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小蘇大人是個聰明的,沒有先判應該要砍誰的腦袋,而是先去解決錢的問題。
這就要派人去清點那產婦的嫁妝,歸還於產婦孃家,清點嫁妝的時候,連帶着將女子的陪嫁丫鬟也算了進來。
“大人,什麼意思?奴婢也要回到舅老爺那兒去?”她的陪嫁丫鬟立刻就慌了,“奴婢已經嫁給少爺爲了妾了,你們不能這樣!”
“誒!話可不是這樣說的!你是陪嫁,自然也算是嫁妝,少奶奶嫁的時候帶來什麼,現在就要帶回去多少。”那些官差笑着,又指揮手下道,“去把那個潘小公子也抱來,得跟着一塊回外家。”
“不!不可以!”那婢妾忽然大叫起來。
“小娘子,你可莫要爭辯了,這可是大周律法裡頭寫着的。除非就算你們大少奶奶的孃家不收小公子,小公子也要被送去養濟院,絕不能留在潘家!”官差道。
“不!大奶奶不會答應的!你們等着!大奶奶不會同意的!”婢妾恐慌起來。
官差一瞧,果然如府尊大人,突破口就在這陪嫁的婢妾身上,這就咋咋呼呼地讓同伴將她給綁走了。
蘇大人親自開導她:“你呢,還是趕緊招認吧。等你們少奶奶的孃家人來了,我們就要將你交還給原來的主家。現在你幫着潘家撒謊,日後回到小姐孃家,必定會被你們夫人和老爺報復,到時候肯定就沒命了。潘家你也不能回去。你想想,你們大奶奶連你們少奶奶的命都可以不顧,焉能顧念你的性命?你會不會被你們大奶奶滅口?你自己好好想想。還不如現在就招認,日後回到主家,興許還能活命。”
說完這番話,將這婢女獨自一人留在牢中。
三日後,蘇大人又去看望她。
這次,這婢女終於頂不住壓力招了:“大人,大人明鑑!奴婢都是聽從大奶奶吩咐,絕無謀害少奶奶的心思!當時少奶奶的確快不行了,命令都是大奶奶下的!”
“那你說說,當時拿刀子的人是誰?是產婆還是你們大奶奶的嬤嬤?”
“是大奶奶的嬤嬤!”婢女哭着磕頭道,“奴婢當時想勸阻的!可那是大奶奶的命令!大人明鑑啊!嗚嗚嗚嗚!”
“這番話,可敢明日在公堂之上再說一遍?”
蘇大人見這婢女似乎又有所猶豫,就又提醒了一句:“你們少奶奶的孃家人已經到京城了。”
“奴婢願意!”
“好!”
次日,左都御史潘大人竟然親自過來聽堂審,小蘇大人見了潘大人,心裡不免有點虛。
可不一會,李昭也來了!
其實原本他已經可以回太原了,之所以還賴在京城,就是想要等這樁案件塵埃落定,回家之後好給親親孃子一個交代。
潘大人不明白李昭爲什麼要來,滿朝文武到現在都還不知道,要求修改律條的人是宋清月。
啪地一聲,李昭利落地合上摺扇,笑着衝潘大人拱了拱手,狐假虎威地說道:“父皇很是關心這樁案子,特命本王前來旁聽堂審。”
果然,這話一說,就算是潘大人也不好說什麼,更不可能去跟皇帝證實,他老人家有沒有派大殿下過來旁聽,只能由得李昭說什麼就是什麼。
蘇府尹領着順天府全體官員對李昭行跪拜禮。
李昭笑着擡了擡手道:“衆卿免禮。蘇大人,律條剛剛頒佈,你可要好好地審,絕不能徇私枉法,偏袒於哪一方!往後全國的官員以後怎麼判,可全都看你的了!”
“是!下官必定公平公正,該如何判,就如何判!”
有大殿下也在場,腰桿子立刻就硬有木有!
這般,那陪嫁婢女按照昨晚在監獄中籤字畫押過的口供又當衆敘述了一遍。
只不過這次爲了爭取到小姐兄長的同情,竟然還添油加醋地說了說身邊下人如何勸阻大奶奶,大奶奶如何不聽勸,還威逼利誘產婆,說如果潘家這次能得個孫子,就賞給她一百兩銀子云雲。
潘家大奶奶的那位嬤嬤,被當衆判了斬立決。
因爲她家兒子最近恰好不在京城,到老家收租子去了,一切都是大奶奶指使的,她雖貴爲潘家大奶奶,卻也免不了責罰。
這就當堂被人按在條凳上,要打五十棍子。
一開始這位大奶奶還有空罵人呢,說什麼人已經不行了,自然是要救小的,她沒有錯,她只是爲了救自家孫子而已。
那位產婆害怕事情又被推到自己腦袋上,立刻在一邊大聲嚷嚷:“沒有!潘大奶奶胡說!少奶奶明明還有救!是大奶奶說不救大的了,硬要咱們立刻就把小的從少奶奶肚子裡拿出來的!”
湊熱鬧的百姓們紛紛向潘大奶奶投去鄙夷的目光。
潘大人面色鐵青地坐在邊上,卻是閉上了雙眼。
李昭沒看完行刑就起身離開了。
他可不想看着那位潘大奶奶被活活打死。
事實上,順天府那些衙役在李昭離開之後,手裡就偷偷開始放水。
他們也不想就那麼把這位貴夫人給打死。
畢竟人潘老大人還坐在這裡呢,還是要給他老人家幾分顏面的。
只是聽聞,這場公審兩日之後,那位潘大奶奶就被潘家給休了,沒幾日又傳出潘大奶奶上吊自殺的消息,臨死嘴裡還在喊冤呢,說她沒錯,所有女人都是這麼過來的,她一點錯也沒有,錯的是朝廷!
可不論事情的對錯,自此之後,京城裡是再沒人敢幹那活剖產婦取孩子的事情了。倒是有幾個產婆碰上幾家人家醫鬧的。
都是因爲要保產婦的命,強行以傷害胎兒爲代價,將胎兒從產道中拽出來的。
那幾家人硬說明明孩子還有救,大人也沒到要死的地步,都是產婆害死了自家孩子的。這兩家,一家是翰林院的大學士,德高望重,還有一家是閣老,更是蘇大人惹不起的人。
蘇大人頭疼啊,大殿下已經回山西去了,這兩次再沒人給自己撐腰,他也是個凡人,不得不判了產婆過失之罪,打了那幾個產婆十來棍子,並且命她們不得再行接生的營生。
這一判,蘇大人自己是輕鬆了,可苦了那些產婆。
一時之間,京城請產婆的價格竟然翻了好幾翻,好些產婆都被嚇得不敢再做這事了,更有好幾個產婆,明明可以在合適的時候救下產婦,卻眼睜睜由着產婦跟孩子一起死去。
她們擔不起責任。
這時候,鍋又重新回到了新律條身上。
許多大臣提出,新的律條根本就不應該修改!原本不修改,什麼事兒也沒有,這一修改,大大小小的破事全冒出來了!
就說鬧不鬧心吧。
怎麼女人生個孩子,還這麼矯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