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節 薊縣城初次解放與頑軍進攻

第十四節 薊縣城初次解放與頑軍進攻

1945年9月17日,八路軍攻下薊縣城,戰鬥結束後,八路軍的攻城部隊全部撤走了,抗日民主的縣政府和區政府,由鄉下遷到城裡來辦公。縣城裡又恢復了只有警察(當時稱公安隊)沒有軍隊的平靜生活,薊縣城裡變成了解放區。對此薊縣城裡的老百姓俗稱爲薊縣城的“頭次解放”。同年10月10日,國共兩黨經過“重慶談判”之後,簽訂了“雙十協定”,中國社會進入了“和平民主新階段”。

因爲老縣城的城牆和城樓在戰鬥中遭到嚴重損壞,多處坍塌的城牆裸露出片片土牆基,城門樓也成殘牆斷壁房倒屋塌,看起來十分不雅。大概因爲不需要打仗了,城牆沒有修復的必要了,人民政府就組織老百姓拆城。城樓上的柁木檁架等木料和城牆外皮的磚石,誰拆走歸誰。這樣的便宜事老百姓能不幹嗎,很快就把城牆外面的大磚、城門洞裡的木製“城門”(門扇)和殘破的城樓子都拆走了,只剩下城牆和城門洞的土牆胎。這下子就把一千多年來,“城門”早晨開晚上關的習慣徹底改變了。城裡人出城種地,不但沒有人在城門口檢查“良民證”了,而且還可以從土城牆坡踩出羊腸小道,走“近路”出城耕種土地了。當時,共產黨的這一舉措是深受老百姓歡迎的。共產黨進城後,除了用拆城牆的方法從地理位置上解除對城裡老百姓的禁錮,還從政治上進行了重大變革。

一、建立新型政權,進行土地改革。

自古以來,薊縣城裡各村的基層幹部——地保、保長、甲長等都是由大財主擔任或指派的。共產黨進城後,先在城裡各村廢除保甲制,原來的保長甲長統統取消了。新政府在窮苦民衆和男女青年中發展共產黨員、青年團員,在村裡建立黨支部、團支部、民兵隊和婦女會等組織。新的村幹部是村黨支部書記、村長、民兵隊長、治保主任和婦女主任等,都是由窮人中選出來的。這是一個重大的歷史性轉變。

新政權建立後,政府組織羣衆開展了清算漢奸、惡霸、特務運動,以及減租減息和土地改革運動。在八路軍攻打薊縣城時,有的漢奸特務僞軍頭子被打死了,有的在夜裡從城牆上用繩索溜下城牆,偷偷溜走了。被俘的受到了人民政府的懲處。大部僞軍士兵、僞警察、僞職人員得到寬大處理。薊縣城裡是淪陷區,城內的居民在僞縣政府、新民會、警察局等組織中從事僞職工作和在警備隊當兵的人是比較多的。但是像僞縣長李吾階,警備隊大隊長“馬大肚子”、陶恆等著名的大漢奸都不是城裡人。因爲城裡是“治安”較好的“良民區”,僞軍、僞警察們受紀律約束,一般不敢在城裡胡作非爲,所以依仗日本人勢力,欺壓老百姓的惡霸也不明顯。何況那時城裡人口少,容易熟悉,那些爲養家餬口當警察、當僞軍的城裡人,面對父老鄉親一般還是客氣的。又因爲城裡沒有地下抗日組織,也不存在“告密”的現象。所以,老縣城裡的居民中主要靠“三杆子”——即筆桿子、槍桿子和秤桿子爲生,儘管“當警察”的、“挎洋刀”的、“當團兒”的、“幹僞事”的人不少,但是真正能定成漢奸、惡霸、特務等“歷史反革命”,受到人民政府懲辦的人並不多。各村的清算運動,只是把從事僞職工作和當過僞軍的人登記一下就過去了。由於沒有多少土地束縛,那些有當兵吃糧思想當過僞軍的青年人又積極的爲共產黨工作,當了解放軍或者村、鄉、區的幹部,那些耍筆桿子的文職人員又繼續爲人民政權工作。而那些工商戶則是不管誰掌政,他們還是繼續耍手藝、做買賣。

因爲城裡的小市民較多,沒有佃農。地主富農和農民之間的矛盾不像鄉下農村那麼尖銳。這次的減租減息和土地改革,是在國共合作時期,爲落實孫中山的三民主義中“平均地權”的民生主義。方式是溫和的,通過登記算賬,動員地主富農家庭,把多餘的土地、房屋、傢俱、錢財、衣物等捐獻出來,分給沒有土地或者土地很少的貧僱農家庭。不像國共內戰全面爆發後,鄉下農村搞的那麼“熱鬧”(激烈)。在城裡第一次土地改革運動中,雖然也分房子分地,但是沒有鬥爭地主富農,更沒有出現把鬥爭對象“劈柴棒子燉肉”(指地主惡霸被貧農團羣衆亂棍打死)的錯誤傾向。可是出現了把房子不太多的地主全家“掃地出門”,和窮人家的草房小院換房居住的個別現象。由於有些靠租房居住的無房戶,和一些住破草房的人家,搬進了地主家大宅院的瓦房居住,使本來是一戶財主家居住的深宅大院,變成了“大雜院”。經過土改“平分土地”,那些土地較少的下中農、貧農、和無地的僱農家庭,分到了或多或少的土地,無房戶分到了房屋,有些家還分得了舊傢俱和舊被褥衣物等。

第一次的土地改革,不僅是“平均地權”均分土地,也使千百年來處於社會上層的地主老財威風掃地,使自古處於社會底層的窮苦人揚眉吐氣,翻身當家作了主人。

二、頑軍頭次進攻和地主富農反攻倒算。

1946年夏天,國民黨徹底撕毀了國共兩黨於當年1月10日在重慶簽署的《停戰協定》,大舉圍攻中原解放區,全國性的內戰正式爆發。9月5日,佔據北京市通縣、密雲、順義,與佔據唐山、秦皇島、昌黎等地的國民黨軍隊從東西兩側,分兵三路同時進攻冀東解放區。爲保存實力,避敵鋒芒,冀東軍區的解放軍主力部隊和黨政機關有計劃的撤出了各個縣城和公路沿線的較大村鎮。到9月21日,國民黨軍隊先後佔領了香河、三河、遷安、寶坻、盧龍、玉田、遵化、寧河、薊縣、撫寧、平谷等縣城和縣城附近的主要村鎮。

薊縣城裡的老百姓把這次國民黨軍隊佔領薊縣城,稱爲“頑軍頭次進攻”。“頑軍”是抗日戰爭時期,抗日根據地人民對留守在敵後的,“消極抗戰”“頑固派”的國民黨軍隊的俗稱。因爲在“頑軍”進攻之前,上級組織縣城裡的黨政機關主動撤離。所以城裡各村的村幹部,共產黨員、青年團員、民兵和婦女會中的骨幹們,都跟着區幹部們一起撤走了。

這次佔領薊縣城的是國民黨軍的傅作義部隊,他們佔領薊縣城後,又成立了國民黨縣黨部和縣政府,新來的縣長是李維州。下面建立各鄉鎮政府,各村恢復保長甲長。這次國民黨軍隊只是佔領了薊縣的縣城和邦均、馬伸橋等大村鎮,其他地方還是民主政府的地盤,還在繼續搞土改和擴軍運動。這時因國共合作已徹底破裂,鄉下解放區的土地改革運動就不那麼溫和了,就把地主富農當成鬥爭對象,進行遊街批鬥等,還有的被衆人亂棍打死了。這樣一來有不少在鄉下被鬥爭的或者怕被鬥爭的地主富農分子,都跑到薊縣城裡來了,在城裡參加了國民黨政府的地方武裝。

那時,薊縣除了駐紮傅作義一個團的國民黨正規軍外,縣政府又組建了一個保警大隊和一個常備大隊,每個大隊三百多人。軍官有的是日僞軍和國民黨其他部隊的舊軍官,也有鄉下農村在土地改革中被鬥爭而逃亡進城的地主富農分子,士兵有原來的保丁,和被抓來和僱來的農村青年。這兩個大隊都屬地方部隊,有軍裝和武器,但是國家不發軍餉,全靠縣政府供給給養,當兵的都是當地人,每月發120——150斤玉米。都是由各村也稱各“保”徵收來的公糧。當時薊縣城裡沒有正規的“還鄉團”隊伍,“還鄉團”不是正式軍隊,而是民間武裝。是那些從新解放軍區逃跑到國民黨統治地區,由原來的區鄉政府官員和鄉丁保丁等武裝人員,組成流亡的區鄉政府,並建立流亡政府的武裝組織。這些流亡政府的民間武裝,被俗稱爲“還鄉團”,意思是打回家鄉收復失地的隊伍。薊縣從日本投降後,一直是共產黨控制,沒有國民黨的基層流亡政府,所以沒有那種“還鄉團”組織。但是,縣裡的保警隊和常備隊裡也有不少土改中被鬥爭的地主富農分子,他們和還鄉團的願望一樣,也希望打回老家去,找“窮棒子”們算賬,報仇雪恨。所以,常備大隊和保警大隊,雖不是“還鄉團”組織,也多少帶有“還鄉團”的性質。

那時國民黨正規軍負責和解放軍的正規部隊作戰,縣裡的常備大隊和保警大隊負責維護社會治安,主要是對付共產黨的地方行政人員和區小隊、各村民兵等地方武裝。他們經常出發下鄉“清剿”,一方面搶糧食籌集軍餉,另一方面抓捕共產黨的區幹部、村幹部和民兵等土改運動中的骨幹分子。那時,冀東地區的解放軍部隊採取集中兵力,各個殲滅國民黨軍隊的運動戰。薊縣沒有解放軍大部隊,連縣大隊都隨主力部隊轉戰他鄉。區小隊和各村民兵武器裝備差,不敢和常備大隊與保警大隊正面交鋒,只能採取游擊戰術,以躲避爲主。待下鄉清剿的敵軍回到縣城後,再回到原來的村莊。這樣,在清剿隊突然進村時,就難免有些轉移躲避不及的農村幹部和民兵會被抓住。

當時薊縣的保警隊和常備隊,對抓來的村幹部和民兵,比對俘虜的解放軍戰士還恨得要命。那時抓到共產黨縣大隊(穿軍裝)的戰士,都按戰俘對待,只是關押起來,不審訊不受刑,如果願意當國民黨兵,也可以參軍,和解放軍對俘虜的國民黨兵一樣對待。但是抓到共產黨的農村幹部和民兵,卻要嚴刑拷打,統統處死。聽說有一次保警隊下鄉“清剿”時,抓住一個打游擊的民兵,恰巧遇到同村的一個保警隊員。路上這個保警隊員悄悄地告訴這個被俘的民兵說:“到城裡我們長官審問你時就說是縣大隊的,別說是民兵。問你願意當保警隊嗎,你就說願意,這就死不了。”不知是這個民兵不願投敵叛變,還是認爲縣大隊的解放軍比民兵更有危險,在受審時還是承認自己只是村裡的民兵。結果保警隊長根本不問“你願意不願意在保警隊當兵”的話,一聽說是民兵氣就來了,二話不說吩咐部下:“把他拉出去挑了”。結果,還沒等這個民兵改口說話,就被架出去用刺刀挑死了。用刺刀“挑”是一種比砍頭和槍斃都殘忍的執行死刑方式,它不是使受刑人瞬間斃命,而是用刺刀扎進前胸或者後背,並用刺刀在胸腔內旋轉,把人的內臟挍亂,使人在痛苦中慢慢死去。

爲什麼保警隊的頭頭們對農村幹部和民兵這麼恨之入骨,分析原因,可能是“仇人”與“敵人”兩碼事。傳統觀念認爲,兩軍對壘各爲其主,俘虜兵只要投降,就從敵人變成自家弟兄。儘管共產黨的人都是國民黨的“敵人”,但是共產黨軍隊只管打仗,不參與土地改革,與這些“土改對象”沒有私人恩怨。農村幹部和民兵,都是土改的骨幹分子,尤其是有的村裡土改中出現的“過火”現象,把一些本來不是惡霸、民憤不大的地主富農分子也“劈柴棒子燉肉”——被土改積極分子們用木棒給活活打死了。這樣無疑要加深階級矛盾,使這些土改積極分子與地主富農家結下了深仇大恨,所以代表地主富農階級的保警隊的頭頭們,纔對這些“仇人”們“殺無赦”的。

到1946年秋後,國民黨縣政府開始在自己的佔領區內對土地改革運動進行“反攻倒算”,要求分了房子、土地和浮財的貧僱農人家,把分到的“勝利果實”全部退給原主。這樣一來,大家只好把分到的東西都給財主們退了回去。搬進財主大院大瓦房的窮人家又搬回自己的小草房,被迫和窮人家換房居住的財主們又搬回自己的大宅院。分到財主家頂箱立櫃等傢具的也給原主退了回去,不過有的好衣服被窮人穿過的,財主家也就不要了。窮人家分的土地,不管是“白地”(對無莊稼耕地的俗稱)還是已經種上麥子的麥田,都給地主富農家退回去了。不過當年秋天的莊稼地的收成,誰家收了就歸誰了,沒有讓窮苦人家再退糧食,總算還是沒讓大家白種地的。當時我們家也在城南也分了幾畝地,秋天收了玉米和雜豆,又種上小麥。結果麥子白種了,又把地給地主家退回去了。就這樣,縣城裡及附近村鎮的第一次土地改革,在國民黨軍隊的佔領區,被全部否定了。

1947年2月開始,李維周下令修城,準備抵抗解放軍的反攻。因爲拆城時難免土胎和碎磚頭上壓下蓋,城牆下部大磚拆的並不太徹底,清除淤積垃圾後繼續砌磚。又因爲大城磚特殊,容易辨認,就讓城裡城外的老百姓交回以前拆走的城磚。不少老百姓已經用城磚蓋房或者打牆用了,國民黨政府毫不客氣,強行把城磚從房或牆上拆走。當然已無法“原土打原牆”了,又攤派大車去山裡運來不少塊石,總算把城牆修復上了。但是城門樓沒有恢復,可能城樓的軍事意義不大,而且也無處尋找宮殿式建築材料,纔沒再修復吧。不過這次修城卻白修了,因爲解放軍大部隊一直沒到薊縣來,到1947年6月13日頑軍撤退,薊縣城沒有再發生戰鬥。

從1946年9月至1947年6月頑軍佔領薊縣期間,國民黨在城裡邊建立了城關鎮政府,鎮長是東南隅的閻楚先,鎮政府裡還有20多個穿便裝背大槍的“衛兵”,都是從附近招募來的。他們負責在城裡各村搜捕共產黨員、村幹部和土改運動中的骨幹分子們,這些人雖然都已經提前轉移到城外鄉下去了,但因爲那時城防不嚴,不像日僞時期那樣在城門口檢查良民證。所以,有些共產黨的幹部也能悄悄地進城活動,有的人也能悄悄地回家看看,這也難免走漏消息。於是鎮政府獲悉後就派“衛兵”去抓捕,抓不到本人,就告訴這些村幹部的家屬,讓家屬見到這些人就勸他們“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那時西南隅的陳維周就是城關鎮的衛兵,曾帶人到我家去抓我父親,我父親是西南隅村的民兵隊長兼治安員,早就轉移走了。他們就對我奶奶和我母親提出“警告”。

大概是城裡各村的土地改革運動搞得比較平穩,各村的黨員幹部結怨不大,也可能是國民黨爲了在城裡收買人心,所以對這些“積極分子”的家屬還算寬容,沒有抓他們的家屬。而鄉下那些土改運動激烈的村莊,黨員幹部和骨幹分子就遭到了地主富農和類似“還鄉團”武裝保警隊的瘋狂報復。

那時,因爲解放軍的主力部隊在集中兵力對付國民黨的正規軍,薊縣鄉下沒有解放軍部隊,只有區小隊和民兵,也不敢和敵人硬拼,只是打游擊。薊縣城裡的常備大隊和保警大隊經常到鄉下去“清剿”,抓捕共產黨的區幹部、村幹部和土改骨幹、民兵等及地方武裝人員。每當國民黨部隊來“清剿”時,共產黨的區村幹部、區小隊和民兵們就避開敵人,轉移他鄉。也有來不及轉移和隱藏的農村幹部和土改骨幹,被敵人抓住的。還有的清剿隊抓不到村幹部和土改骨幹,就把他們的老婆孩子給抓來了。

我奶奶的三妹妹——我的三姨奶奶,是城南盧新莊(位於現在的薊縣經濟開發區東部)村人,她丈夫是共產黨員,村幹部。1947年夏天,在頑軍退卻前夕,清剿隊到盧新莊抓不到她丈夫,就把她和只有三四歲的小女兒給抓進城裡來了。當時西南隅的張驥,也就是“新張家”張二爺的兒子,因爲他大伯已經是國民黨軍隊的“司令”了,土改後他家又不富裕,就憑關係給國民黨部書記兼縣長李維周當了勤務兵,俗稱“跨盒子”(佩戴駁殼槍)。因爲“新張家”過去與我家是近鄰,都很熟悉,我奶奶就去求張驥幫忙,把我三姨奶奶母女倆放出來。在求情的過程中當然要送些雞蛋作爲禮物。張驥答應看機會,能幫忙就給辦。

1947年6月,國民黨收縮兵力,主力部隊全部西撤北京,在準備撤退之前,就對薊縣城裡人進行恐怖宣傳,說共產黨進城後要把富人全部殺光搶光等等,造成人心恐慌,薊縣城裡的地主老財就在北京置買了房產,舉家搬遷到北京去了。同時,在街面上的六十多戶商鋪掌櫃及一些做小買賣的攤販也都陸續西逃北京。大概在6月13日那天,保警隊是最後撤走的,那天上午城內大街上冷冷清清,商家店鋪全部關門“上板”,有的委託了城裡的窮人看家,有的則是大門一鎖,空無一人。保警隊在大隊人馬撤退之後,由看守監獄的官兵把關押在大牢中的近期從鄉下抓來的農村幹部和民兵,有的說是38人,也有的說是43人——都是男人,用鐵絲穿着鎖骨,押到城內西北角一個菜園的大石井傍邊,先用刺刀挑死,之後扔進井裡,這就是薊縣城裡的“北大井慘案”。同時把那些近期從鄉下抓來的農村幹部家屬五六十人——都是婦女,從看守所押出來,帶往北京,據說要賣給窯子(妓女院)換取軍餉。因爲國家不給薊縣的保警隊和常備隊發軍餉,撤離薊縣後,只能自籌軍餉。這些農村幹部家屬中就有盧新莊我三姨奶奶母女倆。那時都是步行的,她那四五歲的女兒由母親和其她婦女輪流揹着或抱着走。押送這些婦女的保警隊監獄長姓劉,他岳父是西南隅的,被押送途中,保警隊的士兵們催促這些婦女快走,並且威脅說“哪個人走不動就地槍斃”。走到城西的大刀剪營南邊時,姓劉的監獄長小聲問我三姨奶奶:“你們在城裡西南隅有親戚嗎?”我三姨奶奶說:“我二姐在西南隅老孟家做媳婦。”他說:“你姐姐求西南隅的張驥了,張驥讓我找機會放了你們娘倆。你就假裝解手,到地邊河溝子躲一會,等我們走遠了再回城裡你姐家去吧。”於是,我三姨奶奶就大聲說:“報告長官,我要解手。”姓劉的說:“快去快回來。”她們娘倆就躲到北面的河溝裡去了,大家繼續往前走。姓劉的監獄長在大道上等了一會兒,見大隊走遠了,就大聲喊:“假裝拉稀跑肚不想走了,斃了你們。”並且用盒子槍朝地上打了幾槍,就追趕大隊去了。她們娘倆又躲了一會,才從小路回到城裡,對我奶奶說了張驥讓姓劉的監獄長放回母女倆的經過。因爲這時張驥全家已經隨着國民黨撤退,都到北京去了,也就沒有辦法再去答謝人家了。張驥逃到到北京以後當了工人,全國解放後回過西南隅,我奶奶也就他幫忙營救我三姨奶奶的事感謝他了。

國民黨的縣政府走了,共產黨的人員也沒有立刻進城來,薊縣城裡出現了幾天無政府狀態。因爲商家店鋪全部關門了,人們沒處購買生活用品,而那些店鋪老闆只是帶着金銀財寶西逃北京,許多商品並沒有帶走。有些商鋪裡沒帶走的商品,也被有些膽大的窮人撬開門鎖給拿走了。過了幾天共產黨的地方政府工作人員進城後,首先制止了闖入店鋪盜拿商品的行爲。家中無人的店鋪由政府貼上封條,同時宣傳共產黨的政策,號召工商業者回來照常營業。隨後,轉移到山上和鄉下的共產黨的城關鎮政府和幾個村的黨員幹部民兵等人員也都回到城裡家中。

7月份,大約在頑軍撤走後的20多天,縣政府組織城裡的十幾個民工,從北大井打撈被保警隊殘殺的土改骨幹分子們的屍體。西北隅農民錢樹林、孟慶餘就是其中的民工,據他們說,因爲這些土改骨幹們從監獄出來,都被粗鐵絲穿透鎖子骨,排成一溜長隊被押往北大井的。行刑前也未把鐵絲解開,所以井裡的屍體也是連在一起的。開始民工不知道,發現這個情況後,又找來鉗子。在井裡把粗鐵絲剪斷,才用轆轤一具一具的往上撈屍體。這件事被縣裡作爲階級教育的事例宣傳開了。

8月份以後,有些小店鋪老闆就從北京回到薊縣,又到自己的店內繼續經營。但是像龍德號等大的商號,也不知是應該沒收的官僚資本和買辦資本,還是老闆東家怕共產不敢回來了,留下的房產和大量商品,都被人民政府收爲國有了。大商號沒有了,就由縣供銷社擔當起了外地商品供應和本地農副產品的收購任務。

在薊縣城裡無政府狀態時,那些因李維周組織修城牆,被從房屋和院牆上拆走城磚的老百姓,必然要從城牆上拆回城磚,以修補自家房屋和院牆。對這種“正義”的拆城行爲,當時無人管,後來進城的縣政府也未表示反對。所以,這次不用政府組織,大家就自發的把城牆的磚和塊石都拆了,而且這次比前次拆的更徹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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