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蘇木同學,愛死你了
錄音棚裡,劉豔和李佳瑩看着蘇木發來的這條消息,一時間都不知道該如何回覆了。
隨着目前不少音樂人的版權意識加強,類似於這樣的合作,並不新鮮。
但是,五五分這個比例,還是有點誇張的。
因爲,目前比較多的這種分成模式,要麼三七分,要麼二八分,歌手拿大頭。
畢竟,版權在手,版權人可以找好幾個歌手唱,同時從他們身上獲得分成。
但是,一首歌唱的人多了,歌手的利益勢必就無法保證了,所以,這種分成模式一般都是歌手拿大頭,纔有人願意合作。
而蘇木,五五分,多少有點獅子大開口的意思。
“要不,再加點的錢,開價到500萬,看看能不能買下版權?”劉豔提議道。
從一名經紀人的角度,她還是希望能買下這首歌的版權。
因爲,沒有版權太麻煩了。
萬一上電視節目,需要唱《第56首歌》,必須先向蘇木支付費用,獲得他的允許!
還有開演唱會,如果需要唱《第56首歌》,也需要先向蘇木支付費用,獲得他的允許!
即便是網絡視頻傳播,不盈利爲目的,抱歉,也需要得到蘇木的允許!
因爲,法律中明確規定了,不以盈利爲目的這種網絡傳播,如果得不到創作人的允許,也是違法的!
這也是爲什麼,拿不到版權,劉豔不敢上傳她拍攝的李佳瑩唱歌的視頻。
雖然不以營利爲目的,但是,她敢不經過蘇木允許就上傳,蘇木就可以起訴她。
總之就是,以後但凡需要有用到這首歌的地方,都需要得到蘇木的允許。
更別說什麼翻唱或者改編了,拿不到蘇木的允許,統統可以起訴!
500萬?
聽到劉豔的提議,李佳瑩的眉頭不禁皺了起來。
她不是拿不出這個錢,可是,如果花500萬買下這首歌,最後沒能達到她們想要的目的呢?
錢沒了,也沒翻紅,賠了夫人又折兵啊!
“劉姐,算了吧。”李佳瑩道,“我看他確實沒有出售版權的意思,要不,咱就考慮一下他的這個合作吧。”
知道李佳瑩這是擔心萬一500萬花了,卻沒有起到相應的效果,劉豔欲言又止的張了張嘴,但是,最終沒說什麼。
可以理解!
雖然李佳瑩之前確實賺了一些錢,但是,這兩年一直沒什麼收入,而且,患癌的這兩年,那錢就像是流水一般,嘩嘩的往外出。
現在,500萬對她來說,也算是一筆不小的錢了,所以,她選擇保守一點也很正常。
“可是,55分成是不是對咱們太少了,要不要再談談?”劉豔道。
“沒必要吧。”李佳瑩道,“我現在主要還是以演戲爲主,歌手就是順帶的事,55分成主要是音樂平臺聽歌下載收費,還有專輯銷售這兩方面。”
“我現在又不以唱歌爲主,專輯肯定是不發的,也就各大音樂平臺的歌曲收費,這一塊也不是咱的主業,對吧。”
“而且,萬一因爲這個分成的事,再和蘇木鬧的不開心,他一生氣再不讓我唱了,何必冒這個險呢?”
劉豔想了一下,點了點頭:“你說的也有道理,反正咱們也不靠唱歌吃飯,主業還是演戲,55分就55分,那就答應吧。”
“好。”
見劉豔也認可了自己的想法,李佳瑩笑了一下,然後就給蘇木發了過去。
李佳瑩:“那好吧,55分就55分吧,直接籤電子合同可以嗎?”
教室裡,蘇木看着李佳瑩發來的消息,嘴角一下就揚了起來。
沒想到,第一首歌合作的這麼順利,當下回了過去。
蘇木:“沒有問題,電子合同可以的。”
現在電子合同已經越來越流行,而且,同樣具備法律效應,還更加的方便。
就像他這本在起點簽約的小說,電子合同。
還有這部小說影視版權出售,也是電子合同。
甚至,相比較,蘇木更喜歡電子合同。
因爲,電子合同只要聊好了,隔着千萬裡都能簽訂,不用費勁的來回跑,而且,電子合同可以一式多份,存在電腦裡,u盤裡,手機裡等地方,攜帶也方便。
沒多久,李佳瑩就發來了一份關於《第56首歌》55分成的電子合同。
蘇木看過之後,確定沒有問題,直接簽訂,一人一份保存。
緊接着,李佳瑩又發來了一條消息。
李佳瑩:“蘇木同學,我想把你這《第56首歌》拍攝成視頻,在網上傳播一下,咱們談一下價格吧。”
李佳瑩:“就是一段這樣的視頻。”
李佳瑩:“【視頻】”
蘇木從抽屜裡拿出一個藍牙耳機戴上,先連上手機,然後就播放視頻看了起來。
視頻中,歡快的節奏響起,錄音室裡的李佳瑩,頭戴大耳機,一臉陶醉享受的表情,身體還調皮的隨着音樂搖擺扭動。
前奏結束,當那活潑的歌詞搭配着歡快的節奏,從李佳瑩嘴裡出來時,蘇木一下就懂了!
我靠!
不愧是異世界排行第56的的歌,唱出來這麼好聽!
怪不得李佳瑩想買這首歌的版權呢,她肯定是從這首歌看到了翻紅的希望。
很快,一曲結束,蘇木意猶未盡的思考了好一會,最終給李佳瑩發了一條消息。
蘇木:“你是我在歌曲方面的第一個客戶,這樣,象徵性給個88888塊錢吧,稅後,是稅後八萬八千八百八十八塊錢,幫我把稅繳了!”
畢竟是合作出去的第一首歌,也算是開張了,圖個吉利,就88888了。
而且,他現在確實沒有什麼名氣,李佳瑩推廣這首歌,不單單是推廣她自己,同時也在幫他打名氣。
所以,收費方面就不那麼較真了。
李佳瑩:“真的嗎,蘇木同學太好了,愛死伱了,mua~”
很快,一份新的授權合同發給了蘇木。
雖然剛纔兩人簽訂了55分成合同,但是,55分成主要針對各大音樂平臺的收入分成和專輯分成。
像李佳瑩這樣,想將這首歌的視頻在網上免費發佈傳播,是需要單獨被蘇木授權的。
包括她以後在一些節目上,演唱會上等唱這首歌,每一次都需要被蘇木單獨授權。
蘇木這邊簽訂完合同,李佳瑩那邊立馬就轉了88888塊錢,一點不拖泥帶水。
而在此時的錄音棚裡,劉豔看着蘇木簽訂的授權合同,興奮的都快跳起來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