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四十三章(5) 第 二 次 開 庭

也有人道:“是這麼回事,判了刑,再想得到賠償就是一句空話。”

審判長道:“你們看看原告,多麼通情達理。你們也應該爲他們着想,拿出一點實際行動出來。嚴偉,你願不願意拿十萬塊錢出來,先行處理?”

嚴偉回答:“我很願意。可目前就算要我拿出一萬塊錢,我都沒辦法。要是我在外面,可能還能借到幾萬塊錢來,朋友們會相信我有償還能力的。我對他們也很同情,有一種負罪感。可是我現在不能自由,叫我到哪裡去借?”

審判長又問:“高明亮,你呢?能不能拿出十萬?”

高明亮斷然拒絕:“我沒那麼多錢,你判嚴偉坐牢就是。”

審判長又問:“尹律師,你能不能同舒經理商量一下,先拿出十萬塊錢來?運輸公司這兩年的效益不錯,十萬元不成問題的。”

尹明泉回答:“運輸公司已經拿出了五萬塊錢出來,舒經理不會同意再拿十萬塊錢出來的。”

何玉瓊急了,眼眶中充滿了淚水哀求:“我求求你們,先拿十萬塊錢出來。就算是我個人借的,由我來還,不要你們承擔好嗎?”

高明亮斷然拒絕,無動於衷。尹明泉表示自己只是代理人,沒有權力。

審判長道:“你們願意賠,拿不出錢來,拿得出錢的,不願意賠。看來法庭調解無效,無法進行調解了,只有等法庭判決了。”

審判長宣佈:“10.16交通事故,民事訴訟法庭調解失敗,等候法庭重新調解通知,或者合議庭會議後的判決書。現在休庭。”

宣佈休庭後,審判長讓嚴偉在庭審記錄上籤完字後,對法警說:“將嚴偉送回看守所去吧!”

嚴偉又被帶上了手銬,在父母、親屬們依依不捨的護送下,走到囚車旁,鑽進了囚車的囚倉。在車裡他舉着戴了手銬的雙手對着車窗外揮動,向親人們告別,淚水又*了他的眼眶。囚車開動了,向着看守所駛去。

在車裡,他想着法庭上的高明亮那麼無情的陳羣,似乎要將他置於死地。也許他認爲將自己判了重刑後,就能不再承擔賠償責任,就可以不拿出錢來。他把金錢看得太重了,也不惜把友情出賣爲代價,達到目的。友情在他的心目中會是什麼呢?同這樣的一種人在一起經商,是自己事先沒擦亮過眼睛,現在同他合夥的那臺車還在跑,何玉瓊沒有時間和精力去管理,是交給了一個親戚在代爲管理的。不知高明亮在裡面搞了多少名堂,自己的那個親戚會是他的對手嗎?

嚴偉同高明亮曾是高中時的同學,家裡相隔不遠,兩人的關係很相好。幾年的同學生活使他們建立了很深厚的友情,成爲相好的朋友。高中畢業後都沒有考上大學,高明亮又回到學校去補習了兩年,終究不是讀書的料,沒有讀大學的命,便去學習開車,考取駕駛證後,買了輛農用車在村裡附近,幫人拖拖砂石料蓋房子、送送公糧,還在小煤礦幫忙轉轉煤,賺了些錢後,又換了臺東風車跑生意。嚴偉則穿上了軍裝,幾年的軍旅生涯後,回到地方被分配到運輸企業,也開上了車。每次嚴偉請假回家探親時,總要買些禮物去看看這個同學。高明亮出車到長沙,也會到他家來住上一、兩天。不知從哪一天開始,高明亮變得很精明,也很小氣,一門心思鑽進了錢眼裡。高明亮看準了跑廣東的客運市場比較好,便邀約嚴偉一起出資購買臥鋪車跑廣東,嚴偉在單位的這些年,保住嘴巴是沒有問題,但沒有存下多少錢,連買套兩居室的住房都沒能力,又哪來的錢買車呢?便半開玩笑說:“只要你借幾萬元給我,就同你合夥買車。”一提到向他借錢,他就不幹了,說:“做生意是要共同出資的,只有按出資的比例來分成。一起投資,要我借錢,這個不行。”一直都沒有談好,直到單位的效益不好,嚴偉下了崗,高明亮又幾次打電話來,邀請他回秀湖合夥購車。嚴偉想想下崗後要找門生計,才能養家餬口,便將積蓄的準備購房子的五萬錢塊取出來,回到秀湖又在親戚家裡借了兩萬多塊錢,買不起新車,便合夥花了十四萬錢購置了那輛半新的臥鋪車,跑起了廣東的客運。

由於是相好的同學關係,兩人之間也沒有簽訂書面上的合同,只是進行了口頭上的協商:營業收入按出資的50%進行分帳,風險共同承擔,也按50%分攤,雙方各出一名司機,一名售票員。收入、開支都是每趟算一次帳,修車、買配件各出一半。高明亮每次總愛玩點小名堂,沾點小便宜。嚴偉見錢數不多,爲了照顧朋友的面子,就想,吃不了虧,成不了堆,也不與他計較。有一次,高明亮在廣東的廠裡帶了一個打工妹玩了一個晚上,第二天出車時不檢查車輛,在回程中將活塞打了,當時,他還在跟那女的在調笑,發動機打壞時,沒采取正確的處理措施,一驚,又使車頭撞在了山上。後來僱車拖回秀湖修理,包括修車費、材料費、拖車費花了三萬塊錢。嚴偉二話沒講,就掏了一萬伍千出來。想不到自己出了這件事情,他卻想逃避責任,不願共同進行承擔。雖說這次的事情要大得多,但性質是一樣的,應該平均分攤的。自己也因此而坐了牢,受到了懲罰。

他應該有起碼的同情心和良心來接受這件事。他又不是沒有錢。今天開庭中,他競說出了那樣的話來,怎能不令嚴偉氣憤。妻子那麼求他,只是暫借出來,不用他承擔,他都無動於衷,那樣的冷漠。現在看來,無論怎樣的友情在金錢前面都是不堪一擊的。

囚車駛進了看守所,辦完交接手續後,嚴偉被關進了監室。

已經過了開晚飯的時間,監子裡爲他留了飯菜。嚴偉開始吃飯時,伍連志在旁邊問:“今天怎麼開了一天的庭?”

嚴偉邊吃邊回答:“今天是刑事跟民事一起開的庭。光原告就有六、七個,一個個講起來,當然要不少的時間。”

伍連志又問:“結果如何?”

嚴偉答:“不知道,定期宣判。民事部分調解沒有成功。”

過了一會,伍連志再問:“幫我打電話了沒有?”

嚴偉在外面的一天,把這件事給忘了,壓根就沒想起來。此時,他不想實話告訴伍連志,引起他的不滿和失望,於是說:“已經將你的電話號碼給了我老婆,讓她開完庭就打的。你放心吧!不會耽誤你的事情。”

吃完了晚飯,湯安馬上過來接過了飯盒去洗。嚴偉不想去做彩燈,便到風坪中洗了個冷水澡,將換下來的衣服交給邵陽佬去洗。已經到了五月中旬,洗冷水澡只是略有涼意,不再那麼冷了。進來已經半年時間,在寒冬臘月裡,刺骨的寒風都是洗的冷水。到了這個時候,冷水洗在身上,可以說是一種享受。經冷水一衝,渾身的疲倦隨着冷水衝帶走,人顯得頓時精神多了。心中的煩惱也隨着冷水的當頭淋下,萬千的煩惱絲給清理得乾乾淨淨。嚴偉從前還從未體會出來冷水對於消除煩惱、無奈會有這麼神奇的作用。經冷水一衝,能從煩惱的苦海中掙脫出來,整個人都象是換了血,又開始振奮。

邵陽佬已將他的替換衣服給準備好。嚴偉穿好衣服即上了牀,往自己的鋪位上一坐,吆喝一聲:“打牌。”

許軍華、伍連志坐了過來,還缺了一方的空位沒有人。尹偉道:“湯安,你過來湊班子。”

湯安答應着,到鋪底下找出撲克牌,坐到了空位上。

打的是雙升級,嚴偉同許軍華打的是對家。嚴偉一直牌很順,打得興高采烈的,整天開庭頹喪的心情,很快就得到了恢復。

早上妻子來接他時,曾很明確地告訴他,今天主要是進行調解,調解後法院就可以判他的緩刑了,並且說還有十來天就可以出去了。想想今天的開庭,調解沒有成功,那麼,還能不能判緩刑呢?不過嚴偉在庭審中明顯地感覺到審判長的問話有明顯地偏向他的傾向,就是在調解中,審判長不是也說過:“可以明確地告訴你們,就是法庭判,也不可能完全按你們提出來的數額判,還要考慮被告的實際承受能力,適當地判處賠償”嗎?就是原告最後也向法官求情,請求還要判嚴偉的實刑,只要求得到合理的賠償。因爲他們知道,在衆多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聽到過,當事人被判了實刑進了監獄後,就更難得到經濟賠償了。就算法院判決了,也只是一張紙,難以執行。試想,當事人到了監獄,你還能問誰要錢去?往往得到的回答是:等從牢裡出來,賺到了錢再給吧!有誰真心能等到他從監獄中出來?就算能等,怕也過了民事訴訟的期限了。一個殺人犯,殺人後的判決也有附帶民事判決的,又有幾個人能從被判處死刑的人那裡得到賠償金的?

那些受害者的家屬,要想得到錢,自然是希望自己能夠出去。具備起碼的償還能力。身處監獄裡,勞動是爲國家做的貢獻,不會有任何的報酬,家裡面還要往監獄裡送錢,而一個不會掙錢的女人在外面又怎會有什麼償還能力來賠償?她們的生活都是很困難的。要是嚴偉不被判刑,他們還有着得到賠償的希望。有了這些理由,他們纔會向法官求情的。

這麼想想,嚴偉就覺得判緩刑的希望很大,不由心情開朗起來。還有一、二十天,就能離開這陰森的牢獄囚禁生活了。到外面的天地中呼吸着自由的空氣,擁護燦爛、希望的陽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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