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十八章(2) 看住、守住、鎖住

嚴格偉闇然,對猴子講的話,他仔細地想了想,認爲猴子講的很有道理。以前在社會上混的,如黑社會的流氓團伙,在這裡組織了更多的在社會上混亂的人,象搶劫、盜竊的案犯,在這裡遇到一些此道路的高手,他們在這裡互相交流作案的經驗,討論失手的原因,更加提升他們的“技藝”。通過被抓、提審、開庭等辦案程序,也懂得了更多的公安辦案方法和法律對有罪、無罪的界定,爲以後鑽法律空子,逃避打擊,總路結了不小的心得體會。就象他們所說的,看守所也是一所大學,在這裡可以學到更多的犯罪知識和犯罪手段。雖說沒有學歷、文憑、*,卻都是大家親身經歷的心得體會的交流。通過這所大學畢業後,他們不會再盲目地去幹一些罪重而對已無益的事。他們會小心地踩着法律的邊緣,幹一些違法而不犯罪,又能嫌大錢來發家的事情。怪不得前些年有那麼多的大款、企業家、老闆是坐過牢,蹲過大獄的?進過這所大學的人,若經商、辦企業、公司,他們更放開手腳,敢於冒更大的風險,敢於孤注一擲,更有一股很勁。雖說也有失敗,但他們不怕失敗的打擊,又有什麼比坐牢更讓人害怕的?但成功的往往是步子很大,發展的速度驚人。成就了一些短時間的爆發戶。

關在這裡的人,雖說沒有好人,但也不是全是壞的。象嚴偉這樣過失犯罪的,還有因爲不懂法,糊里糊塗就犯了罪的,還有因爲一時的氣憤,一時的衝動,自己不能控制自己造成的犯罪。他們在進來 前,不一定是壞人,也有些是好人的。但他們卻實實在在地犯了罪。象兩年閃,嚴偉在一本雜誌上看到的一個真實的案例中的主人公,他的犯罪,令人同情,令人眼溼。但他實實在在的犯了罪。他在犯罪的前一天還是一個優秀的偵察員,一個立過多次功的優秀刑警。

案例說的是這位刑警的年青的妻子生孩子的時候難了產,他急急地找車送到醫院搶救。醫院的醫生、護士因爲他未交齊住院費,以醫院的規定爲由拒收。儘管做刑警的丈夫焦急地苦苦哀求,可醫生們無動於衷,將白衣天使救死扶傷的天職拋之於腦後,不肯爲他的妻子進行手術。刑警只好跑回家,翻箱倒櫃將所有的現金,連同存摺拿到醫院,但醫院不收存摺,現金還是達不到醫院規定的住院手術費,“原則性”挺強的醫生仍然不肯手術。這進銀行已取不出錢來,單位的財務也沒有人上班,焦急的丈夫驚慌失措,心裡一急,撥出腰間的佩槍,“啪”地一聲,放在櫃檯前。醫生一驚:“你要幹什麼?”刑警回答:“不幹什麼,只求求你們求求我的妻子和孩子,今天沒錢,我明天一定交齊,我把*和槍先押在這裡,待我交了錢再贖回。本來槍支是不允許抵押的,但我現在沒辦法了,只好違反紀律。”醫生不爲所動:“你不要用槍來嚇我們,你有你們的紀律我們有我們的規定,我們也不能違反了我們的規定。”刑警萬般無奈下,只好又返了回去。在午夜後又敲開了單位同事的一家家家門,終於病湊齊了醫藥費,趕往醫院時又是兩三個小時過去了。當他交齊醫療費,妻子終於被推進手術室時,妻子因耽誤了寶貴的時間,醫生們已經迴天無力,妻子已經永遠地閉上了眼睛。刑警看到活生生的妻子和即將出生的孩子,變成了在屍牀上的屍體時,被悲傷、絕望、噴怒燒昏了頭腦,失去了理智,象一頭髮狂的怒獅,掏出佩槍,向那些被稱爲白衣天使的醫生、護士們射出了憤怒的子彈。他紅着眼,一路搜尋下去,一連殺了不知是五個還是幾個人(具體的嚴偉已記不清楚),將最後一顆子彈留給了自己。

這個事件曾引起了一時的轟動,引發了一場討論……

那位刑警,用最後一顆子彈,追隨自己的妻子走了,而他走前留下的一灘灘的鮮血和一條條生命。那位刑警犯了罪,但在他犯罪前,不能說他就是一個壞人。就同看守所中關押闐的一部分人一樣,他們犯罪前,他們犯罪前,並不一定就是壞人,甚至可以說是好人。但有一旦進了看守所,長期關押在囚禁的牢房中,在這特殊的環境下,又有幾人能不有所改變的?就象嚴格偉由剛來的不平、憤怒而變得對摺磨人、打人能夠視而不見,麻木,甚至覺得快意和虐待人的滿足。又有誰能保證,他在這裡的時間久了,不 也去欺凌、折磨別人?這連嚴偉自己都不能保證。

“你知道什麼是看守所嗎?”猴子突然問,問得嚴偉有些莫名其妙。

嚴偉覺得奇怪,問:“看守所就是看守所,是關押人犯的地方。你難道還有別的解釋不成?”

猴子回答:“看守所就是看住、守住、鎖住。所以,它不叫監獄,不叫牢房,不叫別的,而要叫看、守、鎖。”

“看住、守住、鎖住。”嚴偉沉思着遂一啄磨着這六個字。看守所、看守鎖。是呀!看守所無非是將所有的人犯看住、守住、鎖住。象一個活人倉庫,專供公安、檢察、法院存放、保管活的人犯。公安、檢察抓了人,送到看守所保管、寄存,填寫一張寄存單。需要臨時用了,提審、開庭時,填定一張提審單,借出去用一下,用完了,再將這活的貨物交回看守所,收回提審單。捍這直抒己見只是負責保管這些倉庫裡活的貨物,不至於黴爛、變質,損壞。倉庫入倉:公安、檢察抓了人送進來;貨物出庫則屬於公、檢、法的事情。公安認爲案犯可以放,便來個通知來人提貨;認爲不不能放,便來個移交單,將這特種貨物移交檢察院。到了檢察院,檢察同磁有放與不放的權力,他們認爲可以不起訴的,也來個通知單,來人提貨;認爲必須起訴的,便將起訴書交到法院,同時貨物也移交到法院。到了法院,他們就有了生、殺的無限權力,他們認爲無須開庭的,也可以讓人犯取保候審,或是向檢察院退貨。開了庭,可以判你無罪,判你緩刑,或是無需蹲大獄的刑罰。有幸獲判此種刑罰的貨物,則無需再要看守所的保管了,雖有些限制,但是還是能自由地離開看守倉庫。若不幸被判了有期、無期、死緩的,接到法院的執行通知書,則要轉移倉庫,移交司法去執行了。還有的更不幸的被剝奪了生命的,就等着法院擇時拉出去銷燬就行了。在此期間,看守所只是看住別壞,守住別跑,鎖住別丟就行了。

對於這些介於有罪和無罪之間之人,就要看你的的家庭背景,家庭有沒有人能說得上響話,還有就是看你家人民幣豐厚與否,來決定能否離開倉庫。人民幣多的就可以在公安時取保候審;拿不出保證金,對不起,只有將你逮捕了。逮捕後,仍是無所行動的,見榨不出油來,就移送檢察院。在檢察院,也是可以取保的,只要交齊了保釋金,同樣可以免於起訴的。交不了錢,只好移送法院開庭了。法院也可以取保的,也能選擇緩刑和實刑。能夠交納罰金,可以判你緩刑。若還是拿不出錢來,你就乾脆去洗乾淨了屁股,別作他想了。所以有人用一個很形象的比喻,來形容這些有罪和無罪之間,可放可不放的人在這裡的關係“臺階”,就是說從高到低,一級一級的梯形道路。若說在公安需要5000元,取保候審,檢察院必須要4000元來取保,到了法院,只就只要交足3000元的保證金,或罰金,是同樣能獲得自由的。那些無錢的貧民,只好想在臺階的下一級來少交一些錢,讓倉庫多保管一、二個月或二、四個月的時間。而對於那些一貧如洗的貧窮倒黴蛋,變不了幾千塊的保證金,就只好自個兒乖乖地去洗屁股吧!

權與錢,在標誌着法律公正、公平的天平架上,是一個份量很重的法碼。只要權與錢的份量夠重,就會合天平的那頭,高高地翅起。就算是被告法院判決了,送到司法監獄去執行了,還是可以通融的,也可以有逃避刑罰的代名詞:保外就醫、減刑、假釋、監外執行。當然了,凡此種種有水份的詞與那些既無權又無錢的人是絕對無緣的。

當然了,如今本來就是一個商品經濟的社會,各方面的經濟建設都在飛速發展了,什麼樣的事能離開一個“錢”字?沒有錢,怎麼去辦案?警車又不能燒水?不是的不少的地方政府向公安、交警、檢察這些執法的,並不能創造產值的行政部門,下達了可觀的財政上繳指標嗎?他們不是魔術師,變不出錢來。他們生產不了產品,談不上利潤。可他們手中有權,有人民賦予的無限權力,反過來可以從人民身上擠出血來。爲了完成這些指標,也能使自己的工資、資金增長點提高,於是交警上路,滿天開出了違章罰款收據,害苦了那些跑車的臭司機。公安來錢也簡單,想當城裡人是吧!一個戶口賣它幾千,各種證一辦,白花花的銀子就流進來。都說現在公安最喜歡做的是兩件事:抓賭、抓嫖。因爲這兩件事最來錢,罰單開出支至少也是四位數。可他們並不真抓,交了錢走人,下次掛了誘餌的勾子,還在等闐你,等着你送錢來。辦案時的保釋,對他們來說,只是沒有肉的骨頭。檢察、法院相比之下,只能算個清水街門,就是辦案時吃的一些保釋金,也是公安嚼過了的一引起無汁的骨頭,能有幾點兒油水?

現在關在監牢裡被看住、守住、鎖住的人,他們是有罪的,象猴子之類老是瞄準人家的錢袋,不惜一切手段佔爲已有的人,是罪有應得的。但象王老老這樣一來的人,一生本本份份,老老實實的人,關在監牢中,是法律的天平發生了頃側嗎?劉桂生的十年刑期,能證明法律的天平是公正、公平的麼?李林盜竊了些鋁飯盒,價值二千元,是犯了罪,可同抓他進來的執法者相比,便是芝麻與西瓜相比了。令多數人想不通的是,爲什麼這麼多的公務員、執法者,手裡握有些微權力的人,他們每月的工資也不過千吧塊,卻能夠在城裡購地建成上有天,下有地的四、五層樓房?而同樣收入的企業職工,只能養家餬口?他們的錢是哪來的?他們也是偷盜來的,應該說是搶劫來的,從衆多普通老百姓頭上強搶過來的。利用了人民給予他們的權力,來盤剝老百姓。他們有多少個二千元?原秀湖縣的公安局長,在他家裡不就搜出了幾十萬的現金嗎?

李林同他們相比,也只是小偷與大盜了。

“他們憑什麼資格來抓我們?”李林的心裡也不平,憤憤地說:“若說是偷,他們偷的是國家。若說敲詐,我們也只不過是用酒瓶來騙子幾個零花錢,敲詐的對象就是那麼幾個人,還發擔驚受怕,生怕被告抓住了。他們就可以正大光明,堂而皇之地索要。向企業要汽油,要經費,餐館可以白吃白喝,舞廳、卡啦OK、娛樂場所也可以強搶強要。你要是懂味,經常孝敬,保證你每次掃黃都不會有事。要是不識趣或孝敬不到位,漏掉了一些人,保證明天就給你端了鍋。就算不讓你關門也不行。要講搶劫,我們不過是動刀子威脅,可他們的威脅比刀子來得更厲害,動不動就要擡你的東西,甚至拆你家的房屋。你沒看到那些搞計劃生育的工作隊,不是拆了那麼多的房屋,只剩下幾塊磚頭嗎?若要講車匪路霸,你去問一下那些 開車的,他們是怕那些拿刀子的,還是怕那些拿着“停”字牌的指揮牌子的?他們每年要送多少錢給交警作罰款?尤其是那些跑公家車的,一個月就拿那麼些工資,一躺下來一大摞的罰款單,公家又不給報銷,自己的荷包又承受不了。我舅舅就是在單位開車的,每次都要氣得大罵‘車匪路霸’“。

嚴偉是開車的,對於其中的酸甜苦辣是有感觸的。李林講的沒錯,路上碰到的劫匪,一年也難得有幾次,就算碰到了還可以躲,可以逃,可以開車跑,也還有辦法應付。可以拿根鐵棍同他們的幹,那些人也並不是個個都不怕死的。只要你不怕,敢於同他們拼命,他們也會乖乖地溜走。可是碰到那些戴大蓋帽的車匪路霸,你不能走,不能逃,更不敢同他們拼,哪怕你再有本事也沒轍。只要攔住了你的車,橫豎都要給你挑出毛病來。你要是敢爲自己辯解,對不起態度不好,該罰50的,改罰100了。再要羅嗦,就要扣證扣車。這時你就只有乖乖地解囊的份,恭恭敬敬地奉獻了。遇到聰明一點的司機,說不要票了,那麼100可以改爲50,或是20的。

這種事在外跑車的,每隔那麼幾十公里會遇到一次,你哪裡去躲?

嚴偉無奈地說:“講那些幹嘛?反正坐在牢裡的是我們,他們又怎能進來呢?哪怕他們的樓房再漂亮,人人都知道有問題,裡面有灰色收入,可是誰能拿他怎麼樣?證據呢?那些栽倒的,不過是給猴子看的雞罷了,誰讓你去偷飯盒子,而不去弄頂大蓋帽戴戴?”

李林說:“我要是能戴上大蓋帽,幹嘛還去偷飯盒子?不也可以堂堂正正地敲上杆,而不用坐牢?我也只是說說而已,比起來心裡不平罷了。當時要我取保,有錢交保證金,不早就出去了,還用在這裡坐牢?出去後還是要偷的,以後不再搞小偷小摸的了,只是去偷飯盒子、大米,背出來又沉又不值錢。以後就專偷那些當官的,戴大蓋帽的房子修得漂亮的。他們的錢來得不正,偷了他們的不覺得有什麼不對,尤其能解解恨。”

嚴偉笑:“那你就更死得快,你敢偷他們,讓他們逮住了,那還不整理死你?”

李林說:“那些人錢不乾淨,偷了他們興許他們還不敢聲張,不敢報案的。”嚴偉也同意他們的看法,對他說:“這麼講也對,人要真這麼想的話,出去後就去拜拜師,學點手藝,也可以爲大家解解氣。”

李林說:“我也想去學學藝,做個俠盜算了。可到哪裡去找這樣的高手呢?現在那些貪官們,家裡的防盜門、保險櫃不是那麼容易弄開的。”

“這個麼。”嚴偉伸手向老五要了支菸點烯了,吸了幾口後說:“我給你講個故事,去給我端杯水來。”

李林連忙去爲他端來一杯水,嚴偉喝了一口後就將武瞎子的故事說了給他聽,直將李林聽行羨慕不已,直到計到武瞎子在沙灘上被鎮壓時,他臉上充滿了敬佩的失望。

李林說:“武瞎子是一個好樣的,有那麼一身本領,要是在現在的話,正是那些貪官的對頭。只可惜,死了這麼多年了,又有什麼用呢?”

嚴偉不急不忙,又點燃了一支菸說:“那你這不知道了,據說他有個徒弟,已七十多歲了,現在還活着呢!”

李林一聽一喜:“那他徒弟在什麼地方,叫什麼名字呢?我出去後就去找他。”

嚴偉賣了個關子,然後說:“那你就要去問問王老老了,他才知道他是誰,還是他一個村上的。只看你能不能求得動他了,不過聽說他幾十年前就洗了手,安安心心地種田了,不會收你的。”

李林急忙道:“那不一定,我得去試試。出去後,我就去找他,一定要誠懇的拜在他的門下,讓他來教我。不然的話,我就睡到他的家裡,日日夜夜地纏着他。”

嚴偉說:“你纏他也沒用,大凡這些人,脾氣都是很古怪的。不肯輕易收徒弟的。”

李林語氣肯定地說:“這我有辦法。只要能找到他本人,我就有辦法讓他非收我當徒弟不可。”

嚴偉將剩玉的菸蒂遞給李林,他接過後說聲“謝謝”。嚴偉說:“這我就不知道了。你必須要先求王老老,對他好一點,他滿意了,興許會帶你去找他。”

“那我就先去找王老老。”說完就去找王老老拉近乎去了。嚴偉也懶得管他,便又同老五他們吹牛。

下午打開水時,石頭從衣服裡摸出一包菸絲和二十多本捲菸紙,偷偷地交給嚴偉,說是張正東讓他帶進來的。有了這些菸絲,抽菸就不用再那麼緊巴巴的了。

正文_第二十二章(4) 老 五——祁 連 武正文_第二十四章(5) *督辦的竊槍大案正文_第三十七章(3) 起 訴正文_第四十八章(2) 臨死前的話題――特異功傳正文_第四十六章(4) 88=腳鐐手銬正文_第十章 第二節 恨 天 不 亮正文_第二十四章(2) *督辦的竊槍大案正文_第三十九章(4) 首 次 開 庭正文_第四十章(1) 囚禁中的首次震怒正文_第二十二章(3) 老 五——祁 連 武正文_第二十四章(4) *督辦的竊槍大案正文_第十章 恨天不亮(2)正文_第二十九章(4) 斷煙正文_第十七章(1) “新兵”的遭遇正文_第二十五章(2) 逃亡中的罪惡正文_第三十三章(4) 大 調 監正文_第四十七章(4) 執 行 書 的 到 來正文_第三十九章(2) 首 次 開 庭正文_第二十四章(4) *督辦的竊槍大案正文_第十六章(2) 罪 惡正文_第三十六章(1) 上 檢正文_第三十九章(4) 首 次 開 庭正文_第十九章(1) 囚禁的奢望--食能果腹正文_第四十二章(3) 生 命 的 終 結正文_第四十四章(1) 幻 想 的 破 滅正文_第二十章(4) 一 線 生 機正文_第四十六章(1) 88=腳鐐手銬正文_第四十五章(2) X大師正文_第四十三章(3) 第 二 次 開 庭正文_第二十二章(2) 老 五——祁 連 武正文_第四十七章(4) 執 行 書 的 到 來正文_第十八章(1) 看住、守住、鎖住正文_第二十七章(4) 坐牢二千年正文_第四十四章(2) 幻 想 的 破 滅正文_第三十六章(3) 上 檢正文_第三十五章(4) 別人過年我過節正文_第十四章第三節 好 人 也 變 壞正文_第四十二章(4) 生 命 的 終 結正文_第八章 破碎的苦情(2)正文_第二十七章(2) 坐牢二千年正文_第四十四章(3) 幻 想 的 破 滅正文_第二十五章(4) 逃亡中的罪惡正文_第四十九章(2) 監 獄 外 的 陽 光正文_第三十九章(1) 首 次 開 庭正文_第二十一章(2) 初 見 親 人正文_第三十九章(2) 首 次 開 庭正文_第三十章(1) 獄 中 尋 趣正文_第十六章(2) 罪 惡第二章 踏入牢門正文_第二十七章(3) 坐牢二千年正文_第八章 破碎的苦情(2)正文_第二十五章(2) 逃亡中的罪惡正文_第四十八章(4) 臨死前的話題――特異功傳正文_第四十二章(3) 生 命 的 終 結正文_第三十二章(1) 蔣 賢 生 的 悲 哀正文_第四十二章(3) 生 命 的 終 結正文_第四十章(3) 囚禁中的首次震怒正文_第三十五章(2) 別人過年我過節正文_第三十一章(2) 罪 犯 父 親正文_第四十三章(1) 第 二 次 開 庭正文_第四十章(3) 囚禁中的首次震怒正文_第三十九章(5) 首 次 開 庭正文_第四十五章(2) X大師正文_第三十章(2) 獄 中 尋 趣正文_第三十章(4) 獄 中 尋 趣正文_第三十六章 (4) 上 檢正文_第四十五章(4) XX大師正文_第九章 沉淪的軍仔(2)正文_第四十二章(1) 生 命 的 終 結正文_第十七章(1) “新兵”的遭遇正文_第四十八章(5) 臨死前的話題――特異功傳正文_第三十八章(4) 生 死 戰 友 情正文_第三十八章(3) 生 死 戰 友 情正文_第三十一章(1) 罪 犯 父 親正文_第十章 第二節 恨 天 不 亮正文_第三十八章(1) 生 死 戰 友 情正文_第三十九章(3) 首 次 開 庭正文_第十三章 “絕食事件”正文_第四十章(4) 囚禁中的首次震怒正文_第三十三章(3) 大 調 監正文_第二十一章(3) 初 見 親 人正文_第二十四章(1) *督辦的竊槍大案正文_第六章 牽掛的是你正文_第三十二章(6) 蔣 賢 生 的 悲 哀正文_第十九章(2) 囚禁的奢望--食能果腹正文_第十九章(2) 囚禁的奢望--食能果腹正文_第三十四章(4) 死 刑 監正文_第二十二章(3) 老 五——祁 連 武第五章 悔恨的淚正文_第四十四章(3) 幻 想 的 破 滅正文_第四十六章(1) 88=腳鐐手銬正文_第二十四章(5) *督辦的竊槍大案正文_第四十一章(3) 獄 中 悲 歌正文_第三十一章(1) 罪 犯 父 親正文_第二十四章(5) *督辦的竊槍大案正文_第三十四章(2) 死 刑 監正文_第十三章 “絕食事件”正文_第四十九章(3) 監 獄 外 的 陽 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