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皇笑了,雷卻在發愁。
遺棄之地,十三團黃色的靈魂之火如同受精的小鳥一般四處亂竄,可是無論他們怎麼跑,都不能離開雷身體三米範圍。
這一次大戰,雖然全殲了入侵的敵人,但是也付出慘重代價。
三百二十八個黃金骷髏,四個骷髏領主,九個黑武士被入侵者擊殺。神聖力量的破壞性太強大了,雖然高級不死生物都有不錯的自我修復能力,但是能夠依靠修復術復活的不到十分之一。
戰鬥結束,憤怒的雷命令一千多個黃金骷髏衝進空間通道。
既然遭到了侵犯,報復就是唯一的選擇,否則的話雷就不是不死生物了。
所有不死生物都在忙碌着,傷者在療傷,沒受傷的在往空間通道附近擠。然而卻有一個不死生物沒有這樣做,他的目光盯上了十九具人類屍體。
聰明的穆法沙在戰鬥一開始就逃到沙丘後面去,一直到戰鬥結束才小心翼翼的回來。當他看到敵人已經全部被消滅,立刻被自己的英明決策陶醉了——如果不是我聰明,如果不是我搬救兵,說不定主人會被敵人殺死吧?
既然自認爲是大功臣,那麼享受戰利品自然是義不容辭,於是穆法沙開始吞噬這些人類的靈魂。
一個靈魂吃掉了,哈哈,太強大了,我感覺我的力量暴漲啊!
兩個靈魂吃掉了,哇哇,了不起啊,我感覺我有一種想要飛的衝動。
一連吃了六個人類的靈魂,穆法沙突然有一種飽脹暈和眩的感覺:“不會吧,我是高貴而有強大的魔龍啊,我的飯量很大的,怎麼吃了這麼一點點就飽了呢?”
雖然穆法沙很努力,對剩下的十三個靈魂垂涎欲滴,但殘酷的事實卻證明,他的確飽了,一口也吃不了了。
不僅如此,就連他剛剛吞下去的那六個靈魂也沒有被完全消化,他們在穆法沙的靈魂之心內開始左衝右突,想要撕裂靈魂禁錮,逃出來。
穆法沙哪裡會讓到手的好東西溜走,於是發動自己的靈魂之心拼命壓制。不得不說,雖然穆法沙現在是一匹骨馬,但是卻擁有魔龍的靈魂之心,在穆法沙頑強抵抗下,六個人類強者的靈魂居然無法掙脫。
穆法沙的反常舉動,很快引起雷得注意,雷發現穆法沙似乎渾身不舒服,在沙灘上來回轉圈子,四隻蹄子拼命刨動沙土,身體一會兒發白,一會兒發青。
根據靈魂聯繫,雷馬上明白了穆法沙發瘋的原因,一個不死生物竟然連續吞噬了六個光明屬性的人類靈魂之心,沒有馬上魂飛魄散已經算是萬幸了。
來犯之敵都是光明教會的人,他們全都擁有強大的光明屬性,他們的靈魂對於不死生物來說,無異於要命的毒藥。
這也就是爲什麼戰鬥已經結束,而死者的靈魂沒有被吞噬的原因。如果他們是普通人,靈魂早就被瓜分了。
雷有心幫助穆法沙,但是他知道這樣做並不好。煉化靈魂必須依靠自身的力量,否則的話不但不能煉化,反倒可能會對穆法沙造成重創。
十九個靈魂被穆法沙吞噬了六個,剩下十三個被雷收集起來。
如果雷想要毀滅他們,只需要一道靈魂衝擊波就可以做到,但是雷卻有點捨不得。
無可否認,這十三個新鮮的靈魂是強大的,就此毀滅的確可惜。
雷的靈魂之心曾經被漢巴斯的強者亡靈控制過,他永遠也不會忘記那顆靈魂的強大。
雷嘗試着和沉睡中的拉法蘭溝通,希望從他那裡得到一些處理光明屬性靈魂的方法。
可是一如既往,拉法蘭猶如死了一般,對於雷的詢問不理不睬。
看到雷對着十三個靈魂,既不吞噬,也不予以毀滅,布瑪知道雷在想什麼,於是建議道:“主人,可以讓他們變成我的同類妖巫,也許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妖巫?雷的眼睛一亮。
作爲亡靈法師,拉法蘭的記憶中應該有如何把人類轉換成妖巫的方法。
雷馬上搜索拉法蘭的記憶,很快就找到相應的記載。
所謂的讓人類變成不死的妖巫,其實方法很簡單,只需要把人類的靈魂和身體分離,給靈魂輸入一些死亡氣息,然後再重新送回死者體內就可以了。
靈魂一進一出之間,人類的身體已經失去了生物活性,不再具有新陳代謝的能力,同時也擁有了永不衰老的能力。
於是重新活過來的那個人,就變成了不死生物妖巫。
只不過這樣的妖巫不是布瑪那樣的妖巫,他們屬於妖巫中最低一級——巫奴。他們的生命雖然延續下來了,但是他們同時也成爲了賦予他們生命的那個人的奴隸。
一陣靈魂波動傳播開來,龐大的死亡氣息籠罩住那十三個靈魂,金黃色的靈魂一下子黯淡了許多,變得有些灰濛濛了。
雷雙手揮動,十三顆被死亡氣息包圍着的靈魂紛紛返回自己的身體,開始嘗試以一種全新的方式控制自己的身體。
因爲身體已經死亡,血液凝固,神經壞死,經過改造的靈魂要想適應這樣的身體還需要一定的時間。
藉助這段時間,雷的目光投向了那六個被穆法沙吞噬掉靈魂的屍體身上。
屍體死亡的時間還不長,他們身上的血肉還有餘溫,應該可以作爲肌體再生術的種子。
自從上一次在身體上覆蓋血肉失敗以來,雷一直在思考失敗的原因,心中也想出了各種可能,只是苦於沒有種子不能試驗而已。
現在好了,這裡有大量新鮮的血和肉,足可以讓雷好好試驗一番了。
雷脫掉黑武士盔甲,彎腰撿起約瑟夫的靈魂之嘆息,一劍削掉一個神聖騎士大腿上半斤多肉,貼在胸膛上,發動了肌體再生術。
雷首先製造的是一顆心臟,然後是肺葉,肝臟,腸胃等內臟器官,其次構造血管和筋脈,最後用肌肉包裹骨骼,用皮膚包裹肌肉。
整個過程持續了二十多分鐘,雷取得了極大的成功,肌肉完全按照雷的意志生長,整個外觀和雷的樣本一模一樣。
只不過有兩個地方很奇怪,雷並沒有特意生長它們,但是他們卻自動出現了。
第一個地方就是雷的頭部,皮膚覆蓋上去之後竟然長出了茂密的鬍鬚和頭髮。
第二個地方是雷的雙腿中間,一根細長的管狀物固執的出現了。
這幾樣東西雷在自己的樣本身上都看到過,雷以前認爲這些東西一點用處都沒有。毛髮不能作爲攻擊的武器,也不能像肌肉那樣提供動力,實在是多餘。而雷是一種不死生物,他不需要吃飯,也不需要排泄,自然排泄器官也不需要。
不過既然已經長出來了,雷也沒有特別在意。
雷活動了一下手腳,感覺雖然比以往沉重一些,遲鈍一些,但是比起第一次來要靈活多了。因此雷很滿意,彎腰撿起盔甲,開始往身上穿。
“主人,您想做一個妖巫嗎?”布瑪迷惑不解。
作爲一個大妖巫,布瑪對於肌體再生術的掌握程度比雷要強得多,但是他實在是想不明白,一個骷髏要在身體上覆蓋血肉乾什麼。
一個長滿血肉的骷髏,還是一個骷髏嗎?
“我只是覺得,這樣纔算是一個完整的生命。”聲音雖然有些嘶啞,發音雖然有些不準確,但這畢竟是雷有生以來第一次依靠聲帶發出來的聲音啊!
“可是這些依然是死的,用不了多久,他們就會在遺棄之地內的酸性氣體中腐爛。”布瑪身上雖然也有血和肉,但是都已經風乾了,並不懼怕遺棄之地的氣候。
“可是我喜歡這種感覺!”雷嘆息一聲,他是多麼希望永遠擁有這具身體啊。
“真有意思,我也來拭拭。”一把小巧的死神鐮刀輕輕一揮,那個倒黴的神聖騎士大腿上又缺少了半斤肉。
雷萬萬沒有想到,胡佛也會使用肌體再生術,而且熟練程度比他還高。
短短十多分鐘,胡佛就完成了自身肌體再生,變成了一個有血有肉的骷髏領主。
飄逸的長髮,雪白的肌膚,瘦削的雙肩,處處顯露出一種溫和的柔美,並不像雷一樣追求威猛和健壯。
等等,還有兩個地方不同,雷直勾勾的雙眼望過去。
胡佛的胸膛明顯比雷的胸膛突出許多,鼓鼓囊囊的,如同兩個小沙丘一般。而在胡佛的雙腿中間,並沒有出現和雷一樣的那種小*,而是一條狹窄的縫隙。
“錯了。”雷指着胡佛身體上的異狀,搖搖頭說道:“下面缺少一塊,而上面又太大,影響平衡。”
“我認爲這樣很好,不需要你操心。”胡佛細腰一挺,居然不同意雷的看法。
“主人,你……你……”布瑪從來沒有看到過如此滑稽的事情,忍不住縱聲大笑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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