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楊烈被拘押已經過去了三天。這三天裡面,明着暗着發生了許多的事情。
在刑事總隊,楊烈遭遇了生平第一次非常嚴苛的審問。幾名審訊警員輪流對楊烈問着類似的問題,很多問題看似前後矛盾,但裡面卻充滿了陷阱,只要楊烈的回答一旦出現問題,那麼就會有更多的問題像標槍一樣射進他的耳朵之中。
在這種如同熬鷹一般的審問中,楊烈保持着令審訊警員感到吃驚的冷靜,就算回答了一百遍同樣的問題,在回答第一百零一遍時,楊烈的回答依然不會錯一個字。超過六十小時的不眠不休,如果放到別人的身上,恐怕早就崩潰了。
刑事總隊的審訊警員已經將楊烈的個人檔案全部調查清楚,當他們看到楊烈的過往履歷之後,都變得慎重起來。只要是有點腦子的人,都嗅出了這件案子的非同尋常。因爲楊烈顯然不是精神病,按照他的過往履歷,他根本不會犯下撞人逃逸,然後再殺人滅口這種瘋狂的事情。
很簡單,楊烈犯不着!
開車撞了人,且不說有保險公司賠付,就算沒有保險公司賠付,以楊烈的身份,也足以應付這樣的事情。至於說他發現有目擊者後意圖殺人滅口,就更離譜了,以當時拍下來的現場照片來看,奔馳車如果想把法拉利搞死,肯定不是平行緊貼着逼停對方,而應該是用車頭去斜着撞擊法拉利的駕駛室,將法拉利車主直接擠死在狹小的空間內。
楊烈指控法拉利車主肇事逃逸,他是見義勇爲將其逼停,沒有任何謀殺意圖。法拉利車主和副駕駛位置上的目擊證人指控楊烈撞人逃逸,然後意圖殺人滅口。而最重要的當事人,也是本案的唯一證人,卻死在了醫院裡面。
據楊烈的“交待”,在事發之後,他曾給110和120打過報警電話,而刑事總隊在拿到楊烈的手機時,卻發現裡面沒有這兩條通話記錄。有警員提出要去電信公司調取楊烈所用手機號碼的通話記錄,但被上面粗暴的壓了下
來。
楊烈被刑警帶走的當天,申城的報紙上就出現了關於奔馳豪車車主酒駕後撞死路人,然後意圖駕車謀害目擊者的報道。接着當天晚上的申城新聞裡面,也有了類似的報道。
不知情的羣衆看到報紙上死者躺在急救牀上的照片、撞得面目全非的黑色奔馳,以及死者家屬們痛苦悲傷的採訪時,都一面倒的痛罵肇事者。
隨後,各種關於肇事者的照片以及身份被好事的人開始爆料。通過花錢買文憑的研究生、男女關係混亂的花花公子、無惡不作的惡霸村長、喜歡暴力的民兵連長……
楊烈的獨特身份,讓這些毫無憑據的負面消息像是長了翅膀一樣瘋狂傳播。
遠在粵州的某軍營家屬區內,一位年輕軍嫂在網上點開了標題爲“豪車酒駕太瘋狂,意圖撞死目擊者”的置頂新聞鏈接,然後看到了楊烈的照片。她仔細的看了又看,忽然把鼠標狠狠的砸到了桌上。“肯定弄錯了,他絕對不是這種人!”
財大校園內,很多曾經在圖書館和教室內見過楊烈的師生,都來詢問田中祺和李振,他們對楊烈並不熟悉,現在只想求證報紙上關於楊烈村長、民兵連長的身份報道是否真實,還有就是楊烈是不是真的被警察抓了。
田中祺被問的火冒三丈,他根本不相信楊烈會幹出這種事情來,一個可以毫不猶豫花重金救助自己師妹的學生,怎麼會幹出那種瘋狂的事情呢?
李振則直接躲進工作室不出門,他現在打不通楊烈的電話,早已是心急如焚。至於報紙和網絡上的那些報道,都他麼的見鬼去吧!
凌琪琪火燒火燎的跑回家,要凌常龍趕緊出手搭救楊烈,凌常龍便給女兒看了那段視頻,然後將女兒留在家裡,以免她忍不住把視頻的事情給說出去。
遠在青河的吳曉燕和楊春等人早在負面報道開始從申城向外傳播時,就已經接到了楊善寶等人的電話,所以並不如何焦急。
等到第七天時
,一段視頻被人爆在了網絡上。從那段視頻裡面,可以清晰的看見一輛紅色的法拉利闖紅燈,然後將過馬路的行人撞飛起來的片段。接着,就是一段令人熱血噴張的追趕和超車視頻,最後是法拉利被逼停,車主從車裡爬出來猛踹拍攝視頻者車門的景象。
隨着視頻爆出的,還有關於楊烈的正面報道。高分考入財大的優等生、紮根深山帶領村民致富的村主任、刻苦訓練保護山村安全的民兵連長。如果不是有些內容不方便公開,那麼楊烈的身份還有:多次見義勇爲的英雄,熱心公益事業的愛心人士,眼光犀利手段迅猛的金融投資專家……
隨着視頻的曝光,關於法拉利車主和從副駕駛上曾經下車觀看的女生的身份也被爆了出來,有好事者甚至提供了這兩人多次在市區參加飆車的照片,最可怕的是有人爆出了他們在某家酒吧內瘋狂“搖頭”的照片!
似乎是爲了證明這些爆料的正確性,申城刑事總隊已經將被拘押的楊烈釋放出來,而作爲“目擊者”和“受害者”的潘向團和範雅麗兩人卻被刑事拘押起來。
如果事情到了這裡算是結束,充其量也就是一場小打小鬧。但經過多重準備和多方用力的楊烈這一邊,又怎麼可能就這麼善罷甘休?
早在潘向團和範雅麗二人被刑事拘押之前,申城紀委就開始對潘和範的父母召開調查,申城公安系統也開始了內部的大整頓和清查。
楊烈的黑色奔馳是凌陽公司的財產,來路非常清晰,而潘向團開的那輛紅色法拉利就說不清楚了。當晚負責趕到現場處理事故的虹楊派出所副所長也在關鍵時刻站出來揭發內部有人銷燬了對楊烈有利的證據,他拿着電信公司提供的通話記錄,並舉證說被撞的受害人在送往醫院時,曾反覆說過兩遍“紅車”。
當然了,這名副所長絕對不會告訴任何人,他聞到了楊烈口中淡淡的酒味,卻沒有立即對楊烈進行酒精度測量。因爲,這跟案情本身沒有什麼關係。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