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健的手指在那遙控器的按鈕上停了好久,卻沒有按下去,終於還是關了電源,把遙控器放在了旁邊的座椅上。他放慢了車速,眼見着文洪那部警車越走越遠,閃亮的警示燈終於隱進夜幕消失不見了。
轎車在路邊停穩之後,汪健的雙手用力地砸了一下方向盤。三次出手,都沒有殺掉這個黎成雄,已經不可能再有第四次機會了,汪健只感覺到異常的懊惱。可事實上,現在的汪健已經不可能做出那種爲了殺掉黎成雄而全然不顧車內其他人死活的事情出來了,特別是文洪還在車內。
黎成雄已經被警察帶走了,汪健定了定神,這纔想到了一系列的問題:警方現在抓了黎成雄,究竟掌握了他多少罪證,會以什麼罪名移送起訴,黎成雄又會面臨什麼樣的刑事處罰?自從東江倉庫的老窩被端,黎成雄便沒有再從金三角進貨,儘管東江倉庫查獲的毒品數量特別巨大,汪健卻感覺警方很難把它們與黎成雄聯繫起來。如此一來,就只剩下自己向文洪提供的電子密碼了,這也難以鎖死黎成雄,如果最後黎成雄被認定爲利用南天公司來爲他汪健清洗販毒的黑錢,那隻不過是坐幾年牢的事情。黎成雄要是活了下來,可以說自己的全部計劃最終還是落空了,非但如此,還給自己的親人留下了無窮的後患。
不通自己真的要向警方投案自首,對黎成雄殺人、販毒的罪行作出指證?這也是一種單方證詞,能起到什麼作用?旁證還有嗎……一想到這裡,汪健突然眼前一亮:自己剛到南天公司時,從姜婉莎的辦公室拿到的那盤錄相帶不是很有力的證據嗎?那上面記錄了姜婉莎、黎成雄和高振邦三人密謀營救李煥章(也就是黎成雄),顯然會扯出李煥章那些舊事,而此案正牽扯了一條人命。另外,這幾年自己隨身攜帶的錄音設備已經記錄下了黎成雄指使他人行兇、經營毒品生意的話,有這兩樣東西,還怕他黎成雄不掉腦袋?
想到這裡,汪健已經有了自己的計較,他重新把車開回高
速公路,飛一般地去了。
坐在警車裡的文洪對剛剛的情況是一無所知,汪健僅在一念之間,卻已經讓他文洪在生死線上走了一趟。
文洪等人把警車一直開進了市局的看守所,黎成雄也算是安全地到“家”了。也許他對自己的處境還抱着很大的希望,在警方對他進行第一次訊問時,除了口口聲聲地要聘請一位律師,黎成雄對其他問話緘口不語。警方根據法定的程序,隨後聯繫了黎成雄唯一的親屬姜婉莎,姜婉莎這才知道舅舅黎成雄最終還是落到了警方的手裡,目前已經沒有其他的辦法可想了,便立刻物色了一名小有名氣的律師參與訴訟。情況果然像汪健所預料的那樣,在目前這個偵查階段,警方並沒有掌握黎成雄殺人、販毒的直接證據,最後僅是以私藏槍支、清洗黑錢的罪名,對黎成雄呈報了逮捕。黎成雄在與律師溝通的過程中,得知這兩項罪名均達不到死刑,不禁心中竊喜,看來自己這條性命算是保住了。自此,他放下心頭老大一個包袱,竟安安心心地在看守所裡等着那法院的一紙判決,並且做好了在監獄裡待上那麼十來年之後,重出江湖、再創輝煌的準備。
押送黎成雄的那部警車,一直等到進行維護保養時,司機這才發現了車底下粘了個可疑的玩意兒。也算是這司機有些職業敏感性,他感覺這東西來得蹊蹺,並沒有貿然地去動,而是立即報到了分局。等到技術人員到了現場仔細一看,這才確定那是一枚自制的遠程控制的爆炸裝置,而且接收裝置已經處於待發的狀態。對於這個危險而且極不穩定的東西,海豐區警方立即採取了緊急措施,請了市局的排爆專家,終於對它做出了無害化處理。事後,專家們對這枚炸彈進行了解剖分析,從電池的使用狀態來看,這枚炸彈安置的時間絕對不會超過一個星期,而根據它的組分和裝藥量分析,這個東西爆炸的威力,居然相當於兩枚軍用手雷。整個炸彈線路完整、部件齊全、結構合理,看得出製作它的人有一定的專業水準
,只是不知道爲什麼放置後卻沒有引爆。
這是什麼人在什麼時候放上去的,沒有確切答案,但不管是中止還是未遂,這顯然是一起爆炸案件,海豐區警方隨即立案偵查。
大案隊的楊政譽詳細地核查了一下這部警車的使用情況,發現它大部分時間都在分局的車庫裡,監控顯示在車庫裡沒有任何的可疑跡象。在最近一週的時間內,也只是在拘捕黎成雄時動用過這部警車,而就是在發現黎成雄的那個檢查點,有那麼一段時間民警全部都到了室內,沒誰注意到這期間有沒有可疑人員接近車輛,由此推測,這炸彈正是在那個時候被裝上去的。
楊政譽在與文洪商討案情的時候,兩人都認爲裝炸彈那人的目標不是文洪就是黎成雄,而且極有可能與南天公司案件及手槍專案有些關係。只是,這人卻又爲什麼沒有引爆炸彈?是器件出了問題還是他主動放棄了?文洪仔細地分析後認爲,這炸彈經過專案“會診”,沒有任何問題,而遙控裝置出現問題的可能性極小,那麼很有可能是案犯臨時改變了主意,或者說,案犯不希望目標之外的其他人一起死。可這樣的一個人,會是個什麼來頭?文洪、楊政譽卻不好推斷了。不過既然警車是停在了高速公路上,那麼裝炸彈的人也必定要走這條高速公路,查一查監控資料或許會有所發現。
大案隊爲了這起爆炸案,幾乎是全員參與,把案發當天市裡能進入那條高速公路的所有監控錄相全部都調了出來進行倒查,果真有所發現。一部本市牌照的凌志車,先於警車進入了高速公路,其後又晚於警車回到了市裡,收費站的監控畫面經過增益處理後,汪健的頭像便清晰地顯現了出來。
“是汪健做的手腳!他並沒有外逃,還在本市!”
經過對全市範圍進行搜尋,警方很快在海豐區一條馬路邊上發現了那部凌志車,只是除了一個遙控器,裡面什麼都沒有。汪健再次從警方的視野中消失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