻紙卷,用火石擦着了,放在嘴邊吸了起來。
“當然是!嗯...你在幹什麼?”我看着漢特的動作忍不住問道。
漢特停下了腳步,取出另一支紙卷遞給我:“這是用我自己曬的菸草自己卷的香菸,來一根?”
“這就是煙麼?我們村子裡的老頭子們只抽老菸斗呢——不...聽說會上癮的。”我拿出扁酒壺:“還是酒好,來一點不?從中部大陸帶來的朗姆酒哦!”
“喂,酒也是會上癮的啊。”雖然這麼說,不過漢特還是接過扁酒壺,聞了聞:“啊哈!這裡的酒不是烈得像刀子就是沒味的淡啤酒,已經很久沒喝到這種酒了。哼嗯,那麼,我就不客氣了。”
“誒...啊!等下!別對着嘴!”
漢特啼笑皆非地看着我,拔開瓶蓋從高處倒着喝了一大口。
“噢...我懷念這種感覺。”喝了一口酒的漢特好像更開朗了,他笑着把酒壺還給了我。
我也喝了一大口,帶點甜味的朗姆酒從喉嚨裡滾下去,精神一下子就隨着溫暖上來了。
“好!咱們去殺了那個馬克!”我拔出巨大左輪氣勢洶洶的喊道。
“好!”漢特也拿出了甜蜜的復仇,用另外一隻手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們搭着肩藉着這股氣勢繼續向前走去。這一次,不是死一個人,就是死兩個人...嗯,也許死一大堆,我是說,我倒不對殺人有什麼特殊癖好啦,不過漢特肯定是見一個壞蛋就幹掉一個的。
誰能怪他呢。
走走停停,大概有三個小時,這時候時間已經到半夜了。
“呼...累死了,我們今天就在這紮營吧。”我指着旁邊的一塊大石頭說道,那個地方正好用來擋風,雖然西部大陸的荒原地形不像沙漠一樣晚上的風沙能把人埋起來,可就躺在空地上一晚上估計也不好過。
“好吧。是時候了。”漢特也看了看四周,找了個地方就靠着石頭躺了下來。
我則取出包裹裡的薄毯子,鋪在了石頭的一角,才向漢特問:“你就這麼躺着?”
漢特睜開一隻眼,拍了拍自己的大衣說:“這件大衣是用最好的牛皮縫上最細的亞麻製作,絕對保暖,敞開就透氣,最適合荒漠裡的天氣。”
有點像推銷啊喂——不過看起來這件大衣真的很不錯。
“嗯...晚安。”我點點頭鑽進毯子裡,這是我專門買的,雙層,可以蓋住頭,這樣就不怕那該死的沙子了。
“晚安......兄弟。”
“嗯?”我鑽出了毯子。
“沒什麼。”漢特再一次閉上了眼睛。
“嗯...啊。”
我被噪音給吵醒了,儘管有點迷糊,我還是立刻發覺現在天還依然只是矇矇亮。
“嘿!醒得真是時候啊小子,給我站起來!”一個陌生的聲音粗魯的震響在我耳邊,我立刻一激靈,想立刻跳起來,但由於身子還裹在那毯子裡,這着實費了我半天勁。
等我終於站了起來,我看到有三個男人站在我與漢特面前,兩個拿着槍指着我,另外一個絡腮鬍子男正抓住漢特的領子,而且看來他就是向我說話的那個。
“小心,他們....哼!”漢特話還沒說完,就被那個大鬍子給一拳打在下巴上。
“混蛋你——”我原本想衝上去把那男的的鼻子打下來,但兩隻明晃晃的槍管讓我止住了腳步。
“別過來...他們是來報復我的。”漢特站了起來,還吐了一口帶血的口水,他好像被綁了起來,無法動彈,眼睛死死地瞪着絡腮鬍子。
“你也知道啊,我讓你更清楚一點,殺了福來林家族的人會怎麼樣!”那絡腮鬍子好像被漢特瞪得有點怕了,強作囂張的揮舞了一下手裡的槍。
“不要衝動哦...呃,也許咱們可以商量一下——啊,你說,我乾脆付你一些錢怎麼樣?”
絡腮鬍子看了看我,滿是橫肉的臉上露出笑意:“可以,你有多少?”
我晃了晃手示意自己並不要拿武器,把錢袋掏出來,遞給了旁邊的一個暴徒“這裡有大概7個銀幣、十多個銅子...等等!我還有一個金幣!”
我又掏了掏大衣貼身口袋,拿出了一個金幣,彈給了絡腮鬍子。
絡腮鬍子接住了金幣,看了看之後看着我說道:“哈哈哈!你以爲這就能買你們的命?死吧!哈哈哈哈哈!呃....咯咯咯.......”絡腮鬍子突然抱住自己的脖子,滿臉痛苦的跪倒在地——他居然是笑的嗆住了,兩個跟班暴徒立刻跑去查看他們的老大,而那枚金幣也滾落到我的腳邊,我把他撿了起來,高高的彈起,然後一把接住。
讓人感覺良好的金光短暫的閃耀在了這枚幸運的金幣上。
“抱歉,幸運女神現在好像站在我這邊了哦!”我從旁邊撿起我的大劍,看都不看的劈了過去,一名暴徒剛好轉過身來,於是他的腦袋就自己撞上了我的劍鋒,唔..有點噁心,我最近不會再吃椰子了。
絡腮鬍子這時候終於緩過來了,他憋着通紅的臉拍着另一名暴徒,讓他衝上去對付我,自己先跌跌撞撞的跑了。
那名暴徒舉着槍對着我,滿臉兇光,我離他不近,至少我的劍現在夠不到他,他衝我連連按下扳機....不,只按了一下,剩下的只是手指的斷肢反應而已了,因爲他在開第一槍的時候就炸膛了,可憐的傢伙。
“啊哈!”我跳了過去,結束了他的痛苦——說實話,我以前只殺過地精和豺狼人這樣的亞人類,不過面對這些傢伙們的作爲,我現在感覺到的愧疚感不比殺死一隻豺狼人多一絲一毫。
也就是完全沒有。
我把劍抽了出來,再看向絡腮鬍子,那傢伙已經逃得遠遠的了,只能看見他身後的一溜煙,我倒是蠻奇怪他那五大三粗的身材是怎麼跑那麼快的。
我又從毯子旁拿出我的左輪,只剩一發子彈,一定要打中!可惜現在命運金幣的功效已經快消失了......瞄準,風向,還有距離,以及對方的動向......我把漢特教我的射擊要訣都默唸了一遍,然後,按下了扳機.......
砰!
絡腮鬍子旁邊的一棵仙人掌被打的爆了開來,嗯,這次還算有進步,只偏了十米左右......也許我不應該那麼自豪。
“快解開我!”漢特大喊了起來,我這時候纔想起來他,跑到他身邊用劍巧妙的割開了繩子,漢特一掙脫就立刻跑到大石頭旁拿起了他的望遠鏡獵槍,拉開槍膛,推進一發子彈,然後蹲下,慢慢瞄準——一切都那麼一氣呵成。漢特好像進入了一種狀態,他的眼睛如同鷹一般死死的瞪着望遠鏡中的目標....但沒多會,他就開了槍。
砰~!
一聲長長的槍響迴盪在荒漠中,伴隨着遠處來自於絡腮鬍子腦袋的血霧。
“......噢噢!帥啊漢特!”
漢特放下槍,這時候才鬆了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