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想跟我打電話嗎?”
周憶梅的脾氣雖然火爆,但好歹也是個女警,心念一動之下,便上去在楊天的那個衣袋外面摸了一下,果然摸到了手機。
她正要把楊天叫醒的時候,楊天卻是悠悠醒轉,說道:“是誰在我耳邊大吼大叫,好吵……”見了周憶梅,突然想起了什麼,儘管身子還是有些虛弱,但急忙站了起來,說道:“你……你要幹什麼?我……我可不是隨便的人,你不能……”
周憶梅雙手叉腰,一副女王的樣子,說道:“你在裡面搞什麼鬼?這麼久也不出來?最後還睡着了。現在說什麼都晚了,我是一定要挨隊長罵的。都怪你。”
這時,周憶梅的電話響了,她卻是不敢接,從楊天手中搶過證物袋,狠狠地說道:“楊天,回家之後我再跟你算賬。”轉身走了出去。
“喂,我沒力氣走路,需要坐你的摩托車回去。”
“你想都不要想,自己坐車回去。”
周憶梅出了公廁,不顧圍在公廁外的人羣圍觀,走到摩托車邊,上了摩托車,帶上頭盔,嗚的一聲遠去。
不一會兒,兩個高壯的男子進了男廁,手裡還拿着棍子,見了正在大號房裡休息的楊天,都是一怔。
“犯人呢?”
“什麼犯人?”
“就是剛纔那個女便衣要抓的犯人。”
“跑了。”
“跑了?”
兩個高壯的男子丈二和尚摸不着頭腦。
楊天感覺有了一些力氣,出了大號房,說道:“那犯人可真厲害,嗖的一聲,就不見了蹤影,當時把我嚇得不敢亂動。”
不等那兩個高壯的男子明白過來是怎麼回事,他便走出了公廁,見公廁外圍了許多人,遂道:“大家別圍觀了,我和我女朋友鬧了一點小別扭,沒什麼事,都散了吧。”
趕緊攔了一輛出租車,溜了。
楊天回到別墅之後,直奔臥室而去。他雖然恢復了力氣,但因爲過多的耗損真氣,已經變得和普通人差不多,需要打坐十二週天,而十二週天對他來說,至少也得一個小時候。
他將臥室的房門關上,盤膝坐在牀上,把《御龍真經》運行起來,一股氣息在體內一輪輪的流轉。
不知不覺間,十二週天過去,他也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快感,似乎真氣的強度又有了一些提升。他下了牀,看了一眼桌上的時鐘,顯示的是七點四十三分,覺得有些肚餓了,便打算去廚房弄一些吃的。
就在他在廚房弄吃的時候,周憶梅回來了,聽到他在廚房裡倒騰,闖了進來,劈頭蓋臉的說道:“臭小子,你還意思做吃的?”
楊天一臉無辜的說道:“我怎麼不好意思做吃的了?我還沒說你呢,你把我一個人丟在公廁裡面,自己卻是跑了,這算什麼義氣?”
周憶梅哼了一聲,說道:“我是小女人,從來不跟你們男人講義氣,要不是你拖延時間,我會挨隊長的罵嗎?隊長還要我寫檢查,保證以後不會再犯了,你……”
楊天雖然沒有當過警察,但也知道偷偷把證物拿出來的後果,笑道:“好了,好了,這次你的辛苦也沒有白費,我已經知道那個淫賊長得什麼模樣了。”
周憶梅本來還想好好的數落楊天一番,然而她見楊天就快弄好了吃的,而楊天又說知道了淫賊的樣子,她便往外面走,邊走邊道:“快把好吃的拿出來,我餓了。”
“真是一個吃貨。”
楊天笑了一聲,手腳麻利的將吃的端了出來。
周憶梅見了食物,也不急着問楊天那淫賊是什麼模樣,而是先吃了三分鐘,然後問道:“那淫賊到底是誰?長得什麼模樣?你是怎麼看出來的?”
楊天雖然也是一個吃貨,但他的標準與周憶梅不一樣,感覺肚裡有東西之後,便不像是個餓狼,慢條斯理的說道:“你別急啊,等我把這個淫賊的樣子畫出來之後,你不就什麼都知道了嗎。”說完,起身往自己的臥室走去。
很快,他從臥室裡拿了紙筆出來,憑着腦海中的記憶,就在餐桌上把那個強姦犯的樣子畫了出來,卻是一個三十五六歲的男子,長得有些兇惡,眉宇間透着一股煞氣。
周憶梅只顧着吃,也沒有多看楊天一眼,待她吃得半飽之後,這才瞄了一眼楊天畫出來的人頭像,不覺驚訝的說道:“這是你畫的?”
楊天哭笑不得,說道:“我一直坐在你的面前,你怎麼會問出這麼二的話來?”
“你才二呢,你全家都二。老實說,你畫的這個人確實長得有些像強姦犯,你不會是看了什麼犯罪的電視劇,依照裡面的犯罪人的樣子畫出來的吧?”
“你還想不想破案?”
“想。”
“既然想,就不要問那麼多的問題,找這個人就是了。”
周憶梅吃了幾口食物,忍不住問道:“你學過畫畫嗎?”
“沒有。”
“沒有?那你怎麼可以畫得那麼像?”
“我的記憶力很好,只要是看過一遍,便能記在腦子裡,隨手一畫,再難的東西也能畫出八九分。”
“你是怎麼從那塊小破布裡面看到那個淫賊的樣子的?”
“你……”
“你不說我也知道,你肯定會通靈術。”
楊天搖搖頭,說道:“算了,算了,我就跟你解釋一下吧,免得你又問東問西的,老來煩我。人的衣物,或者是用過碰過的東西,或多或少都會沾上這個人的氣息,就好像現代科學所謂的DNA一樣,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那塊小破布上還殘留着那個淫賊的氣息,但又被受害人摸過,所以我感受到的至少有兩個人。”
周憶梅一臉恍然大悟的樣子,說道:“我明白了,你之所以睡着,就是因爲那塊小破布上的氣息不純了,而你的功力又不太夠。”
楊天說道:“不完全是。”
“不完全是,難道還有別的原因?”
“當然有,而且我接下來要說的纔是我之所以昏睡的最大原因。我的功力雖然還達不到最高境界,但也足夠應付一般的媒介了。我敢說,那個淫賊的衣服只穿過一次,他要是穿過兩次,我就不會那麼費力了。”
周憶梅聽了,還是有些弄不懂,詫道:“你連他的衣服只穿過一次也知道?”
“打個比方說吧,你身上的這件衣服穿了幾次?”
“大概六七次吧。”
“舒服嗎?”
“廢話,不舒服的話我早就不穿了。”
“這就是了,人的衣物穿得多了,就會與人產生息息相關的信息,一件新衣服和一件舊衣服還是有很大區別的。我再問你,你的內衣穿了幾次?”
“呸,你說什麼呢?”
楊天笑道:“你別誤會,我沒有吃你豆腐的意思。我要說明的問題是,如果你的內衣也穿了六七次,那麼,我拿到你的內衣的一瞬間,立刻就能感覺到它的主人長得什麼模樣,而我拿到了你同樣穿了六七次的外衣,可能需要花上一分鐘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