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重視起血蹄部落的沙巴克皇城,面對關於艾倫一摞摞的資料,完全陷入了呆滯。
看看這個傢伙都幹了多少天怒人怨的事情吧。
坑過地行龍軍團,劫過洛特爾公國最大商團,騙過神聖教廷,打過荒原最強部落的雄獅部落,得罪過大酋長部落,滅過教廷異教徒討伐軍團,揍過劍聖泰和三階火系巨龍,外加上收拾過穆里尼奧的比蒙軍團。。。。。。
身爲洛克王國的頂級貴族和領主,給人家地行龍軍團長的貼身護衛全弄死了。
作爲一名人族,結果帶領着一幫野蠻人,居然給強國洛特爾最大的商團劫了,而且還是好幾次。
劫了你就劫了吧,還空手套白狼騙了人家南部教區的好多戰略物資,結果人家大酋長部落看不下去了,派人來收拾你來了吧。
誰知道這傢伙根本就是個滾刀肉,本來你就是外族,不夾着尾巴做人不說,還把荒原上最強大的部落,雄獅部落的精銳戰士的腿全敲斷了。
明明是跑蠻荒古原上混飯吃,居然還敢喪心病狂的把大酋長部落一幫高層全掛樹上示衆了。
大酋長部落收拾不了你,教廷的南部教區總能收拾你吧。
事實證明,這傢伙的戰鬥力明顯高於惹事能力,鐵騎獸軍團的軍團長掛了,騎兵全軍覆沒,潰逃的步兵褲子都被扒了,南部教區聖光系牧師被揍成半身不遂,紅衣大主教蘭度落荒而逃。
蠻荒古原,南部教區,這傢伙挨個惹了個遍,然後又挨個打了個遍。
一般人估計到這樣也就安分了,畢竟再惹事也得有個限度吧。
可惜大家發現還是低估他了。
後來的事情沙巴克的一幫大人物已經知道了,或許是這個傢伙覺得大荒原上已經沒有對手了,應該去得罪得罪更加強大的敵人。
然後。。。。。然後穆里尼奧的軍團損兵折將,無功而返。
原本大家都以爲這個傢伙是爲了幫助神聖教廷。
誰知這傢伙臨走之前還給人家聖光堡大門給拆了,城牆上的磚石也給拉走了,據說還給一幫前來助陣的神殿聖騎士揍的鼻青臉腫。
這尼瑪簡直就是瘋狗啊,見誰咬誰。
辛巴作爲一名獅族王子,在沙巴克皇城什麼樣的惹禍精沒見過,什麼樣的滾刀肉沒聽說過,但是像艾倫這樣的,他還真是聞所未聞。
現在三十萬比蒙先鋒軍打的教廷軍團節節敗退,辛巴捫心自問,就算與四大軍團正面決戰,他也敢試上一試。
但是那個只見過一面的混亂之子,那個一臉輕蔑笑容的面龐,卻讓他深深忌憚着。
或許血蹄部落只有不足千人,或許贏穆里尼奧大意了,但是十萬先遣軍怎麼回事?
不就是在混亂之子率領着一幫魔法師,給十萬比蒙獸人打的哭爹喊娘跑出來大荒原嗎。
誰都可以不把血蹄部落和混亂之子當回事,但是辛巴不能。
辛巴在等,等血蹄部落和混亂之子主動找上門,只有滅了血蹄部落和混亂之子,三十萬先鋒軍才能無所顧忌的行走在這片蠻荒古原上。
看向休倫特,辛巴開口問道:“已經三天了吧,三天來一直沒有見到野蠻人戰士和兩大軍團的騎兵騷擾。”
休倫特笑了笑說道:“不出所料罷了,人族的各大軍團,若是贏得了些許勝利,一定會高歌猛進,若是碰到挫敗的話,就會互相推諉停滯不前,不商量個幾日,不會再輕舉妄動的。”
“你觀荒原野蠻人的戰鬥力,與教廷士兵,孰強孰弱?”辛巴問了個大家心照不宣的答案。
“普通人族士兵,確實不敵荒原野蠻人。”
“荒原野蠻人,與我比蒙獸人呢?”
休倫特訕笑了一聲,沒有答話。
辛巴擺了擺手道:“不用顧忌,但說無妨,我不是隆美爾那種聽不得外族良言之人。”
休倫特點了點頭,斟酌了下說道:“普通野蠻人戰士,若是以命相搏,徒手攻擊比蒙人口基數最多的匹格戰士,可以以一敵十,若是有匹格戰士祭祀相助,野蠻人戰士最多以一敵五,要是面對熊人貝爾軍官等比蒙主戰種族,在一對一的情況下,或許互有生死。”
辛巴若有所思道:“普通野蠻人戰士?那休倫特我問你,那些不普通的野蠻人戰士呢?”
“辛巴閣下,您是指?”休倫特知道對方意有所指。
果不其然,辛巴似笑非笑的說道:“血蹄部落!”
休倫特面帶苦色,沉思了片刻,搖了搖頭回答道:“我對血蹄部落了解也不是很多,更不能妄言荒原第一部落的戰鬥力。”
“那麼既然無法比較,你就說說你所知道的。”
休倫特沉思了片刻,苦笑着說道:“單單是我瞭解的話,血蹄部落的戰士們,如同人族正規軍團一般訓練有素,甚至配合默契掌握多種進攻與防禦的陣型,而且熟練無比,甚至要優秀與教廷的正規軍團。”
辛巴點了點頭,這一點他是知道的,不過令人慶幸的是,八萬蠻族裡只有血蹄部落這個特例,其他野蠻人戰士還是老套路,光膀子就打,一擁而上,一盤散沙。
休倫特接着說道:“除了這些,比較直觀的瞭解就是外力的使用上,也就是裝備。”
“裝備?”辛巴皺起了眉頭,這一點不單單是野蠻人的短板,也是他們比蒙的短板。
無論是比蒙地盤,還是蠻荒古原,都沒有金屬礦脈。
不過比蒙還能強點,最起碼可以通過人族的商團走私進來一些劣質的鋼鐵。
“是的,裝備。”休倫特十分糾結的說道:“雖然我與混亂之子不共戴天,但是不得不對他的做法欽佩之極。”
“怎麼說?”
“混亂之子所帶領的血蹄部落,一直是以戰養戰的發展模式,據我所知,他們營地裡幾乎人人穿盔帶甲,無論是司職戰鬥的部落戰士,還是二線後勤人員那些矮人們,血蹄部落也是我所知道更新裝備最快的戰鬥集體。”
辛巴苦澀無比的說道:“這一點我也清楚,血蹄部落和混亂之子的資料,在沙巴克皇城的情報庫裡,也是更新最快的,幾乎每一次血蹄部落出戰時,裝備都在變化,據我所知,他們的裝備已經更新到了第三代。”
“是的,血蹄部落第一代裝備,只是以普通的鐵甲和粗糙爛制的鈍器爲主,而更新到第二代的時候,明顯已經超越了人族軍團的制式裝備,血蹄部落的戰士們除了擁有精鋼全身鎧外,重型兵器,便攜式破甲重弩,近身短兵器,可以射出倒刺的塔盾等應有盡有。”
“力大無比的野蠻人戰士,配備如此精良的裝備,怪不得戰績傲人。”
休倫特點了點頭,喃喃說道:“這只是第二代,第三代裝備的具體作用還不是很瞭解,但是應該只是稍加改良,外形看起來有所不同而已,改進的地方應該不大。”
“你說的第一代和第二代裝備,應該是血蹄部落淘汰給四大部落的,哪怕就是他們淘汰的,穿戴在普通野蠻人戰士身上,也是戰鬥力大增。”
“不過血蹄部落再強大,在這種近百萬的軍團會戰中,能夠起到的作用還是不太大。”
辛巴不予置評,十萬先遣軍潰逃的事情剛發生不久,所以他不敢妄下斷言。
見到辛巴不說話,休倫特岔開話題道:“再行軍不到半日,就要到了大酋長部落了,過了大酋長部落,就會達到蠻荒古原的腹地,據我分析,下一次戰鬥,要不就是在大酋長部落,要不就是咱們長驅直入到達南部教區勢力範圍內。”
“爲什麼這麼說?”
休倫特拿出一張獸皮地圖遞給辛巴,開口解釋道:“大酋長部落雖然不處於蠻荒古原的腹地,但是對八萬蠻族來說,可以說是整個蠻族政治權利中心,哪怕四大軍團不幫忙,他們也會在大酋長部落的勢力範圍裡拼死抵抗咱們。”
“有多少把握?”辛巴的眼睛眯了起來。
休倫特聳了聳肩道:“若是以前,十成把握,若是如今,只有三成,甚至不足三成。”
“爲什麼這麼說?”
“還是因爲血蹄部落,血蹄部落在大荒原上橫空崛起後,大酋長部落的存在感越來越低,若是混亂之子出面說服其他部落,八萬蠻族或許會放棄大酋長部落,畢竟如今的荒原野蠻人,變了好多。”
“那如果過了大酋長部落的話,他們會任由咱們長驅直入到達南部教區範圍內?”
休倫特點了點頭道:“四大軍團能夠抽調的兵力不多,眼見無法抗衡比蒙戰爭巨獸,應該會選擇聖光堡附近作戰,至少那裡的地形利守不利攻,可以減少他們的傷亡以及消耗咱們的兵力。”
休倫特說完後,張了張嘴欲言又止。
辛巴笑道:“休倫特,你放心,獸皇已經授意與我,若是真像你所說可以暢通無阻穿過大酋長部落,我會調兵進攻兇獸森林,你要知道,血蹄部落,不止是你的生死大敵,也是我們比蒙的眼中釘,擁有大量傳送水晶的血蹄部落,對我們比蒙來說,如同芒刺在背,不得不除!”
休倫特重重的點了點頭,激動的說道:“我若能親手殺了混亂之子,甘願爲比蒙大軍身先士卒,無論阻擋比蒙的是我休倫特同族還是大教皇,神擋殺神,哪怕身死亦是無憾!”
休倫特胯.下的地行龍或許是感受到了主人的情緒波動,仰頭朝着空中發出了鳴叫。
因爲激動一臉血色的休倫特,突然感到一陣氣血翻滾,嘴角溢出一絲血跡。
見到辛巴一臉困惑,休倫特強顏歡笑道:“舊傷復發而已,不礙事的。”
辛巴嗯了一聲,沒有在意。
他知道休倫特上次在先遣軍潰逃之前,後背捱了一記聖光系法術,沒想到現在還沒痊癒。
而休倫特卻有苦難言,奧菲斯的一擊聖光彈擊中他的後背後,他就一直疼痛難忍。
不是那種肉體上的疼痛,還是如同發自靈魂般的痛苦。
在此之前,他根本不知道一向溫文爾雅略顯瘦弱的聖子奧菲斯,居然有着不下聖光系魔導士的修爲。
在比蒙獸皇的安排下,沙巴克皇城的巫醫倒是用盡了辦法想要治療,最終都無可奈何,還是休倫特自己強損着鬥氣修爲,透支了生命精華後,這才勉強壓制體內的聖光系魔力元素。
如今在休倫特的必殺名單上,除了艾倫外,又多了一個奧菲斯。
或許是聖父直到了休倫特的執念,處於三十萬先鋒軍最前端的休倫特,突然看到了以個熟悉的身影。
一座隱藏在沙石下的傳送水晶被激活後,瞬間立起了一座傳送門,奧菲斯牽着一匹暗月幽豹施施然的走了出來,距離比蒙獸人大軍不足千碼,面無懼色。
(小妹弱弱的求一下捧場吧,自從寫了男頻,現實長都已經快變成女漢子了,現在見誰不順眼都想一巴掌忽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