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陸副局長對文洪的工作方法沒有提出什麼批評意見,但是高振邦的心裡始終覺得文洪在刑偵工作上“不合套路”,肯定會出問題,於是就更加關注大案隊的案件進展情況。
這天上午,下面的一個派出所來了電話,稱有人報警被強姦了,要求大案隊派人查處。文洪接警後,第一時間帶了隊員趕去派出所向受害人瞭解情況。
派出所民警引着文洪等人進了接待室,文洪一眼就見一名女子正神情悠閒地翹着腿,坐在椅子上玩手機。仔細一打量,只見她的臉上全然沒有一絲的悲慼之情,整個人濃妝豔抹、裸肩露背,剛一走近,一股子的香氣已經撲鼻而來。恰在此時,派出所民警向文洪介紹說,此女正是受害人。
詢問中瞭解到,這女子是一家歌廳的服務員。據她講,昨天晚上她之前的男朋友章兆偉突然來到她租住的單身宿舍,要求和她再相處下去。由於當晚她還要上夜班,所以沒講上幾句,她就把對方給趕走了。不料那章兆偉卻一直在樓下候着,等她出了樓道準備上班之時,突然從後面把她抱住,捂了嘴強行拖入小巷內對她實施了強姦。
文洪並沒有問她爲什麼事發後不立即報案,而是建議道:“這樣吧,讓我們的法醫對你身體做一下檢查,看能不能提取一些作案人的分泌物,也好鎖定案犯。”
不想那受害人聽了文洪這句話,竟是一愣,隨即支支吾吾地說道:“我昨天已經洗了澡了……況且,現在身體不太方便……”
聽了這話,再想到剛進派出所接待室時見到的這女子的表情,文洪不禁心中起疑:正常情況下受害人既然來公安機關報案了,就是抱着警方能儘快抓獲案犯,使他受到法律嚴懲的想法,怎麼這名受害人反倒有意迴避呢?既是人家不願意檢查,也不能強迫。文洪讓同來的隊員爲她作筆錄,自己隨即察看案發當晚的監控資料。可巧有一臺攝像機正對着那小巷,在發案的時間裡,果見受害人描述的那一幕。那案犯身材比較高大,只是由於天黑,面孔等其他特徵卻看不清
楚。
見受害人的筆錄還沒有作完,文洪叫上一名派出所的專區民警,按照受害人提供的地址在一家工廠裡找到了章兆偉。一見面,文洪的疑心就更大了:那章兆偉長得中等個頭,又黑又瘦,和監控錄相里的形象大相徑庭。當問及昨晚的去向時,章兆偉竟直言不諱地講去找過他女朋友,後來因爲女朋友要上夜班,他就直接回到了廠裡的單身宿舍,同住的工友都可以證明。
文洪留了章兆偉的聯繫電話,也沒再說什麼,就與專區民警一起返回了派出所。文洪再拿起受害人的筆錄一看,裡面卻一口咬定就是那章兆偉強姦了她。事有蹊蹺,文洪暫時也分析不出這裡面的真正原因。他交代那受害人幾句後,先帶了材料與隊友們回了分局,準備研究一下後再做定奪。
按照工作程序,文洪先到了高振邦的辦公室,向他彙報了整個案情及相關的工作進展。可還沒等文洪說完,高振邦突然問道:“怎麼沒有對那個章兆偉採取措施呢?”
文洪回答說目前手頭上掌握的材料還不能認定案犯就是章兆偉,況且從報案人所述的情況來看,還存在着諸多的疑問,似乎與事實有很大的出入。
“有被害人的指認,這還不夠嗎?如果那案犯正是章兆偉,你現在不是打草驚蛇了?退一步來講,我們把他帶回來,就算查清了章兆偉不是案犯,也不能說我們錯誤拘留。”高振邦似乎有些不高興了。
文洪可不是那麼認爲。公安機關履行打擊犯罪職責的同時,也要尊重和保護人權。對一個人執行拘留,那是一種非常嚴厲的刑事強制措施,沒有確鑿的證據和足夠的理由,怎麼可能說用就用呢?想到這兒,文洪說道:“那被害人所講的,含糊不清,我們在沒有核查清楚之前,不能輕信她的一面之辭。更何況監控裡顯示的疑犯,身形與章兆偉相差太遠,現在拘留章兆偉,恐怕與法無據,不太合適。”
高振邦卻不聽文洪的解釋。辦刑事案件,哪有你這麼婆婆媽媽的?幹什麼都先把法律擡出來,又是尊重人權了、又
是講究證據的。那之前分局所辦的刑事案件,有多少起是沒有一點頭緒的,就僅憑着一點點的懷疑,把人帶到了看守所後,不出兩天就什麼都招了!證據、證據,等案犯全部招供了,那證據不是要多少有多少。照你文洪這樣的想法和做法,我看大案隊還能辦成什麼事!
本來對文洪工作思路就有一定的看法,現在文洪在案件上又自作主張,這令得高振邦非常的不快。“文洪,晚上的監控本就是模模糊糊,怎麼能排除章兆偉的作案嫌疑呢?不管怎麼說,受害人指認了是他作案,我們都應當把章兆偉拘回來審過了再說。如果排除了他的作案嫌疑,大不了再放了他,我們就掌握了主動權,這對我們的工作並沒有任何影響。”
文洪聽了這話,心裡暗想:這都是些什麼邏輯啊?完全是“寧可錯殺一千,也不放過一個”的想法。公安機關怎麼能打着破案的幌子,把一個人的人身自由不當一回事?他耐着性子,仍試圖說服高振邦:“高隊長,我認爲現在拘留章兆偉的依據真是不足……”
誰料想,“噌”的一下,高振邦竟從椅子上站了起來,聲色俱厲地說:“什麼‘你認爲’?文洪,這個隊現在我還是隊長,別再提什麼‘你認爲’。這個案件你不要管了!”
文洪從來沒見高振邦對自己發這麼大的脾氣。聽他的口氣,似乎自己正覬覦他隊長的位置,也就不好再說什麼了,答應了一聲“好吧”,轉身離開了高振邦的辦公室。
高振邦拿出了他雷厲風行的辦案作風,讓民警迅速呈報了拘留手續,開具了《拘留證》後,便帶了人直奔章兆偉打工的廠裡,根本沒費什麼周折就再次找到了章兆偉。當亮出《拘留證》讓章兆偉簽字時,那小夥子有些蒙了,見上面寫着自己涉嫌強姦,便大呼“冤枉”。高振邦也不理會,讓隊員給他戴了手銬,塞進了警車,一路直奔看守所。章兆偉打工的廠子,離看守所不夠兩公里,他在警車裡還沒想明白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下車時,人卻已經站在了被高牆鐵網全面封閉的看守所院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